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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采纳股份:律师工作报告2022-01-10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

               并在创业板上市

                 律师工作报告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律师工作报告

                                                                         目        录

释     义 ...................................................................................................................................................... 2

第一节         引     言 ...................................................................................................................................... 5

     一、本所及承办律师简介 ................................................................................................................. 5
     二、制作本《律师工作报告》及《法律意见》的工作过程 .......................................................... 6

第二节         正     文 ...................................................................................................................................... 9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核准和授权 ..................................................................................................... 9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 12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 14
     四、发行人的设立 ........................................................................................................................... 18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 21
     六、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25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 37
     八、发行人的业务 ........................................................................................................................... 45
     九、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52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 78
     十一、发行人重大债权债务 ........................................................................................................... 82
     十二、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 88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订与修改 ................................................................................................... 89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 91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 92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 98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标准 ...................................................................... 100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 107
     十九、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 ..................................................................................................... 109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 112
     二十一、对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 113
     二十二、结论 ................................................................................................................................. 113
     附件一: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情况 .......................................................... 116
     附件二: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主要注册商标清单 ...................................................... 120
     附件三: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主要专利权清单 .......................................................... 123
     附件四: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借款合同 .............................................................. 127
     附件五: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的财政补贴情况 ...................................................... 128




                                                                       3-3-2-1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律师工作报告

                                          释    义

     在本《律师工作报告》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采纳科技/股份公司/公司
                          指     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
 采纳有限/有限公司        指     江阴采纳科技有限公司
 采纳医疗                 指     江苏采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江阴采纳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江阴采纳医疗信息技
 采纳检验                 指
                                 术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维达元                   指     无锡维达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维达丰                   指     无锡维达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炜达尔                   指     江阴市炜达尔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中信保诚                 指     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系发行人股东
                                 江阴市新国联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江阴市新国联投资发
 新国联                   指
                                 展有限公司,系发行人股东
 江阴昊宇                 指     江阴昊宇精密五金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关联方
                                 陆军、赵红和陆维炜。其中,陆军和赵红系夫妻,陆维炜系二
 实际控制人               指     人之子,三人共同拥有发行人 85.07%的表决权且能够对发行
                                 人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江苏证监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天津证监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
 江阴海关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阴海关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海通证券                 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汇会计师               指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源评估                 指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德恒/本所                指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律师工作报告》         指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律师工作报
                                 告》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法律意见》             指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法律意见》
                                 中汇会计师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出具的中汇会审[2020]6586
 《审计报告》             指
                                 号《审计报告》
                                 中汇会计师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出具的中汇会鉴[2020]6587
 《财务报表差异鉴证报
                          指     号《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报财务报表与原始财务报
 告》
                                 表差异的鉴证报告》
                                 中汇会计师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出具的中汇会鉴[2020]6588
 《主要税种纳税情况鉴
                          指     号《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一期主要税种纳税
 证报告》
                                 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汇会计师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出具的中汇会鉴[2020]6589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指
                                 号《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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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律师工作报告

                                中汇会计师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出具的中汇会鉴[2020]6590
 《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
                         指     号《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
 告》
                                益的鉴证报告》
                                天源评估于 2017 年 6 月 24 日出具的天源评报字[2017]第 0238
 《评估报告》            指
                                号《评估报告》
                                《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指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本次发行                指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深圳证券
 本次发行上市            指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在中国境内发行并上市交易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
 A股                     指
                                一元
 《公司章程》            指     《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经发行人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的《采纳
 《公司章程(草案)》    指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发起人股东 2017 年 7 月 3 日签署的《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起人协议书》        指
                                发起人协议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
 《改革意见》            指     《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FDA                     指     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报告期                  指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 1 至 6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本《律师工作报告》中,仅为区别表述之
 中国                    指
                                目的,不包括台湾地区、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

    注:本《律师工作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相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系
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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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律师工作报告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

                                  并在创业板上市

                                    律师工作报告



                                                         德恒 02F20200168-00004 号

致: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发行人与本所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协议,本所接受发行人委托担任其本
次发行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改革意见》《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
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
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以及本所与发行人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协议,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为本次发行上市出具本《律师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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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律师工作报告

                                第一节    引   言


       一、本所及承办律师简介

     (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原名中国律师事务中心,于 1993 年创建于北京,
1995 年 7 月更名为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2011 年 5 月更名为北京德恒律师事
务所,业务范围涉及证券融资、银行、公司、项目融资、房地产、商务仲裁与诉
讼等法律服务领域。本所目前持有北京市司法局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31110000400000448M),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负责人为王丽。

     (二)本《律师工作报告》由沈宏山律师、王贤安律师、龙文杰律师和洪小
龙律师共同签署。

     沈宏山,执业律师,本所合伙人,执业证号:13101200510798417,北京大
学法学硕士,主要从事企业境内外发行上市融资法律业务以及证券投资基金、信
托、期货、权证、资产证券化等金融衍生产品设计、发行等法律服务。曾为多家
公司并购、重组、改制和发行上市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王贤安,执业律师,本所合伙人,执业证号:13101199910630915,中国人
民大学法律硕士,主要从事证券、基金、银行等金融领域和公司领域的法律业务,
曾为多家企业并购、重组、改制和上市提供法律服务,担任多家公司常年法律顾
问。

     龙文杰,执业律师,本所合伙人,执业证号:13101200610355618,湖南大
学法学硕士。主要从事证券发行上市、投融资、并购等法律业务,曾为多家上市
公司提供证券发行上市、并购、投资、公司治理咨询法律服务。

     洪小龙,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1610698451,上海财经大学法律硕
士。主要从事公司证券、兼并收购、私募股权与投资基金、资产管理等法律业务,
曾主办多家企业股票发行与上市等专项法律服务工作,担任多家公司常年法律顾
问。

     上述律师目前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不存在被吊销执业证书的情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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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律师工作报告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被司法行政机关给予停止执业
处罚的情形。

     本所承办律师的联系地址是:中国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501 号上海白玉兰
广场办公楼 23 层。联系电话:021-55989888;传真:021-55989898。

     二、制作本《律师工作报告》及《法律意见》的工作过程

     (一)本所承办律师参与了发行人发行上市辅导及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开
展了专项尽职调查等工作。作为发行人聘请的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为
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工作,本所陆续指派了 4 名执业律师和 3 名律师助理组成项目
组,具体承办该项业务。

     本所接受采纳科技的聘请担任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专项法律顾问后,本所承
办律师多次进驻发行人住所工作,参加了由发行人和各中介机构共同参与的有关
协调会,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有关主要问题进行了讨论;查验、复核了股份
有限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各项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起人协议书》《公司章程》
和相关的决议等,并就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后及发行上市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问
题提供了相关咨询意见。本所承办律师根据有关规定,对发行人股东、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相关法律知识培训。

     在制作本次发行上市材料过程中,本所承办律师专程赴发行人住所地进行现
场工作,向发行人提出了多份法律调查提纲及文件清单,收集并审查了本所承办
律师认为出具本《律师工作报告》所必需的资料和文件;调阅了发行人及其关联
方的工商登记材料,并对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进行了实地考察和查验;前往税务等
主管部门了解发行人的相关情况;根据具体情况对发行人所有或使用的主要资产
进行了查验;查验了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
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及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
等规范运作文件;协助发行人草拟、修改和审查了与发行有关的重大合同等;审
查了发行人的有关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文件;审阅了股份公司设立时
的相关文件;参与讨论和审阅了《招股说明书》等重要文件。本所承办律师还与
发行人聘请的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及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等共同讨论和解决有关公司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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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律师工作报告

