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缘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25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原则及独立
判断的立场,经对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议案决策程序等进行核查,我们对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 8,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一致
同意公司使用 8,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之一)
独立董事签字:
赵宇虹
2022 年 10 月 24 日
(本页无正文,为《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之二)
独立董事签字:
杨倩娥
2022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