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紫建电子: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2022-07-15  

                                                                                          律师工作报告




    关于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律师工作报告




 中国广东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1、12 楼   邮编:518017

电话(Tel):(0755)88265288               传真(Fax):(0755)88265537




                                 3-3-2-1
                                                              律师工作报告


                                  目   录


第一节   引   言 ......................................................
一、律师事务所和签名律师简介 ....................................... 7
二、律师制作律师工作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的工作过程 ..................... 9
三、有关事项声明 .................................................. 11


第二节   正   文 ......................................................
一、发行人的概况 .................................................. 13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 14
三、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 19
四、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 19
五、发行人的设立 .................................................. 24
六、发行人的独立性 ................................................ 26
七、发起人和股东(实际控制人) .................................... 28
八、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 58
九、发行人的业务 .................................................. 76
十、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 79
十一、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 90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 105
十三、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 110
十四、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 112
十五、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 112
十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 114
十七、发行人的税务 ............................................... 118
十八、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 122
十九、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 126
二十、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 127
二十一、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 127
二十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 128
二十三、本次发行上市的总体结论性意见 ............................. 129

                                  3-3-2-2
                                                                       律师工作报告


                                     释   义

在本律师工作报告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根据上下文,亦包括整
发行人/公司/紫建电子   指
                            体变更并更名前的紫建有限
                            重庆市紫建电子有限公司,系紫建电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
紫建有限               指   公司前的名称,于 2019 年 11 月整体变更并更名为重庆市紫
                            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市维都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为重庆市
维都利投资             指   维都利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的股
                            东
                            重庆紫建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为重庆市紫建企业管理咨询
紫建投资               指
                            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股东
                            无锡云晖新汽车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
无锡云晖               指
                            行人的股东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领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
领慧投资               指
                            人的股东
                            重庆业如红土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
业如红土               指
                            发行人的股东
前海基金               指   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系发行人的股东
                            深圳市人才创新创业一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系发
创业一号基金           指
                            行人的股东
                            重庆市富翔盛瑞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
富翔盛瑞               指
                            行人的股东
上海琳喆               指   上海琳喆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系发行人的股东
深创投                 指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股东
贵州红土               指   贵州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股东
                            贵州瑞富飞龙现代农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系发行
贵州瑞富               指
                            人的股东
                            重庆市富翔兴悦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
富翔兴悦               指
                            行人的股东
汇力铭                 指   深圳汇力铭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系发行人的股东
                            贵州省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系发行人的股
贵州创新               指
                            东
                            无锡云晖二期新汽车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无锡云晖二期           指
                            系发行人的股东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星羽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星羽峰投资             指
                            系发行人的股东
                            盛慧(广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的
盛慧投资               指
                            股东



                                     3-3-2-3
                                                                           律师工作报告


                                 株洲市国投创盈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
国投创盈                    指
                                 行人的股东
创在青春                    指   贵州创在青春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发行人的股东
                                 株洲市国鑫瑞盈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
国鑫瑞盈                    指
                                 行人的股东
广东维都利                  指   广东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子公司
紫建新能源                  指   重庆市紫建新能源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子公司
深圳维都利                  指   深圳市维都利电子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子公司
                                 重庆市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广东维都利
重庆维都利                  指
                                 的子公司
                                 朱传钦、肖雪艳、维都利投资、紫建投资、朱金花、无锡云
                                 晖、领慧投资、业如红土、前海基金、游福志、朱金秀、创
发起人                      指
                                 业一号基金、夏周煜、富翔盛瑞、上海琳喆、深创投、贵州
                                 红土、贵州瑞富、富翔兴悦、汇力铭
控股股东                    指   朱传钦
实际控制人                  指   朱传钦
A股                         指   境内发行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发行                    指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深圳证
本次发行上市                指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招股说明书》              指
                                 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
《审计报告》                指
                                 [2020]0012002 号《审计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核字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指   [2020]006600 号《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
                                 证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核字
《 主 要 税 种 纳 税 情况
                            指   [2020]006601 号《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税种纳
说明的鉴证报告》
                                 税情况说明的鉴证报告》
《公司章程》                指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        指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正)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
《注册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指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区域,就本律师工作报告而言,不包括
中国                        指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3-3-2-4
                                                                       律师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     指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大华会计师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信达                  指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信达律师/经办律师     指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参与本次发行上市的经办律师
报告期                指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2020 年 1-3 月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指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工作报告          指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律师工作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数字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这些
差异是因四舍五入造成的。




                                     3-3-2-5
                                                             律师工作报告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律师工作报告

                                            信达首创工字[2020]第 021 号


致: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达接受发行人的委托,担任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专
项法律顾问。信达律师根据《证券法》《公司法》《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
告》《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
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
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律师工作报告。




                                 3-3-2-6
                                                                律师工作报告


                               第一节   引   言


    一、律师事务所和签名律师简介


    (一)律师事务所简介


    信达于 1993 年 8 月 13 日在广东省深圳市注册,现持有广东省司法厅于 2017
年 5 月 4 日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证号:31440000455766969W)。
信达业务范围主要为证券金融法律业务、房地产法律业务、诉讼法律业务等,证
券执业律师人数约一百五十人。截至目前,信达已为逾百家国内外公司首次发行
与上市、配股与增发、资产置换、控股权转让等提供过法律服务。目前担任多家
上市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二)签字律师简介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签字律师为陈勇律师、侯雅风律师、郭梦玥律师、张
家维律师,均无违法违规记录,主要证券业务执业记录、主要经历及联系方式如
下:


    陈勇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现为信达高级合伙人,
主要从事企业改制、股票发行上市、并购重组、上市公司再融资、债券融资等公
司证券法律业务。从业以来主要负责或参与办理兆日科技(300333.SZ)、易尚
展示(002751.SZ)、华特气体(688268.SH)、燕麦科技(688312.SH)、安必
平(688393.SH)股票发行上市,聚飞光电(300303.SZ)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
票、同方国芯(002049.SZ)2012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等数十家
企业的公司证券法律业务。


    联系方式:


    电话:0755-88265288


    传真:0755-88265537


    电邮:chenyong@shujin.cn
                                   3-3-2-7
                                                              律师工作报告


    侯雅风律师,毕业于苏州大学,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现为信达执业律师,
主要从事企业改制、股票发行上市、并购重组、上市公司再融资等公司证券法律
业务。从业以来主要参与办理华特气体(688268.SH)、燕麦科技(688312.SH)
股票发行上市、聚飞光电(300303.SZ)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2016 年及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丝路视觉(300556.SZ)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
多家企业的公司证券法律业务。


    联系方式:


    电话:0755-88265288


    传真:0755-88265537


    电邮:houyafeng@shujin.cn


    郭梦玥律师,毕业于苏州大学,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现为信达执业律师,
主要从事企业改制、股票发行上市、并购重组、上市公司再融资等公司证券法律
业务。从业以来主要参与办理华特气体(688268.SH)、燕麦科技(688312.SH)、
安必平(688393.SH)股票发行上市、聚飞光电(300303.SZ)2015 年非公开发
行股票、2016 年及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丝路视觉(300556.SZ)第一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多家企业的公司证券法律业务。


    联系方式:


    电话:0755-88265288


    传真:0755-88265537


    电邮:guomengyue@shujin.cn


    张家维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现为信达执业律师,
主要从事企业改制、股票发行上市、并购重组、上市公司再融资等公司证券法律
业务。从业以来主要参与办理华特气体(688268.SH)、燕麦科技(688312.SH)、
安必平(688393.SH)股票发行上市等多家企业的公司证券法律业务。

                                 3-3-2-8
                                                            律师工作报告


    联系方式:


    电话:0755-88265288


    传真:0755-88265537


    电邮:zhangjiawei@shujin.cn


    二、律师制作律师工作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的工作过程


    信达律师制作律师工作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的工作过程大致如下:


    (一)编制核查验证计划、发出尽职调查文件清单


    为了解发行人设立运作及本次发行上市的有关情况,信达律师依据相关规则
要求编制了核查验证计划,按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的要求及律师审慎
调查的执业规范,向发行人出具调查文件清单及补充文件资料清单,核查内容包
括但不限于:发行人的主体资格、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发行人的设立、发
起人和股东、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独立性、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业务和财务、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同业竞争、主要财产、重大债权债务关系、重
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公司治理、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税务及财政补贴、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及技术等标准、劳动及社会保
障、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等事项所涉及的有关法律事项。


    (二)核查和验证


    在核查、验证过程中,信达律师采取了书面审查、面谈、函证、实地调查、
查询、计算、复核等多种方法进行核查和验证,确保能全面、充分地掌握并了解
发行人的各项法律事实。这些过程包括但不限于:

    1.书面审查

    信达律师除了向发行人发出调查文件清单外,还多次到现场协助发行人收
集、整理相关资料,该等文件和资料构成信达制作本律师工作报告、工作底稿及


                                  3-3-2-9
                                                             律师工作报告


出具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基础资料。信达律师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基本文件、资料
或其副本或复印件等书面材料进行归类整理,形成工作底稿,并在此基础上对发
行人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审慎核查。

    2.实地走访和面谈

    信达律师多次前往发行人的场所,查验了发行人主要资产状况;走访了发行
人管理层、相关部门的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士,并听取了前述人士的口头陈述;就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所涉及的问题与发行人有关人员进行了必要的讨论,并就信
达律师认为重要且不可或缺的问题向发行人及有关人士发出书面询问、调查表或
制作备忘录;信达律师对发行人部分主要供应商、客户等进行了实地走访、面谈;
在进行实地走访和面谈过程中,信达律师已制作了调查笔录,形成工作底稿;有
关人士及调查对象提供的书面答复、调查表、说明及调查笔录,已经获得相关的
确认或认可,经核查和验证后为信达律师所信赖,构成信达律师完成本律师工作
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支持性资料。

    3.查档、查询


    信达律师查询了发行人历史沿革等资料,并取得有关主管机关(包括工商、
税务、环保、海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等)出具的
有关合法经营情况的证明文件。这些材料、证明文件,经相关机构盖章确认,或
经信达律师核查和验证,均构成信达律师完成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的依据。


    信达律师就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发行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是否受到有关部门立案调查、
是否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是否存在重大诉讼或者仲裁等事实采取查询或
者查阅公告、网站等方式向可能涉及的有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公共机构查询。
就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受到刑事处罚,
取得了相关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查询所获得的相关材料,均已经信达律师
整理后归档,列入信达的工作底稿。


    (三)会议讨论、研究、分析和判断

                                3-3-2-10
                                                             律师工作报告


    对核查和验证过程中所发现的法律问题,信达通过召开例会及其他工作会议
等方式,及时地与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审计机构等中介机构进行了沟通,对有关
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和研究,探讨合法的解决方案,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发表相
关意见和建议,出具相关专项工作备忘录或意见。


    (四)内核律师、内控部复核


    信达内核律师、内控部对项目及文件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复核。信达律师根
据内核律师、内控部的意见,修改完善了本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五)制作文件及审阅招股说明书


    基于上述工作基础,信达律师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完成本律师工作报告、
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总括性审阅,对其中引用法律意见
书和本律师工作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查。


    概括地计算,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信达律师为本次发行上市工作累
计投入超过 150 个工作日。


    三、有关事项声明


    (一)信达律师依据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并
基于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对中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
对本次发行上市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任何中国司法管辖区域之外的事实和法律
发表意见。


    (二)本律师工作报告仅就发行人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
见,并不对其有关会计、审计及资产评估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信达律师
在本律师工作报告中对有关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中某些数据或结
论的引述,均为信达律师在履行适当注意义务后严格按照有关中介机构出具的报
告或发行人的文件引述,并不意味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
明示或默示保证。就以上非法律专业事项,信达并不具备核查和作出评价的适当
资格,信达依赖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的意见对该等专业事项作出判断。

                                 3-3-2-11
                                                             律师工作报告


    (三)信达已经得到发行人的如下保证:发行人已全面地向信达律师提供了
出具本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的、完整的原始书面材料、副
本材料、复印材料或者口头证言,并且提供予信达律师的所有文件的复印件与原
件相符,所有文件上的签名、印章均为真实,其中,文件材料为副本或者复印件
的,所有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一切足以影响本律师工作报告的事实
和文件均已向信达披露,并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信达律师对某事项是否合法有效的判断,是以该事项发生时所适用的法律法
规为依据,同时也充分考虑了有关政府部门给予的批准和确认。对于出具本律师
工作报告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信达律师依赖有关政府部
门、发行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或个人出具的专业报告、证明文件、说明或其他文
件作出判断。


    (四)信达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
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律师工作报
告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
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律师工作报告所认定的事实真
实、准确、完整,对本次发行上市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信达同意将本律师工作报告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所必备的法律文
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并对本律师工作报告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信达同意发行人部分或全部在《招股说明书》中自行引用或按深圳证
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的审核要求引用本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但发行人作上述
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


    (七)本律师工作报告仅供发行人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使用,未经信达律
师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或由任何其他人予以引用和依赖。




                                3-3-2-12
                                                                       律师工作报告


                                第二节    正    文


一、发行人的概况


    (一)发行人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的股权架构图




    注1:朱传钦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维都利投资、富翔盛瑞、富翔兴悦为

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发行人的股东具体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七、发起人和股东(实

际控制人)”;

    注2:维都利投资、富翔盛瑞、富翔兴悦的合伙人均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员工,其合

伙人具体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七、发起人和股东(实际控制人)”;

    注3:发行人的子公司为广东维都利、深圳维都利、紫建新能源、重庆维都利,其具体

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十一、发行人的主要财产”之“(四)发行人的对外投资”。


    (二)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系由紫建有限于2019年11月15日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

                                     3-3-2-13
                                                                     律师工作报告


司,现持有重庆市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91500234578958944U)。根据该《营业执照》及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
章程》,并经核查,发行人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234578958944U
       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重庆市开州区赵家街道浦里工业新区 1-4 号楼
   法定代表人                                  朱传钦
     注册资本                              5,310.2384 万元
     实收资本                              5,310.2384 万元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8 日
     营业期限                          2011 年 7 月 8 日至永久
                    道路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范围       聚合物锂电池研发、设计、生产、加工、销售;进出口货物;电池
                    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一)发行人有关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程序

    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已就本次发行上市履行了以下批准程序:


    1.2020 年 7 月 15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
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稳定股价预案
的议案》《关于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事项出具有关承诺并提
出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制定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
议案》《关于对公司报告期内所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的议案》《关于公司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3-3-2-14
                                                              律师工作报告

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议
案,并决定将前述议案提交发行人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0 年 7 月 31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提交的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议案。


    信达律师对发行人上述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签到册、表决票、会
议记录和决议等相关文件进行核查后认为,发行人上述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发行人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发行人股东大会已依法定程序
作出批准本次发行上市的决议。


    (二)发行人批准本次发行上市的决议内容


    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议案:


    1.《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每股面值:本次发行股票的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3)发行数量: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1,770.08 万股(不含采用超
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全部为发行新股,公司原股东在本次发行中不
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低于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5%。最终发
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具
体情况协商确定。


    (4)发行对象:符合相关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并持有
创业板交易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合格投资者,或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等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其他对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3-2-15
                                                              律师工作报告

    (5)定价方式:通过直接定价方式或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或根据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6)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符合条件的社会公
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
式,包括且不限于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


    (7)承销方式: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8)拟上市交易场所: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
易。


    (9)决议有效期:本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若在此期间内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
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时。


    2.《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事项,具体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
告“十九、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3.《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若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及报经中国
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并得以实施,则公司截至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的未分配
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4.《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
议案》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5.《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稳定股价预案。

                                3-3-2-16
                                                               律师工作报告

    6.《关于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事项出具有关承诺并提出
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就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项出具的有关承诺及相应的
约束措施。


    7.《关于公司制定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


    8.《关于对公司报告期内所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的议案》


    确认公司报告期内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真实、合法,该等交易遵循
了公平、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
情形。


    9.《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0.《关于制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
(草案)>的议案》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草案)》,《公司章程(草案)》将于公司
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生效。


    11.《关于提请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有关事宜的议案》


    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有关事宜。


    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上述有关本次发行上市的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
议,包含了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定价方式、募集
资金用途、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决议的有效期、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
具体事宜的授权等《注册管理办法》中所要求的必须包括的事项;发行人批准本

                               3-3-2-17
                                                             律师工作报告

次发行上市的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发行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有关本次发行上市事宜的授权范
围与程序


    经信达律师核查,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决议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履行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一切程序,包括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本
次发行上市的申请;


    2.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修改及实施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方案,包括发行时机、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区间和定价方式、
发行价格、发行方式等有关事项;

    3.审阅、修订及签署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法律文件、协议,包括但不限
于《招股说明书》及其它有关文件;

    4.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范围内对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其所需金额、资金投入进度等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决定项目的具体实
施方案,签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要合同;

    5.根据公司需要在发行前确定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6.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各股东的承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登记结算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股份托管登记、流通锁
定等事宜;

    7.根据本次发行上市情况,办理修改《公司章程(草案)》相应条款、验资、
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手续;

    8.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全权办理与实施与本次


                                 3-3-2-18
                                                             律师工作报告

发行上市有关的其他有关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期间内公
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则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发行上市完成
时。


    信达律师认为,上述授权范围、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及
报经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


    三、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一)发行人系由紫建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15
日在重庆市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变更登记,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00234578958944U的《营业执照》,住所为重庆市开州区赵家街道浦里工业
新区1-4号楼,法定代表人为朱传钦,注册资本为5,310.2384万元,实收资本为
5,310.2384万元,经营范围为道路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聚合物锂电池研发、设计、生产、加工、销售;进出口货物;电池制造。(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包括其前身紫建有限)自2011年成立以来,
2011年至2012年通过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检,2013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已公
示,不存在经营异常信息。发行人为依法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根据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现行《公司章程》需要终止的情形。


    综上所述,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系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的股份有限公司,
具备《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本次发行
上市的主体资格。


    四、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3-3-2-19
                                                            律师工作报告

    (一)发行人符合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注册管理办法》
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1.根据发行人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招股说明书》,发行人本
次拟发行的股票为每股面值1元的A股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每一
股份具有同等权利,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


    2.根据发行人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
本次发行上市方案已经发行人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内容包
含新股种类及数额、新股发行价格、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符合《公司法》第一
百三十三条的规定。


    3.根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有关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相关证
明、《审计报告》、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确认,并经信达律
师通过走访、书面审查、网络检索等方式核查,发行人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
的规定,具体如下:


    (1)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
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2)发行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
项的规定;


    (3)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符合《证
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4)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
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符合《证券法》第
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4.根据本律师工作报告“八、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及 “十五、发行人


                                 3-3-2-20
                                                               律师工作报告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所述,并经核查,发行人符合
《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1)发行人前身紫建有限成立于 2011 年 7 月 8 日,发行人系由紫建有限按
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紫建有
限成立之日起算,发行人持续经营时间在 3 年以上;


    (2)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
行职责。


    5.根据《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并经发行人确认,发行人符合
《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2)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
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
制鉴证报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6.据发行人确认,并经核查,发行人业务完整,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
续经营的能力,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1)根据本律师工作报告“六、发行人的独立性”及“十、关联交易及同
业竞争”所述,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
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
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2)根据本律师工作报告 “九、发行人的业务”所述、《审计报告》及公
司提供的主要业务合同,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小型消费类可充电锂离子电池产品的

                                 3-3-2-21
                                                               律师工作报告


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稳定,最近二年内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


    (3)根据本律师工作报告“七、发起人和股东(实际控制人)”所述,并
经核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朱传钦,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控制权稳定,最近二年实际控
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符合《注册管
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


    (4)根据本律师工作报告“十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变化”所述,及发行人确认,并经核查,发行人管理团队稳定,最近二年内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
项的规定;


    (5)根据本律师工作报告“十一、发行人的主要财产”所述及发行人确认,
并经核查,发行人不存在涉及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符
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


    (6)根据本律师工作报告“十二、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及“二十一、
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所述、发行人确认,并经核查,发行人不存在涉及重大
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
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
项的规定;


    7.据发行人确认,并经核查,发行人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
定,具体如下:


    (1)根据发行人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以及《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主要从事小型消费类可充电锂离子电池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3-3-2-22
                                                              律师工作报告


    (2)根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有关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相关
证明、《审计报告》、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声明,并经信达
律师通过访谈、书面审查、网络检索等方式核查,最近三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
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3)根据有关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相关证明,发行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声明及发行人确认,并经信达律师通过书面审查、网络检索
等方式核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
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

    (二)发行人符合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除符合上述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外,在本次
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及报经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并
发行完毕后,还符合《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股票上市的条件:


    1.如上文所述,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发
行条件,符合《上市规则》第2.1.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2.根据《招股说明书》及发行人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发行人
拟向社会公众发行不超过1,770.08万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
于3,000万元,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符合《上
市规则》第2.1.1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


    3.根据《审计报告》《招股说明书》及发行人确认,并经信达律师核查,
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发行人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

                                3-3-2-23
                                                                       律师工作报告


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符合《上市规则》第2.1.1条第一款第(四)项、
第2.1.2条第(一)项的规定。


    综上所述,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除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
行上市审核及报经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外,已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质条
件。


    五、发行人的设立


    发行人系由紫建有限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于2019年11月15日在重庆市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变更登记,设立时注册资本
5,000万元,实收资本5,000万元。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过程如
下:


    (一)2019年8月9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渝名称核准内字[2019]渝
直第202036号《名称预先(变更)核准通知书》,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为“重庆市
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2019年9月26日,大华会计师出具了编号为大华审字[2019]0010583号
《 审 计 报 告》 , 经 其审 计, 截 至 2019 年7 月31日 ,紫 建有限 的 净资产 值 为
265,206,051.11元。


    (三)2019年9月27日,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了编
号为国众联评报字(2019)第2-1162号《重庆市紫建电子有限公司拟进行股份制
改制所涉及的重庆市紫建电子有限公司净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根据该报告,
紫建有限在2019年7月31日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29,424.05万元。本次评
估仅为紫建有限整体变更参考之用,并未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


    (四)2019年9月27日,紫建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紫建有限以截至审
计基准日2019年7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265,206,051.11元按5.304121:1的比例
折为股份公司股本,确定变更后的股份公司总股本为50,000,000股,紫建有限股


                                     3-3-2-24
                                                               律师工作报告


东朱传钦、肖雪艳、维都利投资、紫建投资、朱金花、无锡云晖、领慧投资、业
如红土、前海基金、游福志、朱金秀、创业一号基金、夏周煜、富翔盛瑞、贵州
红土、贵州瑞富、上海琳喆、深创投、富翔兴悦、汇力铭按照在紫建有限的出资
比例持有相应数额的股份,超出注册资本部分215,206,051.11元计入资本公积。


    (五)2019年9月27日,紫建有限股东朱传钦、肖雪艳、维都利投资、紫建
投资、朱金花、无锡云晖、领慧投资、业如红土、前海基金、游福志、朱金秀、
创业一号基金、夏周煜、富翔盛瑞、贵州红土、贵州瑞富、上海琳喆、深创投、
富翔兴悦、汇力铭签订了《发起人协议》,该协议就拟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
住所、设立、经营宗旨与范围、注册资本与认购股份、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等内
容作出了明确约定。


    (六)2019年10月18日,大华会计师出具了编号为大华验字[2019]000416号
《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9年10月18日止,公司已将紫建有限截至2019年7月
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265,206,051.11元折合为股本50,000,000元,公司注册资本为
50,000,000元,超过股本部分215,206,051.11元全部计入资本公积。


    (七)2019年10月18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关于制定<重庆市紫
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
于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选举产生了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和第一届监事会的股东代表监事。同
日,全体发起人股东签订了《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八)2019年11月15日,发行人在重庆市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变更登记,
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00234578958944U的《营业执照》。


    综上所述,信达律师认为:


    (一)发行人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方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是合法成立且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3-3-2-25
                                                             律师工作报告


    (二)发行人在设立过程中所签订的《发起人协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引致发行人设立行为存在潜在纠纷。


    (三)发行人在设立过程中已履行了有关批准、审计、评估等必要程序和验
资手续,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发行人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召开程序及所议事项符合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股东大会决议真实有效。


