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本说明为招股说明书附件之一,除非特别说明,各项简称的释义与招股说明 书正文一致。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系由广州信邦汽车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5 月通过整体变更设立而来。公司的股本形成及其演变情况如下: (一)2005 年 7 月,发行人前身信邦有限设立 发行人前身为广州信邦汽车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信邦有限设立于 2005 年 7 月 18 日,由信邦集团、信邦远东以货币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2,0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罡,住所为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风神大道 10 号 B 栋一层 04,经营范围为设计、生产自动化设备及其零部件,销售本企业产品,并提供售 后服务。 2005 年 6 月 15 日,广州市花都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设立合资 经营广州信邦汽车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的批复》(花外经贸管复[2005]51 号),同意 广东信邦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广东信邦自动化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与信邦远东合资设立信邦有限。2005 年 6 月 21 日,广州市人民政府颁发《中华 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穗花合资证字[2005]0006 号)。 2005 年 7 月 18 日,信邦有限在广州市工商局获得《法人营业执照》,注册 号为企合粤穗总字第 008534 号。 信邦有限设立后,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信邦集团 1,420.00 71.00 信邦远东 580.00 29.00 合计 2,000.00 100.00 2005 年 10 月 11 日,广州华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穗 华会(2005)外验字 113 号),验明截至 2005 年 10 月 10 日,信邦集团货币实缴 4-3-1 出资 511.20 万元。 2005 年 11 月 2 日,广州华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穗 华会(2005)外验字 117 号),验明截至 2005 年 10 月 17 日,信邦远东货币实缴 出资 400.00 万港元,折合 416.96 万元人民币。 2006 年 5 月 31 日,广州华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穗 华会(2006)外验字 042 号),验明截至 2006 年 5 月 22 日,信邦集团货币实缴 出资 908.80 万元,信邦远东货币实缴出资 160.00 万港元,折合 165.384 万元人 民币(信邦远东多缴纳的 2.344 万元人民币经投资者确认转做资本公积)。至此, 信邦有限注册资本全部实缴完成。 (二)2008 年 10 月,信邦有限第一次增资及变更经营范围 2008 年 5 月 10 日,信邦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信邦有限增加注册资本 700.00 万元。本次增资由信邦远东以 700.00 万元人民币等额外币认缴出资 700.00 万元,价格经协商按 1.00 元/出资额确定;并将经营范围变更为设计、生产自动 化设备、工具及其零部件;汽车、摩托车模具(含冲模、注塑模、模压模等)、 夹具(焊装夹具、检验夹具等)设计、制造;高性能焊接机器人和高效焊装生产 设备制造;精密在线测量仪器开发与制造;销售本企业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 上述同类产品的批发及进出口配套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 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2008 年 8 月 20 日,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出具《关于合资企业广州信 邦 汽 车 装 备 制 造 有 限 公 司 增 资 及 变 更 经 营 范 围 的 批 复 》( 粤 外 经 贸 资 字 [2008]1025 号),同意信邦有限增资及变更经营范围事宜。2008 年 8 月 22 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换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 穗花合资证字[2005]0006 号)。 2008 年 10 月 28 日,信邦有限在广州市工商局完成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工商变更后,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信邦集团 1,420.00 52.59 4-3-2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信邦远东 1,280.00 47.41 合计 2,700.00 100.00 2008 年 10 月 9 日,广州华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穗 华会(2008)外验字 3017 号),验明截至 2008 年 9 月 19 日,信邦远东货币实缴 出资 797.00 万港元,折合 699.15 万元人民币,信邦有限累计实缴出资 2,699.15 万元。 2015 年 5 月 27 日,广州华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穗 华会(2015)外验字第 3002 号),验明截至 2015 年 5 月 8 日,信邦远东货币实 缴出资 1.10 万港元,折合 8,674.93 元人民币(多缴纳的 198.03 元人民币经投资 者确认转做资本公积),信邦有限累计实缴出资 2,700 万元。 (三)2015 年 9 月,信邦有限第二次增资 2015 年 8 月 10 日,信邦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信邦有限增加注册资本 425.00 万元,本次增资由横琴信邦以 1,300.00 万元货币认缴出资 425.00 万元。 