申报材料制作等相关问题。

     在整个法律服务过程中,本所承办律师着重查验、审阅、复核了发行人以下
有关法律事项: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核准和授权及
实质条件;主要资产状况、重大合同、关联方与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财务状况;
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独立性及规范运作;经营状况;董事、监事、总经理等高
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环保、税务和诉讼状况;募集资金运用;业务发展目标
等。

     (二)在本次法律服务过程中,本所承办律师已得到发行人及其关联方的如
下保证:其提供的文件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正本和副本一致;文件中的盖章及签
字均全部真实、有效;其提供的文件以及有关的陈述均真实、准确、完整、无遗
漏,且不包含任何误导性的信息;一切足以影响本所出具本《律师工作报告》和
《法律意见》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充分披露,且无任何隐瞒或疏漏之处。

     对于本所承办律师出具本《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重要而又无法得
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承办律师依赖于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发行人及其关
联方或者其它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本《律师工作报告》仅就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事实与法律问题发表意见,
并不对会计、审计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本所承办律师在本《律师工作报告》中
对有关会计报表、审计报告中某些数据和结论的引述,并不意味着对这些数据、
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承诺和保证。

     本所承办律师现已完成了对与本《律师工作报告》及《法律意见》有关的文
件资料的审查判断,并依据本《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出具日之前已经
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以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出具本《律
师工作报告》。

     本所及承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律师工作报告》
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
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律师工作报告》所认定的事实
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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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本《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的内容已经本所
承办律师审阅,本所承办律师确认《招股说明书》不会因上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而引致法律风险,并对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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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正   文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核准和授权

     本所承办律师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方式:1.查阅股份公司设立后
的历次董事会会议文件;2.查阅发行人历次股东大会会议文件;3.查阅《招股
说明书》;4.查阅发行人《公司章程》等。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承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本次发行上市已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授权

     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2020 年 11 月 11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等有关议案。2020 年 11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逐
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4.《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制订<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
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6.《关于制订<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
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填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9.《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出具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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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提出有关约束措施的议案》;

     10.《关于聘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中介机构的议案》;

     11.《关于审议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审计
报告的议案》;

     12.《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13.《关于审议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的议案》;

     14.《关于审议公司申报财务报表与原始财务报表差异鉴证报告的议案》;

     15.《关于审议公司主要税种纳税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16.《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的议案》;

     17.《关于补充确认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
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18.《关于制订<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19.《关于制订<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20.《关于制订<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21.《关于制订<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22.《关于制订<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23.《关于制订<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24.《关于制订<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的议案》;

     25.《关于制订<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26.《关于制订<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草案)>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的主
要内容如下:

     1.公开发行股票的类型及面值: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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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数量:本次拟公开发行股数为不超过 2,350.88 万股,且不低于发行
后公司股份总额的 25%,均为公开发行的新股,不涉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
情况。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经深交所
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额度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最终发行
股票数量;

     3.发行对象:发行对象为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已开立深交所股票账户并
开通创业板交易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4.定价方式:以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授权公司董事会和主承销商可以
通过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或者在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后,通过累计投
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5.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及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
方式或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6.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7.拟上市地点:深交所;

     8.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有效。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范围
内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和政策、证券市场情况及公司
股东大会的决议,与保荐机构协商制订、实施或调整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方案(根
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包括但不
限于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时间等;

     2.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用途范围内,根据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
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项目和投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签署募集资金投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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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3.起草、修订、签署、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各项申请文件、
合同、协议、承诺函及其他法律文件;

     4.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申报、审批、登记、备案、审核、注册等手
续,向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其他政府主管部门、监管机构提交与本次发行上市
相关的各项申请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5.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根据发行情况完善《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
办理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6.办理公司股票在深交所上市相关事宜,支付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各项
费用;

     7.在相关银行开设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账户;

     8.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其它必要事宜;

     9.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董事会可将上述授权转授予董事长及其授权人
士;

     10.本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二十四个月。

     通过上述核查,本所承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国家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的上述各项
股东大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本次发行上市事宜
的授权范围及程序合法、有效。

     发行人就本次发行上市尚需取得深交所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和公司股票在
创业板上市交易的同意,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注册的同意。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本所承办律师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方式:1.查阅发行人持有的《营
业执照》;2.查阅发行人工商登记资料;3.查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在地市场
监督管理局、海关、税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政
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4.查阅发行人《公司章程》;5.查阅发行人历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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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会议文件;6.查阅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承诺等。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承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发行人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为经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的由采纳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现持有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2817641949253 的《营业执照》。发行人法定代表人为陆军,公司类型为股
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为 7,052.6322 万元,住所
为江阴市华士镇龙砂工业园(曙新村),营业期限自 2004 年 7 月 23 日至无固定
期限。经营范围为芯片点胶针、兽用针、不锈钢毛细管的研制、生产、开发;五
金加工;橡塑制品的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
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
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消毒
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进出口代理(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
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
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
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劳动保
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
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零售;橡胶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
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发行人书面确认、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
发行人在报告期内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违法行为,亦不存在根据国家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发行人为有效存
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行人持续经营时间为三年以上

     根据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2817641949253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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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发行人为采纳有限按经审计的原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的股份
有限公司,其持续经营时间应从 2004 年 7 月 23 日采纳有限成立之日起计算,因
此发行人持续经营时间为三年以上,符合《管理办法》第十条的相关规定。

     (三)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
行职责

     如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
规则及规范运作”所述,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已根据《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健全的公司法人
治理机构,依法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各业务部门等组织机构,
并制订了相关议事规则。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
行人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决议内容均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应规定,合法有效。因此,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
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综上所述,本所承办律师认为,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是
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符合《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具备本次
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本所承办律师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方式:1.查阅发行人历次股东
大会会议文件;2.查阅相关《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主要税种纳税
情况鉴证报告》等;3.查阅发行人历次验资报告;4.查阅《招股说明书》;5.查
阅发行人内部组织机构情况及其相关制度文件;6.查阅发行人《公司章程》等
规章制度及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等公司治理制度;7.查阅发行人
提供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8.查阅发行人的工商登记资料;9.查
阅发行人出具的书面确认文件及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填写的调查表;10.查阅国家税务总局江阴市税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等。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承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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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条件

     发行人本次拟发行的股票为每股面值 1.00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
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购每
股股份应当支付相同价额,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发行上市符合《证券法》第十条和第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已依据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下设
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并
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和董事会秘书制度。发行人各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
运行良好,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相关规定。

     2.根据《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发行人工商登记资料、内
部控制制度文件和发行人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发行人系依法设立并
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已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且被有效执行;
发行人经营期限自 2004 年 7 月 23 日至无固定期限,不存在因违法经营而被相关
行政机关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形;发行人的主要经营性资产不存在
对发行人持续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抵押、质押、查封、冻结、扣押、拍卖等
情形;发行人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 1 至 6 月经审计归
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 1,199.83 万元、2,023.92 万
元、3,014.51 万元、10,420.19 万元,发行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符合《证券法》
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相关规定。