    六、发行人的独立性


    (一)发行人的业务独立


    根据《招股说明书》的描述及发行人确认,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的主
营业务为小型消费类可充电锂离子电池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根据本
律师工作报告“十、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所述,并经发行人确认及信达律师核
查,发行人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
易。


    (二)发行人的资产独立完整


    根据2019年10月18日大华会计师出具的编号为大华验字[2019]000416号《验
资报告》,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时出资均已全部缴足。


    经发行人确认,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设立后,紫建有限的全部资产由
发行人承继,办理相关资产权属的更名或转移手续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或风险。


    经发行人确认,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供应、生
产、销售系统,目前合法拥有独立的经营和办公场所,拥有生产经营所需的土地
使用权、房产、专利、商标、经营设备等资产,目前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占用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形。


    (三)发行人的人员独立

                                 3-3-2-26
                                                             律师工作报告


    经发行人确认,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产生。截至本律师
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朱传钦担任维都利投资、富翔盛瑞及富
翔兴悦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和紫建投资的总经理,维都利投资、富翔盛瑞及富翔兴
悦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无实际业务,主要资产为持有发行人股份,紫建投资为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无实际业务,主要资产为持有发行人股份;发行人的副
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
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未在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四)发行人的机构独立


    经发行人确认,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等决策及监督机构,并规范运行;发行人按照自身经营管理的需要,独立设置
了审计部、营销中心、研发中心、制造中心、品质中心、采购中心、物流中心、
项目中心、财务中心、人资行政中心、总经办、证券事务部等生产经营管理部门,
该等中心和部门均按照《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制度的规定,独立行使经营管理
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发行人的经营场所和办公机构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分开,不存在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干预发行人机构设置的情况。


    (五)发行人的财务独立


    1.经发行人确认,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已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发行人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未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
用银行账户;发行人独立办理相关税务登记和依法独立纳税;发行人能够独立作
出财务决策,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


    2.根据《审计报告》,经发行人确认,并经信达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
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发行人资金、

                                3-3-2-27
                                                             律师工作报告


资产和其他资源的情况,不存在发行人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违
规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发行人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与独立经营能力


    根据《招股说明书》的描述及发行人确认,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具有
完整的业务体系,包括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该等业务体系的设立、运行
均不依赖于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行人的收入和利润主要来源于自身经营,不依
赖于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综上所述,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业务独立,资产独立完整,具有独立的生
产经营系统,人员、机构、财务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
经营的能力,在独立性方面不存在严重缺陷。


    七、发起人和股东(实际控制人)


    (一)发行人的发起人


    经核查,发行人系由紫建有限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
限公司,发起人为朱传钦、肖雪艳、维都利投资、紫建投资、朱金花、无锡云晖、
领慧投资、业如红土、前海基金、游福志、朱金秀、创业一号基金、夏周煜、富
翔盛瑞、贵州红土、贵州瑞富、上海琳喆、深创投、富翔兴悦、汇力铭。据发行
人说明,并经核查,发行人各发起人基本情况如下:


    1.朱传钦


    朱传钦,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6212619730820****,
住址为江西省赣州市崇义县。朱传钦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担任
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朱传钦直接持有发行人2,060.895万股股份,占
发行人股本总额的38.8098%。


    2.肖雪艳

                                3-3-2-28
                                                                            律师工作报告


         肖雪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6212319781205****,
     住址为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肖雪艳持有发行人678.82万股股份,占发行人
     股本总额的12.7832%。


         3.维都利投资


         经核查,维都利投资成立于2017年11月15日,合伙期限为2017年11月15日至
     2027年11月14日,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00234MA5YN91F6A的《营业
     执照》,住所为重庆市开州区赵家街道浦里工业新区赵家组团第一号楼405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朱传钦,认缴出资额合计1,650万元,经营范围为以自有资金
     对锂电池生产经营项目进行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维都利投资目前各合伙人出资及占比情况如下:

序             认缴出资额
      姓名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任职情况            身份证号
号             (万元)
1     朱传钦   298.626861   18.0986%   普通合伙人   董事长、总经理     36212619730820****
2     冉义文     705.00     42.7273%   有限合伙人      副总经理        51352419730124****
3     周显茂     120.00     7.2727%    有限合伙人      副总经理        51010219680509****
4     彭姝       120.00     7.2727%    有限合伙人      副总经理        36220319840803****
5     程君     61.005382    3.6973%    有限合伙人      副总经理        51072219771113****
                                                    广东维都利-研发
6     张良均     60.00      3.6364%    有限合伙人                      51222219770614****
                                                      部高级总监
                                                    销售中心-市场开
7     朱传东   51.834206    3.1415%    有限合伙人                      36072519850908****
                                                      发部高级总监
                                                    财务负责人、董事
8     刘小龙     45.00      2.7273%    有限合伙人                      36242419841013****
                                                        会秘书
                                                    制造中心-高级制
9     姜延安     39.00      2.3636%    有限合伙人                      51222219671118****
                                                        造总监
                                                    制造中心-运营总
10    梅红建     30.00      1.8182%    有限合伙人                      51122719820708****
                                                          监
                                                    研发中心-高级工
11    黄剑秋     15.00      0.9091%    有限合伙人                      42900119770808****
                                                          程师
                                                    总经办-总经理助
12    金华       12.00      0.7273%    有限合伙人                      37068119800123****
                                                           理




                                         3-3-2-29
                                                                        律师工作报告


                                                股东代表监事、研
13   张溯斌    12.00     0.7273%   有限合伙人   发中心-产品开发    36212619751018****
                                                    部副主管
                                                物流中心-综合计
14   何素兰    12.00     0.7273%   有限合伙人                      36212619760110****
                                                  划部仓管员
                                                财务中心-财务经
15   周月琼     7.50     0.4545%   有限合伙人                      51222219780110****
                                                      理
                                                制造中心-设备部
16   周安均     5.25     0.3182%   有限合伙人                      51023119671013****
                                                    副经理
                                                研发中心-工艺部
17   陈远松     4.50     0.2727%   有限合伙人                      50023419840809****
                                                    副经理
                                                制造中心-聚合物
18   蒋德政     4.50     0.2727%   有限合伙人   电芯制造一部主     51122119830410****
                                                      管
                                                销售中心-销售三
19   柯丽       4.50     0.2727%   有限合伙人                      50024219880715****
                                                  部销售总监
                                                制造中心-制造部
20   袁小琼     3.75     0.2273%   有限合伙人                      51222219731101****
                                                    副主管
                                                证券事务部-法务
21   符萌     3.583551   0.2172%   有限合伙人                      43072419870819****
                                                      专员
                                                制造中心-聚合物
22   蒋兴云     3.30     0.2000%   有限合伙人   电芯制造一部主     50023419900720****
                                                      管
                                                职工代表监事、安
23   邓平       3.00     0.1818%   有限合伙人                      51222219641108****
                                                  环部副经理
                                                物流中心-综合计
24   李毅       3.00     0.1818%   有限合伙人                      51222419760403****
                                                  划部副经理
                                                制造中心-聚合物
25   陈彪       3.00     0.1818%   有限合伙人   电芯制造二部主     50023419890108****
                                                      管
                                                制造中心-聚合物
26   张来材     3.00     0.1818%   有限合伙人   电芯制造一部储     50023419930823****
                                                      干
                                                制造中心-品质部
27   文进利     3.00     0.1818%   有限合伙人                      50023419920920****
                                                      主管
                                                销售中心-销售一
28   姚銮娟     3.00     0.1818%   有限合伙人                      32132119870510****
                                                部副总经理助理
29   李秀萍     3.00     0.1818%   有限合伙人   采购中心-采购员    36072519881129****
                                                广东维都利-研发
30   邱富生     3.00     0.1818%   有限合伙人                      44071119750516****
                                                    部工程师
                                                研发中心-工艺部
31   蒋廷东     2.25     0.1364%   有限合伙人                      50022819850516****
                                                  高级工程师
32   胡婷       1.50     0.0909%   有限合伙人    财务中心-会计     36031119881119****


                                     3-3-2-30
                                                                                  律师工作报告


                                                           制造中心-聚合物
33    唐嘉梅        0.90           0.0545%   有限合伙人    电芯制造二部高    51130319850309****
                                                               级组长
                                                           人资行政中心-人
34    全修平        0.75           0.0455%   有限合伙人                      51222219720207****
                                                               事专员
                                                           制造中心-品质部
35    周帮永        0.75           0.0455%   有限合伙人                      42280219811210****
                                                               高级组长
                                                           制造中心-品质部
36    陈大奎        0.75           0.0455%   有限合伙人                      50023419870304****
                                                               高级组长
                                                           制造中心-聚合物
37    谢作平        0.75           0.0455%   有限合伙人    电芯制造二部高    51122519811112****
                                                               级组长
     合计         1,650.00         100.00%       -                  -                 -


        注:朱传东与实际控制人朱传钦系堂兄弟关系。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维都利投资持有发行人446.27万股股份,占发
     行人股份总数的8.4040%。


            4.紫建投资


            经核查,紫建投资成立于2017年11月14日,经营期限为2017年11月14日至永
     久,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00234MA5YN75542的《营业执照》,住所为
     重庆市开州区赵家街道浦里工业新区赵家组团第1号楼402室,法定代表人为朱传
     钦,注册资本为200万元,经营范围为以自有资金对锂电池生产经营项目进行投
     资(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劵、期货等金
     融业务,不得从事支付结算、个人理财服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经审批的未
     获审批前不得经营)。紫建投资目前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朱传钦                        100.78               50.39%
            2                   史玲                       59.22                29.61%
            3                游福志                        40.00                20.00%
                         合计                              200.00               100.00%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紫建投资持有发行人361.075万股股份,占发
     行人股份总数的6.7996%。

                                               3-3-2-31
                                                                律师工作报告


       5.朱金花


       朱金花,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6010219780605****,
  住址为江西省赣州市崇义县。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朱金花直接持有发行人288.86万股股份,占发
  行人股本总额的5.4397%。


       6.无锡云晖


       经核查,无锡云晖成立于2017年8月23日,合伙期限为2017年8月23日至2067
  年8月22日,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205MA1Q4RQ03Y的《营业执照》,
  住所为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联福路601号,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及至投
  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认缴出资额合计220,625万元,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
  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无锡云晖目前各合伙人出资及占比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无锡产业发展集团
 1                               220,000.00        99.72%       有限合伙人
             有限公司
       上海及至投资管理中心
 2                                 500.00           0.23%       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
       无锡产业聚丰投资管理
 3                                 125.00           0.06%       普通合伙人
             有限公司
           总计                  220,625.00        100.00%          -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无锡云晖持有发行人278.54万股股份,占发行
  人股份总数的5.2453%。


       根据无锡云晖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并经信达律师查询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网站,无锡云晖作为私募投资基金已于2018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SCC405,其管理人北京云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16年5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登记编号P1031453。


       7.领慧投资

                                      3-3-2-32
                                                               律师工作报告


       经核查,领慧投资成立于2014年10月13日,合伙期限为2014年10月13日至
  2024年10月12日,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06316838248C的《营业执
  照》,住所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B0475,执行事
  务合伙人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领慧达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
  资额合计3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
  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
  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领慧投资目前各合伙人出资及占比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1            李银会              29,500.00        98.33%      有限合伙人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领慧
 2     达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500.00           1.67%      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
           总计                   30,000.00        100.00%         -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领慧投资持有发行人218.1667万股股份,占发
  行人股份总数的4.1084%。


       根据领慧投资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并经信达律师查询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网站,领慧投资作为私募投资基金已于2015年3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SD5063,其管理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领慧达行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于2015年3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
  登记编号P1008958。


       8.业如红土


       经核查,业如红土成立于2017年7月31日,合伙期限为2017年7月31日至2022
  年7月30日,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00112MA5UQKCJ1B的《营业执照》,
  住所为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松石支路472号天一新城A组团5幢2-3,执行事务合
  伙人为重庆业如红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合计80,800万元,
  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



                                      3-3-2-33
                                                                        律师工作报告


  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业如红土目前各合伙人出资及占比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华宇
 1                                26,000.00           32.18%           有限合伙人
       业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
 2                                24,000.00           29.70%           有限合伙人
              有限公司
       重庆产业引导股权投资
 3                                20,000.00           24.75%           有限合伙人
         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临空远翔股权投资
 4         基金合伙企业           10,000.00           12.38%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
       重庆业如红土股权投资
 5                                  800.00             0.99%           普通合伙人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总计                  80,800.00           100.00%               -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业如红土持有发行人111.415万股股份,占发
  行人股份总数的2.0981%。


       根据业如红土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并经信达律师查询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网站,业如红土作为私募投资基金已于2017年9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SW7778,其管理人重庆业如红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有 限 公 司 已 于 2017年 4 月 21日在 中 国证券 投 资基金 业协 会 登记 ,登 记编号
  P1062436。


       9.前海基金


       经核查,前海基金成立于2015年12月11日,合伙期限为2015年12月11日至
  2025年12月11日,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359507326P的《营业执
  照》,住所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
  秘书有限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前海方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合
  计2,85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
  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创业投
  资业务;股权投资;投资其他股权投资基金;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


                                      3-3-2-34
                                                                 律师工作报告


  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业务;受托管理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
  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
  理业务);投资顾问与策划;投资管理(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咨询(不含限制
  项目);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
  制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企业管理策划。(以上各项涉及法
  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前海基金目前各合伙人出资及占比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深圳市中科鼎鑫管理咨
 1                                 150,000.00        5.2632%    有限合伙人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珠海横琴富华金盛投资
 2                                 150,000.00        5.2632%    有限合伙人
         企业(有限合伙)
         君康人寿保险股份
 3                                 150,000.00        5.2632%    有限合伙人
             有限公司
       珠海横琴富华金灿投资
 4                                 150,000.00        5.2632%    有限合伙人
         企业(有限合伙)
 5     济南峰靖商贸有限公司        150,000.00        5.2632%    有限合伙人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
 6                                 150,000.00        5.2632%    有限合伙人
              有限公司
       上海行普企业管理合伙
 7                                 110,000.00        3.8596%    有限合伙人
         企业(有限合伙)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
 8                                 100,000.00        3.5088%    有限合伙人
             有限公司
       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
 9                                 100,000.00        3.5088%    有限合伙人
           资有限公司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10                                100,000.00        3.5088%    有限合伙人
               公司
        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
 11                                100,000.00        3.5088%    有限合伙人
              有限公司
       深圳市龙华区引导基金
 12                                100,000.00        3.5088%    有限合伙人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
 13                                 70,000.00        2.4561%    有限合伙人
             有限公司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
 14                                 60,000.00        2.1053%    有限合伙人
               公司
 15           李永魁                50,000.00        1.7544%    有限合伙人
        深圳市福田引导基金
 16                                 50,000.00        1.7544%    有限合伙人
            投资有限公司


                                        3-3-2-35
                                                     律师工作报告


     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理
17                          50,000.00      1.7544%   有限合伙人
           有限公司
     深圳市安林珊资产管理
18                          50,000.00      1.7544%   有限合伙人
           有限公司
     北京首都科技发展集团
19                          50,000.00      1.7544%   有限合伙人
           有限公司
     深圳凯利程投资咨询
20                          50,000.00      1.7544%   有限合伙人
           有限公司
     新余市晟创投资管理
21                          50,000.00      1.7544%   有限合伙人
           有限公司
     北银丰业资产管理有限
22                          50,000.00      1.7544%   有限合伙人
             公司
     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23                          50,000.00      1.7544%   有限合伙人
             公司
24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50,000.00      1.7544%   有限合伙人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25                          50,000.00      1.7544%   有限合伙人
             公司
     厦门市三硕资产管理
26                          50,000.00      1.7544%   有限合伙人
           有限公司
27   新兴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0      1.7544%   有限合伙人
     国信弘盛创业投资有限
28                          50,000.00      1.7544%   有限合伙人
             公司
     新疆粤新润合股权投资
29                          50,000.00      1.7544%   有限合伙人
         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招银前海金融
30                          50,000.00      1.7544%   有限合伙人
     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31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50,000.00      1.7544%   有限合伙人

32   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   40,000.00      1.4035%   有限合伙人
     徐州金沣股权投资合伙
33                          30,000.00      1.0526%   有限合伙人
       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
34                          30,000.00      1.0526%   有限合伙人
           有限公司
     深圳市文燊威投资有限
35                          30,000.00      1.0526%   有限合伙人
             公司
     前海方舟资产管理有限
36                          30,000.00      1.0526%   普通合伙人
             公司
     天津未来产业创新基金
37                          30,000.00      1.0526%   有限合伙人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8          陈韵竹          20,000.00      0.7018%   有限合伙人

39   唐山致行商贸有限公司   20,000.00      0.7018%   有限合伙人



                                3-3-2-36
                                                              律师工作报告


     汇祥蓝天(天津)投资
40                            20,000.00       0.7018%         有限合伙人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建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41                            20,000.00       0.7018%         有限合伙人
             公司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42                            20,000.00       0.7018%         有限合伙人
             公司
43          郭德英            10,000.00       0.3509%         有限合伙人

44          盘李琦            10,000.00       0.3509%         有限合伙人

45          郑焕坚            10,000.00       0.3509%         有限合伙人
     深圳市中孚泰文化集团
46                            10,000.00       0.3509%         有限合伙人
           有限公司
     深圳市广顺昌投资有限
47                            10,000.00       0.3509%         有限合伙人
             公司
     喀什唐商股权投资有限
48                            10,000.00       0.3509%         有限合伙人
             公司
49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0,000.00       0.3509%         有限合伙人

         总计                2,850,000.00     100.00%             -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前海基金持有发行人111.415万股股份,占发
 行人股份总数的2.0981%。


     根据前海基金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并经信达律师查询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网站,前海基金作为私募投资基金已于2016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SE8205,其管理人前海方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16年1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登记编号P1030546。


     10.游福志


     游福志,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6212619730323****,
 住址为江西省赣州市崇义县。游福志现担任发行人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游福志直接持有发行人108.325万股股份,占
 发行人股本总额的2.0399%。


     11.朱金秀



                                  3-3-2-37
                                                                律师工作报告


       朱金秀,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6212619751007****,
  住址为江西省赣州市崇义县。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朱金秀持有发行人72.215万股股份,占发行人
  股本总额的1.3599%。


       12.创业一号基金


       经核查,创业一号基金成立于2017年9月19日,合伙期限为2017年9月19日至
  2025年9月18日,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MA5EQQ44XG的《营业
  执照》,住所为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1号银星科技大厦9楼A912,执
  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市红土人才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合计
  20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
  创业管理服务业务。(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
  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创业一号基金目前各合伙人出资及
  占比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
 1                                  57,000.00        28.50%     有限合伙人
              有限公司
       红土富祥(珠海)产业
 2                                  55,000.00        27.50%     有限合伙人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工银(深圳)股权投资基
 3                                  40,000.00        20.00%     有限合伙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龙华新区引导基
 4                                  20,000.00        10.00%     有限合伙人
       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引导基金
 5                                  6,000.00          3.00%     有限合伙人
            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
 6                                  6,000.00          3.00%     有限合伙人
            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盐田区国有资本
 7                                  5,000.00          2.50%     有限合伙人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大鹏新区引导
 8                                  5,000.00          2.50%     有限合伙人
          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鼎胜投资
 9                                  2,000.00          1.00%     有限合伙人
              有限公司




                                        3-3-2-38
                                                                      律师工作报告


      深圳市红土人才投资基
10                                2,000.00           1.00%           普通合伙人
          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佳利泰创业投资
11                                2,000.00           1.00%           有限合伙人
            有限公司
          总计                   200,000.00         100.00%               -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创业一号基金持有发行人55.71万股股份,占
 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0491%。


     根据创业一号基金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并经信达律师查询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网站,创业一号基金作为私募投资基金已于2018年5月31日在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SCY331,其管理人广东红土创业投资管理
 有 限 公 司 已于 2015年 1 月 29日在 中国 证 券投资 基 金业协 会登记 , 登记编 号
 P1007124。


     13.夏周煜


     夏周煜,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3038219900327****,
 住址为浙江省乐清市。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夏周煜持有发行人40.57万股股份,占发行人
 股本总额的0.7640%。


     14.富翔盛瑞


     经核查,富翔盛瑞成立于2018年12月17日,合伙期限为2018年12月17日至
 2028年12月14日,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00234MA6076TB76的《营业执
 照》,住所为重庆市开州区赵家街道浦里工业新区赵家组团第一号楼406室,执
 行事务合伙人为朱传钦,认缴出资额合计634.588906万元,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
 资询(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劵、期货等金融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富翔盛瑞目前各合伙人出资及占比
 情况如下:



                                     3-3-2-39
                                                                          律师工作报告


序            认缴出资额
     姓名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任职情况           身份证号
号              (万元)
1    朱传钦   82.420273    12.9880%   普通合伙人   董事长、总经理    36212619730820****
2     程君    122.584782   19.3172%   有限合伙人      副总经理       51072219771113****
3     彭姝      50.00      7.8791%    有限合伙人      副总经理       36220319840803****
4    周显茂     50.00      7.8791%    有限合伙人      副总经理       51010219680509****
                                                   重庆维都利-研发
5    刘志明     40.00      6.3033%    有限合伙人                     43042119820703****
                                                     部高级总监
                                                   销售中心-市场开
6    朱传东   31.871653    5.0224%    有限合伙人                     36072519850908****
                                                     发部高级总监
                                                   紫建新能源-研发
7    陈启多   24.516585    3.8634%    有限合伙人                     45032719870507****
                                                     部常务副院长
                                                   重庆维都利-制造
8    叶承锋     20.00      3.1516%    有限合伙人                     52222519790316****
                                                     部制造总监
                                                   广东维都利-制造
9    黄昌海     20.00      3.1516%    有限合伙人                     51302919721208****
                                                     部代理经理
                                                   广东维都利-副厂
10   刘益辉   18.388135    2.8976%    有限合伙人                     36042919730321****
                                                         长
                                                   广东维都利-财务
11   李海霞     16.00      2.5213%    有限合伙人                     36233119760125****
                                                       部主管
                                                   广东维都利-项目
12   丘凯强     15.00      2.3637%    有限合伙人                     44142219790723****
                                                     部项目经理
                                                   销售中心-销售六
13   彭永潮     10.00      1.5758%    有限合伙人                     23010319710905****
                                                       部副总监
                                                   广东维都利-制造
14   陈忠林     10.00      1.5758%    有限合伙人                     61232419710903****
                                                     部设备副经理
                                                   研发中心-产品开
15    黄波     9.193603    1.4487%    有限合伙人                     34242519850910****
                                                     发高级经理
                                                   销售中心-销售三
16    柯丽     9.193603    1.4487%    有限合伙人                     50024219880715****
                                                     部销售总监
                                                   广东维都利-研发
17   刘圣军      9.00      1.4182%    有限合伙人                     43092219840816****
                                                       部副经理
18   汤新斌      8.50      1.3394%    有限合伙人    采购中心-经理    36212619761126****
                                                   广东维都利-研发
19    许莹       6.60      1.0400%    有限合伙人                     42128119890809****
                                                       部副经理
                                                   研发中心-产品开
20   樊五战    6.129378    0.9659%    有限合伙人                     41018219840623****
                                                       发主管
                                                   研发中心-工艺主
21   吕新坡    6.129378    0.9659%    有限合伙人                     41282319790525****
                                                         管
                                                   重庆维都利-制造
22   黄尔欢    6.129378    0.9659%    有限合伙人                     34030319650415****
                                                   部高级运营总监



                                        3-3-2-40
                                                                          律师工作报告


