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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光股份: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2-04-20  

                        证券代码:301118      证券简称:恒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度合

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41,611,725.01 元,其中

2021 年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 130,425,991.09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

积金 13,042,599.11 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 175,719,030.79

元,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293,102,422.77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

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

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

成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06,67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7.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80,002,500.00 元,不送红股,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若利润

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

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后未来三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经营

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

性、合理性。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

程》、公司相关分红承诺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目前公司的实

际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有利于股东实现回报,符合全

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

合公司的经营现状,有效的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与投资者的合理

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

章程》、公司相关分红承诺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目前公司的

实际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有利于股东实现回报,符合

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

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

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

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