     3.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发行人
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符合《证券法》第十
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

     4.根据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
出具日,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
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符合《证券法》第十
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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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发行人已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海通证券担任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人,符
合《证券法》第十条的规定。

     (三)本次发行上市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1.如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二、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所述,发行人
具备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第十条的相关规定。

     2.根据《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发行人在报告期的财务报
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发行人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
况以及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 至 6 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并由中汇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3.根据《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发行人结合公司实际制订了较为完善的内
部控制制度,并在所有重要控制环节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并由中汇会计师出具了
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

     4.如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五、发行人的独立性”和“九、发行人的关联
交易及同业竞争”所述,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发行人
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的相关规定。

     5.如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八、发行人的业务”所述,发行人最近两年内
主营业务为注射穿刺器械及实验室耗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未发生变更;如本
《律师工作报告》正文“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所述,
发行人最近两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如本《律师工作报
告》正文“六、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和“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所述,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控股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均权属清晰,发行
人实际控制人为陆军、赵红和陆维炜,最近两年没有发生控制权变更的情形,不
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
(二)项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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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如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所述,截至本《律师
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
如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十一、发行人重大债权债务”和“二十、诉讼、仲裁或
行政处罚”所述,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
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如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八、发行人的业
务”所述,发行人不存在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
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

     7.如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八、发行人的业务”所述,发行人生产经营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
相关规定。

     8.如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所述,并根据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确认,以及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发行人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
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
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
域的重大违法行为。因此,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
款的相关规定。

     9.如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所述,并根据
发行人提供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查表及其无犯罪记录证明及个人信
用报告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
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符合《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发行上市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相关上市条件

     1.如前文“(三)本次发行上市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所述,发
行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相关发行条件,符合《上市规则》第 2.1.1 条第一款
第(一)项的相关规定。

     2.根据《公司章程》及发行方案,发行人的股本总额为 7,052.6322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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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低于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不超过 2,350.88 万股。因
此,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 3,000 万元,符合《上市规则》第 2.1.1
条第一款第(二)项的相关规定。

     3.如前文所述,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总股本为 7,052.6322
万股,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低于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不超过 2,350.88 万
股。因此,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开发行股份达到股本总额的 25%以上,符合
《上市规则》第 2.1.1 条第一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

     4.根据《审计报告》《招股说明书》及发行人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承办律
师核查,发行人 2019 年度营业收入为 18,131.26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014.51 万元,发行人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
入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结合发行人最近一次增资对应的估值情况,预计发行人
发行后总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因此,发行人的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上
市规则》第 2.1.2 条第一款第(二)项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本所承办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规定的相关发行上市条件,发行人具备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四、发行人的设立

     本 所 承 办 律师 采 取 了包 括 但 不 限于 如 下 核查 方 式 : 1. 查 阅 中汇 会 审
[2017]4303 号《审计报告》;2.查阅中汇会验[2017]4900 号《验资报告》;3.查
阅天源评报字[2017]第 0238 号《评估报告》;4.查阅《发起人协议书》;5.查阅
发行人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承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采纳有限设立及其演变

     如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所述,发行人前身
采纳有限的设立及变更均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当时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合法、有效。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不存
在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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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采纳科技的设立

       1.采纳科技设立程序、资格、条件及方式

     (1)2017 年 6 月 23 日,中汇会计师出具了中汇会审[2017]4303 号《审计
报告》,确认截至审计基准日即 2017 年 3 月 31 日,采纳有限的净资产为
83,794,134.41 元。

     (2)2017 年 7 月 3 日,全体发起人共同签订了《发起人协议书》。

     (3)2017 年 7 月 3 日,采纳有限召开股东会并做出决议,同意采纳有限企
业性质及名称变更为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经依法审
计的公司净资产额 83,794,134.41 元折合股份 6,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经折股
后净资产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采纳有限全体股东共同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
按各自在采纳有限的出资份额及比例折算各种所持股份公司股份数量及比例。

     (4)2017年9月5日,采纳有限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职工大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选举产生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了职
工代表监事。

     (5)2017年9月20日,采纳有限全体发起人召开了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
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关于采纳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等议案,选举了股份公司首届董事会董事、首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等。

     (6)2017年9月27日,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采纳科技核发了新的《营业
执照》,核准了本次变更。

     综上所述,本所承办律师认为,采纳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
资格、条件、方式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采纳有限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签订的改制重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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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纳科技全体发起人于2017年7月3日共同签订了《发起人协议书》,对股份
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名称、住所、经营宗旨、经营范围、经营期限、设立方式、
注册资本及股份结构、发起人的权利及义务等内容进行了约定。

     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上述《发起人协议书》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有相关规定,为合法、有效。

     3.采纳有限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的资产评估及验资情况

     (1)资产评估

     天源评估对采纳有限评估基准日审计审定后会计报表列示的全部资产及负
债进行了评估,并于2017年7月3日出具了天源评报字[2017]第0238号《评估报告》,
评估结果为截至2017年3月31日采纳有限净资产的评估值为10,032.07万元。

     (2)验资

     2017年9月20日,中汇会计师出具了中汇会验[2017]4900号《验资报告》,确
认采纳科技已收到全体发起人以拥有的采纳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出资
83,794,134.41元,其中6,000万元为缴纳的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

     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上述资产评估机构和验资机构的相关资质证书,天源评
估、中汇会计师均具有相应的业务资格。

     综上所述,本所承办律师认为,采纳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有
关资产评估、验资等事宜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

     4.采纳科技创立大会召开程序及所议事项

     采纳科技全体发起人于2017年9月20日召开了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关于采纳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选举陆军、赵红、查凌云、程如法、赵丽杰
为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蒋伟、季
春霞为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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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办理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及注册登记等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多项议
案,选举采纳科技首届董事会董事,选举公司首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等。

     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采纳科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的程序及决
议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合法、有效。

     5.采纳有限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的自然人股东纳税情况

     根据中汇会审[2017]4303号《审计报告》及中汇会验[2017]4900号《验资报
告》,采纳科技注册资本在整体变更前后未发生变化,但存在将未分配利润、盈
余公积转入资本公积的情况。根据《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
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自2016年1月1日起,
全国范围内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
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
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发行人主管税务机
关同意陆军、赵红、陆维炜按照前述财税〔2015〕116号文的规定暂缓至2022年9
月一次性缴纳股改过程中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发行人已于国家税务总局江阴市税
务局完成上述自然人股东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备案,上述自然人股东并已出具
《关于个税缴纳情况的承诺函》,承诺将在税务机关延缓缴纳的期限内及时完成
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及缴纳,不会因此给发行人造成任何损失,否则将自行承担全
部法律责任。