                                                   财务中心-财务经
23    唐国林    6.129378    0.9659%   有限合伙人                     52212919870609****
                                                         理
                                                   销售中心-销售一
24    刘浩铨      5.00      0.7879%   有限合伙人                     36072519951022****
                                                     部销售工程师
                                                   广东维都利-财务
25     李卫       5.00      0.7879%   有限合伙人                     43112119890704****
                                                       部副主管
                                                   广东维都利-采购
26    陈如森      5.00      0.7879%   有限合伙人                     36042719740925****
                                                       部副主管
                                                   广东维都利-制造
27    朱建虎      5.00      0.7879%   有限合伙人                     61230119871227****
                                                       部副经理
                                                   广东维都利-研发
28    杨辉鑫      5.00      0.7879%   有限合伙人   部扣式电池项目    32050219551023****
                                                         专家
                                                   广东维都利-制造
29    李昆明      5.00      0.7879%   有限合伙人                     42098219890821****
                                                     部设备工程师
                                                   广东维都利-研发
30    许青华      4.00      0.6303%   有限合伙人                     45262419810823****
                                                       部工程师
                                                   总经办-副总经理
31    江东月    3.064225    0.4829%   有限合伙人                     50010919861113****
                                                         助理
                                                   广东维都利-研发
32    吴方余      3.00      0.4727%   有限合伙人                     42280219880526****
                                                       部工程师
                                                   紫建新能源-研发
33    田荣波      3.00      0.4727%   有限合伙人                     50022419860425****
                                                   部平台开发经理
                                                   广东维都利-制造
34    罗育虎      3.00      0.4727%   有限合伙人                     43048119871224****
                                                       部主管
                                                   广东维都利-设备
35    秦森林      3.00      0.4727%   有限合伙人                     52273119891228****
                                                     部助理工程师
                                                   广东维都利-制造
36    邝大兵      2.00      0.3152%   有限合伙人                     43102319880119****
                                                     部设备工程师
                                                   广东维都利-研发
37    余嘉豪    1.838535    0.2897%   有限合伙人                     44200019891027****
                                                     部高级工程师
                                                   广东维都利-人事
38    陈旺婵      1.50      0.2364%   有限合伙人                     44190019870926****
                                                   行政部人事专员
                                                   广东维都利-研发
39    廖伟强      1.00      0.1576%   有限合伙人                     44148119921123****
                                                       部工程师
                                                   广东维都利-研发
40    邱富生      0.80      0.1261%   有限合伙人                     44071119750516****
                                                       部工程师
                                                   总经办-办公室主
41    朱金花      0.60      0.0945%   有限合伙人                     36010219780605****
                                                          任
     合计      634.588906   100.00%        -              -                   -


        注:朱金花与实际控制人朱传钦系兄妹关系,朱传东与实际控制人朱传钦系堂兄弟关系。



                                        3-3-2-41
                                                            律师工作报告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富翔盛瑞持有发行人68.3417万股股份,占发
行人股份总数的1.2870%。


    15.贵州红土


    经核查,贵州红土成立于2014年8月22日,经营期限为2014年8月22日至2021
年8月21日,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201153143700394的《营业执照》,
住所为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阳科技产业园标准厂房辅
助用房B303室,法定代表人为张键,注册资本为6,800万元,经营范围为法律、
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
(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
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创业企业投资业务;代
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事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
业投资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贵州红土目前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深创投                   2,040.00       30.00%
           贵州省创业投资促进
    2                                       1,360.00       20.00%
                   中心
           贵州大珩睿创业投资
    3                                       1,360.00       20.00%
                 有限公司
    4     贵州向宏商贸有限公司              680.00         10.00%
            贵阳高新产业投资
    5                                       680.00         10.00%
            (集团)有限公司
          贵阳高新栉勤资本创业
    6                                       680.00         10.00%
              投资有限公司
             合计                           6,800.00       100.00%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贵州红土持有发行人27.855万股股份,占发行
人股份总数的0.5246%。


    根据贵州红土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并经信达律师查询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网站,贵州红土作为私募投资基金已于2015年7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投资




                                 3-3-2-42
                                                               律师工作报告


  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SD6815,其管理人贵州红土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已于2015年6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登记编号P1016799。


       16.贵州瑞富


       经核查,贵州瑞富成立于2016年12月20日,合伙期限为2016年12月20日至长
  期,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20198MA6DQEQQ84的《营业执照》,住所
  为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阳科技产业园标准厂房辅助用
  房B303室,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仪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合计
  1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
  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
  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
  择经营。(创业投资、农业投资管理与咨询、农业项目投资、实业投资、文化旅
  游项目投资,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贵州瑞富目前各合伙人出资
  及占比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新余瑞富管理咨询
 1                               6,900.00         69.00%       有限合伙人
             有限公司
        贵州省创业投资促进
 2                               3,000.00         30.00%       有限合伙人
                中心
         上海仪象投资管理
 3                                100.00           1.00%       普通合伙人
             有限公司
           总计                  10,000.00        100.00%          -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贵州瑞富持有发行人27.855万股股份,占发行
  人股份总数的0.5246%。


       根据贵州瑞富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并经信达律师查询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网站,贵州瑞富作为私募投资基金已于2018年9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SED806,其管理人上海仪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16年3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登记编号P1031085。


       17.上海琳喆

                                     3-3-2-43
                                                               律师工作报告


       经核查,上海琳喆成立于2017年5月3日,合伙期限为2017年5月3日至2037
  年5月2日,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13MA1GLJEN77的《营业执照》,
  住所为上海市宝山区高逸路112-118号6幢4388室,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张喆,认缴
  出资额合计500万元,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财务咨询。(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上海琳喆目前各合
  伙人出资及占比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1            张喆                400.00          80.00%       普通合伙人

 2            王斐                100.00          20.00%       有限合伙人

           总计                   500.00          100.00%          -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上海琳喆持有发行人27.855万股股份,占发行
  人股份总数的0.5246%。


       18.深创投


       经核查,深创投成立于1999年8月25日,经营期限为1999年8月25日至2049
  年8月25日,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715226118E的《营业执照》,
  住所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1层B区,法定代表人为倪泽望,
  注册资本为542,090.1882万元,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
  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
  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股权投资;投资股
  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受托管理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
  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受
  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
  制项目);投资咨询(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
  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策划;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业务;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务。深创投目前的股权结构如下:




                                     3-3-2-44
                                                                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1                                          152,843.4070   28.1952%
              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市星河房地产开发
    2                                          108,418.6696   20.0001%
                 有限公司
    3     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               69,350.3415    12.7931%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
    4                                          58,543.8000    10.7996%
               股份有限公司
    5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7,269.5179    5.0305%
    6     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               26,520.1015    4.8922%
    7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9,911.1101    3.6730%
    8     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               19,352.6197    3.5700%
    9     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               17,953.0529    3.3118%
            深圳市福田投资控股
   10                                          13,253.1829    2.4448%
                有限公司
   11    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              12,651.0909    2.3338%
   12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7,590.6789    1.4003%
            七匹狼控股集团股份
   13                                           7,167.4818    1.3222%
                有限公司
   14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1,265.1335    0.2334%
                 合计                          542,090.1882   100.00%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深创投持有发行人27.855万股股份,占发行人
股份总数的0.5246%。


   根据深创投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并经信达律师查询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网站,深创投作为私募投资基金已于2014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SD2401,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已于2014年4月22日在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登记编号P1000284。


   19.富翔兴悦


   经核查,富翔兴悦成立于2018年12月17日,合伙期限为2018年12月17日至
2028年12月16日,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00234MA6076QU3Y的《营业
执照》,住所为重庆市开州区赵家街道浦里工业新区赵家组团第一号楼403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朱传钦,认缴出资额合计240万元,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资询

                                    3-3-2-45
                                                                            律师工作报告


     (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劵、期货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富翔兴悦目前各合伙人出资及占比情
     况如下:

序              认缴出资额
       姓名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任职情况           身份证号
号              (万元)
1     朱传钦      50.60      21.0833%   普通合伙人   董事长、总经理    36212619730820****
                                                     总经办-总经理助
2      金华       40.00      16.6667%   有限合伙人                     37068119800123****
                                                            理
                                                     销售中心-销售一
3     姚銮娟      20.00      8.3333%    有限合伙人                     32132119870510****
                                                     部副总经理助理
                                                     研发中心-工艺经
4     李奕杰      20.00      8.3333%    有限合伙人                     35052619810706****
                                                           理
                                                     重庆维都利-制造
5     黄尔欢      20.00      8.3333%    有限合伙人                     34030319650415****
                                                     部高级运营总监
                                                     销售中心-销售经
6      尹涛       10.00      4.1667%    有限合伙人                     23032119860727****
                                                           理
                                                     销售中心-销售经
7     董乾锋      10.00      4.1667%    有限合伙人                     11010719770507****
                                                           理
                                                     制造中心-生产经
8     李贤贵      10.00      4.1667%    有限合伙人                     43092319810313****
                                                           理
                                                     制造中心-副总经
9     廖贵方      10.00      4.1667%    有限合伙人                     43030219810420****
                                                           理
                                                     制造中心-品质经
10    全从涛       8.00      3.3333%    有限合伙人                     43122219830617****
                                                           理
                                                     制造中心-设备主
11    苟小林       6.00      2.5000%    有限合伙人                     51020219670105****
                                                           管
                                                     销售中心-销售经
12     陈君        5.00      2.0833%    有限合伙人                     51110219780107****
                                                           理
                                                     销售中心-销售经
13    张志红       5.00      2.0833%    有限合伙人                     34110219800702****
                                                           理
14    李复兴       5.00      2.0833%    有限合伙人    财务中心-出纳    36212619750524****
                                                     制造中心-品质主
15    朱林清       4.00      1.6667%    有限合伙人                     50023519861024****
                                                           管
                                                     销售中心-市场开
16    朱传东       4.00      1.6667%    有限合伙人                     36072519850908****
                                                       发部高级总监
                                                     物流中心-综合计
17    陈信帆       3.00      1.2500%    有限合伙人                     50023419900101****
                                                       划部副主管
                                                     销售中心-销售经
18    邱惠琼       2.00      0.8333%    有限合伙人                     44130219770618****
                                                           理


                                          3-3-2-46
                                                                                     律师工作报告


                                                              制造中心-动力保
19         魏榕          2.00        0.8333%    有限合伙人                      50023419890515****
                                                                  障部主管
                                                              深圳维都利-行政
20        刘向勇         1.00        0.4167%    有限合伙人                      34242319870217****
                                                                人事部主管
                                                              制造中心-聚合物
21        赵天珍         1.00        0.4167%    有限合伙人    电芯制造二部储    50023419881116****
                                                                    干A
                                                              制造中心-聚合物
22        廖永清         1.00        0.4167%    有限合伙人    电芯制造二部高    51222219760416****
                                                                  级组长
                                                              广东维都利-制造
23        柴岁苗         1.00        0.4167%    有限合伙人                      61040319850720****
                                                                  部副经理
                                                              研发中心-工艺工
24        王行超         0.80        0.3333%    有限合伙人                      50023419940408****
                                                                    程师
                                                              总经办-办公室主
25        朱金花         0.60        0.2500%    有限合伙人                      36010219780605****
                                                                     任
         合计           240.00       100.00%         -               -                   -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富翔兴悦持有发行人25.845万股股份,占发行
     人股份总数的0.4867%。


            20.汇力铭


            经核查,汇力铭成立于2016年11月23日,合伙期限为2016年11月23日至长期,
     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MA5DPJ0U15的《营业执照》,住所为深圳
     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农园社区泽田路2号翠海花园B3、B4栋B3栋16D,执行事务
     合伙人为深圳汇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合计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
     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汇力铭目前各合伙人出资及占比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深圳汇熹资本管理
     1                                         800.00              80.00%           普通合伙人
                      有限公司
     2                 徐泽林                  100.00              10.00%           有限合伙人
                深圳市莲邦投资管理
     3                                         100.00              10.00%           有限合伙人
                      有限公司
                     总计                      1,000.00           100.00%                -



                                                  3-3-2-47
                                                               律师工作报告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汇力铭持有发行人13.355万股股份,占发行人
股份总数的0.2515%。


    信达律师核查后认为,发行人的发起人均具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担任发起人的资格,发起人的人数、住所、出资比例均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发行人的现有股东


    发行人现有股东共28名,其中自然人股东7名,法人股东3名,有限合伙企业
股东18名。


    1.发行人现有自然人股东7名,均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其基本情况如下:


    (1)发行人自然人股东朱传钦、肖雪艳、朱金花、游福志、朱金秀、夏周
煜的基本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七、发起人和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发行人的发起人”


    (2)石开荣,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52263119840716****,住址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
石开荣持有发行人16.6667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0.3139%。


    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核查,上述自然人股东中,朱传钦与朱金花、朱金秀为
兄妹关系,除此之外,发行人的自然人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2.发行人现有法人股东3名,紫建投资、深创投、贵州红土的基本情况详见
本律师工作报告“七、发起人和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发行人的发起
人”。


    3.发行人现有有限合伙企业股东18名,其基本情况如下:


    (1)发行人有限合伙企业股东维都利投资、无锡云晖、领慧投资、业如红
土、前海基金、创业一号基金、富翔盛瑞、上海琳喆、贵州瑞富、富翔兴悦、汇



                                 3-3-2-48
                                                                  律师工作报告


  力铭的基本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七、发起人和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发行人的发起人”。


       (2)贵州创新


       经核查,贵州创新成立于2018年12月20日,合伙期限为2018年12月20日至
  2028年12月30日,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20900MA6HFRM25H的《营业
  执照》,住所为贵安新区临时行政中心5号楼5114室,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贵州省
  展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合计100,200万元,经营范围为法律、法规、
  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
  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
  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
  与咨询。(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贵州创新目
  前各合伙人出资及占比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贵州省创业投资促进
 1                               50,000.00        49.90%          有限合伙人
                中心
         贵州贵安金融投资
 2                               50,000.00        49.90%          有限合伙人
             有限公司
        贵州省展金投资管理
 3                                200.00           0.20%          普通合伙人
              有限公司
           总计                 100,200.00        100.00%             -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贵州创新持有发行人33.3333万股股份,占发
  行人股份总数的0.6277%。


       根据贵州创新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并经信达律师查询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网站,贵州创新作为私募投资基金已于2019年4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SGF283,其管理人北京云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16年5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登记编号P1031453。

       (3)无锡云晖二期




                                     3-3-2-49
                                                               律师工作报告


       经核查,无锡云晖二期成立于2018年12月20日,合伙期限为2018年12月20
  日至2068年12月20日,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205MA1XMYRC1F的
  《营业执照》,住所为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联福路601号,执行事务合伙
  人为上海及至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认缴出资额合计100,500.00万元,经
  营范围为投资管理、股权管理、创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无锡云晖二期目前各合伙人出资及占比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无锡产业发展集团
 1                               100,000.00        99.50%      有限合伙人
             有限公司
       上海及至投资管理中心
 2                                 400.00           0.40%      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
       无锡产业聚丰投资管理
 3                                  100.0           0.10%      普通合伙人
             有限公司
           总计                  100,500.00        100.00%         -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无锡云晖二期持有发行人66.6667万股股份,
  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2554%。


       根据无锡云晖二期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并经信达律师查询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网站,无锡云晖二期作为私募投资基金已于2019年4月8日在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SEZ289,其管理人北京云晖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已于2016年5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登记编号P1031453。

       (4)星羽峰投资

       经核查,星羽峰投资成立于2017年3月30日,合伙期限为2017年3月30日至
  2027年3月29日,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06MA28YN0P08的《营业执
  照》,住所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F0114,执行事
  务合伙人为北京云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合计1,810万元,经营范围
  为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
  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星羽峰投资目前各合伙人
  出资及占比情况如下:



                                      3-3-2-50
                                                               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1            吴惠珍              1,500.00         82.87%      有限合伙人
 2             朱锋                300.00          16.58%      有限合伙人
         北京云晖投资管理
 3                                  10.00           0.55%      普通合伙人
             有限公司
           总计                   1,810.00         100.00%          -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星羽峰投资持有发行人40万股股份,占发行人
  股份总数的0.7533%。


       根据星羽峰投资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并经信达律师查询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网站,星羽峰投资作为私募投资基金已于2020年1月15日在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SJP911,其管理人北京云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
  于2016年5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登记编号P1031453。


       (5)盛慧投资


       经核查,盛慧投资成立于2019年3月29日,合伙期限为2019年3月29日至2026
  年3月29日,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605MA532MD027的《营业执照》,
  住所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6号南海39度空间艺术创意社区6号楼一
  层101号之三(住所申报,集群登记) ,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北京国圣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领慧达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
  额合计20,400万元,经营范围为资本投资服务(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盛慧投资目前各合伙人出资及占
  比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1             孔飙               5,000.00         24.51%      有限合伙人
 2            卢建康              4,000.00         19.61%      有限合伙人
       佛山市南海区双创投资
 3                                4,000.00         19.61%      有限合伙人
         引导基金有限公司
 4            黄智勇              3,000.00         14.71%      有限合伙人
        无锡恒意泽投资中心
 5                                2,600.00         12.75%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


                                      3-3-2-51
                                                                律师工作报告


 6               王宏               1,000.00          4.90%     有限合伙人
          北京国圣资产管理
 7                                   400.00           1.96%     普通合伙人
              有限公司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领慧
 8       达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400.00           1.96%     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
             总计                   20,400.00        100.00%        -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盛慧投资持有发行人50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
  份总数的0.9416%。


       根据盛慧投资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并经信达律师查询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网站,盛慧投资作为私募投资基金已于2019年10月9日在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SGR942,其管理人北京国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14年5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登记编号P1002525。


       (6)国投创盈


       经核查,国投创盈成立于2018年1月3日,合伙期限为2018年1月3日至2025
  年1月2日,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30200MA4PBEJB6T的《营业执照》,
  住所为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神农城森林路268号株洲国投大厦5楼501-505号,执
  行事务合伙人为株洲市国投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合计70,000万
  元,经营范围为从事非上市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服务(不得从事吸收公众
  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国投创盈目前各合伙人出资及占比情况如
  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
 1                                  65,500.00        93.57%     有限合伙人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株洲市国投创新创业
 2                                  2,500.00          3.57%     普通合伙人
             投资有限公司
       株洲市青年创业引导投
 3                                  2,000.00          2.86%     有限合伙人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总计                   70,000.00        100.00%        -


                                        3-3-2-52
                                                               律师工作报告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国投创盈持有发行人33.3333万股股份,占发
  行人股份总数的0.6277%。


       根据国投创盈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并经信达律师查询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网站,国投创盈作为私募投资基金已于2018年1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SCF168,其管理人株洲市国投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已于2017年8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登记编号P1064231。


       (7)创在青春


       经核查,创在青春成立于2018年7月16日,合伙期限为2018年7月16日至2025
  年7月16日,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20198MA6H4ENC8U的《营业执照》,
  住所为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阳科技产业园标准厂房辅
  助用房B312室,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贵州开开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
  合计8,405万元,经营范围为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
  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
  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
  主选择经营。(创业投资;创业管理服务。)创在青春目前各合伙人出资及占比
  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铜川聚昆股权投资管理
 1                                3,000.00         35.69%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企业
        贵州省青年创业就业
 2                                2,820.00         33.55%      有限合伙人
              服务中心
        贵州省创业投资促进
 3                                2,500.00         29.75%      有限合伙人
                中心
        贵州开开门投资管理
 4                                  85.00           1.01%      普通合伙人
              有限公司
           总计                   8,405.00         100.00%         -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创在青春持有发行人16.6667万股股份,占发
  行人股份总数的0.3139%。




                                      3-3-2-53
                                                                    律师工作报告


       根据创在青春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并经信达律师查询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网站,创在青春作为私募投资基金已于2019年1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SEV643,其管理人贵州开开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
  于2017年1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登记编号P1061048。


       (8)国鑫瑞盈


       经核查,国鑫瑞盈成立于2019年9月29日,合伙期限为2019年9月29日至长期,
  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30211MA4QTK1L9M的《营业执照》,住所为湖
  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森林路268号国投大厦5楼501-505,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刘弘,
  认缴出资额合计602万元,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国鑫瑞盈目前各合伙人出资及占比
  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1              刘弘              60.00            9.97%           普通合伙人

 2             刘子豪            182.00            30.23%          有限合伙人

 3              黄蓉              80.00            13.29%          有限合伙人

 4              胡静             230.00            38.21%          有限合伙人

 5              綦源              50.00            8.30%           有限合伙人

           总计                  602.00           100.00%               -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国鑫瑞盈持有发行人2.3333万股股份,占发行
  人股份总数的0.0439%。


       4. 发行人股东之间的主要关系


         股东姓名/名称                           关联关系
            朱传钦
          维都利投资        维都利投资、紫建投资、富翔盛瑞、富翔兴悦均为朱传钦
           紫建投资         实际控制的企业

           富翔盛瑞



                                     3-3-2-54
                                                                     律师工作报告


       股东姓名/名称                              关联关系
         富翔兴悦
          朱传钦
                             朱金花与朱金秀均为朱传钦的妹妹,与朱传钦为一致行动
          朱金花
                             关系
          朱金秀
          深创投
         业如红土            业如红土、创业一号基金、贵州红土均为深创投投资或控
       创业一号基金          制的企业

         贵州红土
                             领慧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为宁波梅山保税
         领慧投资            港区领慧达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盛慧投资
                             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领慧
         盛慧投资            达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北京国圣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贵州瑞富
                             最终控制方均为自然人张厚友(注 1)
         创在青春

         无锡云晖
                             无锡云晖、无锡云晖二期、星羽峰投资均受自然人李星最
       无锡云晖二期
                             终控制(注 2)
        星羽峰投资
         贵州创新            石开荣为贵州创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贵州省
          石开荣             展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国投创盈            国投创盈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株洲市国投创
                             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为自然人刘弘;国鑫瑞盈
         国鑫瑞盈            的实际控制人为刘弘。
注1:创在青春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为贵州开开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最终的实际
控制人为张厚友;贵州瑞富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为上海仪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最终的实际控制人亦为张厚友;
注2:上海及至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无锡云晖、无锡云晖二期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北京云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星羽峰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两
家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均为自然人李星。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


    1.发行人上述3名法人股东及18名有限合伙企业股东合法设立且有效存续,
上述7名自然人股东均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自然人,各股东均具有《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进行出资的资格。



                                    3-3-2-55
                                                            律师工作报告


    2.发行人现有28名股东,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股东的人数、住所、出资比
例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发行人的现有股东中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的股东,已办理了私募投资基金管
理人登记及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


    4.发行人的现有股东维都利投资、紫建投资、富翔盛瑞、上海琳喆、富翔兴
悦、汇力铭、国鑫瑞盈均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
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基金
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相关登记或备案程序。


    (三)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控股股东


    据发行人确认,并经信达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朱传钦
为发行人第一大股东,直接持有发行人38.8098%的股份,其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虽不足50%,但依其持有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
重大影响,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2.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股本总额5,310.2384万股,朱传钦直接
持有发行人38.8098%的股份,紫建投资持有发行人6.7996%的股份,朱传钦为紫
建投资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并持有紫建投资50.39%的股份,可实际
支配紫建投资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表决权;维都利投资持有发行人8.4040%的
股份,朱传钦为维都利投资的唯一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维都利投
资18.0986%的出资份额,可实际支配维都利投资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表决权;
富翔盛瑞持有发行人1.2870%的股份,朱传钦为富翔盛瑞的唯一普通合伙人、执
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富翔盛瑞12.9880%的出资份额,可实际支配富翔盛瑞所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的表决权;富翔兴悦持有发行人0.4867%的股份,朱传钦为富翔兴




                                 3-3-2-56
                                                             律师工作报告


悦的唯一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富翔兴悦21.0833%的出资份额,可
实际支配富翔兴悦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表决权。


    朱传钦与朱金花、朱金秀系兄妹关系。2020年6月3日,朱传钦与朱金花、朱
金秀共同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确认自2017年3月至今,朱金花、朱金秀在直
接或间接行使紫建电子的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权时,与朱传钦形成了一
致意见、采取了一致行动;在直接或间接行使股东的其他职权及参与其他重大事
项决策时也在事实上与朱传钦保持了一致。朱传钦系紫建电子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各方认可朱传钦自紫建电子设立之日起作为实际控制人对紫建电子的控
制力。同时约定,自该协议签署之日起,朱金花、朱金秀作为紫建电子的股东,
在处理有关公司经营发展且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需要由公
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均应与朱传钦采取一致行动。如果协议各
方就上述所需表决事项达成合意,则按照所达成的合意分别行使其在公司股东大
会、董事会上的表决权;如果协议各方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后,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的,则应当以朱传钦的意见为准,其他各方必须根据该意见在公司股东大会、董
事会上进行表决。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公司自A股上市满五年之日
止。


