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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光股份:发行人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2021-10-28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unan Hengguang Technology Co., Ltd.

        (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区岩门 01 号)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保荐人(主承销商)




   (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319号8幢10000室)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拓宽融资渠道,经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根据《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2020年修订)》的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申请文件需包括发行人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按照上述规定,
本公司特对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作如下说明。
    注:如无特别说明,本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相同。




                                  4-3-1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unan Hengguang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资本:8,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8,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曹立祥

    设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18 日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日期:2011 年 6 月 29 日

    住所: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区岩门 01 号

    邮编:418200

    经营范围:氢气、氢氧化钠、氯[液化的]、盐酸、硫酸、氯酸钠、三氯化铝
(无水)、三氯化磷的生产(按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有效期至 2021
年 6 月 24 日);蒸汽、精矿粉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电话:0745-7695064

    传真:0745-7695064

    互联网网址:http://www.hgkjgf.com

    电子信箱:SD@hgkjgf.com




                                    4-3-2
二、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


                          2008 年 12 月,新恒光成立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2009 年 3 月
注册资本:6,000.00 万元
                             第一次增资
                           (第一期出资)
                           2009 年 11 月
注册资本:6,000.00 万元
                             第一次增资
                           (第二期出资)
                             2010 年 3 月
注册资本:7,000.00 万元
                             第二次增资


                           2010 年 12 月
注册资本:7,460.00 万元
                             第三次增资

                             2011 年 1 月      2011 年 1 月
注册资本:8,000.00 万元                                       注册资本:8,000.00 万元
                             第四次增资        第一次转让

                                               2011 年 3 月
                                                              注册资本:8,000.00 万元
                                               第二次、第三
                                                 次转让



                      2011 年 6 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注册资本:8,000.00 万元

                                               2014 年 4 月
                                                              注册资本:8,000.00 万元
                                               第一次转让



                          2014 年 11 月,股转系统挂牌
                            注册资本:8,000.00 万元


                          2020 年 3 月,股转系统停牌
                            注册资本:8,000.00 万元


                          2020 年 6 月,股转系统复牌
                            注册资本:8,000.00 万元


                          2020 年 7 月,股转系统停牌
                            注册资本:8,000.00 万元

                                       4-3-3
三、股份公司设立前股本的形成及变化情况

(一)2008 年 12 月,新恒光成立

      2008 年 12 月 8 日,恒光投资作出股东会决议,决定设立新恒光:注册资本
为 200.00 万元,其中恒光投资以货币出资 2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同
日,恒光投资签署了《湖南新恒光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2008 年 12 月 11 日,湖南省工商局出具“(湘)名内字[2008]第 406 号”《企
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为“湖南新恒光科技有限公司”。

      2008 年 12 月 16 日,天职国际出具“天职湘验字[2008]第 0382 号”《验资报
告》,确认截至 2008 年 12 月 15 日,新恒光(筹)已经收到恒光投资缴纳的注册
资本 200.00 万元,为货币出资。

      2008 年 12 月 18 日,怀化市工商局洪江分局核准新恒光成立,核发了注册
号为 431204000001052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新恒光成立时,住所为怀化市
洪江区岩门 01 号,法定代表人曹立祥,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均为 2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为化工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研究、技术成果的转让及化工产品的销售、
化工行业的投资。

      新恒光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比例(%)    出资方式
                           (万元)                                  (万元)
  1         恒光投资           200.00            100.00     货币          200.00

          合计                 200.00            100.00      -            200.00


(二)2009 年 3 月,增资至 6,000.00 万元

      1、分期出资之第一期出资

      2009 年 3 月 1 日,新恒光召开股东会,同意恒光投资、湖南信托、美雅资
本对公司增资扩股,将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200.00 万元增加到 6,000.00 万元,并
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09 年 3 月 1 日,公司与恒光投资、湖南信托、美雅资本签署《增资扩股


