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缘科技:佳缘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27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原则及独立
判断的立场,经对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议案决策程序等进行核查,我们对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没有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
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建设造成不利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赵宇虹 杨倩娥
2022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