    综上,朱传钦可实际支配发行人股份的表决权比例合计为62.5867%。朱传钦
为发行人的创始人,报告期内朱传钦历任发行人执行董事/经理、董事长/总经理。
因此,朱传钦可实际支配发行人股份的表决权以及其任职情况能够对发行人董事
会及股东大会的决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任免拥有实质影响力,能够
实际支配发行人的行为。


    综上所述,信达律师认为,朱传钦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且最近二年内未
发生变更。朱传钦的基本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七、发起人和股东(实际控
制人)”之“(一)发行人的发起人”。


    (四)发行人系由紫建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各发起人以其在
紫建有限的经审计的净资产出资,并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审计、评估、验资等法
定程序。发起人已投入发行人的资产的产权关系清晰,不存在法律障碍。


                                3-3-2-57
                                                            律师工作报告


    (五)发起人以其在紫建有限的经审计的净资产出资,不存在发起人将其全
资附属企业或其他企业先注销再以其资产折价入股或以在其他企业中的权益折
价入股的情况。


    (六)发行人系由紫建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紫建有限的资产、业
务和债权、债务概由发行人承继。紫建有限的资产或权利的权属证书变更至发行
人名下不存在法律障碍或风险。


    八、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一)发行人设立时的股本


    发行人系由紫建有限按原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5日依法在重庆市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设立时股
本总额为5,000万股,均为普通股,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1               朱传钦              20,608,950        41.2179%
   2               肖雪艳                  6,788,200     13.5764%
   3              维都利投资               4,462,700      8.9254%
   4               紫建投资                3,610,750      7.2215%
   5               朱金花                  2,888,600      5.7772%
   6               无锡云晖                2,785,400      5.5708%
   7               领慧投资                2,015,000      4.0300%
   8               业如红土                1,114,150      2.2283%
   9               前海基金                1,114,150      2.2283%
   10              游福志                  1,083,250      2.1665%
   11              朱金秀                  722,150        1.4443%
   12            创业一号基金              557,100        1.1142%
   13              夏周煜                  405,700        0.8114%
   14              富翔盛瑞                387,700        0.7754%
   15              上海琳喆                278,550        0.5571%
   16              贵州瑞富                278,550        0.5571%
   17              深创投                  278,550        0.5571%



                                3-3-2-58
                                                              律师工作报告


   18           贵州红土                    278,550        0.5571%
   19           富翔兴悦                    258,450        0.5169%
   20            汇力铭                     83,550         0.1671%
             合计                       50,000,000         100.00%


    发行人设立时的股权设置和股本结构已经发起人所签署的《发起人协议》和
《公司章程》确认,并办理了验资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信达律师核查后认为,
公司设立时的股权设置、股本结构合法有效,产权界定和确认不存在纠纷及风险。


    (二)发行人及其前身紫建有限历次股本变动


    发行人前身紫建有限于2011年7月成立,名称为“重庆市紫建电子有限公司”,
于2019年11月整体变更为发行人。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前身
紫建有限历次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1.2011年7月,紫建有限设立


    2011年6月30日,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渝名称预核准字[2011]开工商
第265845号《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意预先核准朱传钦、肖雪
艳出资设立的企业名称为“重庆市紫建电子有限公司”。


    2011年7月8日,紫建有限股东签署公司章程。


    2011年7月8日,重庆清源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清源会师验(2011)字第144号
《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1年7月8日止,紫建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
资本合计500万元,其中朱传钦出资350万元,肖雪艳出资150万元,出资方式均
为货币。


    2011年7月8日,重庆市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登记内设字[2011]第01781
号《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准予紫建有限该次设立登记。


    2011年7月8日,重庆市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
册资本为500万元。



                                 3-3-2-59
                                                                  律师工作报告


    紫建有限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朱传钦         350.00               350.00          70.00%
   2           肖雪艳         150.00               150.00          30.00%
        合计                  500.00               500.00          100.00%


    2.2017年3月,紫建有限第一次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2,000万元


    2017年3月2日,紫建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500万元
增加至2,000万元,其中朱传钦增资854万元,肖雪艳增资226万元,陈志勇增资
120万元,朱金花增资160万元,游福志增资100万元,朱金秀增资40万元。


    2017年3月2日,紫建有限股东签署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经核查公司提供的中国农业银行客户收付款入账通知,朱传钦于2017年9月4
日至2017年9月11日之间分12笔向紫建有限在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开州支行营业部
的账户投入投资款854万元;肖雪艳于2017年10月19日分2笔向紫建有限在中国农
业银行重庆开州支行营业部的账户投入投资款226万元;朱金花于2017年10月18
日分2笔向紫建有限在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开州支行营业部的账户投入投资款160
万元;游福志于2017年10月18日向紫建有限在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开州支行营业部
的账户投入投资款100万元;朱金秀于2017年10月18日向紫建有限在中国农业银
行重庆开州支行营业部的账户投入投资款40万元。


    2017年3月3日,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州区分局核发(开州工商)登记内
变字[2017]第017377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准予紫建有限该次变更登记。


    2017年3月3日,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州区分局向紫建有限核发了变更后
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紫建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3-3-2-60
                                                                        律师工作报告


  1            朱传钦            1,204.00              1,204.00          60.20%
  2            肖雪艳             376.00               376.00            18.80%
  3            朱金花             160.00               160.00             8.00%
  4            陈志勇             120.00                 0.00             6.00%
  5            游福志             100.00               100.00             5.00%
  6            朱金秀             40.00                 40.00             2.00%
           合计                  2,000.00              1,880.00          100.00%


      注:陈志勇未实缴出资,其于2017年11月将股权转让给朱传钦,由朱传钦履行实缴义务。


      3.2017年11月,紫建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7年11月20日,紫建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陈志勇将其持有紫建有
限6%的股权以0元的价格转让给朱传钦。


      2017年11月20日,陈志勇作为转让方,朱传钦作为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
议书》,约定陈志勇将其持有紫建有限6%的股权以0元的价格转让给朱传钦。


      2017年11月20日,紫建有限签署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2017年11月27日,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州区分局核发(开州工商)登记
内变字[2017]第123222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准予紫建有限该次变更登记。


      2017年11月27日,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州区分局向紫建有限核发了变更
后的《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紫建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朱传钦         1,324.00              1,324.00          66.20%
   2              肖雪艳          376.00               376.00            18.80%
   3              朱金花          160.00               160.00             8.00%
   4              游福志          100.00               100.00             5.00%
   5              朱金秀          40.00                 40.00             2.00%
           合计                  2,000.00              2,000.00          100.00%


                                      3-3-2-61
                                                                    律师工作报告

    注:经核查公司提供的中国工商银行业务回单,朱传钦于2017年11月29日分2笔向紫建
有限在中国工商银行万州开州支行营业室的账户投入投资款120万元。


    4.2017年12月,紫建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7年12月22日,紫建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1)朱传钦将其持有
紫建有限8%的股权以16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紫建投资;(2)游福志将其持有紫
建有限2%的股权以4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紫建投资。


    2017年12月22日,朱传钦作为转让方,紫建投资作为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
协议书》,约定朱传钦将其持有紫建有限8%的股权以16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紫建
投资。


    2017年12月22日,游福志作为转让方,紫建投资作为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
协议书》,约定游福志将其持有紫建有限2%的股权以4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紫建
投资。


    2017年12月22日,紫建有限股东签署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2017年12月25日,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州区分局核发(开州工商)登记
内变字[2017]第135683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准予紫建有限该次变更登记。


    2017年12月25日,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州区分局向紫建有限核发了变更
后的《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紫建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朱传钦         1,164.00             1,164.00          58.20%
   2            肖雪艳          376.00               376.00           18.80%
   3            朱金花          160.00               160.00           8.00%
   4            游福志          60.00                60.00            3.00%
   5            朱金秀          40.00                40.00            2.00%
   6        紫建投资            200.00               200.00           10.00%
         合计                  2,000.00             2,000.00         100.00%


                                    3-3-2-62
                                                                   律师工作报告


    5.2017年12月,紫建有限第二次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2,247.19万元


    2017年12月22日,紫建有限股东签署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2017年12月25日,紫建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2,000
万元增加至2,247.19万元,具体为:维都利投资增资1,650万元,其中247.19万元
计入注册资本,1402.81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经核查公司提供的中国工商银行业务回单,维都利投资于2017年12月28日、
2017年12月29日分10笔向紫建有限在中国工商银行万州开州支行营业室的账户
投入投资款1,650万元。


    2017年12月28日,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州区分局核发(开州工商)登记
内变字[2017]第137803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准予紫建有限该次变更登记。


    2017年12月28日,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州区分局向紫建有限核发了变更
后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紫建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朱传钦         1,164.00             1,164.00         51.80%
   2           肖雪艳          376.00               376.00          16.73%
   3           朱金花          160.00               160.00           7.12%
   4           游福志          60.00                60.00            2.67%
   5           朱金秀          40.00                40.00            1.78%
   6       紫建投资            200.00               200.00           8.90%
   7      维都利投资           247.19               247.19          11.00%
        合计                  2,247.19             2,247.19         100.00%


    6.2018年7月,紫建有限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8年6月22日,紫建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朱传钦将其持有紫建有
限1%的股权转让给夏周煜。


                                   3-3-2-63
                                                                   律师工作报告


    2018年6月22日,朱传钦作为转让方,夏周煜作为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
议书》,约定朱传钦将其持有紫建有限1%的股权以36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夏周煜。


    紫建有限股东签署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2018年7月9日,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州区分局核发(开州工商)登记内
变字[2018]第078386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准予紫建有限该次变更登记。


    2018年7月9日,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州区分局向紫建有限核发了变更后
的《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紫建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朱传钦        1,141.5281           1,141.5281        50.80%

   2           肖雪艳          376.00               376.00          16.73%
   3           朱金花          160.00               160.00           7.12%
   4           游福志          60.00                60.00            2.67%
   5           朱金秀          40.00                40.00            1.78%
   6       紫建投资            200.00               200.00           8.90%
   7      维都利投资           247.19               247.19          11.00%
   8           夏周煜         22.4719              22.4719           1.00%
        合计                  2,247.19             2,247.19         100.00%


    7.2018年8月,紫建有限第三次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2,314.2381万元


    2018年7月24日,紫建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2,247.19
万元增加至2,314.2381万元,具体为:领慧投资增资1,000万元,其中62.4196万元
计入注册资本,937.580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汇力铭增资74.15万元,其中4.6285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69.521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8年7月24日,紫建有限股东签署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3-3-2-64
                                                                      律师工作报告


    经核查公司提供的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开州支行营业部客户收付款入账通知,
领慧投资于2017年10月20日分2笔向紫建有限在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开州支行营业
部的账户投入投资款500万元,于2017年11月9日向紫建有限在中国农业银行重庆
开州支行营业部的账户投入投资款1,500万元;汇力铭于2018年9月10日向紫建有
限在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开州支行营业部的账户投入投资款74.15万元。


    2018年8月10日,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州区分局核发(开州工商)登记
内变字[2018]第093352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准予紫建有限该次变更登记。


    2018年8月10日,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州区分局向紫建有限核发了变更
后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紫建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朱传钦        1,141.5281            1,141.5281        49.32630%
   2            肖雪艳          376.00               376.00           16.24725%
   3            朱金花          160.00               160.00           6.91372%
   4            游福志          60.00                 60.00           2.59265%
   5            朱金秀          40.00                 40.00           1.72843%
   6         紫建投资           200.00               200.00           8.64215%
   7        维都利投资          247.19               247.19           10.68127%
   8            夏周煜         22.4719               22.4719          0.97103%
   9         领慧投资          62.4196               62.4196          2.69720%
   10           汇力铭          4.6285               4.6285           0.20000%
         合计                 2,314.2381            2,314.2381         100.00%


注:根据紫建有限与领慧投资2017年10月20日签署的《增资扩股协议》,领慧投资分两轮增
资,每轮增资1,000万元,共计增资2,000万元。本次为第一轮增资,共计汇入紫建有限2,000
万元,其中1,000万元为本次增资的投资款,另1,000万元为第二轮增资的投资款,2019年7
月办理完第二笔增资的工商变更。


    8.2018年9月,紫建有限第四次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2,499.377148万元




                                    3-3-2-65
                                                                   律师工作报告


    2018年9月19日,紫建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2,314.2381
万元增加至2,499.377148万元,具体为:无锡云晖增资5,000万元,其中154.28254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4,845.7174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上海琳喆增资500万元,其
中15.428254万元计入注册资本,484.57174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贵州瑞富增资500
万元,其中15.428254万元计入注册资本,484.57174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紫建有限股东签署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经核查公司提供的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分行客户收付款入账通知,无锡云晖
于2018年8月22日向紫建有限在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开州支行营业部的账户投入投
资款5,000万元;上海琳喆于2018年9月17日向紫建有限在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开州
支行营业部的账户投入投资款500万元;贵州瑞富于2018年9月20日向紫建有限在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开州支行营业部的账户投入投资款500万元。


    2018年9月28日,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州区分局核发(开州工商)登记
内变字[2018]第117271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准予紫建有限该次变更登记。


    2018年9月28日,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州区分局向紫建有限核发了变更
后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紫建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朱传钦           1,141.5281           1,141.5281       45.67250%
   2        肖雪艳             376.00               376.00         15.04375%
   3        朱金花             160.00               160.00         6.40160%
   4        游福志             60.00                60.00          2.40060%
   5        朱金秀             40.00                40.00          1.60040%
   6       紫建投资            200.00               200.00         8.00199%
   7      维都利投资           247.19               247.19         9.89006%
   8        夏周煜            22.4719              22.4719         0.89910%
   9       领慧投资           62.4196              62.4196         2.49741%
  10        汇力铭             4.6285               4.6285         0.18519%



                                   3-3-2-66
                                                                   律师工作报告


  11       无锡云晖          154.28254            154.28254        6.17284%
  12       上海琳喆          15.428254            15.428254        0.61728%
  13       贵州瑞富          15.428254            15.428254        0.61728%
        合计                2,499.377148         2,499.377148       100.00%


    9.2018年12月,紫建有限第五次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2,535.167888万元


    2018年 12月25日, 紫建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 :公司注册资本由
2,499.377148万元增加至2,535.167888万元,具体为:富翔盛瑞增资360万元,其
中21.474393万元计入注册资本,338.525607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富翔兴悦增资240
万元,其中14.316347万元计入注册资本,225.68365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紫建有限股东签署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经核查公司提供的中国农业银行网内收付入账通知书,富翔盛瑞于2018年12
月29日向紫建有限在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开州支行的账户投入投资款360万元;富
翔兴悦于2018年12月29日向紫建有限在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开州支行的账户投入
投资款240万元。


    2018年12月28日,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州区分局核发(开州工商)登记
内变字[2018]第160437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准予紫建有限该次变更登记。


    2018年12月28日,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州区分局向紫建有限核发了变更
后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紫建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朱传钦        1,141.5281           1,141.5281       45.0277%
   2           肖雪艳          376.00               376.00         14.8314%
   3           朱金花          160.00               160.00          6.3112%
   4           游福志          60.00                60.00           2.3667%
   5           朱金秀          40.00                40.00           1.5778%
   6       紫建投资            200.00               200.00          7.8890%


                                   3-3-2-67
                                                                             律师工作报告


   7        维都利投资             247.19                  247.19              9.7504%
   8             夏周煜           22.4719                 22.4719              0.8864%
   9         领慧投资             62.4196                 62.4196              2.4621%
   10            汇力铭            4.6285                  4.6285              0.1826%
   11        无锡云晖            154.28254               154.28254             6.0857%
   12        上海琳喆            15.428254               15.428254             0.6086%
   13        贵州瑞富            15.428254               15.428254             0.6086%
   14        富翔盛瑞            21.474393               21.474393             0.8471%
   15        富翔兴悦            14.316347               14.316347             0.5647%
          合计                  2,535.167888            2,535.167888           100.00%


    10.2019年4月,紫建有限第六次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2,658.59392万元


    2019 年 4 月 8 日 , 紫 建 有 限 召 开 股 东 会 , 决 议 同 意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由
2,535.167888万元增加至2,658.59392万元,具体为:深创投增资500万元,其中
15.428254万元计入注册资本,484.57174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业如红土增资2,000
万元,其中61.713016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938.28698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创业
一号基金增资1,000万元,其中30.856508万元计入注册资本,969.143492万元计
入 资 本 公 积 ; 贵州 红 土 增资 500万元 , 其 中 15.428254万元 计 入 注册 资本 ,
484.57174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9年4月8日,紫建有限股东签署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经核查公司提供的中国农业银行客户收付款入账通知,深创投于2019年3月4
日向紫建有限在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开州支行的账户投入投资款500万元;业如红
土于2019年1月29日向紫建有限在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开州支行的账户投入投资款
2,000万元;创业一号基金于2019年2月21日向紫建有限在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开州
支行的账户投入投资款1,000万元;贵州红土于2019年1月29日向紫建有限在中国
农业银行重庆开州支行的账户投入投资款500万元。


    2019年4月25日,重庆市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开州市监)登记内变
字[2019]第052587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准予紫建有限该次变更登记。



                                        3-3-2-68
                                                                               律师工作报告


     2019年4月25日,重庆市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紫建有限核发了变更后的
《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紫建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朱传钦           1,141.5281               1,141.5281           42.9373%
    2            肖雪艳             376.00                   376.00             14.1428%
    3            朱金花             160.00                   160.00             6.0182%
    4            游福志              60.00                   60.00              2.2568%
    5            朱金秀              40.00                   40.00              1.5046%
    6         紫建投资              200.00                   200.00             7.5228%
    7        维都利投资             247.19                   247.19             9.2978%
    8            夏周煜             22.4719                 22.4719             0.8453%
    9         领慧投资              62.4196                 62.4196             2.3478%
   10            汇力铭             4.6285                   4.6285             0.1741%
   11         无锡云晖            154.28254                154.28254            5.8032%
   12         上海琳喆            15.428254                15.428254            0.5803%
   13         贵州瑞富            15.428254                15.428254            0.5803%
   14         富翔盛瑞            21.474393                21.474393            0.8077%
   15         富翔兴悦            14.316347                14.316347            0.5385%
   16            深创投           15.428254                15.428254            0.5803%
   17         业如红土            61.713016                61.713016            2.3213%
   18       创业一号基金          30.856508                30.856508            1.1606%
   19         贵州红土            15.428254                15.428254            0.5803%
          合计                    2,658.59392             2,658.59392           100.00%


     11.2019年6月,紫建有限第七次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2,720.306936万元


     2019 年 4 月 30 日 , 紫 建 有 限 召 开 股 东 会 , 决 议 同 意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由
2,658.59392 万 元 增 加 至 2,720.306936 万 元 , 前 海 基 金 增 资 2,000 万 元 , 其 中
61.713016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938.28698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9年4月30日,紫建有限股东签署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3-3-2-69
                                                                   律师工作报告


    经核查公司提供的中国农业银行客户收付款入账通知,前海基金于2019年3
月28日向紫建有限在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开州支行的账户投入投资款2,000万元。


    2019年6月3日,重庆市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开州市监)登记内变字
[2019]第072491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准予紫建有限该次变更登记。


    2019年6月3日,重庆市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紫建有限核发了变更后的
《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紫建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朱传钦        1,141.5281           1,141.5281       41.9631%
   2           肖雪艳          376.00               376.00         13.8220%
   3           朱金花          160.00               160.00          5.8817%
   4           游福志          60.00                60.00           2.2056%
   5           朱金秀          40.00                40.00           1.4704%
   6       紫建投资            200.00               200.00          7.3521%
   7      维都利投资           247.19               247.19          9.0868%
   8           夏周煜         22.4719              22.4719          0.8261%
   9       领慧投资           62.4196              62.4196          2.2946%
  10           汇力铭          4.6285               4.6285          0.1701%
  11       无锡云晖          154.28254            154.28254         5.6715%
  12       上海琳喆          15.428254            15.428254         0.5672%
  13       贵州瑞富          15.428254            15.428254         0.5672%
  14       富翔盛瑞          21.474393            21.474393         0.7894%
  15       富翔兴悦          14.316347            14.316347         0.5263%
  16           深创投        15.428254            15.428254         0.5672%
  17       业如红土          61.713016            61.713016         2.2686%
  18     创业一号基金        30.856508            30.856508         1.1343%
  19       贵州红土          15.428254            15.428254         0.5672%
  20       前海基金          61.713016            61.713016         2.2686%
        合计                2,720.306936         2,720.306936       100.00%


    12.2019年7月,紫建有限第八次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2,769.498745万元

                                   3-3-2-70
                                                                               律师工作报告


     2019 年 7 月 23 日 , 紫 建 有 限 召 开 股 东 会 , 决 议 同 意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由
2,720.306936 万 元 增 加 至 2,769.498745 万 元 , 领 慧 投 资 增 资 1,000 万 元 , 其 中
49.191809万元计入注册资本,950.808191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9年7月23日,紫建有限股东签署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经核查公司提供的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电子回单,领慧投资于2019年4月
16日向紫建有限在中国工商银行万州开州支行的账户投入投资款1,000万元。


     2019年7月31日,重庆市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开州市监)登记内变
字[2019]第103012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准予紫建有限该次变更登记。


     2019年7月31日,重庆市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紫建有限核发了变更后的
《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紫建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朱传钦             1,141.5281               1,141.5281           41.2179%
    2          肖雪艳               376.00                   376.00             13.5764%
    3          朱金花               160.00                   160.00             5.7772%
    4          游福志                60.00                   60.00              2.1665%
    5          朱金秀                40.00                   40.00              1.4443%
    6         紫建投资              200.00                   200.00             7.2215%
    7        维都利投资             247.19                   247.19             8.9254%
    8          夏周煜               22.4719                 22.4719             0.8114%
    9         领慧投资            111.611409              111.611409            4.0300%
   10          汇力铭               4.6285                   4.6285             0.1671%
   11         无锡云晖            154.28254                154.28254            5.5708%
   12         上海琳喆            15.428254                15.428254            0.5571%
   13         贵州瑞富            15.428254                15.428254            0.5571%
   14         富翔盛瑞            21.474393                21.474393            0.7754%
   15         富翔兴悦            14.316347                14.316347            0.5169%
   16          深创投             15.428254                15.428254            0.5571%



                                         3-3-2-71
                                                              律师工作报告


  17       业如红土        61.713016          61.713016        2.2283%
  18     创业一号基金      30.856508          30.856508        1.1142%
  19       贵州红土        15.428254          15.428254        0.5571%
  20       前海基金        61.713016          61.713016        2.2283%
        合计              2,769.498745       2,769.498745      100.00%


    13.2019年11月,紫建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紫建有限整体变更为发行人,具体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
“五、发行人的设立”。


    14.2020年1月,发行人第一次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5,280.6667万元


    2020年1月22日,发行人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
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5,280.6667万元,具体为:贵州创新增资1,000万元,
其中33.3333万元计入注册资本,966.6667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无锡云晖二期增资
2,000万元,其中66.6667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933.333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星羽
峰投资增资1,200万元,其中4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16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盛
慧投资增资1,500万元,其中5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45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领
慧投资增资500万元,其中16.6667万元计入注册资本,483.3333万元计入资本公
积;石开荣增资500万元,其中16.6667万元计入注册资本,483.3333万元计入资
本公积;汇力铭增资150万元,其中5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4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国投创盈增资1,000万元,其中33.3333万元计入注册资本,966.6667万元计入资
本公积;创在青春增资500万元,其中16.6667万元计入注册资本,483.3333万元
计入资本公积;国鑫瑞盈增资70万元,其中2.3333万元计入注册资本,67.6667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20年1月22日,发行人签署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经核查公司提供的中国农业银行客户收付款入账通知,贵州创新于2020年1
月22日向发行人在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开州支行的账户投入投资款1,000万元;无
锡云晖二期于2020年1月21日向紫建电子在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开州支行的账户投


