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建电子:紫建电子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3-02-10
证券代码:301121 证券简称:紫建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5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913,716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1.2905%,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解除限售
股东户数共计5,893户。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2月15日(星期三)。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60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700,800股,于2022年8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53,102,384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
公 司 总 股 本 为 70,803,184 股 , 其 中 无 流 通 限 制 或 限 售 安 排 的 股 票 数 量 为
16,787,08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3.7095%;有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
票数量为54,016,1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6.2905%。截至本公告日,公
司总股本为70,803,184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
售股,锁定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股份数量为913,716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2905%,至2023年2月8日该部分股份的锁定期已届满,将
于2023年2月15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
变动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股东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
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
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
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
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
起开始计算。
本次发行中,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数量为9,115,800股,其中:网下比
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913,716股,约占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数量的
10.0234%,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5.1620%。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
之日,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
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对其提供违规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2月15日(星期三);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总数为913,716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290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5,893名;
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限售股数量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剩余限售股数量
限售股类型 占总股本比例
(股) (股) (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
913,716 1.2905% 913,716 0
配售限售股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的股东中,无股东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五、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的股份变动情况如
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比例 增加 减少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 (股) (股) (%)
一、限售条件
流通股/非流 54,016,100 76.29 0 913,716 53,102,384 75.00
通股
高管锁定股 0 0 0 0 0 0
首发后限售股 913,716 1.29 0 913,716 0 0
首发前限售股 53,102,384 75.00 0 0 53,102,384 75.00
二、无限售条
16,787,084 23.71 913,716 0 17,700,800 25.00
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70,803,184 100 913,716 913,716 70,803,184 1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
办理结果为准。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数量及上
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
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对本次网下
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