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光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2022-04-29
证券代码:301118 证券简称:恒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3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4
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
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9)。2022
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取消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的议案》,上述议案撤销后,需对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进行
更正,具体如下:
更正前: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议案序号 提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100
非累积投票提案
1 《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00
2 《关于<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
3 《关于<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
4 《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00
5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00
6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00
7 《关于 2022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00
8 《关于 2022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00
9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9.00
1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00
(二)、议案披露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10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其余议
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更正后: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二)、议案披露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9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其余议案
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附件2:授权委托书同步更改。
除上述内容更正外,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其他内容保持不
变,更正后的股东大会通知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
知(更新后)》(公告编号:2022-024)。因本次更正公告给广大
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