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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雅艺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董事意见2022-03-30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认真、

负责的态度,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一致认为本次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

决定,既考虑到了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需要,同时又兼顾了股

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

    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现行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己基本建

立健全,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保证了公司各

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有效防控。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

督情况。
    三、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

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 2021 年

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并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

券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

    一致同意公司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事项并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董事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核,公司 2022 年度董事薪酬

方案参照了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岗位职责及工作业绩等因

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薪酬水平合理,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

展,,不存在侵犯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原则,全体董事已回避表决,

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直接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方案参照了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岗位职责及工作

业绩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薪酬水平合理,有利于公司

的长期发展,不存在侵犯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

同意该事项。



       七、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 2022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发生的 2022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严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定价原

则,并严格参照市场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

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基于上述情况,一致同意该事项并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八、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
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没有其他变相方式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

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

生并累积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对外担保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冷军

                                    日期:2022 年 03 月 29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凯

                                    日期:2022 年 0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