                                 3-3-2-72
                                                                    律师工作报告


入投资款2,000万元;星羽峰投资于2020年1月21日向紫建电子在中国农业银行重
庆开州支行的账户投入投资款1,200万元;盛慧投资于2020年1月17日向紫建电子
在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开州支行的账户投入投资款1,500万元;领慧投资于2020年1
月19日向紫建电子在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开州支行的账户投入投资款500万元;石
开荣于2020年1月22日向紫建电子在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开州支行的账户投入投资
款500万元;汇力铭于2020年1月16日向紫建电子在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开州支行的
账户投入投资款150万元;国投创盈于2020年1月21日向紫建电子在中国农业银行
重庆开州支行的账户投入投资款1,000万元;创在青春于2020年1月21日向紫建电
子在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开州支行的账户投入投资款500万元;国鑫瑞盈于2020年1
月21日向紫建电子在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开州支行的账户投入投资款70万元。


    2020年1月22日,重庆市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开州市监)登记内变
字[2020]第009504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准予发行人该次变更登记。


    2020年1月22日,重庆市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发行人核发了变更后的《营
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发行人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朱传钦          2,060.8950           2,060.8950       39.0272%

   2          肖雪艳           678.8200             678.8200        12.8548%

   3         维都利投资        446.2700             446.2700        8.4510%
   4         紫建投资          361.0750             361.0750        6.8377%
   5          朱金花           288.8600             288.8600        5.4701%
   6         无锡云晖          278.5400             278.5400         5.2747%

   7         领慧投资          218.1667             218.1667         4.1314%

   8         业如红土          111.4150             111.4150         2.1099%

   9         前海基金          111.4150             111.4150        2.1099%
  10          游福志           108.3250             108.3250        2.0514%
  11          朱金秀            72.2150              72.2150         1.3675%

  12     创业一号基金           55.7100              55.7100        1.0550%


                                    3-3-2-73
                                                             律师工作报告


  13           夏周煜       40.5700            40.5700        0.7683%
  14       富翔盛瑞         38.7700            38.7700        0.7342%
  15       上海琳喆         27.8550            27.8550        0.5275%
  16       贵州瑞富         27.8550            27.8550        0.5275%
  17           深创投       27.8550            27.8550        0.5275%
  18       贵州红土         27.8550            27.8550        0.5275%
  19       富翔兴悦         25.8450            25.8450        0.4894%
  20           汇力铭       13.3550            13.3550        0.2529%
  21       贵州创新         33.3333            33.3333        0.6312%
  22     无锡云晖二期       66.6667            66.6667        1.2625%
  23      星羽峰投资        40.0000            40.0000        0.7575%
  24       盛慧投资         50.0000            50.0000        0.9469%
  25           石开荣       16.6667            16.6667        0.3156%
  26       国投创盈         33.3333            33.3333        0.6312%
  27       创在青春         16.6667            16.6667        0.3156%
  28       国鑫瑞盈         2.3333             2.3333         0.0442%
        合计              5,280.6667         5,280.6667       100.00%


    15.2020年3月,发行人第二次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5,310.2384万元


    2020年3月20日,发行人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
注册资本由5,280.6667万元增加至5,310.2384万元,富翔盛瑞增资448万元,其中
29.5717万元计入注册资本,418.428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20年3月20日,发行人签署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经核查公司提供的中国农业银行账户交易明细回单,富翔盛瑞于2020年3月
30日向发行人在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开州支行营业部的账户投入投资款448万元。


    2020年3月30日,重庆市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开州市监)登记内变
字[2020]第027275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准予发行人该次变更登记。




                                3-3-2-74
                                                                    律师工作报告


   2020年3月30日,重庆市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发行人核发了变更后的《营
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发行人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朱传钦          2,060.8950           2,060.8950       38.8098%

   2          肖雪艳           678.8200             678.8200        12.7832%

   3         维都利投资        446.2700             446.2700        8.4040%
   4         紫建投资          361.0750             361.0750        6.7996%
   5          朱金花           288.8600             288.8600        5.4397%
   6         无锡云晖          278.5400             278.5400         5.2453%

   7         领慧投资          218.1667             218.1667         4.1084%

   8         业如红土          111.4150             111.4150         2.0981%

   9         前海基金          111.4150             111.4150        2.0981%
  10          游福志           108.3250             108.3250        2.0399%
  11          朱金秀            72.2150              72.2150         1.3599%

  12     创业一号基金           55.7100              55.7100        1.0491%
  13          夏周煜            40.5700              40.5700        0.7640%
  14         富翔盛瑞          68.3417               68.3417        1.2870%
  15         上海琳喆           27.8550              27.8550        0.5246%
  16         贵州瑞富           27.8550              27.8550        0.5246%
  17          深创投            27.8550              27.8550        0.5246%
  18         贵州红土           27.8550              27.8550        0.5246%
  19         富翔兴悦           25.8450              25.8450        0.4867%
  20          汇力铭            13.3550              13.3550        0.2515%
  21         贵州创新           33.3333              33.3333        0.6277%
  22     无锡云晖二期           66.6667              66.6667        1.2554%
  23         星羽峰投资         40.0000              40.0000        0.7533%
  24         盛慧投资           50.0000              50.0000        0.9416%
  25          石开荣            16.6667              16.6667        0.3139%
  26         国投创盈           33.3333              33.3333        0.6277%



                                    3-3-2-75
                                                              律师工作报告


  27         创在青春        16.6667           16.6667         0.3139%
  28         国鑫瑞盈         2.3333            2.3333         0.0439%
        合计                5,310.2384        5,310.2384       100.00%


    经核查,本次增资后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股本结构未发生过变
动。


    综上所述,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前身紫建有限历次股权变动履行了必
要的内部决议、外部审批等法定程序,并办理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符合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三)根据发行人及其各股东确认,并经信达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
告出具日,发行人各股东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权属争议的情形。


    九、发行人的业务


    (一)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1.经营范围


    (1)发行人的经营范围


    根据发行人现行有效《营业执照》以及《公司章程》的记载,并经信达律师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发行人的经营范围为:道路普通货运(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聚合物锂电池研发、设计、生产、加工、销售;
进出口货物;电池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2)发行人经营范围的变更情况


    根据发行人的工商登记资料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经营范围的
变更情况如下:



                                  3-3-2-76
                                                                           律师工作报告


变更时间                 变更前经营范围                          变更后经营范围
             电子产品、聚合物锂电池、平板电脑研发、     电子产品、聚合物锂电池、平板电脑
             设计、生产、加工、销售;进出口货物(以     研发、设计、生产、加工、销售;进
2018 年 11
             上范围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   出口货物;道路普通货运(依法需经
   月
             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得审批前不     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得经营)                                   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道路普通货运(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电子产品、聚合物锂电池、平板电脑研发、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2020 年 1    设计、生产、加工、销售;进出口货物;道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月        路普通货运(依法需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     一般项目:聚合物锂电池研发、设计、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生产、加工、销售;进出口货物;电
                                                        池制造(除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经营方式


       根据《招股说明书》及发行人确认,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持
  续从事小型消费类可充电锂离子电池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拥有从事
  小型消费类可充电锂离子电池产品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相关业务的完整业
  务体系,独立从事相关生产经营。


       3.发行人的相关资质许可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信达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
  行人及其子公司有关业务经营的主要资质情况如下:


       (1)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广东维都利现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于2017年12月28日核发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海关注册编码为4419960RDT,有效
  期为长期。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发行人现持有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于2019年11月21日核发的《对外
  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备案登记表编号为03105546。


                                          3-3-2-77
                                                             律师工作报告


    广东维都利现持有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于2017年12月14日核发的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备案登记表编号为03641908。


    (3)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


    发行人现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州海关于2019年11月25日核发的《海关进出
口 货物收发货人 备案回执》 ,海关编码 为5034960065,检验 检疫备案号为
5001600221,有效期为长期。


    (4)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备案表


    广东维都利现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于2017年12月28
日核发的编号为17122808371000000010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
备案号码为4419621899。


    综上所述,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其经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
业务,已取得其业务经营所必要的资质,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在中国大陆以外的经营情况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确认,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目前未在中国大陆以外
地区设立子公司及分支机构,亦未在中国大陆以外地区从事经营活动。


    (三)根据发行人出具的确认,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持续从
事小型消费类可充电锂离子电池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发行人的主营
业务未发生过变更。


    (四)根据发行人出具的确认及《审计报告》,发行人的收入和利润主要来
自于主营业务。据此,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突出。


    (五)根据发行人出具的确认及《审计报告》、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
程》,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设立后经营状况稳定,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需要终止的情形,且未出现《公司章程》规

                                 3-3-2-78
                                                                     律师工作报告


定、股东大会决定解散或者股东申请解散,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等被依法撤销
或者宣告破产的情形。据此,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在持续经营方面不存在法律
障碍。


       十、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关联方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审计报告》,发行人主要股东核查表、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核查表及其相关声明与承诺,以及发行人确认,并
经信达律师核查,按照重要性、实质重于形式并谨慎原则,报告期内,发行人的
主要关联方情况如下:


       1.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


       (1)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朱传钦,其基本情况详见本律师工
作报告“七、发起人和股东(实际控制人)”。


       (2)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外,其他持有发行人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

序号         关联方                              关联关系
                          持有发行人 12.7832%股份的股东,董事张自亮的配偶,报告
 1           肖雪艳
                                           期内曾担任发行人监事
                         持有发行人 8.4040%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传
 2         维都利投资
                                               钦控制的企业
                         持有发行人 6.7996%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传
 3          紫建投资
                                               钦控制的企业
                         持有发行人 5.4397%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传
 4           朱金花
                                          钦的妹妹及一致行动人
 5          无锡云晖                  持有发行人 5.2453%股份的股东

 6        无锡云晖二期     持有发行人 1.2554%股份的股东,无锡云晖的一致行动人

 7         星羽峰投资      持有发行人 0.7533%股份的股东,无锡云晖的一致行动人




                                    3-3-2-79
                                                                      律师工作报告


                           持有发行人 1.3599%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传
 8          朱金秀
                                            钦的妹妹及一致行动人


      上述关联方的基本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七、发起人和股东(实际控制
人)”。


      2.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发行人的经营决策、日常管理有较大
影响力,是发行人的关联方。


      发行人的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十六、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3.前述关联自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前述关联方中关联自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
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
的父母)亦为发行人的关联自然人。


      4.发行人的子公司


      据发行人提供的子公司工商登记或注册相关资料并经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 发行人拥有4家子公司,分别
为广东维都利、深圳维都利、紫建新能源和重庆维都利,其具体情况详见本律师
工作报告“十一、发行人的主要财产”之“(四)发行人的对外投资”。


      5.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企业

 序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号
                                      实际控制人朱传钦控制的公司,朱传钦担任执行
  1             紫建投资              董事、总经理的公司,其基本情况详见本律师工
                                      作报告“七、发起人和股东(实际控制人)”




                                     3-3-2-80
                                                                                 律师工作报告

                                              实际控制人朱传钦持有18.0986%出资份额并担
                                              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合伙企业,其基本情况详见
       2              维都利投资
                                              本律师工作报告“七、发起人和股东(实际控制
                                              人)”
                                              实际控制人朱传钦持有12.9880%出资份额并担
                                              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合伙企业,其基本情况详见
       3               富翔盛瑞
                                              本律师工作报告“七、发起人和股东(实际控制
                                              人)”
                                              实际控制人朱传钦持有21.0833%出资份额并担
                                              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合伙企业,其基本情况详见
       4               富翔兴悦
                                              本律师工作报告“七、发起人和股东(实际控制
                                              人)”


           6.除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外的其他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
     的,或者除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外的其他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独立
     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

序号                    关联方                                    关联关系
                                                董事张自亮的配偶、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肖雪艳
 1                 崇义县茅花水电站
                                                控制的企业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朱传钦的妹妹
 2              东莞市宇航软件有限公司          及一致行动人朱金花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
                                                公司
                                                朱金花配偶李英聪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朱
 3           东莞市恒信达电脑科技有限公司
                                                金花担任监事的公司
 4               宁波乘化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段爱民持股20%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公司
 5             宁波修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段爱民持股20%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公司
 6           宁波云升晖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段爱民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公司
 7               镐京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段爱民担任董事的公司
           重庆业如红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8                                              董事许翔持股9%并担任董事、总经理的公司
                         公司
 9            云南杨丽萍影视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许翔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公司
 10           黄山徽之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董事许翔担任董事的公司
 11          贵州红土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许翔担任总经理的公司
 12        成都红土菁科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许翔担任经理的公司
 13          广西桂深红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许翔担任总经理的公司
 14          重庆深渝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许翔担任董事、总经理的公司
 15            重庆大唐测控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许翔担任董事的公司
           重庆市园林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
 16                                             董事许翔担任董事的公司
                         限公司
 17           成都美尔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许翔担任董事的公司



                                              3-3-2-81
                                                                           律师工作报告


18        德蓝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许翔担任董事的公司

19     浙江红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许翔担任董事的公司

     云南无线数字电视文化传媒股份有限
20                                        董事许翔担任董事的公司
                   公司
21     云南红土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许翔担任董事、总经理的公司
22       成都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许翔担任总经理的公司
23       重庆西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许翔担任董事、总经理的公司
24       贵州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许翔担任董事的公司,发行人股东
25   深圳市普乐方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许翔担任董事的公司
26     成都红土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许翔担任董事、总经理的公司
27     成都工投红土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许翔担任董事、总经理的公司
28     南宁红土邕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许翔担任董事、总经理的公司
29       昆明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许翔担任董事的公司
30         四川润兆渔业有限公司           董事许翔担任董事的公司
31     广西桂深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许翔担任董事、总经理的公司
32     重庆华林自控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许翔担任董事的公司
33     云南红土创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许翔担任董事、总经理的公司
34    云南杨丽萍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许翔担任副董事长的公司
35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许翔担任董事的公司
36      云南滇科涂镀层材料有限公司        董事许翔担任董事的公司
                                          董事许翔担任董事长的公司,该公司于2008年11月
37   重庆蓝牙三泰电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被吊销
                                          董事许翔担任董事的公司,该公司于2006年4月被吊
38     重庆海浪生物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销
                                          董事许翔持股6%并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的公司,该
39         重庆网泰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于2011年1月被吊销
40       深圳市正方圆投资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詹伟哉控制的公司
                                          深圳市正方圆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1%,独立董事詹
41         华章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伟哉控制的公司
                                          华章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55%,独立董事詹伟哉
42      深圳市侨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控制的公司
                                          华章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53.125%,独立董事詹
43     北京华章德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伟哉控制的公司
44     安徽广行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詹伟哉担任董事的公司
45     深圳市江财人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詹伟哉担任董事长的公司
                                          独立董事詹伟哉担任董事的公司,该公司于2014年4
46     深圳市海维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月被吊销
                                          独立董事詹伟哉担任董事的公司,该公司于2001年1
47     深圳市诚利达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月被吊销


                                        3-3-2-82
                                                                              律师工作报告

                                               监事邓平的儿子邓拓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48            重庆硕鼎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的公司
                                               监事邓平的儿子邓拓持股24%并担任执行董事、总
49           重庆捷普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经理的公司
                                               监事邓平的儿子邓拓持股10.71%并担任执行董事、
50           重庆硕北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的公司
51          重庆新瀚睿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邓平的儿子邓拓担任董事的公司


          7.其他关联方

 序号                    关联方                                关联关系
                                               监事邓平的儿子邓拓持股21%的公司,基于实质
      1       重庆硕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重于形式并谨慎原则,将该公司认定为发行人的
                                               关联方


            8.报告期内曾经的关联方

     序号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朱传钦报告期内控制并担任执行董
      1        深圳市大叔农场工贸有限公司
                                               事、总经理的公司,该公司于2018年5月注销。
                                               实际控制人朱传钦报告期内曾持股15%并担任
      2         深圳睿时趋势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的公司,该公司于2019年6月注销。
                                               实际控制人朱传钦报告期内控制并担任董事的
      3        维都利(香港)科技有限公司
                                               香港公司,该公司于2020年3月注销。
                                               实际控制人朱传钦报告期内曾持股30%并担任
                                               监事的公司。2017年8月,朱传钦将其持有该公
      4         深圳市昱思创科技有限公司
                                               司30%的股权转让给汤崇院,并于2017年9月辞
                                               去监事职务。
                                               实际控制人朱传钦报告期内曾持股30%并担任
                                               监事的公司。2018年9月,朱传钦将其持有该公
      5          东莞市昱诚电子有限公司
                                               司30%的股权转让给汤崇院、杨锦丹,并辞去监
                                               事职务。
                                               董事许翔报告期内曾担任董事的公司,于2019
      6       重庆金冠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年11月辞去董事职务。
                                               华章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持股100%,独
      7         北京华章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立董事詹伟哉报告期内控制的公司,该公司于
                                               2019年12月注销。
                                               副总经理冉义文的妹妹冉玲报告期内控制并担
      8           云南思棋广告有限公司         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公司,该公司于2019年6
                                               月注销。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刘小龙报告期内控制并
                                               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公司。2019年5月,刘
                 中辉达(深圳)股权投资
      9                                        小龙将其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深圳市
                         有限公司
                                               晟瑞鑫珠宝有限公司,并辞去执行董事、总经理
                                               职务,该公司于2020年1月注销。


            (二)关联交易

                                             3-3-2-83
                                                                                       律师工作报告


               根据《招股说明书》《审计报告》及发行人提供的关联交易相关合同或协
       议、发行人出具的确认等资料,并经审慎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关联交易情
       况如下:


              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关联方曾为发行人提供劳务相关服务,具体的交易情况如下:

     关联方             交易内容                              交易金额(万元)

重庆硕丰人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 9-12 月     2017 年度
                 提供劳务用工、代理
力资源管理
                 招聘等劳务相关服务
  有限公司                                  -                92.00            16.15               -

                 合计                       -                92.00            16.15               -


       注:由于邓平于2019年9月27日经发行人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为职工代表监事,因此,统计重
       庆硕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时,按照往前推12个月的原则,此处只统
       计2018年9月至12月的交易额。2018年全年的交易金额为26.83万元。


              2. 关联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序
                   债权人                 被担保人              担保人             担保金额    担保方式
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紫建有限          朱传钦、肖雪艳            200      质押担保
                 开县支行
                                                               紫建有限               400      质押担保
                                                                                               连带责任
                                                               紫建有限               400
                                                                                                 保证
                                                                                               连带责任
                                                                朱传钦                400
                                                                                                 保证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广东维都利                                             连带责任
                                                                 宋晨                 400
                                                                                                 保证
                                                                                               连带责任
                                                                朱金花                400
                                                                                                 保证
                                                                                               连带责任
                                                                李英聪                400
                                                                                                 保证
                                                                                               连带责任
                                                                发行人                1,000
                                                                                               反担保
3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        广东维都利
                                                                                               连带责任
                                                            朱传钦、肖雪艳            1,000
                                                                                               反担保


                                                3-3-2-84
                                                                             律师工作报告


                                                   紫建有限、深圳维都利、            连带责任
4       台骏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广东维都利                                 296
                                                   朱传钦                            保证
                                                   广东维都利、深圳维都              连带责任
5       台骏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紫建有限                                 935.06
                                                   利、朱传钦、冉义文                保证


    注:宋晨为朱传钦配偶,李英聪为朱金花配偶


        (1)关联方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县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
    提供的关联担保


        2016年10月20日,紫建有限与工商银行签订编号为0310000053-2016年(开
    县)字00013号《小企业借款合同》,紫建有限向工商银行申请借款200万元,借
    款期限为一年,自实际提款日起算。实际提款日以借据为准。


        2016年10月20日,工商银行与朱传钦、肖雪艳签署了编号为0310000053-2016
    年开县(质)字00013号的《质押合同》,为上述《小企业借款合同》项下包括
    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
    引起的相关损失)、质物保管费用以及实现质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律师费、拍卖费、变卖费等)提供了质押担保。质押物为朱传钦持有的紫建有限
    70%的股权、肖雪艳持有的紫建有限30%的股权。


        据发行人说明,并经信达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上述
    0310000053-2016年(开县)字00013号《小企业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已全部结清。


        (2)关联方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提供的关联担保


        2018 年 4 月 20 日 , 广 东 维 都 利 与 中 国 银 行 签 订 编 号 为
    ZXQDK476790120180317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广东维都利向中国银行申请
    流动资金贷款4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自实际提款日起算。


        2018 年 4 月 23 日 , 紫 建 有 限 与 中 国 银 行 签 署 了 编 号 为
    ZXQZY476790120180251的《最高额质押合同》,为中国银行与广东维都利之间
    自2018年4月20日起至2028年4月19日止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


                                        3-3-2-85
                                                             律师工作报告


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提供了质押担保。紫建有限担保债权之最
高本金余额为400万元,质押物为广东维都利30%的股权。


    同日,紫建有限、朱传钦、宋晨、朱金花、李英聪分别签署了编号为
ZXQBZ476790120180450、ZXQBZ476790120180451、ZXQBZ476790120180452、
ZXQBZ476790120180453、ZXQBZ476790120180454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
中国银行与广东维都利之间自2018年4月20日起至2028年4月19日止签署的借款、
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提供了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4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
之日起两年。


    据发行人说明,并经信达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上述
ZXQDK476790120180317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已全部结清。


    (3)关联方向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提供的关
联担保


    2019年12月20日,广东维都利与国开行签订编号为4430201901200084898号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国开行向广东维都利提供本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
贷款,贷款期限从首次提款日起,至最后一笔贷款还本日止,共计1年。


    2019年12月20日,广东维都利和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署了编号
为A201903744号《担保协议书》,2019年12月31日,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
限公司与国开行签署了编号为4430201901200084899号《人民币资金贷款保证合
同》,为上述借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19年12月20日,发行人和朱传钦、
肖雪艳分别向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并签署了编号为企保
A201903744、个保A201903744《反担保保证合同》,担保期限为上述《担保协
议书》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据发行人说明,并经信达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上述
4430201901200084898号《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债务正在履行中。



                                3-3-2-86
                                                            律师工作报告


    (4)关联方向台骏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骏国际”)提供的关
联担保


    2017年4月5日,广东维都利与台骏国际签订编号为CL2017043310001号《融
资租赁合同》,台骏国际向广东维都利购买设备并出租给广东维都利使用,租赁
期间自2017年4月12日至2019年1月12日。紫建有限、深圳维都利、刘克仁、朱传
钦、陈志勇、苏全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在最高限额296万元范围内连带承担广
东维都利在上述合同项下对台骏国际的全部债务。保证期间为合同全部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2018年3月26日,紫建有限与台骏国际签订编号为CL2018033330070号《融
资租赁合同》,台骏国际向深圳市诚捷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海裕百特智
能装备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购买租赁物,并出租给发行
人使用,发行人支付租金。租赁期间自2018年3月30日至2020年3月30日。发行人
的连带保证人广东维都利、深圳维都利、朱传钦、冉义文应保证发行人完全履行
上述合同项下的义务,并对发行人基于上述合同的一切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并且与发行人连带承担该债务的履行责任。保证期间为合同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起二年。


    据发行人说明,并经信达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上述
CL2017043310001号、CL2018033330070号《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款项已全部结
清。


    3. 关联方股权转让


    (1)发行人收购广东维都利 75%的股权


    2017年7月19日,深圳维都利作为转让方、发行人作为受让方签署《股东转
让出资协议》,约定深圳维都利将其持有广东维都利75%的股权以750万元的价
格转让给发行人。


    (2)发行人收购深圳维都利 80%的股权


                               3-3-2-87
                                                                                    律师工作报告


      2017年8月15日,朱传钦作为转让方、发行人作为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
 议书》,约定朱传钦将其持有深圳维都利80%的股权以1元的价格转让给发行人。


