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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光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2022-12-21  

                        证券代码:301118           证券简称:恒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5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朱友良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在巨潮

资讯网披露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

052)。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8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672%)的董事兼董

事会秘书朱友良先生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1,2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668%)。

    公司于近日收到朱友良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完成告知函》。截至2022

年12月20日,上述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数量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比例
                                (元/股)    (元/股)        (股)

          集中竞价 2022 年 12
 朱友良                           33.44     33.18-33.67       34,250    0.0321%
           交易      月 19 日
                       2022 年 12
                                         34.57      34.49-34.63        37,000     0.0347%
                        月 20 日

  合计           -         -              -               -            71,250     0.0668%


注:本次减持的股份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                          (%)



            合计持有股份       285,000           0.2672        213,750          0.2004



            其中:无限售
 朱友良                        71,250            0.0668            0              0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213,750           0.2004        213,750          0.2004
            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

规、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情况与前期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

    3、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不
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朱友良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完成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