                                        4-3-4
协议》,约定恒光投资将所有的经营性资产经评估作价后对公司增资,其中的
4,960.00 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湖南信托以货币 2,000.00
万元对公司增资,其中 720.00 万元作为注册资本,1,280.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美雅资本以货币 333.60 万元对公司增资,其中 120.00 万元作为注册资本,213.6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第一期到位 1,763.20 万元,其中,恒光投资以经评估的经营性资产作价
2,107.77 万元出资,1,000.00 万元作为注册资本,1,107.77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湖南信托以货币 2,000.00 万元出资,720.00 万元作为注册资本,1,280.00 万元计
入资本公积;美雅资本以货币 120.00 万元出资,43.20 万元作为注册资本,76.8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09 年 3 月 6 日,天职国际就第一期出资情况出具了“天职湘核字[2009]139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9 年 3 月 5 日,公司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
资本 1,763.20 万元,其中货币出资 763.20 万元,实物出资 1,000.00 万元。其中,
恒光投资出资的 1,000.00 万元实物资产(氯碱车间机器设备和硫酸车间机器设备)
已经沃克森于 2009 年 1 月 15 日出具的“沃克森评报字[2009]第 0004 号”《湖南恒
光投资化工有限公司拟以部分设备投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进行了评估,截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评估值为 2,107.77 万元,全体股东确认的价值为 2,107.77
万元。

     2009 年 3 月 20 日,新恒光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股权结构变更为:
序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万
     股东名称                 认缴比例(%)      出资方式
号                (万元)                                          元)
1    恒光投资      5,160.00            86.00   货币、非货币           1,200.00
2    湖南信托        720.00            12.00       货币                720.00
3    美雅资本        120.00             2.00       货币                  43.20
     合计          6,000.00           100.00         -                1,963.20


     2009 年 1 月 12 日,舒顾平等 50 名自然人作为委托人与湖南信托签署《湖
南信托-股权投资第十一期集合资金信托合同》,双方约定:委托人以自有资金参
与湖南信托设立的信托计划;该信托计划规模 2,000.00 万元人民币;信托资金全
部用于投资拟上市公司及拥有核心技术或者创新型经营模式的高成长型企业;该


                                     4-3-5
信托计划的期限不超过 2 年;信托资金预计收益率为 7.00%,对超过 7.00%的收
益部分,作为信托报酬由湖南信托享有。据此,该信托计划成立后,湖南信托以
其名义将前述信托资金中的 2,000.00 万元用于认购新恒光 720.00 万元出资。

       2014 年 10 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
处确认上述信托计划及运营过程合法、合规。

       2、分期出资之第二期出资

       2009 年 11 月 20 日,新恒光股东会决议,同意恒光投资、湖南信托及美雅
资本于 2009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第二期出资。根据前述《增资扩股协议》,第二
期出资 4,036.80 万元,其中:恒光投资以第一期出资外的所有其他经营性资产出
资,其中 3,960.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美雅资本以货币出资 213.60 万元,其中
76.80 万元作为注册资本。

       2009 年 12 月 3 日,天职国际出具“天职湘核字[2009]415 号”《验资报告》,
经审验,截至 2009 年 12 月 3 日,新恒光已收到恒光投资、美雅资本缴纳的新增
实收资本 4,036.80 万元,各股东以货币出资 836.80 万元、净资产出资 3,200.00
万元。其中,恒光投资用作出资的资产已经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
司评估并出具了“沃克森评报字[2009]0077 号”《湖南洪江恒光投资化工有限公
司拟以部分资产、负债投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2009 年 12 月 3 日,新恒光完成第二期出资的工商变更登记,股权结构变更
为:
                                                                         实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比例(%)     出资方式
                                                                         (万元)
 1      恒光投资              5,160.00            86.00   货币、非货币       5,160.00
 2      湖南信托               720.00             12.00      货币             720.00
 3      美雅资本               120.00              2.00      货币             120.00
       合计                   6,000.00           100.00        -             6,000.00


(三)2010 年 3 月,增资至 7,000.00 万元

       2010 年 3 月 2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引入湘江投资、自然人游新农为
新股东,将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到 7,000.00 万元,其中湘江投资出资 4,095.00


                                         4-3-6
万元认购新增的 910.00 万元股权,游新农出资 405.00 万元认购新增的 90.00 万
元股权,同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10 年 3 月 8 日,公司与湘江投资、游新农等新老股东签署了《湖南新恒
光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

       2010 年 3 月 11 日,天职国际出具“天职湘核字[2010]163 号”《验资报告》,
确认截至 2010 年 3 月 11 日,公司已收到湘江投资、游新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为货币出资。