      上述关联方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十三、发行人的重大
 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4. 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万元
  年度               关联方       期初金额          拆入金额       归还           期末余额      说明
                                                                                             负数为其
2017 年度            朱金花            -1.50          49.47       68.00            -20.03
                                                                                             他应收款
2017 年度            朱传钦        2,932.40          4,466.18    6,925.80          472.78
         2017 年度小计             2,930.90          4,515.65    6,993.80          452.75
2018 年度            朱金花            -20.03         20.07        0.00             0.04
2018 年度            朱传钦            472.78         899.14     1,050.12          321.79
         2018 年度小计                 452.75         919.20     1,050.12          321.83
2019 年度            朱金花             0.04            -          0.04              -
2019 年度            朱传钦            321.79           -         321.79             -
         2019 年度小计                 321.83           -         321.83             -


      据发行人说明,并经信达律师核查,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述关联方资金
 拆借已全部结清。

      5. 关联方往来余额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其他应收款               朱金花                             -                 -               20.07
其他应付款               朱传钦                             -         321.79                 472.78
其他应付款               朱金花                             -              0.04                    -
                重庆硕丰人力资源管理
应付账款                                                2.11               0.36                    -
                      有限公司


      6. 2020年7月15日,发行人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
 联交易事项均属合理、必要,交易过程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的原则,关联交
 易定价合理、客观、公允,体现了市场定价的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损害

                                          3-3-2-88
                                                            律师工作报告


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2020年7月15日,发行人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报
告期内所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的议案》,确认公司报告期内与关联方之间发
生的关联交易真实、合法,该等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
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0年7月31日,发行人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
报告期内所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的议案》,确认公司报告期内与关联方之间
发生的关联交易真实、合法,该等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
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发行人确认及《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
交易,均系考虑实际情况、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履行了相应交易的程序或确认
程序,交易条件公允、合理,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存在
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发行人已采取必要措施对其他股东利益进行
保护,关联交易合法、有效。


    (三)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经核查,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已经在《公司章
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内部规定中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在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
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制度及其他公允决策的程序。


    同时,为规范关联方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已就减少及规范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有关事宜分别出具了承诺函。


    综上所述,信达律师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程序为保护中、小股东
的权益,避免不正当交易提供了适当的法律保障。


    (四)同业竞争及解决措施



                                 3-3-2-89
                                                                                            律师工作报告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目前除控制发行人及子公司、紫建投资、维都
             利投资、富翔盛瑞、富翔兴悦外,未控制其他企业。据此,发行人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作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发行人采取的
             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是有效的。


                    (五)根据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对有关关联交易及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或
             措施已经在《招股说明书》中作了充分披露,没有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


                    十一、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一)发行人拥有的主要财产


                    据发行人提供的下述主要财产的权属证书相关资料及说明、确认等文件,并
             经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及子公司拥有的主要财产包括土地
             使用权、房产、专利、商标、主要生产经营设备等,该等财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1.土地使用权及房产


                    (1)土地使用权情况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取得                                土地面积                   他项
       使用权人           坐落                 用途       权利终止日            2      权属证书编号
                                        方式                                (m )                     权利
                      重庆市开州区                                                     渝(2020)开州
                                               工业
           发行人     浦里新区临港      出让           2070 年 5 月 13 日    20,002     不动产权第         无
                                               用地
                          组团                                                         000541086 号


                    (2)房产情况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拥有的房产情况如下:

                                         建筑面积                      共有宗地面      土地使用                 他项
所有权人        房屋坐落         用途                 权属证书编号                                 土地用途
                                         (m2)                        积(m2)          期限                   权利



                                                        3-3-2-90
                                                                                              律师工作报告


                                                     渝(2020)开州
             重庆市开州区赵家                                                       2052 年 4 月
    发行人                      工业    6,977.98      不动产权第      20,078.23                      工业用地       无
             街道工业园区                                                             23 日止
                                                     000446602 号


                  2. 专利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专利权利证书,并经信达律师查阅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的
              相关信息,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共取得68项授权专
              利,具体情况如下:

                                                                                                                     他
序    专利                                                                                                   取得    项
                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有效期            专利权人
号    类型                                                                                                   方式    权
                                                                                                                     利
                                                                                                发行人、
1     发明   一种扣式可充   201610107   2016 年 2 月   2018 年 6 月   2016 年 2 月 26 日至                   原始
                                                                                                深圳维都             无
      专利   电锂离子电池     2468         26 日          12 日        2036 年 2 月 25 日                    取得
                                                                                                    利
             一种锂离子电                                                                       发行人、
2     发明                  201810214   2018 年 3 月   2020 年 9 月   2018 年 3 月 15 日至                   原始
             池正极片及其                                                                       广东维都             无
      专利                    5272         15 日          1日          2038 年 3 月 14 日                    取得
               制备方法                                                                             利
             一种能快速研
                                                                                                发行人、
3     发明   究锂离子电池   201810287   2018 年 3 月   2020 年 7 月   2018 年 3 月 31 日至                   原始
                                                                                                广东维都             无
      专利   电化学行为的     6507         31 日          24 日        2038 年 3 月 30 日                    取得
                                                                                                    利
                 装置
4     发明                  201811501   2018 年 12     2020 年 6 月   2018 年 12 月 10 日至     广东维都     原始
             一种球形电池                                                                                            无
      专利                    1454       月 10 日         26 日        2038 年 12 月 9 日           利       取得
             锂电池生产用
5     实用                  201220666   2012 年 12     2013 年 6 月   2012 年 12 月 6 日至                   原始
             的切极耳胶装                                                                        发行人              无
      新型                    692X        月6日           5日          2022 年 12 月 5 日                    取得
                 置
             锂电池生产冲
6     实用                  201220665   2012 年 12     2013 年 6 月   2012 年 12 月 6 日至                   原始
             模机用自动脱                                                                        发行人              无
      新型                    2838        月6日           5日          2022 年 12 月 5 日                    取得
                 模装置
             软包锂离子电
7     实用                  201220665   2012 年 12     2013 年 6 月   2012 年 12 月 6 日至                   原始
             池生产除气时                                                                        发行人              无
      新型                    2857        月6日           5日          2022 年 12 月 5 日                    取得
             的吸液装置
8     实用   隔膜局部处理   201220665   2012 年 12     2013 年 6 月   2012 年 12 月 6 日至                   原始
                                                                                                 发行人              无
      新型       装置         2927        月6日           5日          2022 年 12 月 5 日                    取得
             软包锂离子电
9     实用                  201220666   2012 年 12     2013 年 6 月   2012 年 12 月 6 日至                   原始
             池卷芯测短路                                                                        发行人              无
      新型                    7890        月6日           5日          2022 年 12 月 5 日                    取得
                 装置




                                                       3-3-2-91
                                                                                                律师工作报告


            蓝牙耳机用电
10   实用                  201220666   2012 年 12     2013 年 6 月    2012 年 12 月 6 日至                     原始
            池化成和充电                                                                           发行人             无
     新型                    7903        月6日           5日           2022 年 12 月 5 日                      取得
            用的并联夹具
            锂电池生产切
11   实用                  201220666   2012 年 12     2013 年 6 月    2012 年 12 月 6 日至                     原始
            片用的自动送                                                                           发行人             无
     新型                    8164        月6日           5日           2022 年 12 月 5 日                      取得
                片装置
12   实用   一种薄型锂离   201420690   2014 年 11     2015 年 3 月   2014 年 11 月 18 日至                     原始
                                                                                                   发行人             无
     新型       子电池       3604       月 18 日         4日          2024 年 11 月 17 日                      取得
            一种微型锂离
13   实用                  201420690   2014 年 11     2015 年 5 月   2014 年 11 月 18 日至                     原始
            子电池焊接定                                                                           发行人             无
     新型                    7569       月 18 日         13 日        2024 年 11 月 17 日                      取得
                位装置
            一种聚合物锂                                                                          发行人、
14   实用                  201620146   2016 年 2 月   2016 年 8 月    2016 年 2 月 26 日至                     原始
            离子电池化成                                                                          深圳维都            无
     新型                    3857         26 日          31 日         2026 年 2 月 25 日                      取得
                装置                                                                                  利
            一种聚合物锂                                                                          发行人、
15   实用                  201620146   2016 年 2 月   2016 年 8 月    2016 年 2 月 26 日至                     原始
            离子电池极耳                                                                          深圳维都            无
     新型                    1847         26 日          31 日         2026 年 2 月 25 日                      取得
                及电池                                                                                利
16   实用                  201621479   2016 年 12     2017 年 8 月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原始
            一种纽扣电池                                                                           发行人             无
     新型                    4951       月 30 日         11 日        2026 年 12 月 29 日                      取得
17   实用                  201720120   2017 年 2 月    2017 年 11    2017 年 2 月 9 日至 2027                  原始
            一种柱型电池                                                                           发行人             无
     新型                    1581         9日           月 17 日          年2月8日                             取得
            一种提高能量                                                                          发行人、
18   实用                  201820355   2018 年 3 月    2018 年 12     2018 年 3 月 15 日至                     原始
            密度的聚合物                                                                          广东维都            无
     新型                    4084         15 日         月 18 日       2028 年 3 月 14 日                      取得
            锂离子电池                                                                                利
                                                                                                  发行人、
19   实用                  201820458   2018 年 3 月   2019 年 2 月    2018 年 3 月 31 日至                     原始
            一种圆柱电池                                                                          广东维都            无
     新型                    1303         31 日          22 日         2028 年 3 月 30 日                      取得
                                                                                                      利
                                                                                                  发行人、
20   实用   一种新型扣式   201820457   2018 年 3 月   2019 年 5 月    2018 年 3 月 31 日至                     原始
                                                                                                  广东维都            无
     新型       电池         7350         31 日          17 日         2028 年 3 月 30 日                      取得
                                                                                                      利
21   实用   一种高密封性   201920086   2019 年 1 月    2019 年 10    2019 年 1 月 8 日至 2029                  原始
                                                                                                   发行人             无
     新型   的圆柱形电池     4098         18 日         月 25 日          年1月7日                             取得
            一种卷芯不易
22   实用                  201920089   2019 年 1 月    2019 年 10     2019 年 1 月 21 日至                     原始
            短路的卷绕式                                                                           发行人             无
     新型                    2717         21 日         月 25 日       2029 年 1 月 20 日                      取得
            锂离子电池
            一种快速充放
23   实用                  201920089   2019 年 1 月   2019 年 9 月    2019 年 1 月 21 日至                     原始
            电的大容量锂                                                                           发行人             无
     新型                    2454         21 日          20 日         2029 年 1 月 20 日                      取得
                电池
            一种提高锂电
24   实用                  201920102   2019 年 1 月   2019 年 9 月    2019 年 1 月 22 日至                     原始
            池安全性能的                                                                           发行人             无
     新型                    8820         22 日          20 日         2029 年 1 月 21 日                      取得
            锂电池结构
25   实用   一种高密封性   201920193   2019 年 2 月   2019 年 9 月    2019 年 2 月 13 日至                     原始
                                                                                                   发行人             无
     新型   的扣式电池       1066         13 日          20 日         2029 年 2 月 12 日                      取得



                                                      3-3-2-92
                                                                                                律师工作报告


            一种扣式聚合
26   实用                  201920193   2019 年 2 月    2019 年 10     2019 年 2 月 13 日至                     原始
            物锂离子电池                                                                           发行人             无
     新型                    1032         13 日         月 25 日       2029 年 2 月 12 日                      取得
                铝塑盒
            一种具有排气
27   实用                  201920292   2019 年 3 月    2019 年 10    2019 年 3 月 8 日至 2029                  原始
            功能的安全电                                                                           发行人             无
     新型                    6722         8日           月 25 日          年3月7日                             取得
                池
28   实用   一种叠片式锂   201920299   2019 年 3 月    2019 年 10     2019 年 3 月 11 日至                     原始
                                                                                                   发行人             无
     新型     离子电池       6922         11 日         月 25 日       2029 年 3 月 10 日                      取得
29   实用   一种喷码分选   201920322   2019 年 3 月   2020 年 1 月    2019 年 3 月 14 日至                     原始
                                                                                                   发行人             无
     新型       一体机       0389         14 日          17 日         2029 年 3 月 13 日                      取得
            具有一体化绝
30   实用                  201921378   2019 年 8 月   2020 年 3 月    2019 年 8 月 23 日至                     原始
            缘极耳的卷绕                                                                           发行人             无
     新型                    2927         23 日          31 日         2029 年 8 月 22 日                      取得
            型纽扣电池
            一种外部焊接
31   实用                  201921378   2019 年 8 月   2020 年 3 月    2019 年 8 月 23 日至                     原始
            式卷绕型纽扣                                                                           发行人             无
     新型                    0423         23 日          31 日         2029 年 8 月 22 日                      取得
                电池
            一种带有绝缘
32   实用   针或金属针电   201921382   2019 年 8 月   2020 年 3 月    2019 年 8 月 24 日至                     原始
                                                                                                   发行人             无
     新型   芯的卷绕型纽     6639         24 日          31 日         2029 年 8 月 23 日                      取得
                扣电池
            一种提升径向
33   实用                  201921467   2019 年 9 月   2020 年 4 月   2019 年 9 月 5 日至 2029                  原始
            空间利用率的                                                                           发行人             无
     新型                    0562         5日            24 日            年9月4日                             取得
              纽扣电池
            一种电芯端面
34   实用                  201921499   2019 年 9 月   2020 年 3 月    2019 年 9 月 10 日至                     原始
            绝缘的卷绕型                                                                           发行人             无
     新型                    5297         10 日          31 日          2029 年 9 月 9 日                      取得
              纽扣电池
35   实用   一种半金属壳   201921668   2019 年 10     2020 年 7 月    2019 年 10 月 8 日至                     原始
                                                                                                   发行人             无
     新型   体纽扣电池       3321       月8日            24 日         2029 年 10 月 7 日                      取得
            一种电芯外侧
36   实用                  201921721   2019 年 10     2020 年 6 月   2019 年 10 月 15 日至                     原始
            包覆极片的卷                                                                           发行人             无
     新型                    1544       月 15 日         16 日        2029 年 10 月 14 日                      取得
            绕型纽扣电池
            一种软包锂电
37   实用                  202020009   2020 年 1 月   2020 年 7 月   2020 年 1 月 3 日至 2030                  原始
            池极耳防断裂                                                                           发行人             无
     新型                    0649         3日            28 日            年1月2日                             取得
              固定结构
            一种满足高倍
38   实用                  202020224   2020 年 2 月   2020 年 8 月    2020 年 2 月 28 日至                     原始
            率充放电的固                                                                           发行人             无
     新型                    8341         28 日          25 日         2030 年 2 月 27 日                      取得
                态电池
39   实用   一种锂电池正   202020213   2020 年 2 月   2020 年 9 月    2020 年 2 月 26 日至                     原始
                                                                                                   发行人             无
     新型   极铝转镍极耳     5288         26 日          1日           2030 年 2 月 25 日                      取得
40   实用   一种软包锂电   202020214   2020 年 2 月   2020 年 9 月    2020 年 2 月 26 日至                     原始
                                                                                                   发行人             无
     新型   池折头设备       5788         26 日          1日           2030 年 2 月 25 日                      取得




                                                      3-3-2-93
                                                                                             律师工作报告


            一种基于智能
41   实用   穿戴设备的高   201620631   2016 年 6 月   2017 年 2 月   2016 年 6 月 23 日至      广东维都     继受
                                                                                                                   无
     新型   密度聚合物锂     9918         23 日          22 日        2026 年 6 月 22 日           利       取得
              离子电池
            一种锂电池电
42   实用                  201620631   2016 年 6 月   2017 年 2 月   2016 年 6 月 23 日至      广东维都     继受
            极短路测试装                                                                                           无
     新型                    2552         23 日          8日          2026 年 6 月 22 日           利       取得
                置
            一种用钴酸锂
43   实用                  201620631   2016 年 6 月   2017 年 3 月   2016 年 6 月 23 日至      广东维都     继受
            材料的聚合物                                                                                           无
     新型                    1066         23 日          22 日        2026 年 6 月 22 日           利       取得
            锂离子电池
            一种基于超声
44   实用   焊接工艺的聚   201620628   2016 年 6 月    2016 年 11    2016 年 6 月 23 日至      广东维都     继受
                                                                                                                   无
     新型   合物锂离子电     7762         23 日         月 30 日      2026 年 6 月 22 日           利       取得
                池结构
            一种聚合物锂
45   实用   离子电池分容   201620628   2016 年 6 月    2016 年 11    2016 年 6 月 23 日至      广东维都     继受
                                                                                                                   无
     新型   柜夹子自动打     7692         23 日         月 30 日      2026 年 6 月 22 日           利       取得
                开装置
            一种耐高温式
46   实用                  201620628   2016 年 6 月   2017 年 2 月   2016 年 6 月 23 日至      广东维都     继受
            圆柱形锂离子                                                                                           无
     新型                     2311        23 日          8日          2026 年 6 月 22 日           利       取得
                电池
            一种快速充电
47   实用                  201620659   2016 年 6 月   2017 年 2 月   2016 年 6 月 29 日至      广东维都     继受
            高能量密度锂                                                                                           无
     新型                    7909         29 日          8日          2026 年 6 月 28 日           利       取得
                电池
            一种高功率聚
48   实用                  201620660   2016 年 6 月   2017 年 2 月   2016 年 6 月 29 日至      广东维都     继受
            合物锂离子电                                                                                           无
     新型                    0333         29 日          8日          2026 年 6 月 28 日           利       取得
            池极组装置
            一种弧形聚合
49   实用                  201720312   2017 年 3 月    2017 年 12    2017 年 3 月 28 日至      广东维都     原始
            物锂离子电池                                                                                           无
     新型                    169X         28 日         月 12 日      2027 年 3 月 27 日           利       取得
                铝塑盒
            一种聚合物锂
50   实用                  201720312   2017 年 3 月    2017 年 12    2017 年 3 月 28 日至      广东维都     原始
            离子电池可调                                                                                           无
     新型                    1702         28 日         月 12 日      2027 年 3 月 27 日           利       取得
                式卷针
51   实用   一种斑马纹式   201822054   2018 年 12     2019 年 8 月   2018 年 12 月 8 日至      广东维都     原始
                                                                                                                   无
     新型   极片涂布机       9867       月8日            16 日        2028 年 12 月 7 日           利       取得
            一种卷绕式圆
52   实用                  201822062   2018 年 12     2019 年 6 月   2018 年 12 月 8 日至      广东维都     原始
            盘状聚合物锂                                                                                           无
     新型                    4181       月8日            25 日        2028 年 12 月 7 日           利       取得
                电池
            一种有效防止
53   实用   电解液渗出的   201822090   2018 年 12     2019 年 9 月   2018 年 12 月 13 日至     广东维都     原始
                                                                                                                   无
     新型   圆柱电池密封     7528       月 13 日         3日          2028 年 12 月 12 日          利       取得
                圈




                                                      3-3-2-94
                                                                                                律师工作报告


            一种可拆卸的
54   实用   多功能锂电池   201822131   2018 年 12     2019 年 7 月   2018 年 12 月 19 日至        广东维都     原始
                                                                                                                      无
     新型   的弧形封装装     0552       月 19 日         26 日        2028 年 12 月 18 日             利       取得
                置
55   实用   一种新型的叠   201822135   2018 年 12     2019 年 7 月   2018 年 12 月 19 日至        广东维都     原始
                                                                                                                      无
     新型   片圆柱电池       2678       月 19 日         26 日        2028 年 12 月 18 日             利       取得
            一种正负极分
56   实用                  201822152   2018 年 12     2019 年 8 月   2018 年 12 月 21 日至        广东维都     原始
            别隔膜制袋的                                                                                              无
     新型                    9983       月 21 日         23 日        2028 年 12 月 20 日             利       取得
                电池
57   实用   一种弧形软包   201822166   2018 年 12     2019 年 8 月   2018 年 12 月 24 日至        广东维都     原始
                                                                                                                      无
     新型     装锂电池       9921       月 24 日         9日          2028 年 12 月 23 日             利       取得
            一种软包锂电
58   实用                  201822267   2018 年 12     2019 年 7 月   2018 年 12 月 28 日至        广东维都     原始
            池顶封限位封                                                                                              无
     新型                    5173       月 28 日         26 日        2028 年 12 月 27 日             利       取得
                头
            一种锂离子电
59   实用                  201922178   2019 年 12     2020 年 9 月    2019 年 12 月 9 日至        广东维都     原始
            池厚度测试装                                                                                              无
     新型                    8408       月9日            1日           2029 年 12 月 8 日             利       取得
                置
     实用   一种加线电池
60                         201920916   2019 年 6 月   2020 年 4 月    2019 年 6 月 18 日至        重庆维都     原始
     新型   实现自动化检                                                                                              无
                             715X         18 日          17 日         2029 年 6 月 17 日             利       取得
                测装置
     实用   一种锂离子电
61                         201920916   2019 年 6 月   2020 年 4 月    2019 年 6 月 18 日至        重庆维都     原始
     新型   池正负极加工                                                                                              无
                             063X         18 日          14 日         2029 年 6 月 17 日             利       取得
                设备
     实用   一种软包锂电
62                         201920931   2019 年 6 月   2020 年 4 月    2019 年 6 月 18 日至        重庆维都     原始
     新型   池边电阻测试                                                                                              无
                             1502         18 日          17 日         2029 年 6 月 17 日             利       取得
                装置
63   实用                  201920916   2019 年 6 月   2020 年 7 月    2019 年 6 月 18 日至        重庆维都     原始
            一种扣式电池                                                                                              无
     新型                    0606         18 日          21 日         2029 年 6 月 17 日             利       取得
64   实用   一种点焊焊接   201921017   2019 年 7 月   2020 年 4 月   2019 年 7 月 2 日至 2029     重庆维都     原始
                                                                                                                      无
     新型       底座         2271         2日            7日              年7月1日                    利       取得
     实用   一种软包锂离
65                         201921024   2019 年 7 月   2020 年 5 月   2019 年 7 月 3 日至 2029     重庆维都     原始
     新型   子电池弧形切                                                                                              无
                             2912         3日            8日              年7月2日                    利       取得
                边装置
66   实用   一种无负极耳   201921041   2019 年 7 月   2020 年 1 月   2019 年 7 月 5 日至 2029     重庆维都     原始
                                                                                                                      无
     新型   叠片纽扣电池     6721         5日            14 日            年7月4日                    利       取得
67   实用   一种电池金属   201921119   2019 年 7 月   2020 年 1 月    2019 年 7 月 16 日至        重庆维都     原始
                                                                                                                      无
     新型   壳的密封结构     5105         16 日          17 日         2029 年 7 月 15 日             利       取得
68   实用   一种叠片式锂   201921268   2019 年 8 月   2020 年 4 月   2019 年 8 月 6 日至 2029     重庆维都     原始
                                                                                                                      无
     新型     离子电池       8152         6日            24 日            年8月5日                    利       取得


                 3.商标




                                                      3-3-2-95
                                                                                      律师工作报告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商标注册证书,并经信达律师查阅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的
          相关信息,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共取得6项商标,具
          体情况如下:

序
      注册人       商标名称及图形   注册证号   国际分类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号

1                                                           2012 年 03 月 14 日至
       发行人                       9181559       9                                 继受取得            无
                                                             2022 年 03 月 13 日


2                                                           2019 年 12 月 21 日至
       发行人                       37526628      9                                 原始取得            无
                                                             2029 年 12 月 20 日


3                                                           2019 年 12 月 21 日至
       发行人                       37518730      42                                原始取得            无
                                                             2029 年 12 月 20 日


4                                                           2019 年 12 月 21 日至
       发行人                       37511797      42                                原始取得            无
                                                             2029 年 12 月 20 日


5                                                           2019 年 12 月 21 日至
       发行人                       37530303      9                                 原始取得            无
                                                             2029 年 12 月 20 日


6                                                           2011 年 02 月 14 日至
     深圳维都利                     7065444       9                                 原始取得            无
                                                             2021 年 02 月 13 日



                  4.主要生产经营设备


                  据发行人说明,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的主要生产经营设备包括器具及
          工具、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发行人是通过承继紫建有限的资产产权、
          购买等方式取得上述主要生产经营设备的所有权。