2015 年 8 月 21 日,广州市商务委员会出具《广州市商务委关于中外合资企 业广州信邦汽车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增资事项的批复》(穗外经贸花资批[2015]66 号),同意信邦有限增资事宜。2015 年 8 月 28 日,广州市人民政府换发了《中 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穗花合资证字[2005]0006 号)。 2015 年 9 月 1 日,信邦有限在广州市工商局完成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工商变更后,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信邦集团 1,420.00 45.44 信邦远东 1,280.00 40.96 横琴信邦 425.00 13.60 合计 3,125.00 100.00 2015 年 8 月 27 日,广州华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穗 华会(2015)外验字第 3004 号),验明截至 2015 年 8 月 25 日,横琴信邦货币实 4-3-3 缴出资 1,300.00 万元,其中 875.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信邦有限累计实缴出资 3,125.00 万元。 2020 年 7 月 7 日,安永华明出具《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验资复 核报告》(安永华明(2020)专字 61200462_G01 号),对由广州华都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穗华会(2005)外验字 113 号验资报告、穗华会(2005)外验 字 117 号验资报告、穗华会(2006)外验字 042 号验资报告、穗华会(2008)外 验字 3017 号验资报告、穗华会(2015)外验字第 3002 号验资报告和穗华会(2015) 外验字第 3004 号验资报告进行了复核,复核结果为:安永华明未发现信邦有限 的注册资本及其实收情况与广州华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上述验资报 告中所述相关结论在重大方面存在不相符的情形。 (四)2016 年 5 月,信邦有限整体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系由信邦有限的原股东以发起设立的方式, 将信邦有限整体变更而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2 月 26 日,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出具 了“安永华明(2016)专字第 61200462_G01 号”《专项审计报告》,确认截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信邦有限的账面净资产为 9,487.25 万元。 2016 年 2 月 26 日,广东中联羊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中联国际 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中联羊城评字【2016】第 XHMPC0048 号”《资产 评估报告书》,以 2015 年 11 月 30 日为基准日,信邦有限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 股东权益(净资产)价值为 12,327.40 万元。 2016 年 2 月 29 日,信邦有限董事会通过决议,一致同意按照公司经审计净 资产值 9,487.00 万元中的 3,125.00 万元以 1:1 的比例折成股本 3,125 万股(每股 1 元),净资产与注册资本的差额 6,362.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公司组织形式 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后公司更名为“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2016 年 3 月 1 日,信邦集团、信邦远东和横琴信邦签订《广州信邦智能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约定以发起设立方式将信邦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 有限公司。 4-3-4 2016 年 4 月 29 日,信邦智能 2016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以信 邦有限截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9,487.00 万元为基础,将其中的 3,125.00 万元折合为 3,125.00 万股,净资产与注册资本的差额 6,362.00 万元计入 资本公积金。 2016 年 5 月 18 日,广州市商务委出具《关于中外合资企业广州信邦汽车装 备制造有限公司转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穗商务资批[2016]17 号),同意信邦有限整体变更事宜。2016 年 5 月 20 日,广州市人民政府换发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穗股份证字[2016]0003 号)。 2016 年 5 月 30 日,广州市工商局核准本次整体变更登记,信邦智能从广州 市工商局获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1017756647694。 本次工商变更后,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出资比例(%) 信邦集团 1,420.0000 45.44 信邦远东 1,280.0000 40.96 横琴信邦 425.0000 13.60 合计 3,125.0000 100.00 2020 年 7 月 3 日,安永华明出具《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 61200462_G01 号),经审验,截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以 信邦有限 2015 年 11 月 30 日经审计净资产 94,872,504.03 元出资,其中部分净资 产 31,250,000.00 元按 1:1 的折股比例折为 3,125 万股,每股面值为 1 元,折合为 公司股本 31,250,000.00 元,净资产与股本的差额部分 63,622,504.03 元已计入公 司资本公积。 (五)2018 年 2 月,信邦智能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8 年 1 月 15 日,信邦智能第一届董事会 2018 年度第一次会议作出决议, 同意公司股东信邦远东将所持 312.50 万股股份以 11,000.00 万元转让给共青城国 邦。 2018 年 1 月 31 日,信邦智能 2018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 4-3-5 股东信邦远东将所持 312.50 万股股份以 11,000.00 万元转让给共青城国邦。同日, 信邦远东与共青城国邦签订《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 约定上述转让事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共青城国邦已向信邦远东支付 19,999,999.80 元 (含该 19,999,999.80 元股份转让款对应的代扣代缴税款 1,943,181.80 元),剩余 90,000,000.20 元股份转让价款(含代扣代缴税款)尚未实际支付。 针对尚未支付完成的股权转让事项,信邦远东与共青城国邦已于 2020 年 6 月 5 日签署《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事宜的确认函》,双 方共同确认,共青城国邦尚未付清上述股份转让价款的情形不构成《广州信邦智 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项下的违约行为,信邦远东不会因此追究共 青城国邦在股份转让协议项下的违约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前述股份转让行为合 法有效且不存在争议; 发行人已就上述变更办理了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 2018 年 2 月 2 日,信邦智能在广州市工商局完成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信邦智能的股权结构变更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出资比例(%) 信邦集团 1,420.0000 45.44 信邦远东 967.5000 30.96 横琴信邦 425.0000 13.60 共青城国邦 312.5000 10.00 合计 3,125.0000 100.00 (六)2018 年 3 月,信邦智能第一次增资及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8 年 1 月 16 日,信邦智能第一届董事会 2018 年度第二次会议作出决议, 同意信邦智能增加注册资本 173.2954 万元,其中,弘信晨晟以 1,499.9987 万元 货币认购 42.6136 万股,弘信二期以 4,599.9994 万元货币认购 130.6818 万股;同 意共青城国邦将所持的 42.6136 万股股份以 1,499.9987 万元的交易对价转让给弘 信晨晟,将所持的 130.6818 万股股份以 4,599.9994 万元的交易对价转让给弘信 二期。 4-3-6 2018 年 2 月 8 日,信邦智能 2018 年第二次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信邦智 能增加注册资本 173.2954 万元,其中,弘信晨晟以 1,499.9987 万元货币认购 42.6136 万股,弘信二期以 4,599.9994 万元货币认购 130.6818 万股;同意共青城 国邦将其所持信邦智能 173.2954 万股股份转让给弘信二期、弘信晨晟,其中将 42.6136 万股以 1,499.9987 万元的交易对价转让给弘信晨晟,将所持的 130.6818 万股以 4,599.9994 万元的交易对价转让给弘信二期。 2018 年 2 月 9 日,信邦智能、弘信二期、弘信晨晟共同签署《广州信邦智 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议》,约定上述增资事宜。 同日,共青城国邦与弘信晨晟、弘信二期签订《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上述转让事宜。 发行人已就上述变更办理了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 2018 年 3 月 15 日,信邦智能在广州市工商局完成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完成后,信邦智能的股权结构变更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出资比例(%) 信邦集团 1,420.0000 43.05 信邦远东 967.5000 29.33 横琴信邦 425.0000 12.89 共青城国邦 139.2046 4.22 弘信晨晟 85.2272 2.58 弘信二期 261.3636 7.92 合计 3,298.2954 100.00 针对上述增资事宜,2020 年 7 月 3 日,安永华明出具《验资报告》(安永华 明(2020)验字第 61200462_G02 号),经其审验,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发 行人已收到弘信二期、弘信晨晟缴纳的增资认购款合计 30,499,991.00 元,其中 1,732,954.00 元作为认缴注册资本的实收资本(股本);全体股东的累计货币出资 金额为 32,982,954.00 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100.00%;弘信二期及弘信晨晟于 2018 年 8 月支付增资认购款共计 12,199.995.70 元,于 2019 年 12 月支付剩余增 资认购款共计 18,299.994.30 元。 4-3-7 针对上述股权转让事宜,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弘信二期、弘信晨晟已 经全额支付上述股份转让款项。 (七)2018 年 12 月,信邦智能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8 年 11 月 20 日,信邦智能第一届董事会 2018 年度第七次会议作出决议, 同意公司外方股东信邦(远东)将其持有的 769.58 万股股份转让给共青城国邦, 将其持有的 197.92 万股股份转让给共青城信邦。 2018 年 12 月 6 日,信邦智能 2018 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 股东信邦远东将所持 769.58 万股股份转让给共青城国邦,将所持 197.92 万股股 份转让给共青城信邦。 