     因此,本所承办律师认为,采纳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所涉自然人股
东个人所得税事宜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本所承办律师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方式:1.查阅发行人完整工商
登记资料;2.查阅《公司章程》;3.查阅《招股说明书》;4.查阅发行人业务
合同;5.抽查发行人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6.查阅发行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填写的调查表及劳动合同或聘用文件;7.查阅发行人历次《验资
报告》;8.查阅发行人在报告期内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凭证;9.取
得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出具的书面说明;10.取得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出具的书面承诺;11.取得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所属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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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相关证明文件,对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实地走访;12.查验发行人相关资产的权
属证明等。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承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发行人业务独立且具有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1.根据发行人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发行人经核准的经营范围为芯片点
胶针、兽用针、不锈钢毛细管的研制、生产、开发;五金加工;橡塑制品的制造、
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
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
械经营;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
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
医疗器械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
学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
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
研发;五金产品零售;橡胶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专业
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根据发行人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发行人实际经营的业务

与其《营业执照》所记载的经营范围相符。

     2.根据发行人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招股说明书》并经本
所承办律师核查,发行人具备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及相关资产,其经营不依赖
于股东或其他关联方。

     3.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业务合同、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资料
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发行人独立实施业务经营管理,独立承担责任与风险,
股东均通过股东大会对发行人行使股东权利。

     4.如本《律师工作报告》第九部分“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所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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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
公平的关联交易。

     通过上述核查,本所承办律师认为,发行人业务独立于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具有独立完整的生产、供应、销售系统,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二)发行人的资产完整

     根据锡普澄内验字(2004)0260 号《验资报告》、文德会验字(2009)第 489
号《验资报告》、锡德会验字(2016)第 1001 号《验资报告》、锡德会验字(2016)
第 1013 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7]4900 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9]3503
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5006 号《验资报告》,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
发行人股东的出资已全部缴足,如本《律师工作报告》第十部分“发行人的主要
财产”所述,发行人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办公场所、设备、知识产权,具有独
立的生产、研发、经营、销售、服务系统,资产完整。

     (三)发行人的人员独立

     1.根据发行人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发行人具有独立的劳动、
人事和工资管理制度,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2.根据发行人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发行人已经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并独立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及缴纳住房公积金,
独立为员工发放工资。

     3.如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变化”所述,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和更换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4.根据发行人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发行人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通过上述核查,本所承办律师认为,发行人人员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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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发行人的财务独立

     1.根据发行人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发行人已制订了财务管理
制度,配备了专门的财务人员,具有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
策。

     2.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发行人在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江阴华士支行开设了基本存款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

     通过上述核查,本所承办律师认为,发行人财务独立。

       (五)发行人的机构独立

     根据发行人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发行人依法设置了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已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
理人员,在公司内部设立了财务部、采购部、生产部、研发部、技术部、工程部、
质量部、体系部、销售部、办公室、内审部等多个部门。采纳科技内部经营管理
机构健全,能够按照《公司章程》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
相关机构的办公场所和人员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分开,
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发行人的内部组织结构图如下:




     发行人上述机构均按照《公司章程》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独立行使经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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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职权,办公场所和人员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分开,不
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发行人机构独立。

       通过上述核查,本所承办律师认为,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
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发行人独立性
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六、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所承办律师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方式:1.查阅《发起人协议书》;
2.查阅发行人非自然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工商备案登记资料;3.查阅发行
人《公司章程》;4.查阅发行人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非自然人股东的营业执照;
5.查阅发行人现有股东的股东调查表;6.查阅发行人《股东名册》等。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承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发起人及股东资格、人数、住所、出资比例

       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2017 年 9 月采纳有限整体变更为采纳科技时,发行
人共有 5 位发起人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发起人股东        持股数(万股)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1                 陆军              3,060.00         净资产折股            51.00%
   2               陆维炜              1,620.00         净资产折股            27.00%
   3                 赵红               600.00          净资产折股            10.00%
   4               维达元               360.00          净资产折股            6.00%
   5               维达丰               360.00          净资产折股            6.00%
              合计                     6,000.00              -               100.00%

       1.陆军

       陆军,男,1971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
号码为 320219197108XXXXXX,住所为江苏省江阴市华士镇曙新村硕桥 X 号。

       2.陆维炜

       陆维炜,男,1994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
证号码为 320281199401XXXXXX,住所为江苏省江阴市华士镇曙新村硕桥 X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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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赵红

       赵红,女,1974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
号码为 320219197403XXXXXX,住所为江苏省江阴市华士镇曙新村硕桥 X 号。

       4.维达元

       维 达 元 成 立 于 2016 年 12 月 8 日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20200MA1N2HCU9J,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赵红,住
所为江阴市祝塘镇环北路 2-1 号,合伙期限自 2016 年 12 月 8 日至 2046 年 12 月
7 日,经营范围为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维达元的出资结构为: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1               赵红              普通合伙人          30.00%                108.00
   2               陆军              有限合伙人          70.00%                252.00
                          合计                          100.00%                360.00

       5.维达丰

       维 达 丰 成 立 于 2016 年 12 月 8 日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20200MA1N2HBQXP,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陆军,
住所为江阴市祝塘镇环北路 2-1 号,合伙期限自 2016 年 12 月 8 日至 2046 年 12
月 7 日,经营范围为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维达丰的出资结构为: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1               陆军              普通合伙人          30.00%                108.00
   2               赵红              有限合伙人          13.33%                48.00
   3             赵丽杰              有限合伙人          4.17%                 15.00
   4             查凌云              有限合伙人          4.17%                 15.00
   5               沈开              有限合伙人          4.17%                 15.00
   6             潘建伟              有限合伙人          3.33%                 12.00
   7             季春霞              有限合伙人          3.33%                 12.00
   8             马兆霞              有限合伙人          3.33%                 12.00
   9               倪琳              有限合伙人          3.33%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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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10           史毛毛             有限合伙人          3.33%                 12.00
   11           程如法             有限合伙人          3.33%                 12.00
   12            龚叶              有限合伙人          3.33%                 12.00
   13           余锦霞             有限合伙人          2.78%                 10.00
   14           罗寒艳             有限合伙人          2.78%                 10.00
   15           倪继英             有限合伙人          2.22%                  8.00
   16           王嘉琦             有限合伙人          2.22%                  8.00
   17           陈天柱             有限合伙人          2.22%                  8.00
   18            薛林              有限合伙人          2.22%                  8.00
   19            黄磊              有限合伙人          1.67%                  6.00
   20           蔡忠祥             有限合伙人          1.39%                  5.00
   21           吴大松             有限合伙人          1.39%                  5.00
   22            辛强              有限合伙人          1.39%                  5.00
   23           聂福林             有限合伙人          0.56%                  2.00
                        合计                          100.00%                360.00

       (二)发行人的现有股东

       根据发行人的工商登记资料及发行人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截至
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持股数(万股)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1                 陆军               2,660.00         净资产折股            37.72%
   2            陆维炜                  1,520.00         净资产折股            21.55%
   3           中信保诚                 736.8422             货币              10.45%
   4                 赵红                600.00          净资产折股            8.51%
   5            炜达尔                   500.00          净资产折股            7.09%
   6            维达元                   360.00          净资产折股            5.10%
   7            维达丰                   360.00          净资产折股            5.10%
   8            新国联                   315.79              货币              4.48%
              合计                     7,052.6322                -            100.00%

       发行人设立后新增的股东信息如下:

       1.中信保诚

       中信保诚成立于 2000 年 9 月 28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25010871G,
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1
号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楼东楼 16 层 01-16 号单元及 5 层 07-10 号单元,法定代表
人为黎康忠(Nicolaos Andreas Nicandrou)。经营范围为在北京市行政辖区内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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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律师工作报告

