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光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6-08
证券代码:301118 证券简称:恒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8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于 2022 年 6 月 8 日在衡阳市松木经济开发区上倪路湖南
恒光化工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因时间紧
迫,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6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
董事 9 人,其中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7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立
祥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
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审议通过了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
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湖南恒光化工有限公司向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
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申请不超过 3,000 万元的综合授
信,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申请不超过 4,000 万元人民币
的综合授信,具体授信金额以授信协议约定为准,授信额度期限不超
过 2 年,起始日期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的授信协议生效日期为准,
在授信有效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公司董事会授权恒光化工负责人签署本次授信一切事宜的
有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