                  (二)发行人是通过承继紫建有限的全部资产产权、购买、自主申请等方式
          取得其上述主要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根据信达律师对上述主要财产的权属凭
          证、证明材料的核查,并经发行人确认,发行人对上述土地使用权、房产、专利、
          商标、主要生产经营设备具有合法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
          纷。




                                                 3-3-2-96
                                                                                  律师工作报告


              据发行人确认,并经核查,除本律师工作报告已披露事项外,截至本律师工
        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的上述土地使用权、房产、专利、商标、主要生产经营设
        备未设置抵押、质押或其他权利担保,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三)发行人及子公司房屋租赁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相关资料及确认,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
        人及其子公司租赁的生产经营性用房情况如下:


              1. 发行人及子公司租赁的有产权证书的房屋情况

序
     承租方      出租方          地址         面积(m2)     租赁期限          用途       权属证书编号
号
                             重庆市开州区
                             浦里工业新区                  2018 年 1 月 1                 渝(2018)开州
              重庆浦里工业
1    发行人                  赵家组团第 1        6,880     日至 2023 年 12     厂房          不动产权第
              发展有限公司
                               号标准厂房                  月 31 日                         000982964 号
                               (共 4 层)
                                                                                          渝(2018)开州
                             重庆市开州区
                                                           2015 年 1 月 1                    不动产权第
              重庆开州浦里   工业园区赵家
                                                                                          000983411 号;
2    发行人   建设开发有限   轻工食品产业        13,760    日至 2024 年 12     厂房
                                                                                          渝(2018)开州
                  公司       园 2 号及 3 号                月 31 日                          不动产权第
                               标准厂房
                                                                                            000983729 号
                             重庆市两江新                  2018 年 9 月 1                 渝(2019)两江
              重庆巫山移民
     紫建新                  区水土高新区                                                  新区不动产权
3             产业园开发建                      1,588.68   日至 2023 年 8      厂房
     能源                    大地企业公园                                                   第 000814612
                设有限公司                                 月 31 日
                               C23 号楼                                                          号
                             重庆市万州区
                             联合路 20 号附                2019 年 1 月 1
     重庆维   重庆三峡产业
4                            3 号标准厂房        6,144     日至 2024 年 12   厂房、办公
     都利     投资有限公司
                             第一、二、三、                月 31 日
                                   五层
                             重庆市万州区                  2019 年 9 月 1
     重庆维   重庆三峡产业   联合路 20 号附
5                                                1,536     日至 2024 年 12   厂房、办公
     都利     投资有限公司   3 号标准厂房                                                  301 房产证
                                 第四层                    月 31 日                         2014 字第
                             重庆市万州区                                                   14626 号
                             联合路 20 号附                2019 年 8 月 1
     重庆维   重庆三峡产业   1 号标准厂房
6                                                10,800    日至 2027 年 7    厂房、办公
     都利     投资有限公司   第一至五层、
                             附 2 号标准厂                 月 31 日
                             房第一至二层




                                               3-3-2-97
                                                                            律师工作报告


        据发行人提供的上述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权属证书等资料,经发行人确认,
    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子公司承租的上述租赁房屋的出租方均已提供租赁
    房屋的产权证书,信达律师认为,该等租赁合法有效。


        2. 发行人租赁的无产权证书的房屋情况

序                                                       面积
        承租方      出租方             地址                        租赁期限         用途
号                                                     (m2)


                   重庆浦里工   重庆市开州区浦里新               2019 年 6 月 1
1       发行人     业发展有限   区临江家居产业园第 1    3,000    日 至 2022 年 5    厂房
                       公司     号楼 1 单元标准厂房              月 31 日



                   东莞市望牛   东莞市望牛墩镇汇源               2016 年 8 月 1    厂房、
2     广东维都利   墩镇对外经   路 13、15 号中韩桥工   12,194    日 至 2021 年 7   办公、
                   济发展公司     业园四区 1、2 幢               月 31 日            宿舍



                   深圳市安商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     658(含   2018 年 8 月 1
                   万家创客产
3     深圳维都利                道航城创新创业园 A2    公摊面    日至 2021 年 7     办公
                   业发展有限
                                      栋共 6 间          积)      月 31 日
                       公司



        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及说明,并经核查,上述1-3项租赁房屋出租方未
    提供房屋权属证书,存在租赁瑕疵。上述1-3项租赁房屋的相关情况如下:


        (1)上述第1项租赁房屋相关情况


        根据重庆浦里工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浦里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说
    明,相关租赁房屋在未来五年内没有改变房屋用途或拆除的计划,也没有列入政
    府拆迁或更新规划,所属地块亦不涉及征地拆迁项目;发行人在《厂房租赁协议
    书》有效期内承租、使用租赁房屋不存在障碍,且租赁期限到期后,发行人具有
    优先租赁权;合同期内如因政府相关部门强制要求征用、征收、更新租赁房屋或
    其他原因致使与发行人无法继续履行租赁合同,重庆浦里工业发展有限公司/重
    庆浦里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提前通知发行人,给予合理的搬迁时间。


        根据重庆开州浦里新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说明,上述房屋所在地块为国有建

                                        3-3-2-98
                                                             律师工作报告


设用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上述房屋不属于法律规定不得出租的情形。上述
房屋在未来五年内不存在改变用途情况和不存在拆除该房产的计划,没有被列入
政府拆迁规划。发行人租赁、使用该房产没有任何障碍,权属来源合法。


    (2)上述第2项租赁房屋相关情况


    2020年6月8日,望牛墩镇规划管理所出具《关于汇源路13、15号中韩桥工业
园用地查询申请》的回复,房屋所在地块为工业用地;目前,该地块在《东莞市
望牛墩镇城市更新专项规划》中纳入更新单元改造区域,具体情况以最终审批通
过的《东莞市望牛墩镇城市更新专项规划》为准。


    根据东莞市望牛墩镇对外经济发展公司出具的说明,上述租赁房屋所在地块
虽在《东莞市望牛墩镇城市更新专项规划》中纳入更新单元改造区域,该规划目
前尚未最终审批通过,暂未收到相关通知。根据东莞市望牛墩镇对外经济发展公
司判断,租赁房屋在未来三年内没有改变房屋用途或拆除的计划;广东维都利在
《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承租、使用租赁房屋不存在障碍,且租赁期限到期后,广
东维都利具有优先租赁权;如因政府相关部门强制要求征用、征收、更新租赁房
屋或其他原因致使与广东维都利无法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东莞市望牛墩镇对外经
济发展公司将提前六个月通知广东维都利,给予合理的搬迁时间。


    据发行人说明,上述租赁房屋所在的东莞市望牛墩镇及周边地区同类可租赁
房源较为充足,即使需要搬迁,也可以在当地寻找合适的厂房继续相应的生产活
动。且广东维都利主要生产设备不属于成套大型设备,安装调试过程较为简单,
即使需要搬迁,所需时间也较短,对广东维都利持续经营的影响程度较小。综上,
上述租赁事项不会对广东维都利的持续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上述第3项租赁房屋相关情况


    根据深圳市安商万家创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固戍股份合作公司出具
的说明,相关租赁房屋在未来五年内没有改变房屋用途或拆除的计划,也没有列
入政府拆迁或更新规划,所属地块亦不涉及征地拆迁项目;在《租赁合同》有效
期内,深圳维都利承租、使用租赁房屋不存在障碍;在未来租赁期限内,深圳市

                                3-3-2-99
                                                                           律师工作报告


政府及其相关政府部门若强制要求征用或征收租赁房屋时,深圳市安商万家创客
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固戍股份合作公司将提前告知深圳维都利,并给予深
圳维都利合理的搬迁时间,妥善协调、处理相关事项。


    据发行人说明,发行人租赁该等房屋面积较小,用途仅为深圳维都利的销售
人员在异地方便联络跟进业务之用,且上述租赁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屋租赁市场较
为活跃,如因未取得房屋权属证明导致深圳维都利无法继续使用该等房屋时,可
及时找到替代性的经营场所继续经营,并不会对深圳维都利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
不利影响。


    3.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书面承诺: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租
赁房屋未取得权属证明被相关主管部门要求搬迁、租赁合同被认定无效而遭受经
济损失时,本人承诺向发行人承担上述损失的连带赔偿责任,并积极为发行人及
其子公司寻找可替代的房屋,以避免影响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综上,经审慎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上述部分在用房屋的租赁瑕疵事
宜不会对发行人整体生产经营及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对本次发行上
市不构成重大影响及法律障碍。


    (四)发行人的对外投资


    据发行人提供的子公司的工商登记或注册相关资料,并经在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的子公司为深圳维都
利、广东维都利、紫建新能源和重庆维都利。具体情况如下:


    1.深圳维都利


    (1)基本情况


    经 核 查 , 深 圳 维 都 利 成 立 于 2007 年 9 月 3 日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4403006658812871,注册资本50万元,法定代表人朱传钦,住所为深圳市宝安
区西乡街道航城创新创业园A2栋3楼,营业期限为2007年9月3日至2027年9月3



                                      3-3-2-100
                                                              律师工作报告


日,经营范围为锂电池、电子产品、通讯产品的研发与销售;服装产品的销售;
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锂电池、电子产品、通讯产品的生产。


    (2)股权变更情况


    1)2007年8月,深圳维都利设立


    深圳维都利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苏全东                   10.00           100.00%
               合计                         10.00           100.00%


    2)2010年2月,深圳维都利第一次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50万元


    2010年1月20日,深圳维都利做出股东决定,将注册资本由10万元增加至50
万元,其中朱传钦增资40万元。


    2010年1月20日,深圳维都利股东签署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2010年2月4日,深圳明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深明华验字[2010]第019号《验
资报告》验证,截至2010年2月3日止,深圳维都利已收到股东朱传钦缴纳的新增
注册资本合计4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本次实缴出资后,深圳维都利累计实缴注
册资本为50万元。


    2010年2月11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对深圳维都利该次变更事项予以核准、登记。


    本次增资后,深圳维都利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苏全东                   10.00           20.00%
    2              朱传钦                   40.00           80.00%
               合计                         50.00           100.00%


    3)2017年8月,深圳维都利第一次股权转让

                                3-3-2-101
                                                                            律师工作报告


    2017年8月10日,深圳维都利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苏全东将其持有深圳维
都利20%的股权以1元的价格转让给紫建有限;朱传钦将其持有深圳维都利80%
的股权以1元的价格转让给紫建有限。


    2017年8月15日,苏全东作为转让方、紫建有限作为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
协议书》,约定苏全东将其持有深圳维都利20%的股权以1元的价格转让给紫建
有限;朱传钦作为转让方、紫建有限作为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
朱传钦将其持有深圳维都利80%的股权以1元的价格转让给紫建有限。


    2017年8月25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对深
圳维都利该次变更事项予以核准、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后,深圳维都利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发行人                           50.00                    100.00%
               合计                           50.00                    100.00%


    据发行人确认,并经核查,深圳维都利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目前不存在经营异常信息,不存在需要终止的情形;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
发行人所持深圳维都利股权不存在质押、冻结或任何权属争议的情形。


    2.广东维都利


    (1)基本情况


    经 核 查 , 广 东 维 都 利 成 立 于 2016 年 5 月 10 日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441900MA4UPE5B83,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冉义文,住所为东莞
市望牛墩镇汇源路13、15号中韩桥工业园四区1、2幢,营业期限为2016年5月10
日至长期,经营范围为:新能源锂电池原材料、高能锂电池及相关产品的研发、
生产、销售;新能源锂电池的技术转让,新能源锂电池制造;检测设备的开发、
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3-3-2-102
                                                                    律师工作报告


    (2)股权变更情况


    1)2016年5月,广东维都利设立


    广东维都利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维都利                    750.00                 75.00%
             刘克仁                      250.00                 25.00%
              合计                      1,000.00               100.00%


    注:刘克仁未实缴出资,其于2017年7月将股权转让给紫建有限,由紫建有限履行实缴
义务。


    2)2017年8月,广东维都利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7年7月19日,广东维都利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深圳维都利将其持有广
东维都利75%的股权以7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紫建有限;刘克仁将其持有广东维
都利25%的股权以1元的价格转让给紫建有限。


    2017年7月19日,深圳维都利作为转让方、紫建有限作为受让方签署《股东
转让出资协议》,约定深圳维都利将其持有广东维都利75%的股权以750万元的
价格转让给紫建有限;刘克仁作为转让方、紫建有限作为受让方签署《股东转让
出资协议》,约定刘克仁将其持有广东维都利25%的股权以1元的价格转让给紫
建有限。


    2017年8月3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对广东
维都利该次变更事项予以核准、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后,广东维都利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发行人                     1,000.00               100.00%
              合计                      1,000.00               100.00%




                                   3-3-2-103
                                                                           律师工作报告


    据发行人确认,并经核查,广东维都利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目前不存在经营异常信息,不存在需要终止的情形;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
发行人所持广东维都利股权不存在质押、冻结或任何权属争议的情形。


    3.紫建新能源


    (1)基本情况


    经 核 查 , 紫 建 新 能 源 成 立 于 2018 年 9 月 6 日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500000MA602Q3GXM,注册资本100万元,法定代表人周显茂,住所为重庆
市北碚区京东方大道306号,营业期限为2018年9月6日至长期,经营范围为:从
事新能源科技、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新
能源设备、新能源电池及材料的研发、销售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变更情况


    2018年9月,紫建新能源设立,紫建新能源设立至今股权结构未有发生变化,
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发行人                          100.00                   100.00%
              合计                           100.00                   100.00%


    据发行人确认,并经核查,紫建新能源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目前不存在经营异常信息,不存在需要终止的情形;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
发行人所持紫建新能源股权不存在质押、冻结或任何权属争议的情形。


    4.重庆维都利


    (1)基本情况




                                      3-3-2-104
                                                                             律师工作报告


    经 核 查 , 重 庆 维 都 利 成 立 于 2018 年 12 月 29 日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500101MA607QDJ5G,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彭姝,住所为重庆市
万州区联合路20号附1号、附2号、附3号(万州经开区),营业期限为2018年12
月29日至长期,经营范围为:新能源锂电池原材料、高能锂电池及相关产品的研
发、生产、销售;新能源锂电池的技术转让;检测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货
物进出口。(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变更情况


    2018年12月,重庆维都利设立,重庆维都利设立至今股权结构未有发生变化,
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广东维都利                        1,000.00                  100.00%
              合计                           1,000.00                  100.00%


    据发行人确认,并经核查,重庆维都利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目前不存在经营异常信息,不存在需要终止的情形;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
广东维都利所持重庆维都利股权不存在质押、冻结或任何权属争议的情形。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一)重大合同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资料并经信达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
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将要履行、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结合发行
人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将与发行人报告期内一个会计年度内累积交易金额超过
500万元的主要供应商、报告期内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交易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
主要客户签订的正在履行的框架性协议;将单个合同金额在500万以上的采购合
同;其他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确
定为重大合同)如下:



                                       3-3-2-105
                                                                                    律师工作报告


               1.采购框架性协议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与主要供应商之间签订框架性协议,一般有对交货及验
          收、品质保证、付款条件、保密义务、知识产权、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事项作
          出框架约定,未明确约定具体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等具体交易事项,具体交易事
          项按订单约定条款执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与报告
          期内一个会计年度内累积交易金额超过500万元的主要供应商签订的正在履行的
          框架性协议如下:

序
      采购方              供应商                  签订日期                        履行期限
号
      发行人                                  2020 年 4 月 29 日    2020 年 4 月 29 日至 2022 年 4 月 28 日
1                  湖南杉杉新能源有限公司
     广东维都利                               2019 年 1 月 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人                                  2020 年 4 月 20 日    2020 年 4 月 20 日至 2022 年 4 月 19 日
2    广东维都利    深圳市星为科技有限公司     2020 年 1 月 1 日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重庆维都利                              2019 年 12 月 18 日   2019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7 日
      发行人      湖南杉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2020 年 4 月 29 日    2020 年 4 月 29 日至 2022 年 4 月 28 日
3
     广东维都利             公司              2020 年 1 月 1 日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人                                  2019 年 4 月 1 日     2019 年 4 月 1 日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
4    广东维都利    惠州市盛微电子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1 日     2019 年 4 月 1 日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
     重庆维都利                               2020 年 1 月 1 日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人                                  2019 年 1 月 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5    广东维都利    惠州市华沃科技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1 日     2019 年 4 月 1 日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
     重庆维都利                               2020 年 1 月 1 日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人                                  2020 年 1 月 1 日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6    广东维都利    深圳天邦达科技有限公司     2020 年 1 月 1 日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重庆维都利                               2020 年 1 月 1 日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人                                  2020 年 4 月 21 日    2020 年 4 月 21 日至 2022 年 4 月 20 日
7    广东维都利   深圳达人高科电子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1 日     2019 年 4 月 1 日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
     重庆维都利                              2019 年 12 月 20 日   2019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0 日
8     发行人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0 月 1 日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
9     发行人       潍坊路加精工有限公司      2019 年 10 月 31 日   2019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9 日


               2.单个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采购合同


                                              3-3-2-106
                                                                                        律师工作报告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单个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
          上的采购合同如下:

     序
              采购方           供应商            合同标的         合同金额(元)          签订日期
     号
                           潍坊路加精工有
     1        发行人                         扣电装备自动线            5,200,000.00   2019 年 11 月 6 日
                               限公司
                           潍坊路加精工有
     2      广东维都利                       扣电装备自动线            5,200,000.00   2019 年 11 月 6 日
                               限公司


               3.销售框架性协议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与主要客户之间签订框架性协议,一般有对交货及验收、
          品质保证、付款条件、保密义务、知识产权、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事项作出框
          架约定,未明确约定具体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等具体交易事项,具体交易事项按
          订单约定条款执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与报告期内
          一个会计年度内累积交易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主要客户签订的正在履行的框架
          性协议如下:

序
                  采购方                供应商        签订日期                        履行期限
号
                                                                         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
                                                                         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有效期
1    东莞市佳禾电声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    2015 年 1 月 1 日
                                                                         至商品交易结束一年后止,保密及知
                                                                         识产权条款不受该期限约束。
                                                                         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直至双方解
2    深圳市三诺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    2020 年 1 月 10 日     除合同,或签订新的《采购合同》时,
                                                                         方为效力终止。
                                                                         从签订成立日起为有效,直至商品交
3    东莞市奥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    2017 年 2 月 20 日
                                                                                   易结束一年后止
                                                                         经供需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为二年。有效期届满,若双方无异议,
                                                                         则本合同自动顺延一年,顺延仅限一
                                                                         次。若合同到期,但双方之间仍有采
4         东莞市库珀电子有限公司        发行人    2017 年 7 月 17 日
                                                                         购订单往来并按照采购订单履行,则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将继续有效并对
                                                                         双方产生约束力,直到双方签署新的
                                                                         合作合同或续展协议。




                                                 3-3-2-107
                                                                               律师工作报告


                                                                 经供需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为二年。有效期届满,若双方无异议,
                                                                 则本合同自动顺延二年,顺延一次。
     声电电子科技(惠州)有限公                                  若本合同到期,但双方之间仍有采购
5                                 发行人    2017 年 1 月 1 日
                 司                                              订单往来并按照采购订单履行,则甲
                                                                 乙双方同意本合同将继续有效并对双
                                                                 方产生约束力,直到双方签署新的合
                                                                 作合同或续展协议。
                                                                 有效期为一年。期限到期前,任何一
                                                                 方均可在期满日前之二个月内,书面
                                                                 通知对方终止合同。否则自动延续一
6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   2019 年 12 月 6 日
                                                                 年,依此类推。双方一致同意,本合
                                                                 同生效前双方已经发生的业务仍按本
                                                                 合同约定执行。
                                                                 经供需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为二年。有效期届满,若双方无异议,
                                                                 则本合同自动顺延二年,顺延一次。
                                                                 若本合同到期,但双方之间仍有采购
7    深圳市科奈信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    2017 年 1 月 1 日
                                                                 订单往来并按照采购订单履行,则甲
                                                                 乙双方同意本合同将继续有效并对双
                                                                 方产生约束力,直到双方签署新的合
                                                                 作合同或续展协议。
                                                                 经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为二年。有效期届满,若双方无异议,
                                                                 则本合同自动顺延二年,顺延一次。
                                                                 若合同到期,但双方之间仍有采购订
8      万魔声学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   2019 年 12 月 15 日
                                                                 单往来并按照采购订单履行,则甲乙
                                                                 双方同意本合同将继续有效并对双方
                                                                 产生约束力,直到双方签署新的合作
                                                                 合同或续展协议。
                                                                 经供需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深圳市乾合毅电子科技有限公                                  为二年。有效期届满,若双方无异议,
9                                 发行人    2019 年 1 月 5 日
                 司                                              则本合同自动顺延一年,顺延仅限一
                                                                 次。
                                                                 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
     湖南国声声学科技股份有限公
10                                发行人   2018 年 2 月 28 日    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的有效期限为
                 司
                                                                               3年


            4.借款合同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重大借款合同如下:




                                           3-3-2-108
                                                                             律师工作报告


序                          借款              贷款金额
        合同名称及编号              贷款人                   贷款期限             担保方式
号                            人              (万元)
                                                                              深圳市高新投融
                                                                              资担保有限公司
                                                                              提供连带责任保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 广东   国家开发              从首次提款日起,
                                                                              证;发行人、朱
1    ( 4430201901200084898 维都   银行深圳     1,000    至最后一笔贷款还
                                                                              传钦、肖雪艳提
     )                       利   市分行                本日止,共计 1 年
                                                                              供无条件、不可
                                                                              撤销、连带的反
                                                                                  担保保证


          5.委托开发协议


          2019年11月30日,发行人与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开发协议》,
      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委托发行人对快充性高能量密度锂离子电池研究及产业
      化项目进行研究开发。就完成产品开发,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应向发行人支付
      的总款项为1,000万元。协议自2019年11月30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年。双方就产
      品技术规格、开发费用及支付、双方权利与义务、知识成果归属、违约责任、争
      议解决等内容进行了约定。


          经信达律师核查,上述将要履行、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形式和内容未违反现
      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目前不存在纠纷或重大风险;上述重大
      合同均由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作为合同一方,不存在合同主体变更的情形,合同继
      续履行不存在法律障碍。


          (二)侵权之债


          经信达律师核查,并经发行人确认,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因环境保护、
      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重大侵权之债。


          (三)与关联方的重大债权债务及相互提供担保情况


          经信达律师核查,并经发行人确认,除本律师工作报告及发行人《招股说明
      书》披露的关联交易外,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其他重大债权债务关系及相
      互提供担保的情况。


                                         3-3-2-109
                                                            律师工作报告


    (四)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


    根据《审计报告》,并经发行人确认,截至2020年3月31日,发行人合并报
表的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主要为保证金、押金、代扣代缴款项和备用金,合并
报表金额较大的其他应付款主要为水电费、房租。


    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项下的债权债务
的合同等资料,并经发行人确认,发行人上述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其他应付款
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发生,是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


    十三、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一)发行人及其前身紫建有限设立至今未发生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
的情形。


    (二)增资扩股


    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后发生过2次增资扩股的行为,紫建有限设立后共发生
了10次增资扩股行为,具体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八、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
变”。


    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及紫建有限上述增资扩股的行为符合当时的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合法、有效。


    (三)经信达律师核查,并经发行人确认,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重大资
产置换、重大资产剥离、重大资产收购或出售的情形。


    (四)据发行人提供的广东维都利、深圳维都利工商登记等相关资料,并经
发行人确认,报告期内发行人收购广东维都利100%的股权、收购深圳维都利
100%的股权,相关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人收购广东维都利100%的股权


    2017年7月19日,深圳维都利作为转让方、紫建有限作为受让方签署《股东

                                 3-3-2-110
                                                              律师工作报告


转让出资协议》,约定深圳维都利将其持有广东维都利75%的股权以750万元的
价格转让给紫建有限;刘克仁作为转让方、紫建有限作为受让方签署《股东转让
出资协议》,约定刘克仁将其持有广东维都利25%的股权以1元的价格转让给紫
建有限。