已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经营下列业务(法定保险业务除外):一、
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二、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中信保诚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1                     中国中信有限公司                       50.00              118,000.00

  2              英国保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00              118,000.00

                             合计                             100.00              236,000.00

          2.炜达尔

          炜 达 尔 成 立 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20281MA21RUGL47,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陆维炜,
注册地址为江阴市祝塘镇环北路 2-1 号,合伙期限自 2020 年 6 月 22 日至 2040
年 6 月 21 日,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
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炜达尔的出资结构为: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1           陆维炜                普通合伙人          20.00%                100.00
      2               陆军              有限合伙人          42.30%                211.50
      3               蒋伟              有限合伙人          2.00%                 10.00
      4           袁道翔                有限合伙人          2.00%                 10.00
      5           赵海云                有限合伙人          2.00%                 10.00
      6           丁紫琪                有限合伙人          1.60%                  8.00
      7               赵静              有限合伙人          1.60%                  8.00
      8           张圣兰                有限合伙人          1.60%                  8.00
      9           徐晓燕                有限合伙人          1.60%                  8.00
   10             代发兵                有限合伙人          1.60%                  8.00
   11             赵亚英                有限合伙人          1.60%                  8.00
   12                 查俊              有限合伙人          1.60%                  8.00
   13             王金珠                有限合伙人          1.60%                  8.00
   14             赵宇新                有限合伙人          1.60%                  8.00
   15             何丽珠                有限合伙人          1.60%                  8.00
   16             赵国栋                有限合伙人          1.20%                  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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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17           任少俊                  有限合伙人          1.20%                  6.00
   18           孔炜彬                  有限合伙人          1.20%                  6.00
   19           苏以娟                  有限合伙人          1.20%                  6.00
   20           李慧红                  有限合伙人          1.20%                  6.00
   21              孔静                 有限合伙人          1.00%                  5.00
   22              陈妍                 有限合伙人          1.00%                  5.00
   23           孔维纬                  有限合伙人          1.00%                  5.00
   24           蔡彩凤                  有限合伙人          1.00%                  5.00
   25           陈士明                  有限合伙人          1.00%                  5.00
   26              孟丽                 有限合伙人          1.00%                  5.00
   27              程琳                 有限合伙人          0.80%                  4.00
   28              李海                 有限合伙人          0.80%                  4.00
   29           黄毓菁                  有限合伙人          0.60%                  3.00
   30           徐云凤                  有限合伙人          0.60%                  3.00
   31           孔彩炯                  有限合伙人          0.50%                  2.50
   32           吴沁怡                  有限合伙人          0.40%                  2.00
                          合计                             100.00%                500.00

      注:2020 年 9 月 27 日,陆军与上述 30 名骨干员工签订《合伙份额转让协议》,约定
陆军将其持有的炜达尔 188.5 万元出资份额转让给前述人员,作价为 4.75 元/出资份额,前
述骨干员工通过持股炜达尔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相关工
商变更登记程序尚在办理中。

       3.新国联

       新国联成立于 2001 年 3 月 12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81727236313N,
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注册地址为江阴市香山路 154-160 号,
法定代表人为薛健。经营范围为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股权投资;物业管理;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新国联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1      江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100.00              82,800.00

                          合计                                100.00              82,800.00


       (三)关于发行人非自然股东是否属于私募基金及其备案情况的核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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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律师工作报告

(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
行)》,并通过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
以及查阅现有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投资基金股东的备案登记文件等方式,本所
承办律师对非自然人股东是否属于《暂行办法》中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
投资基金以及其是否办理了登记备案情况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私募基金/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基金管理人编号
   1                 维达元           非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             不适用
   2                 维达丰           非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             不适用
   3                 炜达尔           非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             不适用
   4             中信保诚             非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             不适用
   5                 新国联           非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             不适用

       维达丰和炜达尔系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维达元是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
100%财产份额的持股平台,中信保诚和新国联系发行人的外部投资人。上述非
自然人股东均不存在向不特定对象非公开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由私募基金
管理人进行管理的情形,不属于私募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不需要根据《暂
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
定办理登记备案。

       综上所述,发行人非自然人股东均非私募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无需
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手续。

       (四)发起人的出资

       如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四、发行人的设立”所述,发行人以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经依法审计的公司净资产额 83,794,134.41 元折合股份 6,000 万股,每
股面值 1 元,经折股后净资产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全体发起人按各自在采纳
有限的出资份额及比例折算各自所持股份公司股份数量及比例。

       2017 年 9 月 20 日,中汇会计师出具了中汇会验[2017]4900 号《验资报告》,
确认采纳科技已收到全体发起人以拥有的采纳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出资
83,794,134.41 元,其中 6,000 万元为缴纳的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
积。

       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各发起人是根据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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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的规定,按各自持有采纳有限的股权比例,以采纳有限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经审计后的账面净资产值折为对发行人的出资。发起人已投入发行人的资产产
权关系清晰,不存在法律障碍。各发起人对发行人的出资均真实、有效。

     (五)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陆军直接持有发行人 2,660 万股股份,占
发行人股本总额的 37.72%,通过维达丰控制发行人 5.10%股份表决权,合计控制
发行人 42.82%股份表决权。

     因此,本所承办律师认为,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陆军为发行人
控股股东。

     2.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公司股东陆军、赵红和陆维炜对发行人股
份的持有和表决权控制情况如下:

          直接持有的   间接持有的   合计持有的    合计控制的股份
  股东                                                                      备注
           股份比例     股份比例     股份比例       表决权比例
                                                                    通过维达元、维达
                                                                    丰、炜达尔间接持有
  陆军      37.72%       8.10%        45.82%           42.82%       发行人股份;实际控
                                                                    制维达丰所持发行
                                                                    人股份表决权
                                                                    通过维达元、维达丰
                                                                    间接持有发行人股
  赵红       8.51%       2.21%        10.72%           13.61%       份;实际控制维达元
                                                                    所持发行人股份表
                                                                    决权
                                                                    通过炜达尔间接持
                                                                    有发行人股份;实际
 陆维炜     21.55%       1.42%        22.97%           28.64%
                                                                    控制炜达尔所持发
                                                                    行人股份表决权
  合计      67.78%      11.73%        79.51%          85.07%                 —

    注 1:2020 年 9 月 27 日,陆军将所持炜达尔 188.5 万元出资份额转让给参与股权激励
的员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程序尚在办理中。本表以前述
程序完成后陆军所持炜达尔财产份额计算其间接持有的股份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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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2:合计持有的股份比例=直接持有的股份比例+间接持有的股份比例。

     此外,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赵红与陆军系夫妻关
系,陆维炜系赵红与陆军之子。陆军现任发行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赵红现任发行
人董事兼副总经理,陆维炜现任发行人董事会秘书,三人长期主持发行人日常经
营管理工作,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三人共同拥有发行人 85.07%
的表决权且能够对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通过上述核查,本所承办律师认为,自然人陆军、赵红、陆维炜为发行人的
共同实际控制人,近两年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3.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与投资者相关对赌安排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维达元、维达丰、发行人实际控
制人陆军、赵红、陆维炜与新国联、中信保诚等 2 名投资者签订了《增资扩股协
议》《增资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增资协议》《股东协议》等投资协议文件,
并就业绩目标及补偿、投资者回购权、协议中止及终止等内容进行了约定(以下
简称“对赌安排”)。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陆军、赵红、陆维炜与前述投资者就对
赌安排的签署过程及主要内容如下:

