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监事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本人作为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 的监事, 特就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出具如下承 诺: 本人已仔细阅读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 确认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与其相关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且不存在指使发行 人违反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指使发行人披露虛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 信息的情形。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7-4-5-1 (本页无正文, 为《发行人监事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之签字页) 监事签字: 王明春 姚 成 叶涌泉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