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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紫建电子: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4-22  

                        证券代码:301121                证券简称:紫建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3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 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于2023年05月18日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0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05月18日上午9:15至下
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表决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
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以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3年05月11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05月11日(星期四)下午15:00深交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会议的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镇中韩桥第四工业区1栋广东维都利新能源有限
公司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
                    《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
           5.00                                                         √
                    案》
           6.00     《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说明: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
述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
并予以披露。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
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加盖单位公章
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
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本人身份
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
在2023年05月12日17:00之前送达或发送邮件至公司)。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
表》(格式见附件3),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05月12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采用信
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3年05月12日17:00之前送达或发送邮件到公司。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镇中韩桥第四工业区1栋广东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
司,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523200。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69-81168096
   联系邮箱:ir@gdvdl.com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
办理签到入场手续。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4月21日
    附 件 1:

                         参 加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
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121,投票简称:紫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0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
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 开 始 投 票 的 时 间 为2023年05月 18日 (现场会议召开
当日) 9:1 5 -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按照本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
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 规 定 时 间 内 通 过 深 交 所 互 联 网 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 件 2: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重庆市紫建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
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
件。委托人如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本人/
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1.00                                                   √
      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2.00                                                   √
      案》
 3.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
      《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
 5.00                                                   √
      议案》
      《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6.00                                                   √
      案》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每个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
   “弃权”的栏目里打“√”。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
   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
   2、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3: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法人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姓名(全称)


 股东地址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个人股东身份证号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卡号                               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他人参加会
                                            联系人
 议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注:1、本人/本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本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

司,不接收电话登记。

3、请用正楷字完整填写本登记表。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