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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光股份: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2023-04-14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湖南
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光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对恒光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
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
及子公司的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
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及子公司收益,为公司、子公司及股东谋取
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
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有效,在上述投资期限及额度
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
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五)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
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为
具体经办部门。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拟购买的理财产品风险较低,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
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
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在安全可控的范围
内努力提高收益。

   2、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审计部按职责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行为进行事前、事
中、事后的督查,建立良好的风险控制措施。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
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保证正常
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周转
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公司日常流动资金需要和充分控制资金风险的情
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自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有
效,在上述投资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
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恒光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
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
保荐机构对恒光股份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史哲元                       童家骏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