     2019 年 5 月,发行人、维达元、维达丰、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陆军、赵红、陆
维炜与新国联签订了《增资扩股协议》《增资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对赌安排
如下:

 条款类型                                         主要内容
                 第二十一条 业绩承诺
                 目标公司及原股东承诺:目标公司 2019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3,000 万元,2020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4,500 万元,2021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7,500 万元。
                 净利润是指经投资者认可的具有证券业务资质的审计机构按照中国现行有效
             的会计准则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的税后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
 业绩目标    益前后较低者为依据,但因执行股权激励而发生的股份支付损益除外)。
  及补偿         第二十二条 补偿
                 若目标公司没有完成上述净利润的承诺目标,则投资者有权要求实际控制人
             进行现金补偿,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每年度补偿的金额=(累计承诺净利润-累计实际净利润)×增资金额÷承诺
             期内累计承诺净利润总和﹣已补偿现金金额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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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类型                                            主要内容
                    (1)“累计承诺净利润”指提出补偿请求以前年度累计承诺的净利润,2019
             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为 3,000 万元,2020 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为 7,500 万元
             (3,000+4,500 万元),2021 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为 15,000 万元(3,000+4,500+7,500
             万元);
                    (2)“累计实际净利润”指提出补偿请求时业绩承诺期内以前年度累计已实
             际实现的净利润;
                    (3)“增资金额”即投资者增资金额 3,000 万元;
                    (4)“承诺期内累计承诺净利润总和”即 15,000 万元(3,000+4,500+7,500 万
             元)。
                    第十六条 股份收购
                    (一)如果本次增资工商变更后,目标公司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则投资者有
             权要求实际控制人购买其股份,并按下述受让价格和支付时间执行:
                    1.目标公司或原股东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约定的陈述与保证事项或出现恶意欺
             诈;
                    2.目标公司直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未能实现合格 IPO(以向中国证监会或
             其他证券发行审核/注册机构递交 IPO 申请文件为准,下同)或按届时有效的合格
             IPO 发行规则公司已不可能在前述时间内实现合格 IPO;
                    3.目标公司在业绩承诺期(指 2019 至 2021 年度)内未能实现任一年度的业
             绩承诺目标时,投资者选择要求实际控制人购买其全部或部分股份;
                    4.目标公司出现年度亏损或连续 12 个月累计新增亏损达到增资时净资产的
             20%;
                    5.目标公司或原股东或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遭受刑事立案侦查或重
             大行政处罚;
                    6.任一年度审计机构对目标公司未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受让价格按以下三者孰高者确定:
 投资者回
                    1.受让价格按增资金额加上每年 7.5%复合年化收益率所计算的利息(扣除
   购权
             已经支付给投资者的现金补偿)之和确定,具体公式如下:
                    P=M×(1+7.5%)T﹣H
                    其中:
                    P 为投资者出让其所持全部目标公司股份对应的价格;
                    M 为投资者对目标公司的实际增资款项;
                    T 为投资者实际增资金额到账日至投资者执行股份收购之日的自然天数/365;
                    H 为已经支付给投资者的现金补偿
                    2.受让时投资者股份对应的经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所评估的目标公司的净
             资产;
                    3.增资金额加上投资者持股期间按持股比例享有的目标公司股东权益增加
             额,包括但不限于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和其他情形引起的股东权益
             的增加。
                    《增资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
                    ……3.在投资者持有目标公司股权期间,实际控制人应保持直接和间接持有
             目标公司股份比例合计不低于 51%,否则投资者有权要求实际控制人按照增资扩
             股协议第十六条确定的价格收购甲方全部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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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类型                                          主要内容
                 第三十二条 本协议所约定的投资者权利(除投资者提名监事及依据《公司
             法》、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依法应享有的权利外),自目标公司向江苏证监局报送
             IPO 上市辅导验收文件时(以 IPO 辅导验收文件签署日为准)自行终止,且该等
             终止系无条件、不可撤销的,在终止后不得再行恢复效力。前述终止的投资者权
             利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约定的投资者请求收购、请求业绩补偿、以及投资者其他
             特殊性权利,与前述终止的投资者权利相应的目标公司、原股东、实际控制人的
             义务亦相应同时解除。合格 IPO 之后,投资者的权利和义务将以经目标公司股东
             批准的公司章程为准。
 对赌终止        《增资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
                 1.在投资者权利被调整后,如出现目标公司 IPO 主动或被动被中止/终止的
             情况,自相关中止/终止事由出现之日起(主动中止/终止的以目标公司提交的申请
             书签署之日为准;被动中止/终止的以收到监管机构相关通知为准),投资者权利
             自行恢复,相应的目标公司、原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义务亦相应恢复,且追溯至
             增资协议签署之日;
                 2.如标的公司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实现合格 IPO(以向中国证监会或
             其他证券发行审核/注册机构递交 IPO 申请文件为准),则投资者同意放弃届时实
             际控制人尚未支付的业绩补偿。

    2020 年 6 月,陆军、赵红、陆维炜、维达元、维达丰、新国联(仅为原股东,
非该协议的投资者)与中信保诚签订了《股东协议》,对赌安排如下:

 条款类型                                          主要内容
                 6.1 各方一致同意,如果目标公司发行的新股份(包括融资发股、发行可转换
 优先认购    或置换成股份的其他证券),目标公司全体股东有权按照本协议第 6.1 条的约定
             行使优先认购权。
                 10.1 业绩承诺
                 目标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共同连带向投资者承诺,目标公司 2020 年度净利润
             不低于 4,500 万元,2021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6,500 万元,2022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7,500 万元。
                 净利润是指经投资者认可的具有证券业务资质的审计机构按照中国现行有效
             的会计准则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的税后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较低者为依据,但因执行股权激励而发生的股份支付损益除外)。
                 10.2 补偿
 业绩目标        各方一致同意,若目标公司没有完成上述净利润的承诺目标,则投资者有权
  及补偿     要求实际控制人进行现金补偿,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当年度补偿的金额=(截止当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截止当年度累计实际净
             利润)×投资者投资金额÷承诺期内累计承诺净利润总和﹣已向该投资者补偿现
             金金额
                 其中,
                 (1)“累计承诺净利润”指提出补偿请求以前年度累计承诺的净利润,2020
             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为 4,500 万元,2021 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为 11,000 万元
             (4,500+6,500 万元),2022 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为 18,500 万元(4,500+6,500+7,5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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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类型                                           主要内容
                 (2)“累计实际净利润”指提出补偿请求时业绩承诺期内以前年度累计已实
             际实现的净利润;
                 (3)“投资者投资金额”即投资者投资金额 7,000 万元;
                 (4)“承诺期内累计承诺净利润总和”即 18,500 万元(4,500+6,500+7,500 万
             元)。
                 11.1 回购权
                 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自以下任一回购事件发生之日起,投资者有权在此后
             的任何时间点选择本协议第 11.2 条约定的一种或多种方式以实现退出持有目标
             公司的股份:
                 11.1.1 实际控制人失去目标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地位;
                 11.1.2 实际控制人违反本协议和《增资协议》的约定从目标公司离职(解除
             劳动合同或顾问合同);
                 11.1.3 合格的首次公开发行之前,除投资者之外的其他任何股东违反本协议
             和《增资协议》的约定出售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目标公司的股份;
                 11.1.4 目标公司直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未能实现合格的首次公开发行;
                 11.1.5 目标公司提交合格首次公开发行申请后,被有关上市监管机构(包括
             但不限于证监会、交易所)否决申请;
                 11.1.6 目标公司委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使
             目标公司无法实现合格首次公开发行;
                 11.1.7 目标公司或实际控制人因违反法律法规而遭受处罚,或因实际控制人
             或目标公司管理层出现个人重大诚信问题(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出现投资者
             不知情的账外现金销售收入、或者出现由于实际控制人或目标公司管理层故意而
             造成的重大内部控制漏洞等)而对目标公司经营或合格首次公开发行造成重大不
 投资者回    利影响或者导致投资者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购权          11.1.8 任何集团成员所拥有或使用的资产(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存在
             权属争议或实际控制人转移任一集团成员财产或收入,导致目标公司、投资者利
             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11.1.9 通过关联交易、虚假交易对目标公司、投资者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11.1.10 目标公司未能完成某年度业绩承诺目标;
                 11.1.11 目标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增资协议》和本协议中的陈述、保证和承
             诺出现重大不实,或者目标公司、实际控制人、原股东存在违法《增资协议》、
             本协议、公司章程的约定的情形;
                 11.1.12 实际控制人被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构成违反本协议第 20 条约定竞业
             禁止和不招揽承诺。