    2017年7月19日,广东维都利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深圳维都利将其持有广
东维都利75%的股权以7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紫建有限;刘克仁将其持有广东维
都利25%的股权以1元的价格转让给紫建有限。


    2017年8月3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编号为粤莞核变通内字[2017]第
1700689255的《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对广东维都利该次变更事项予以核准、
登记。


    2.发行人收购深圳维都利100%的股权


    2017年8月10日,深圳维都利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苏全东将其持有深圳维
都利20%的股权以1元的价格转让给紫建有限;朱传钦将其持有深圳维都利80%
的股权以1元的价格转让给紫建有限。


    2017年8月15日,苏全东作为转让方、紫建有限作为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
协议书》,约定苏全东将其持有深圳维都利20%的股权以1元的价格转让给紫建
有限;朱传钦作为转让方、紫建有限作为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
朱传钦将其持有深圳维都利80%的股权以1元的价格转让给紫建有限。


    2017年8月25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编号为21700673599的《变更(备
案)通知书》,对深圳维都利该次变更事项予以核准。


    经信达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收购广东维都利100%的股权、收购深圳
维都利100%的股权依法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合法、有效。


    (五)经信达律师核查,并经发行人确认,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不涉及重大
资产置换、资产剥离、资产出售或收购等行为。



                                3-3-2-111
                                                              律师工作报告


    十四、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一)发行人章程的制定


    2019年10月18日,发行人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
《公司章程》经发行人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对章程的修改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章程修改的情况如
下:


    2020年1月22日,发行人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的议案》,就发行人英文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本结构相关
条款进行了修改。


    2020年3月20日,发行人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的议案》,就发行人注册资本、股本结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


    (三)为本次发行上市,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该《公司章程(草
案)》将于本次发行上市后生效。该《公司章程(草案)》已经发行人2020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综上所述,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章程的制定及近三年对《公司章程》的修
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公
司章程(草案)》是按有关制定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起草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
程序,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十五、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一)发行人的组织机构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组织结构图和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根据其生产经营的特

                                3-3-2-112
                                                             律师工作报告


点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


    1.发行人已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股东大会是发行人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发行人的决策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并
报告工作;监事会负责监督检查公司的财务状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
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2.董事会下设置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在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
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3.发行人还建立了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4.发行人设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根据经营需要,设置了
审计部、营销中心、研发中心、制造中心、品质中心、采购中心、物流中心、项
目中心、财务中心、人资行政中心、总经办、证券事务部等生产经营部门。


    (二)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


    1.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主要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制定,该议事规则中对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股东大会提案与通知、
股东大会的议事程序、决议和表决、会议记录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2.发行人的《董事会议事规则》主要是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制定,
该议事规则对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会议记录等内容作了规定,
以确保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


    3.发行人的《监事会议事规则》主要是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制定,
该议事规则对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会议记录等内容作了规定,
保障了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监督权。


    4.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已制定
了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


                               3-3-2-113
                                                             律师工作报告


事规则》,并经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综上所述,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具有健全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
事规则,并已制定了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
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该等议事规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3次董事会会议、1次监事会
会议。经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文件,包括
会议通知、会议议案、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历
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决议内容及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四)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东大会
及董事会历次授权行为或重大决策等行为均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内部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决策程序,
该等授权或重大决策行为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十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一)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据发行人确认,并经核查,发行人现有董事7名,董事会成员为朱传钦、
张自亮、段爱民、许翔、张有凡、詹伟哉、石水平,其中朱传钦为董事长,张有
凡、詹伟哉、石水平为独立董事。


    2.据发行人确认,并经核查,发行人现有监事3名,监事会成员为游福志、
张溯斌、邓平,其中游福志为监事会主席,邓平为职工代表监事。


    3.据发行人确认,并经核查,发行人现任高级管理人员为总经理朱传钦,副
总经理冉义文、周显茂、彭姝、程君,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刘小龙。发行人
有1名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为朱传钦。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3-3-2-114
                                                                        律师工作报告


    经信达律师查询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根据发
行人提供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核查表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声明与承
诺,以及有关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相关证明等资料,发行人的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
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情况


    1.董事变化情况


    据发行人确认,以及发行人董事填写的核查表,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
近三年董事变化情况如下:


           时间                                       董事
 报告期初至 2019 年 4 月       朱传钦(执行董事)
2019 年 4 月至 2019 年 10 月   朱传钦(董事长)、张自亮、段爱民、许翔
                               朱传钦(董事长)、张自亮、段爱民、许翔、张有凡(独
     2019 年 10 月至今
                               立董事)、詹伟哉(独立董事)、石水平(独立董事)


    报告期初,紫建有限设执行董事,为朱传钦。


    2019年4月8日,紫建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免去朱传钦的执行董事职
务,选举朱传钦、张自亮、段爱民、许翔为公司董事。


    2019年4月9日,紫建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选举朱传钦为董事长。


    2019年10月18日,发行人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重
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选举朱传钦、张自亮、
段爱民、许翔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张有凡、詹伟哉、石水平为第一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任期三年。


    2019年10月18日,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重庆


                                       3-3-2-115
                                                                               律师工作报告


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朱传钦为董事长,
任期三年。


    2.监事变化情况


    据发行人确认,以及发行人监事填写的核查表,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
近三年监事变化情况如下:


           时间                                             监事
  报告期初至 2019 年 10 月                                  肖雪艳
     2019 年 10 月至今                   游福志(监事会主席)、张溯斌、邓平


    报告期初至2019年10月,紫建有限设监事,为肖雪艳。


    2019年9月27日,紫建有限职工代表大会作出决议,选举邓平为发行人第一
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


    2019年10月18日,发行人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重
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张溯斌、
游福志为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三年。


    2019年10月18日,发行人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
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游福志为第一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3.高级管理人员变化情况


    据发行人确认,以及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填写的核查表,并经信达律师核查,
发行人近三年高级管理人员变化情况如下:


         职位                           时间                            任职人员
         经理                 报告期初至 2019 年 10 月                    朱传钦
        总经理                    2019 年 10 月至今                       朱传钦
                             2019 年 10 月至 2020 年 7 月          冉义文、周显茂、彭姝
       副总经理
                                  2020 年 7 月至今            冉义文、周显茂、彭姝、程君



                                         3-3-2-116
                                                               律师工作报告


       董事会秘书          2019 年 10 月至今             刘小龙
       财务负责人            2017 年 6 月至今            刘小龙


    2017 年 1 月 1 日至紫建有限变更为股份公司期间,朱传钦为紫建有限经理。


    2017 年 6 月至紫建有限变更为股份公司期间,刘小龙为紫建有限财务负责
人。

    2019 年 10 月 18 日,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
议案》《关于聘任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朱传
钦为总经理,冉义文、周显茂、彭姝为副总经理,刘小龙为董事会秘书、财务负
责人,任期均为三年。

    2020 年 7 月 5 日,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重
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聘任程君为副总经理,任期至第
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核查,发行人于 2020 年 7 月 5 日新增一位副总经理,
该变动系公司内部晋升,不会对公司的管理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
年所发生的变化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
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皆因加强公司治
理结构、经营管理需要等正常原因而发生,没有构成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重大变化,没有对发行人持续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发行人的独立董事


    经核查,发行人现有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分别为张有凡、詹伟哉、
石水平。其中,石水平为会计专业人士。


    经信达律师核查独立董事和其提名人的声明、独立董事核查表、相关专业资


                                   3-3-2-117
                                                                              律师工作报告


 格证书等资料,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独立董事的人数、任职资格符合《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的《公司章程(草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
 易决策制度》等有关文件对独立董事的职权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其职权范围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十七、发行人的税务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执行的主要税种和税率


      根据《审计报告》《主要税种纳税情况说明的鉴证报告》及发行人提供的资
 料,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执行的主要税种、税率情况如下: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25%
    增值税          销售货物、应税服务收入                   17%、16%、13%、6%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缴流转税税额                              5%、7%
 教育费附加               实缴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实缴流转税税额                               2%


      其中,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情况如下:


                                                企业所得税税率
纳税主体名称
                 2020年1-3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发行人           15%                   15%                15%                  15%
 深圳维都利         25%                   25%                25%                  25%
 广东维都利         15%                   15%                25%                  25%
 紫建新能源         15%                   15%                15%                    -
 重庆维都利         15%                   15%                15%                    -


      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依法进行了税务登记,执行的税种、税率
 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发行人享受的税收优惠




                                       3-3-2-118
                                                                 律师工作报告


    根据《审计报告》及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
司报告期内所享受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情况如下:


    1.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
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发行人现持有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于2017年12月28日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1751100434的《高
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的有关规定,企业的高新
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
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


    广东维都利现持有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
税务局于2019年12月2日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1944005899的《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有效期三年。


    根据《审计报告》及发行人确认,发行人报告期内享受减按15%税率计缴企
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广东维都利2019年度、2020年1-3月度享受减按15%税率
计缴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2.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

    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
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 号)以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
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 2020 年第 23
号)的有关规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
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紫建新能源和重庆维都利属于
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的鼓励类产业企业适用该等公告。


    根据《审计报告》及发行人确认,紫建新能源、重庆维都利报告期内享受减

                                  3-3-2-119
                                                                                  律师工作报告


           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综上所述,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子公司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符合现行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三)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享受的财政补贴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提供的报告期内取得主要财政补贴的批复文件、
           收款凭证及书面说明,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享受的
           100,000元以上的财政补贴情况如下:


                1.2017年度享受的财政补贴情况


序号    主体               项目                               财政补贴依据                       金额(元)
                                             《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关于下达企业研发补助资金
 1     发行人   研发补助资金                                                                     490,000.00
                                             预算的通知》(开州财产业发[2017]61 号)
                                             《重庆市开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重庆市紫
                锂电池技术改造项目专项切块   建电子有限公司 2016 年开州区民营经济发展专项
 2     发行人                                                                                    400,000.00
                资金                         切块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开州经信文[2017]14
                                             号)
                                             《重庆市开州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下达 2016 年
 3     发行人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资金         度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资金的通知》(开科发[2017]39      300,000.00
                                             号)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 2016 年度工业
                工业经济目标管理优秀企业及
 4     发行人                                经济目标管理优秀企业及先进单位的通报》(开州        240,000.00
                先进单位资金
                                             府发[2017]8 号)
                                             《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7 年第一批工
 5     发行人   工业稳增长奖补资金           业稳增长奖补资金预算的通知》(开州财产业发          180,000.00
                                             [2017]34 号)
                                             《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6 年度市级名
 6     发行人   2016 年度市级名牌奖励资金                                                        100,000.00
                                             牌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开州财产业发[2017]9 号)


                2.2018年度享受的财政补贴情况


序号   主体                项目                               财政补贴依据                       金额(元)
 1     发行人   财政局优惠政策款             《关于资金拨付的函》                                5,976,605.49
                                             《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关于兑现浦里工业新区管理
 2     发行人   兑现部分入园企业优惠政策款   委员会部分入园企业相关优惠政策的通知》(开州        1,457,109.90
                                             财产业发[2018]8 号)


                                               3-3-2-120
                                                                                   律师工作报告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 2018 年第
                                               二批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
 3     发行人    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          知》(渝经信产业[2018]54 号)《重庆市财政局重 1,230,000.00
                                               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业和信
                                               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18]2 号)
                                               《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关于下达“重庆市企业技术
                 “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奖励
 4     发行人                                  中心”奖励资金的通知》(开州财产业发[2018]54       500,000.00
                 资金
                                               号)
                                               《关于 2017 年重庆市创新创业示范团队培育计划
                                               立项名单的公示》《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重庆市科
                 重庆市创新创业示范团队培育
 5     发行人                                  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 2017 年度重庆市创新创业       300,000.00
                 资金
                                               示范团队支持计划名单的通知》 渝科委发[2017]128
                                               号)
                                               《重庆市中小企业局关于拨付 2018 年中小微企业
 6     发行人    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奖励金                                                         250,000.00
                                               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渝中小企[2018]70 号)
                                               《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7 年度支持中
                 2017 年度支持中小企业经济发
 7     发行人                                  小企业经济发展资金的通知》(开州财产业发           200,000.00
                 展资金
                                               [2018]45 号)
                                               《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7 年度外贸公
                 2017 年度外贸公共服务平台补
 8     发行人                                  共服务平台补助资金的通知》(开州财产业发           127,000.00
                 助资金
                                               [2017]109 号)
                                               《重庆市开州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重庆市开州区财
                                               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州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市
 9     发行人    市级高新技术产品奖励资金                                                         100,000.00
                                               级新产品及高新技术产品、企业研发中心奖励实施
                                               细则>的通知》(开科发[2017]29 号)
                                               《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7 年度市级名
10     发行人    市级名牌产品奖励资金          牌产品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开州财产业发           100,000.00
                                               [2018]15 号)


                  3.2019年度享受的财政补贴情况


序号      主体                 项目                            财政补贴依据                       金额(元)
 1       发行人      财政局优惠政策款          《关于资金拨付的函》                               8,865,014.12
                                               《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9 年第二批工
 2       发行人      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      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的通知》(开州财产业发           2,460,000.00
                                               [2019]32 号)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 2018 年度开州
                     工业经济目标管理优秀企
 3       发行人                                区工业经济目标管理优秀企业及先进单位的通报》       150,000.00
                     业及先进单位资金
                                               (开州府发[2019]11 号)
                                               《重庆市开州区科学技术局关于拨付 2018 年度市
                     2018 年度市级高新技术
 4       发行人                                级高新技术产品奖励资金的通知》(开州科发           100,000.00
                     产品奖励资金
                                               [2019]17 号)



                                                 3-3-2-121
                                                                                律师工作报告


                                            《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9 年国际市场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等
 5     发行人                               开拓等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开州财产业发           150,000.00
                   项目补助资金
                                            [2019]40 号)
                                            《重庆开州浦里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对重庆市紫建
 6     发行人      扩产增效奖励资金                                                            8,100,000.00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拨付扩产增效奖励资金的函》
                   开州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关于下达“鸿雁计划”专项
 7     发行人                                                                                  132,000.00
                   “鸿雁计划”引才补助金   资金预算的通知》(开州财社发[2019]144 号)
                                            《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8 年度重庆名
                   2018 年度重庆名牌产品
 8     发行人                               牌产品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开州财产业发           100,000.00
                   奖励资金
                                            [2019]31 号)
                                            《重庆市开州区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 2019 年度科
 9     发行人      研发补助资金                                                                100,000.00
                                            学技术支出资金的通知》(开州科发[2019]19 号)
                   兑现部分入园企业优惠政
10     发行人                               《关于资金拨付的函》                               542,881.28
                   策款
11     发行人      财政局优惠政策款         《关于资金拨付的函》                               6,973,126.61
                                            《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关于拨付 2019 年失业保险
                                            稳岗返还资金(第二批)的复函》(开州财社函
     发行人、
12                 稳岗补贴款               [2019]29 号)《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     806,531.17
     深圳维都利
                                            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
                                            工作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1 号)
                                            《关于做好 2019 年第一批重庆市中小微企业发展
                   共同打造重庆大地国际医
13   重庆维都利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渝经信财审           432,100.00
                   疗楼宇产业园合作补贴
                                            [2019]5 号)
                                            《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关于资金拨付的
14   重庆维都利    一次性投产补助                                                              3,000,000.00
                                            函》


                4.2020年1-3月享受的财政补贴情况

序
       主体                 项目                            财政补贴依据                       金额(元)
号
                                            《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务局关于资金拨付的函》
1    重庆维都利    生产扶持资金                                                                134,700.00
                                            (经开财函[2020]34 号)


                信达律师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享受的上述财政补贴合
         法、合规、真实、有效。


                (四)根据发行人确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并经
         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近三年依法纳税,未发生重大税务处罚。


                十八、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3-3-2-122
                                                                   律师工作报告


           (一)发行人的环境保护


           1.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小型消费类
    可充电锂离子电池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发行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执
    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标准,无重大污染。


           2.发行人及子公司履行的相关环保手续


           据发行人确认,并经信达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及
    子公司履行的相关环保手续情况如下:


                                 环评批复/备案
                                                             环保验收
项目单位     项目名称
                         审批单位     批复/备案文件


                                    《重庆市建设项目
             聚合物锂    开县环境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已验收
             电池项目      保护局   批准书》(渝(开)
                                    环准[2013]126 号)
             年产 5000
             万只聚合               《重庆市建设项目
 发行人                  重庆市开
             物锂离子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州区生态                             已验收
             电池智能               批准书》(渝(开)
                           环境局
             化改造项               环准[2019]027 号)
                 目
             锂离子电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
             池组装包                                         不适用
                           案号:201950023400000767)
               装项目
                                     《关于广东维都利
             广东维都                新能源有限公司建
广东维都     利新能源    东莞市环    设项目环境影响报
                                                              已验收
    利       有限公司    境保护局    告表的批复》(东
             建设项目                环建〔2018〕650
                                           号)
             年产 2500              《重庆市建设项目
                         重庆市万
重庆维都     万只锂离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州区生态                             已验收
    利       子电池生               批准书》(渝(万)
                           环境局
               产项目               环准[2019]31 号)




                                           3-3-2-123
                                                                           律师工作报告


             年产 5 千               《重庆市建设项目
                          重庆市万
             万只二次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州区生态                                  已验收
             钢壳纽扣                批准书》(渝(万)
                            环境局
             电池项目                环准[2019]97 号)
                                     《重庆市建设项目
                          重庆市生
             聚合物锂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紫建新能                  态环境局
             电池研发                批准书》(渝(两               已验收
    源                    两江新区
               项目                  江)环准[2019]024
                            分局
                                           号)


    3.发行人及子公司取得的排污许可证

           据发行人确认,并经信达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及
    其子公司取得的排污许可证情况如下:


   主体                  发证单位                 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

                                                                    自 2019 年 9 月 23 日至
  发行人          重庆开州区生态环境局     91500234578958944U001Q
                                                                      2022 年 9 月 22 日止
                                           91441900MA4UPE5B83001    自 2019 年 9 月 29 日至
广东维都利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U                2022 年 9 月 28 日止
                                           91500101MA607QDJ5G001    自 2020 年 4 月 17 日至
重庆维都利      重庆市万州区生态环境局
                                                     U                2023 年 4 月 16 日止


           4.根据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相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出具的
    证明,并经信达律师查询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在地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网站、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等网站,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近三年没有因违反环境
    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重大处罚的情形。


           5.根据发行人确认,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


           (二)发行人的产品质量和技术标准


           根据发行人确认,发行人及子公司相关主管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证明,并经
    信达律师查询发行人及子公司所在地的质量监督主管部门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网站等网站,发行人及子公司经营的产品符合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
    督标准;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近三年没有因违反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

                                           3-3-2-124
                                                            律师工作报告


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三)发行人的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员工人数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员工花名册、劳动合同等资料,并经核查,截至2020年3
月31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员工人数为4,068人。


    2.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情况


    据发行人确认,并经信达律师核查,截至2020年3月31日,发行人及其子公
司为44名员工缴纳了养老保险,2,238名员工因疫情原因政策免交;发行人及其
子公司为2,282名员工缴纳了医疗保险;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为44名员工缴纳了工
伤保险,2,238名员工因疫情原因政策免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为44名员工缴纳
了失业保险,2,238名员工因疫情原因政策免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为667名员工
缴纳了生育保险,1,615名员工因疫情原因政策免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为2,581
名员工缴纳了住房公积金。


    据发行人确认,截至2020年3月31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未为全部员工缴纳
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的原因为:疫情原因政策免交;个别员工系当月新入职员
工,入职时已超过当月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缴交时点,未能缴纳社会保险、住
房公积金;个别员工原公司欠费导致暂不能缴纳;个别员工属于退休返聘;个别
员工当月离职;个别员工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再在发行人及子公司缴纳社会
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本次发行上
市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事宜而产生任何补偿、第三方索赔或赔偿
责任,或被有关主管部门处罚的,本人将自愿承担全部经济责任,补偿发行人及
其子公司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根据发行人确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主
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并经信达律师审慎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近三年不存在由

                                 3-3-2-125
                                                                      律师工作报告


  于违反国家劳动及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而遭受重大行政处
  罚的情形,就本次发行上市前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相关事项,发行人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真实有效的承诺,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重大影响
  及法律障碍。


       十九、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


       根据发行人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发行人拟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
  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消费类锂离子电池扩产项目、紫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立项、环保等相关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立项情况                项目环评情况
         消费类锂              《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
   1     离子电池   发行人              (项目代码为               表》(备案号:
         扩产项目                2020-500154-38-03-142815)     202050023400000629)
         紫建研发              《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
   2     中心建设   发行人              (项目代码为          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
           项目                  2020-500154-38-03-134050)     (开)环准(2020)070号)
         补充流动
   3                发行人                不适用                      不适用
           资金


       (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管理


       根据发行人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发行人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集
  中管理、专款专用。


       (三)根据信达律师核查,并经发行人确认,发行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
  涉及与他人的合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或对发行人的
  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3-3-2-126
                                                              律师工作报告


    二十、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根据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经发行人确认,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
的业务发展目标与其主营业务相一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


    二十一、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诉讼管辖的有关规定,基于中国法院、
仲裁机构的案件受理程序及公告体制,信达律师对于发行人、持有发行人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发行人子公司和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已经
存在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情况的核查尚无法穷尽。因此,信达律师
的以下结论是基于确信发行人及其他有关单位、个人提供的书面材料是按照诚实
和信用原则提供而作出的:


    (一)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有关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相关
证明、发行人出具的确认、相关方出具的声明等资料,并经信达律师查询中国执
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及中国证监
会网站等相关信息,发行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发行人的子公司
均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二)根据有关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相关证明、发行人出具的确认、
相关方出具的声明等资料,并经信达律师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
书网站及中国证监会网站等相关信息,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均
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三)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信达律师核
查,发行人及子公司报告期内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2017 年 8 月 11 日,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向广东维都利核发编号为东环违改字
[2017]2322 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因广东维都利从事锂电池生产的建
设项目在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需要配套建设的污染


                                3-3-2-127
                                                                 律师工作报告


防治设施已建成,但未经环保部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等行为违反了《建设项
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
八条的规定,责令广东维都利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立即停止上述建设项目的使
用。

    2017 年 9 月 20 日,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向广东维都利核发编号为东环罚字
[2017]2967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就上述事项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
例》第二十八条和《东莞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第二章中关于一
类污染项目的规定,对广东维都利处以 3 万元罚款。

    根据《东莞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第二章中关于一类污染项
目的规定,一类污染项目违法情节和程度分为以下三种情况:①需要配套的污染
防治设施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未发现污染物直排的,可处 3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
罚款;②需要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或者虽已建成但发现污染物直排的,可
处 5 万元以上 7 万元以下罚款;③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处
7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罚款。据此,广东维都利的行为属于一类污染项目违法
行为中违法情节和程度最低的情形,不属于情节严重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望牛墩分局 2020 年 1 月 10 日出具的《证明》,该《证
明》认定:“2017 年 8 月,我局出具东环罚告字[2017]2352 号《行政处罚告知
书》,对维都利处 3 万元的罚款,该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维都利的相
关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就相关违法行为,维都利已经规范整改,我局
已出具东环(2019)2723 号《关于广东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
染物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予以验收。”


    综上所述,信达律师认为,广东维都利上述违法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重大影响及法
律障碍。


    二十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信达律师未参与《招股说明书》的编制,参与了《招股说明书》的讨论,审
阅了《招股说明书》中引用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相关内容。

                                 3-3-2-128
                                                            律师工作报告


    信达律师认为,《招股说明书》中对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相关内容的
引用不存在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而可能引致的法律风险。


    二十三、本次发行上市的总体结论性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具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主体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条件,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
行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引用信达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
已经信达律师审阅,引用的内容适当。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及报经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


    本律师工作报告一式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3-3-2-129
                                                                  律师工作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之签署页]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经办律师:
              张 炯                                           陈 勇




                                                             侯雅风




                                                             郭梦玥




                                                             张家维




                                                        年      月      日




                               3-3-2-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