       2010 年 3 月 31 日,新恒光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股权结构变更为:
                          认缴出资额    认缴比例                        实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方式
                            (万元)      (%)                         (万元)
 1          恒光投资         5,160.00            73.71   货币、非货币      5,160.00
 2          湘江投资          910.00             13.00       货币            910.00
 3          湖南信托          720.00             10.29       货币            720.00
 4          美雅资本          120.00              1.71       货币            120.00
 5           游新农            90.00              1.29       货币             90.00
          合计               7,000.00           100.00        -            7,000.00


(四)2010 年 12 月,增资至 7,460.00 万元

       2010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以公司管理人员为对象实施增资
扩股,增资额度暂定 500.00 万元。

       2010 年 12 月,新恒光与曹立祥、周杰、陈建国、贺志旺、胡建新(衡阳籍)、
胡建新(怀化籍)、贺学军共同签署了《增资协议书》,由上述 7 名新恒光管理人
员以每一出资额 3.20 元的价格认购新恒光新增的 460.00 万元注册资本,其中:
曹立祥认购 320.00 万元,周杰认购 40.00 万元,陈建国、贺志旺、胡建新(衡阳
籍)、胡建新(怀化籍)、贺学军各认购 20.00 万元。

       2010 年 12 月 27 日,天职国际出具“天职湘 QJ[2010]500 号”《验资报告》,
确认截至 2010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已收到上述 7 名对象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
计 460.00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10 年 12 月 30 日,新恒光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股权结构变更


                                        4-3-7
为:
                             认缴出资额       认缴比例                     实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方式
                               (万元)       (%)                          (万元)
 1           恒光投资           5,160.00            69.17   货币、非货币       5,160.00
 2           湘江投资            910.00             12.20       货币            910.00
 3           湖南信托            720.00              9.65       货币            720.00
 4            曹立祥             320.00              4.29       货币            320.00
 5           美雅资本            120.00              1.61       货币            120.00
 6            游新农               90.00             1.21       货币             90.00
 7             周杰                40.00             0.54       货币             40.00
 8            陈建国               20.00             0.27       货币             20.00
 9            贺志旺               20.00             0.27       货币             20.00
 10      胡建新(衡阳籍)          20.00             0.27       货币             20.00
 11      胡建新(怀化籍)          20.00             0.27       货币             20.00
 12           贺学军               20.00             0.27       货币             20.00
            合计                7,460.00           100.00         -            7,460.00


(五)2011 年 1 月,增资至 8,000 万元暨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1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由李世鸿、龙远茂、游新农增加
公司的注册资本 540.00 万元,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同时同意美雅资本将
所持公司的 70.00 万元股权转让给龙远茂,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相应修改
公司章程。同日,新恒光分别与李世鸿、龙远茂、游新农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
书》;美雅资本与龙远茂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1 年 1 月 14 日,天职国际出具“天职湘 SJ[2011]33 号”《验资报告》,经
审验,截至 2011 年 1 月 14 日,新恒光已收到股东李世鸿、龙远茂、游新农缴纳
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540.00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

       2011 年 1 月 20 日,新恒光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股权结构变
更为:
                            认缴出资额        认缴比例                     实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方式
                              (万元)        (%)                        (万元)
 1          恒光投资            5,160.00            64.50   货币、非货币       5,160.00
 2          湘江投资              910.00            11.38       货币            910.00



                                           4-3-8
                           认缴出资额        认缴比例                 实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方式
                             (万元)        (%)                    (万元)
 3          湖南信托             720.00             9.00     货币          720.00
 4           曹立祥              320.00             4.00     货币          320.00
 5           李世鸿              300.00             3.75     货币          300.00
 6           龙远茂              250.00             3.13     货币          250.00
 7           游新农              150.00             1.88     货币          150.00
 8          美雅资本              50.00             0.63     货币           50.00
 9            周杰                40.00             0.50     货币           40.00
 10          陈建国               20.00             0.25     货币           20.00
 11          贺志旺               20.00             0.25     货币           20.00
 12     胡建新(衡阳籍)          20.00             0.25     货币           20.00
 13     胡建新(怀化籍)          20.00             0.25     货币           20.00
 14          贺学军               20.00             0.25     货币           20.00
           合计                8,000.00           100.00      -           8,000.00


