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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雅艺科技: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芮鹏)2022-03-30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
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1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
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一方面,严格
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
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
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薪酬激励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就本人 2021 年度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未发生过缺
席董事会现象,本人 2021 年度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表:

                一、董事会召开次数             7


                其中:应当出席次数             7

                亲自出席次数                   7

                委托出席次数                   0

                缺席次数                       0

                二、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4

                其中:出席次数                 4


    本人对各次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和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进行了
认真的审核和查验,对需表决的其他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21 年 1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人
就以下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的议案》;

   (2)《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2021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人
就以下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く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3)《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
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

   3、2021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人
就以下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关于报出公司 2018、2019、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财务报告的议
案》;

   (3)《关于报出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4、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人
就以下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人认为公司 2021 年审议的以上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和表决以上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
事、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
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
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
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
和核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2021 年度,公司严格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
   (二)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
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
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
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
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出
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
行使表决权。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
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的相
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的了解上
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
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
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二)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三)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在此,感谢公司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本人 2021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芮鹏

                                                2022 年 0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