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18 证券简称:恒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6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 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270,515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1.19%,限 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为 6,156 户。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57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670,000 股,并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80,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106,670,000 股,其中: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24,065,985 股,占 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2.56%,有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82,604,015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7.44%。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1,270,51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9%,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该部分限 售股将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三)限售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公司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根据公司披 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分采用 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若不足 1 股向上取 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 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 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 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履行了上述承诺,不 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 上述股东不存在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270,515 股,占公司总股本 1.19%。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为 6,156 户。 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限售股类型 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 1,270,515 1.19% 1,270,515 售限售股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本次解 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股)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82,183,415 77.04% - 1,270,515 80,912,900 75.85%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80,000,000 75% - - 80,000,000 75% 首发后限售股 1,270,515 1.19% - 1,270,515 0 0.00% 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 912,900 0.86% - - 912,900 0.86%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4,486,585 22.96% 1,270,515 - 25,757,100 24.15% 三、总股本 106,670,000 100% 1,270,515 1,270,515 106,670,000 100% 注:上表为截至 2022 年 5 月 9 日数据,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 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 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 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 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 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