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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邦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26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针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2022 年 1-6 月,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
任何对外担保情形。

     2.关于《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见

     经审核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我
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
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3.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开展业务和未来发展的需要,
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其他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预案提请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张纯                    李焕荣                     刘妍




                                                      2022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