(六)2011 年 3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0 年 10 月 31 日,新恒光召开股东会,同意湖南信托将持有公司的 570.00
万元出资额挂牌转让,价格不低于 5.00 元/出资额。

       2010 年 12 月 28 日,湖南信托委托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在《三湘都市报》
上发布《湖南新恒光科技有限公司 470 万股权和 100 万元股权转让公告》,湖南
信托以 2,35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所持公司的 470.00 万元股权,以 500.00 万元的
价格转让所持公司 100.00 万元股权,公告期限为 2010 年 12 月 28 日至 2011 年 1
月 25 日。

       2011 年 1 月 27 日,湖南信托分别与摘牌人长沙通和、龙远茂签署《产权交
易合同》,龙远茂、长沙通和分别以 2,350.00 万元、500.00 万元的价格取得新恒
光 470.00 万元、100.00 万元出资。

       2011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美雅资本将持有公司的 50.00 万
元出资额转让给彭巧华,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

       2011 年 2 月 28 日,美雅资本与自然人彭巧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 250.00
万元的价格向自然人彭巧华转让所持公司的 50.00 万元股权。

                                          4-3-9
     2011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并对公司章程
进行修正。

     2011 年 3 月 7 日,新恒光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股权结构变
更为:
序                      认缴出资额      认缴比例                       实缴出资额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方式
号                        (万元)        (%)                          (万元)
 1       恒光投资          5,160.00             64.50   货币、非货币      5,160.00
 2       湘江投资            910.00             11.38       货币            910.00
 3        龙远茂             720.00              9.00       货币            720.00
 4        曹立祥             320.00              4.00       货币            320.00
 5        李世鸿             300.00              3.75       货币            300.00
 6        游新农             150.00              1.88       货币            150.00
 7       湖南信托            150.00              1.88       货币            150.00
 8       长沙通和            100.00              1.25       货币            100.00
 9        彭巧华              50.00              0.63       货币             50.00
10           周杰             40.00              0.50       货币             40.00
11        陈建国              20.00              0.25       货币             20.00
12        贺志旺              20.00              0.25       货币             20.00
13   胡建新(衡阳籍)         20.00              0.25       货币             20.00
14   胡建新(怀化籍)         20.00              0.25       货币             20.00
15        贺学军              20.00              0.25       货币             20.00
         合计              8,000.00            100.00        -            8,000.00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新恒光上述股东中湖南信托不再是集合信托计划的受
托管理人,而是以固有资产持有新恒光股权,具体转变过程为:

     根据《湖南信托-股权投资第十一期集合资金信托合同》,该集合资金信托计
划期限不超过 2 年,自信托成立之日(2009 年 2 月 12 日)起计算;信托资金的
年收益率超过预计收益率(7.00%)的,超过部分作为受托人的信托报酬。据此,
湖南信托于 2011 年 1 月 31 日提前结束该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并通过公开拍卖方式
对外处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所持有的 570.00 万元新恒光出资,同时将信托计划
原持有的 150.00 万元新恒光出资作为信托报酬由湖南信托持有。

     2012 年 11 月 27 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出具“湘银监

                                      4-3-10
复[2012]92 号”《关于湖南信托固有资产从事股权投资业务资格的批复》,核准湖
南信托以固有资产从事股权投资业务资格。

(七)2011 年 3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1 年 3 月 5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龙远茂将所持公司的 235.00 万元
股权以 1,292.5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华菱津杉,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

