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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邦智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4-24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向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 2022 年度的工作中,我们通过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电话、会
         谈等多种方式,听取管理层汇报,获悉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按时出
         席公司 2022 年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针对相关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为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建言献策,现将 2022 年履职情况报告
         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2 年,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5 次股东大会,我们出席情况如下:

                                                                              出席股东大会
                                     出席董事会情况
                                                                                  情况
 姓名
           本年度应参加                                            发表独立   出席股东大会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会次数                                              意见次数       次数
张纯             8             8              0            0           7            5
李焕荣           8             8              0            0           7            5
刘妍              8            8              0            0          7            5

             我们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认真审议每个议案,对所有议案都经
         过客观谨慎的思考。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在 2022 年的工作当中,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独立、审慎履职,充分发挥了
         独立董事职能,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结合相关情况针对以下议案、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1. 2022 年 2 月 21 日,对确认公司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关
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2022 年 2 月 24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上,对确认公司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

    2. 2022 年 3 月 7 日,对公司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预计公司 2022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2022 年 3
月 23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公司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预计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公司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提名第
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第三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 2022 年 4 月 13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

    4. 2022 年 5 月 9 日,对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了事前认可意
见。2022 年 5 月 13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对增加 2022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了独立意见。

    5. 2022 年 7 月 5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拟
投入金额、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发表了独立意见。

    6. 2022 年 8 月 25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7. 2022 年 12 月 8 日,对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事前
认可意见。2022 年 12 月 15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对 2023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
务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在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主动关注公司经营动态,及时了解重大事项进展。2022 年度,通过和公
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电话、会谈等多种方式,听取管理层汇报,获悉公
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同时,密切关注外界媒体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
了解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认真审阅议案相关材料,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对议案做出独立判断。相关
工作开展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对于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
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
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合法合规。我们主
动了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公司规范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即严格依
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
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4、关注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开展,严格履行相关职责。我们各自作为公司董
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成员,严
格履行各专门委员的职责,对相关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
会有效发挥作用。

    5、加强自身学习,强化独立董事履职能力。我们及时关注相关法律、法规
的更新,通过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强化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控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2022 年度,我们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情
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
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持续经营的情况;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促进公
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2、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以上是我们 2022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我们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参加公司会议,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
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并将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
协作,深入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各种情况进行了解,为公司的持
续、稳健和快速发展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充分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纯、李焕荣、刘妍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