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缘科技: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杨倩娥)2023-04-21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杨倩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杨倩娥作为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 2022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本着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的原则,诚信、勤勉、尽责、独立履行职务,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事务,认真
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职责。现将 2022 年度工作情况
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2 次董事会会议和 5 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按
时出席了 12 次董事会、5 次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
情况。
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报告 以通讯 缺席 是否连续
现场出 委托出 出席股
董事姓 期应参 方式参 董事 两次未亲
席董事 席董事 东大会
名 加董事 加董事 会次 自参加董
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杨倩娥 12 4 8 0 0 否 5
2022 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阅并投
出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二、报告期内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
会共 4 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相关要求,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和义务,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
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建言献策,认真履行工作职责。2022 年度,公
司召开 6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2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 3 次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会议,未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2022 年度,本人均亲自出席专门委员
会会议。
三、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况
日期 事项 意见类型
2022 年 4 月 1 日 《拟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四、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日期 事项 意见类型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
同意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2 年 1 月 28 日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
同意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同意
的议案》
2022 年 2 月 22 日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2 年 3 月 11 日 同意
及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同意
案》
《关于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同意
告>的议案》
2022 年 4 月 11 日
《拟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
同意
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及专项说明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2022 年 6 月 27 日 同意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关于<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同意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2 年 8 月 26 日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
同意
对外担保情况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2 年 10 月 24 日 同意
的议案》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同意
其摘要
2022 年 11 月 21 日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同意
办法》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同意
稿)》及其摘要
2022 年 12 月 1 日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同意
办法(修订稿)》
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2022 年 12 月 21 日 同意
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五、现场检查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利用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机会和个人时间对公司进行
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
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
会议及股东大会,定期通过当面交流等形式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为公司的良好发展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一)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在审议董事会议案过程中,充分发挥专
业优势,对所有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
和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二)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
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三)本人认真听取公司定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汇报,并与会计师交流
公司审计情况,督促公司按照规范要求推进财务、审计工作。
七、学习及参加培训情况
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加证监局、交易所组织的相关
培训,进一步加深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
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
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八、其他工作情况
2022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一)提议召开董事会;
(二)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四)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经自查,2022 年度独立董事仍符合独立性规定,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
化。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2 年的履职情况,2023 年本人将继续严
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董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
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本人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杨倩娥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