                 11.2 如果发生上述任一回购事件,投资者均有权自行决定要求目标公司及/或
             实际控制人按照以下任意 11.2.1、11.2.2 和 11.2.3 项中的一种或多种方式退出目
             标公司:
                 11.2.1 回购股份:投资者均有权向目标公司及/或实际控制人发出通知(“回购
             通知”),要求其在收到回购通知之日起九十(90)日内(“回购期限”),无条件地
             按照以下股份回购价格(“股份回购价款”)购买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份并全额支
             付股份回购价款(“股权回购”)。目标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特此承诺本第 11.2.1 条的
             约定构成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一致同意,届时的股份回价款最终确定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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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类型                                            主要内容
             案取以下两者中孰高者(为免歧义,投资者有权自主决定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方案
             以确定其要求回购的目标公司股份的股份回购价款的数额):


                         (1)该投资者股份回购价款=该投资者投资金额×(1+10%)N -已向该投
                     资者补偿现金金额,其中 N 为该投资者投资金额支付日至股份回购价款付
                     款日的年数(N=投资者投资款支付日至股份回购付款日的总天数/365 天)。
                     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如果目标公司、实际控制人超过回购期限未完成回购
                     义务,每迟延一日,应向投资者支付数额相当于股份回购价款的万分之三的
                     违约金;
                         (2)投资者要求被回购的目标公司股份在回购时经由具有资质的审计
                     机构审计确定的对应的净资产。


                 11.2.2 减资回购权:在回购通知中,投资者有权要求目标公司对投资者进行
             定向减资,各方一致同意届时减资时,无论目标公司经营状况如何,目标公司应
             向投资者支付的减资对价为本协议第 11.2.1 条约定的股份回购价款;如果因为法
             律法规或目标公司的经营状况导致投资者所能获得减资对价低于前述约定的认购
             款,则实际控制人应连带向投资者进行补足。目标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本协议其
             他各方应在收到投资者要求行使减资回购权的通知之日起 20 日内全力配合并签
             署同意减资的股东大会决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11.2.3 未分配利润分配:如果目标公司及/或实际控制人未能依照上述 11.2.1
             款及 11.2.2 款的约定在回购期限内完成回购股份/减资的,则目标公司应当立即对
             之前历年未分配的利润以及后续当年可分配利润进行分配,投资者有权优先于其
             他公司股东获得优选、单向分配,以使得其获得的利润分配(加上其实际获得的
             股权回购价款及减资回购价款,如有)等于第 11.2.1 条项下其有权获得的股份回
             购价款。
                 19.12 本协议所约定的投资者特殊权利自目标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 IPO 上市申请时(以 IPO 审核机关出具 IPO 申请受
             理通知书之日为准)自行终止。前述终止的“投资者特殊权利”包括投资者行使
             本协议第 4 条、第 5 条特别事项同意权、第 7 条反稀释权、第 8 条转让限制权、
             第 10 条业绩承诺、第 11 条回购权、第 12 条强制出售权及第 13 条清算权(以下
             合称“投资者特殊权利”),与前述终止的“投资者特殊权利”相应的承诺人的
             义务亦相应同时解除。
                 19.14 在投资者特殊权利按照本协议第 19.12 条之约定被调整后,如出现目
 对赌终止
             标公司 IPO 主动或被动终止的情况,或出现目标公司因涉嫌违法违规被行政机关
             调查、司法机关侦查而被审核机关中止 IPO 审查且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调查、
             侦查结果对目标公司 IPO 构成实质障碍的情况,自前述相关中止/终止情况出现之
             日起(IPO 主动终止的以目标公司向 IPO 审核机关递交的终止申请书签署之日为
             准;IPO 被动终止的以收到 IPO 审核机关相关终止通知之日为准),根据本协议
             第 19.14 条约定终止的投资者特殊权利自行恢复,相应的承诺人的义务亦相应恢
             复,且追溯至按照本协议约定投资者开始享有相关权利之日始终有效,但本协议
             中约定的投资者行使相关权利的期限相应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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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与新国联的相关对赌约定自发行人向江苏证监局报送
IPO 上市辅导验收文件时(以 IPO 辅导验收文件签署日为准)自行终止,或出现
发行人因涉嫌违法违规被行政机关调查、司法机关侦查而被审核机关中止 IPO 审
查且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调查、侦查结果对发行人 IPO 构成实质障碍的情况,
相关对赌安排将恢复。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与中信保诚的相关对赌约定自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 IPO 上市申请时(以 IPO 审核机关出具 IPO
申请受理通知书之日为准)自行终止。但是如出现发行人 IPO 主动或被动终止的
情况,或出现发行人因涉嫌违法违规被行政机关调查、司法机关侦查而被审核机
关中止 IPO 审查且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调查、侦查结果对发行人 IPO 构成实
质障碍的情况,相关对赌安排将恢复。

     新国联和中信保诚均出具了《声明确认函》以确认上述对赌安排的内容。此
外,《声明确认函》确认,新国联和中信保诚于 2020 年 6 月和发行人股东陆军、
赵红、陆维炜、维达元、维达丰共同签署了《股东协议》,约定各股东对发行人
拟发行的新股享有优先认购权;该优先认购权将自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深交所
或上交所报送 IPO 上市申请时(以 IPO 审核机关出具 IPO 申请受理通知书之日
为准)自行终止。