2018 年 12 月 10 日,信邦远东与共青城国邦、共青城信邦签订《广州信邦 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上述转让事宜,其中共青城国邦受 让 769.58 万股股份应付的价款为 27,089.216 万元,共青城信邦受让 197.92 万股 股份应付的价款为 6,966.784 万元。 2020 年 5 月 15 日,信邦远东、共青城国邦、共青城信邦签署《<广州信邦 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同意共青城信邦受让 197.9200 万股的价格变更为 1,000.00 万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共青城信邦已向信邦远东支付该次股份转让的全 部转让价款,并已代扣代缴税款;共青城国邦未向信邦远东付款,但已就其中 1,000 万元股份转让款代扣代缴税款 971,590.90 元,剩余 269,920,569.10 元股份 转让价款尚未实际支付。 针对尚未支付完成的股权转让事项,信邦远东与共青城国邦已于 2020 年 6 月 5 日签署《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事宜的确认函》,双 方共同确认,共青城国邦尚未付清上述股份转让价款的情形不构成《广州信邦智 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项下的违约行为,信邦远东不会因此追究共 青城国邦在股份转让协议项下的违约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前述股份转让行为合 法有效且不存在争议。 发行人已就上述变更办理了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 4-3-8 2018 年 12 月 29 日,信邦智能在广州市工商局完成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的外资股东信邦远东退出持股,公司的企业性质由外 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内资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信邦智能的股权结构变更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出资比例(%) 信邦集团 1,420.0000 43.05 共青城国邦 908.7846 27.55 共青城信邦 197.9200 6.00 横琴信邦 425.0000 12.89 弘信二期 261.3636 7.92 弘信晨晟 85.2272 2.58 合计 3,298.2954 100.00 (八)2019 年 12 月,信邦智能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及变更经营范围 2019 年 3 月 15 日,信邦智能第一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作出决 议,同意以总股本 32,982,95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5.0735425 股,合计转增为股本 49,716,996.00 股。 2019 年 4 月 1 日,信邦智能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公 司以总股本 32,982,95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5.0735425 股,合 计转增为股本 49,716,996.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8,269.9950.00 股,注册 资本为人民币 8,269.9950.00 万元;同意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变更后的经营范围 为:模具制造;具有独立功能专用机械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连续搬运 设备制造;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 设备制造;液压和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物料搬运设备零部件制造;喷枪及 类似器具制造;机械零部件加工;工业机器人制造;轻小型起重设备制造;电气 机械设备销售;通用机械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货物进出口(特别管理规定 和许可审批的商品除外)。 2019 年 12 月 16 日,信邦智能在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 4-3-9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完成后,信邦智能的股权结构变更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信邦集团 3,560.4430 43.05 共青城国邦 2,278.6449 27.55 共青城信邦 496.2556 6.00 横琴信邦 1,065.6256 12.89 弘信二期 655.3311 7.92 弘信晨晟 213.6948 2.58 合计 8,269.9950 100.00 2020 年 7 月 3 日,安永华明出具《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 61200462_G03 号),经其审验,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已将资本公积 49,716,996.00 元转增股本;变更后发行人累计股本为 82,699,950.00 元,占变更 后注册资本的 100.00%。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4-3-10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设立以来 股本演变情况的确认意见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确认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李 罡 姜 宏 余希平 龙亚胜 王 强 韩小江 李焕荣 张 纯 刘 妍 全体监事签名: 董 博 袁大新 罗生军 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陈 雷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