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缘科技: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2-12-19
证券代码:301117 证券简称:佳缘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1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2 年 12 月 1 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及 2022 年 12 月 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
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2022 年 5 月 20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1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二)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
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
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
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查期间共有 1 位内幕信息知情人交易过本公司股票,其余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不
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自查期间买入 自查期间卖出
序号 姓名 交易区间
(股) (股)
1 吴晓燚 2022/6/8-2022/6/13 0 18,300
经公司核查,公司董办工作人员吴晓燚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完全其对二级市场
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发生在 2022 年 6
月 8 日-2022 年 6 月 13 日,其在交易公司股票时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亦
未通过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
股票交易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查期间,共有 4 名激励对象交易过公司股票。经公司核查,其在买卖公司股票时,
未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内
幕信息,其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买卖行为是基于其对二级市场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
个人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具体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如下:
自查期间买入 自查期间卖出
序号 姓名 交易区间
(股) (股)
1 刘天亮 2022/7/19-2022/11/3 200.00 100.00
2 金 晨 2022/7/28 0 100.00
3 王增光 2022/5/31-2022/10/24 20,400.00 22,500.00
4 刘 静 2022/5/24-2022/7/26 1,300.00 1,500.00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
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
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
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
情形,亦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牟利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
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