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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邦智能: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7-06  

                        证券代码:301112         证券简称:信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2-003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于 2022 年 7 月 5 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7 月 1 日通过电子邮件、专人通知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张纯、李焕荣、刘妍、韩小
江以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罡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 61200462_G06 号),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 13,765.27 万元。董事会同意公司以
募集资金人民币 13,765.27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无异议
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的议案》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7,891.98 万元,低于《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预计募集资金金额 68,599.43
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维
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
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无异议
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6,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以上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
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无异议
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52 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7,566,650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起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
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
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
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等具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薛伟旭先生为公
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信邦智
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信邦智
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信邦智
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