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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光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2022-08-25  

                        证券代码:301118           证券简称:恒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1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在衡阳市石鼓区维也纳国际酒店(衡阳华耀城店)4 楼会议

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

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立祥先生主持,部

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39)和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38)。

   2、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

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

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

040)。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规定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