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光股份:2021年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0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严格按《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切实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
董事会的各项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
勉尽职地开展各项工作,保证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公
司董事会现将 2021 年度主要工作及 2022 年的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1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围绕年度经营计划有序开展工作,各项业务
稳步推进。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9.33 亿元,同比增加 2.96 亿
元,增长 46.5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161.17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27.56%;2021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所有者权益 135,284.89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136.75%;实
现基本每股收益 2.9385 元/股。
二、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公司相关事项做出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全年共召开 8 次董事
会会议,具体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会议决议
审议通过
1、《关于附条件生效的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
2021 年 1 月 15 日
第十五次会议 的议案》
3、《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
挂牌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议案》
4、《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
1-1 选举曹立祥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李正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选举张辉军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第三届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 日 1-4 选举朱友良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第十六次会议
1-5 选举唐辉尧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 选举蒲也平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1 选举尹笃林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选举文颖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选举陈谦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换届及章
程修订工商备案变更事宜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6、《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 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度审计报告
第三届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3 日 的议案》
第十七次会议
2、《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审议通过
1、《关于选举曹立祥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长的议案》
2、《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提名委员会的
第四届董事会 议案》
2021 年 2 月 25 日
第一次会议 3、《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
4、《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
案》
5、《关于聘请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6、《关于聘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3 日 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第二次会议
4、《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8、《关于使用公司部分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
议案》
9、《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
案》
10、《关于子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的议案》
11、《关于公司项目建设<年产 10 万吨离子膜氯碱搬
迁升级改造及配套建设项目>的议案》
12、《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2、《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 年 8 月 19 日
第三次会议 3、《关于公司三年一期审计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认购方案的议案战略配售》
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9 日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 1-9 月财务报告的议案》
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
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2、《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021 年 12 月 2 日
第五次会议 的议案》
3、《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4、《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组织召开了 5 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
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
议,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推动了公
司长期、稳健的可持续发展。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会议决议
审议通过
1、《关于附条件生效的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议案》
2021 年第一次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
2021 年 2 月 2 日
临时股东大会 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
事宜的议案》
3、《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
止挂牌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议案》
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 选举曹立祥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李正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选举张辉军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 选举朱友良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1 年第二次 1-5 选举唐辉尧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1 年 2 月 25 日
临时股东大会 1-6 选举蒲也平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1 选举尹笃林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选举文颖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选举陈谦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
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1 选举胡建新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3-2 选举李小月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换届及
章程修订工商备案变更事宜的议案》
审议通过
2021 年第三次
2021 年 3 月 12 日 1、《关于公司 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度审计报
临时股东大会
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20 年年度股
2021 年 5 月 11 日 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东大会
8、《关于使用公司部分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的议案》
9、《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
案》
10、《关于子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的议案》
11、《关于公司项目建设<年产 10 万吨离子膜氯碱
搬迁升级改造及配套建设项目>的议案》
2021 年第四次 2021 年 12 月 21 日 审议通过
临时股东大会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
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1、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 年度,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战略
发展与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参与公司经营目标、发展
方针、各项经营战略的研究活动,为公司战略发展的科学决策起到了
积极作用,积极履行职责;随时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
任职资格情况,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搜寻符合公司
发展的优秀人才积极推动了公司核心团队的建设。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 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年
度工作汇报并进行考核,并对公司薪酬情况、绩效管理实施情况提出
了建设性意见。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
规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职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报告
编制进行沟通与交流;就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与公司保
持沟通;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审核公司重要的会计政
策;定期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股东负责的原则,
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公司
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推动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持续健康的发展。
(五)信息披露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制度》的要求,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指定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为信息披
露报纸,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信息披露的指
定网站,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公司董事会
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和日常信息披露工作,接待股东的来访和咨
询,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
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三、2022 年度董事会重点工作
2022 年,公司将认真贯彻和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
司质量的意见》文件精神,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充分
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中心作用;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从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勤勉履职;按照既定的经营目标和发展方向,
努力推动实施公司的发展战略;加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优化公司战
略规划,确保实现公司的可持续性健康发展。同时董事会还将大力推
进以下工作:
1、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董事会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职,进一步完善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的各项制度建设,提高公司的法人治理水平。
2、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董事会将认真组织召开董事会、股
东大会会议,确保董事会、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等合
法合规,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
实施。
3、继续提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能力,积极组织、参加
各类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保
障公司可持续发展。
4、切实做好公司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董事
会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要求,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进一步提升公司信息披
露质量,加强公司与市场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
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