       2011 年 3 月 20 日,龙远茂与华菱津杉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2011 年 3 月 23 日,新恒光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股权结构变
更为:
                            认缴出资额       认缴比例                     实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方式
                            (万元)           (%)                        (万元)
 1           恒光投资          5,160.00            64.50   货币、非货币      5,160.00
 2           湘江投资            910.00            11.38       货币           910.00
 3            龙远茂             485.00             6.06       货币           485.00
 4            曹立祥             320.00             4.00       货币           320.00
 5            李世鸿             300.00             3.75       货币           300.00
 6           华菱津杉            235.00             2.94       货币           235.00
 7            游新农             150.00             1.88       货币           150.00
 8           湖南信托            150.00             1.88       货币           150.00
 9           长沙通和            100.00             1.25       货币           100.00
 10           彭巧华              50.00             0.63       货币            50.00
 11            周杰               40.00             0.50       货币            40.00
 12           陈建国              20.00             0.25       货币            20.00
 13           贺志旺              20.00             0.25       货币            20.00
 14      胡建新(衡阳籍)         20.00             0.25       货币            20.00
 15      胡建新(怀化籍)         20.00             0.25       货币            20.00
 16           贺学军              20.00             0.25       货币            20.00
           合计                8,000.00           100.00        -            8,000.00


四、股份公司的设立及其股本变化情况

(一)2011 年 6 月,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5 月 15 日,天职国际出具“天职湘 SJ[2011]601 号”《湖南新恒光科

                                         4-3-11
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确认新恒光(母公司报表数据)截至 2011 年 4 月 30 日
的净资产值为 240,942,953.30 元。

       2011 年 5 月 22 日,沃克森出具“沃克森评报字[2011]第 0131 号”《湖南新恒
光科技有限公司拟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评估报告书》,经评估,截至评估
基准日 2011 年 4 月 30 日,新恒光净资产评估值为 26,709.88 万元。

       2011 年 6 月 2 日,新恒光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新恒光截至 2011
年 4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基数,按一定比例折为股份公司的股本,并以此
作为各发起人认购股份公司股份的对价,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高于净资产额,
溢价部分作为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各股东在股份公司中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2011 年 6 月 8 日,新恒光的全体股东签署了《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起人协议》,一致同意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恒光股份,公司股份由全体发
起人以其在新恒光的股东权益所对应的净资产出资认购。

       2011 年 6 月 8 日,天职国际出具“天职湘 SJ[2011]610 号”《湖南恒光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筹)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1 年 6 月 8 日,股份公司已收到
全体股东以其拥有的新恒光净资产折合的股本 8,000.00 万元。

       2011 年 6 月 18 日,股份公司召开发起人会议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全体发起
人出席了会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将湖南新恒光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湖南恒
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关于〈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选举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湖
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等议案。

       2011 年 6 月 29 日,公司在怀化市工商局办理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领取了
注册号为 431204000001052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股本结构为: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恒光投资                        5,160.00                 64.50
 2               湘江投资                         910.00                  11.38
 3                龙远茂                          485.00                     6.06
 4                曹立祥                          320.00                     4.00
 5                李世鸿                          300.00                     3.75


                                      4-3-12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6               华菱津杉                        235.00                         2.94
 7                游新农                         150.00                         1.88
 8               湖南信托                        150.00                         1.88
 9               长沙通和                        100.00                         1.25
 10               彭巧华                          50.00                         0.63
 11                周杰                           40.00                         0.50
 12               陈建国                          20.00                         0.25
 13               贺志旺                          20.00                         0.25
 14          胡建新(衡阳籍)                     20.00                         0.25
 15          胡建新(怀化籍)                     20.00                         0.25
 16               贺学军                          20.00                         0.25
               合计                            8,000.00                    100.00


(二)2014 年 4 月,恒光股份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4 年 4 月 28 日,龙远茂与陆万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
司 485.00 万股股份全部转让给陆万里,转让价格为 2,396.80 万元。2014 年 5 月
20 日,陆万里向龙远茂支付了全部股份转让价款。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
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恒光投资                        5,160.00                 64.50
 2                 湘江投资                            910.00               11.38
 3                    陆万里                           485.00                   6.06
 4                    曹立祥                           320.00                   4.00
 5                    李世鸿                           300.00                   3.75
 6                 华菱津杉                            235.00                   2.94
 7                 湖南信托                            150.00                   1.87
 8                    游新农                           150.00                   1.87
 9                 长沙通和                            100.00                   1.25
 10                   彭巧华                            50.00                   0.63
 11                   周杰                              40.00                   0.50
 12                   陈建国                            20.00                   0.25
 13                   贺志旺                            20.00                   0.25


                                    4-3-13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4            胡建新(衡阳籍)                      20.00               0.25
 15            胡建新(怀化籍)                      20.00               0.25
 16                 贺学军                           20.00               0.25
                 合计                              8,000.00            100.00

