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缘科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2022-02-17
证券代码:301117 证券简称:佳缘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3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变更、取消、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进女士。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为:2022年2月17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2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20号知识产权金融大厦01号楼4层佳缘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9人,代表股份64,362,003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759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58,338,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63.23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6,023,9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29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4人,代表股份6,024,003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6.529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人,代表股份6,023,9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290%。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管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对以下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1.01 关于选举王进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360,2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22,2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1%;
表决结果:王进女士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关于选举朱伟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为:
同意64,360,2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22,2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1%;
表决结果:朱伟华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关于选举陈智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360,2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22,2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1%;
表决结果:陈智鹏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对以下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2.01 关于选举杨倩娥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360,2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22,2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1%;
表决结果:杨倩娥女士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关于选举赵宇虹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360,2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22,2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1%;
表决结果:赵宇虹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逐项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对以下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3.01 关于选举刘贝贝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360,2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
表决结果:刘贝贝女士当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关于选举张亚阳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360,2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
表决结果:张亚阳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362,0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24,0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五)《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362,0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罗元清律师和林培伟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德恒律师
事务所关于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律师认为,佳
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
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
律意见》。
特此公告。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