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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雅艺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15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作为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认真、

负责的态度, 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未违反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并将此议案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

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
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2022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及运行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三、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

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对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后,

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的《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四、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

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没有其他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

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

生并累积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对外担保情形。

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

的审计服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相关审议程序充分、

恰当,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董事薪酬标准的制定是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和行业、地区的

经济发展水平确定的。决策程序及确定依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确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有

利于强化其为公司勤勉尽责,激励管理层提高工作效率,同时能大力
提升公司效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

八、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发生的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严格按照公平、合

理的定价原则,并严格参照市场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的行为,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

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

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

生额受市场情况、双方业务发展、实际需求及具体执行进度等因素影

响,部分日常关联交易与预计存在差异,具有其合理性。公司关联交

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

方股东利益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 2023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调整及使用超募资金对部分募投

项目增加投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年产 120 万套火盆系列、气炉系列生产线及厂房建设项目”

的投资总额进行调整,以及使用超募资金对该项目增加投资是根据项

目的实际情况和投资进度而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对

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具有积极作用,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

资总额进行调整,以及使用超募资金对该项目增加投资,并同意将相

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冷军                            陈凯




                                    日期:2023 年 0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