(三)2014 年 11 月,股转系统挂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规定和恒光股份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恒光股份向股转系统申请股票在新三板挂牌,2014
年 11 月 4 日,股转系统出具“股转系统函[2014] 1719 号”《关于同意湖南恒光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同意恒光股份
股票在新三板挂牌。恒光股份股票于 2014 年 11 月 18 日起在新三板挂牌公开转
让,证券代码:831359,证券简称:恒光股份。

(四)股份公司挂牌后的股权转让情况

       发行人于 2014 年 11 月 18 日在新三板挂牌,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2018 年
1 月 15 日,新三板交易方式变更后,公司股票转让方式增加集合竞价方式。

       2016 年 12 月 28 日,恒光投资以协议转让方式分别向湘江投资、游新农转
让 246 万股、24 万股发行人股份。本次股份转让是恒光投资以其持有的部分发
行人股份向湘江投资、游新农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2010 年 3 月 8 日,新恒光与湘江投资、游新农等新老股东签署《湖南新恒
光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湘江投资、游新农分别以 4,095.00 万元、405.00
万元的价格(每一出资额 4.50 元)认购新恒光新增的 910 万元、90 万元注册资
本。同日,恒光投资与湘江投资、游新农签订《增资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以
下简称“《补充协议》”),双方对新恒光 2010、2011、2012 年度业绩承诺等事项
进行了约定。

       因新恒光 2010、2011、2012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均低于《补充协议》中承诺
净利润,2014 年 3 月 8 日,恒光投资与湘江投资、游新农分别签订《增资扩股
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相关事宜的协议》,恒光投资同意分别向湘江投资、游新农支
付业绩补偿款金额 1,384.84 万元、136.96 万元;并将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每

                                    4-3-14
年按比例支付。

    据此,作为上述业绩补偿的一部分,恒光投资分别与湘江投资、游新农于
2016 年 12 月 20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以每股 4.50 元的价格(湘江投资、游
新农向新恒光增资的价格)分别向湘江投资、游新农转让 246 万股、24 万股发
行人股份;其余补偿款项恒光投资已支付完毕。

    除上述股权变动情况外,公司在新三板挂牌期间发生多次股权转让,投资者
通过股转系统交易平台根据相关交易规则进行股权转让。2020 年 3 月 26 日,公
司因存在具有重大不确定性的重大事项,为维护投资者权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
平,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停牌;2020 年 6 月 29 日,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充分披露上述事项,鉴于停牌期
限已满,经公司向股转系统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6 月 29 日开市起复牌;2020
年 7 月 3 日,公司董事会发布《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停牌
公告》,经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7 月 6 日开市起停牌。
    截至本说明签署日,发行人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有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恒光投资                     4,890.00             61.13
     2               湘江投资                     1,156.00             14.45
     3                李世鸿                       300.00               3.75
     4                 谢刚                        260.00               3.25
     5                曹立祥                       256.50               3.21
     6               华菱津杉                      235.00               2.94
     7               唯盛投资                      224.90               2.81
     8                游新农                       174.00               2.18
     9               财信基金                      150.00               1.88
     10              长沙通和                      100.00               1.25
     11               彭巧华                        42.00               0.53
     12                周杰                         40.00               0.50
     13               谭艳春                        35.00               0.44
     14               朱友良                        28.50               0.36

                                   4-3-15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有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5           胡建新(怀化籍)                    20.00               0.25
 16                 陈建国                        20.00               0.25
 17           胡建新(衡阳籍)                    20.00               0.25
 18                 贺学军                        20.00               0.25
 19                 贺志旺                        20.00               0.25
 20                 陈付华                         8.00               0.10
 21                 尹俊杰                         0.10             0.0013
             合计                               8,000.00            100.00


截至本说明签署日,公司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特此说明。




                                 4-3-16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认真阅读了《湖
 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确认该说明
 中的相关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的情形,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曹立祥                 李正蛟              张辉军




                     蒲也平                 唐辉尧              朱友良




                     文    颖               尹笃林              陈 谦

监事签名:

                胡建新(衡阳籍)            伍小望              李小月




                     邓久平                 陈   才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谭艳春            胡建新(怀化籍)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