     除已披露的对赌安排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陆军、赵红、陆维炜未再与新国
联、中信保诚或其他股东以任何形式签署或达成业绩承诺及补偿、股份回购、估
值调整等对赌性质的条款、协议或其他投资安排,亦不存在任何尚未披露的任何
形式的其他协议或安排,与发行人现有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潜在纠
纷。

     本所承办律师认为,如发行人成功发行上市,上述对赌安排将完全终止,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的相关规定。上述
附条件的恢复约定属于发行人股东与投资者之间的商业安排,仅在未能成功发行
上市时触发,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本所承办律师履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查验程序:1.查阅发行人的工商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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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资料;2.查阅发行人历次变更股东或股权结构所涉及的股权转让协议、股东
会决议等法律文件;3.查阅关于发行人股东历次出资均到位的相关验资报告;
4.取得发行人出具的书面确认文件等。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承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采纳有限历史沿革

     1.2004 年 7 月,采纳有限设立

     2004 年 6 月 8 日,陆军与赵晓东共同签署了《出资协议书》,约定双方共
同出资设立采纳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其中陆军以货币出资 80 万元,
赵晓东以货币出资 20 万元。

     2004 年 7 月 12 日,采纳有限召开股东会并做出决议:(1)通过采纳有限
公司章程;(2)选举陆军为公司的执行董事;(3)选举赵晓东为公司监事;(4)
聘任陆军为公司经理。

     2004 年 7 月 22 日,无锡普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江阴分所出具了锡普澄
内验字(2004)0260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04 年 7 月 22 日,采纳有
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100 万元。其中,陆军出资 80 万元,赵
晓东出资 20 万元。

     2004 年 7 月 23 日,无锡市江阴工商行政管理局向采纳有限核发了注册号为
3202812124332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采纳有限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万元)   实缴出资(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1           陆军          80                  80              货币          80%
    2        赵晓东           20                  20              货币          20%
         合计                100                 100                -          100%


     根据本所承办律师对陆军及赵晓东进行的访谈、陆军及赵晓东出具的书面说
明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鉴于当时有效的《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
能低于两人,采纳有限设立时,陆军委托赵晓东代为持有采纳有限 20 万元注册
资本,赵晓东出资资金系由股东陆军实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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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本节下文“2.采纳有限历次股权变动”之“(1)2006 年 8 月,第一次股
权转让”所述,该项委托持股已于 2006 年 8 月解除,双方就此不存在任何争议或
纠纷。

     本所承办律师认为,发行人前身采纳有限的设立履行了相应的工商登记程序,
公司注册资本足额缴纳,陆军委托赵晓东持股的行为未违反《公司法》的强制性
规定,为合法、有效。

     2.采纳有限历次股权变动

     (1)2006 年 8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6 年 8 月 8 日,采纳有限召开股东会并做出决议,同意原股东赵晓东将
其持有的采纳有限 20%的股权作价 20 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股东陆军。本次会议
就前述变更事宜通过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同日,赵晓东与陆军就股权转让事宜
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2006 年 8 月 23 日,无锡市江阴工商行政管理局向采纳有限核发了注册号为
3202812124332 的《营业执照》,核准了本次变更。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采纳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万元)   实缴出资(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1           陆军         100                 100              货币         100%
         合计                100                 100                -          100%


     如前所述,采纳有限设立时,陆军委托赵晓东代为持有采纳有限 20 万元注
册资本,赵晓东出资系由股东陆军实际提供。

     根据陆军及赵晓东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承办律师对陆军及赵晓东进行
的访谈确认,鉴于 2005 年修订后的《公司法》规定自然人可以成为一人有限责
任公司的股东,陆军与赵晓东决定解除委托持股关系。2006 年 8 月,双方办理
完成工商变更手续,赵晓东将所持有的采纳有限全部股权(20 万元注册资本)转
让给陆军。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陆军与赵晓东之间的委托持股关系全部解除,
双方就此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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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所承办律师认为,上述委托持股关系的形成、变更及解除均系双方真实意
思表示,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合法、有效;上述委托持股关
系已经解除,双方就此不存在任何争议和纠纷,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造成重大不
利影响。

     (2)2007 年 5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7 年 4 月 23 日,采纳有限召开股东会并做出决议,同意股东陆军将持有
采纳有限 50%的股权计 50 万元转让给赵红,本次会议就前述变更事宜通过了修
改后的公司章程。同日,陆军与赵红就股权转让事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2007 年 5 月 15 日,无锡市江阴工商行政管理局向采纳有限核发了注册号为
320281000119945 的新《营业执照》,核准了本次变更。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采纳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万元)   实缴出资(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1           陆军          50                  50              货币          50%
    2           赵红          50                  50              货币          50%
         合计                100                 100                -          100%

     (3)2009 年 12 月,第一次增资

     2009 年 12 月 21 日,采纳有限召开股东会并做出决议,同意将采纳有限的
注册资本由 100 万元增加至 800 万元。其中,本次新增注册资本 700 万元由股东
陆军、赵红以货币形式各自认缴 350 万元。本次会议就前述变更事宜通过了修改
后的公司章程。

     2009 年 12 月 21 日,文德智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文德会验字(2009)第
489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9 年 12 月 21 日止,采纳有限已收到全体股
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700 万元。其中,陆军、赵红各自出资 350 万元。

     2009 年 12 月 23 日,无锡市江阴工商行政管理局向采纳有限核发了注册号
为 320281000119945 的新《营业执照》,核准了本次变更。

     本次增资完成后,采纳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3-3-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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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万元)    实缴出资(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1              陆军          400                 400              货币          50%
    2              赵红          400                 400              货币          50%
            合计                 800                 800                -          100%

     (4)2015 年 12 月,第二次增资

     2015 年 12 月 16 日,采纳有限召开股东会并做出决议,同意将采纳有限的
注册资本由 800 万元增加至 3,000 万元。其中,本次新增注册资本 2,200 万元由
股东陆军、赵红以货币形式各自认缴 1,100 万元。本次会议就前述变更事宜通过
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2015 年 12 月 25 日,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采纳有限核发了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为 913202817641949253 的新《营业执照》,核准了本次变更。

     本次增资完成后,采纳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万元)    实缴出资(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1           陆军          1,500                400             货币          50%
        2           赵红          1,500                400             货币          50%
             合计                 3,000                800                  -       100%


     2016 年 1 月 4 日,无锡德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了锡德会
验字(2016)第 1001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采纳有
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2,200 万元。其中,陆军、赵红各自
出资 1,100 万元。

     本次实缴出资完成后,采纳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万元)    实缴出资(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1           陆军          1,500               1,500            货币          50%
        2           赵红          1,500               1,500            货币          50%
             合计                 3,000               3,000                 -       100%

     (5)2016 年 12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第三次增资

     2016 年 12 月 15 日,采纳有限召开股东会并做出决议,同意股东赵红将其
持有采纳有限 30%的股权作价 900 万元转让给陆维炜;同意将采纳有限的注册
资本由 3,000 万元增加至 6,000 万元。本次新增的注册资本 3,000 万元由股东陆
军以货币形式认缴 1,560 万元,股东陆维炜以货币形式认缴 720 万元,新增股东

                                          3-3-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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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达元以货币形式认缴 360 万元,新增股东维达丰以货币形式认缴 360 万元。本
次会议就前述变更事宜通过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同日,赵红与陆维炜就本次股
权转让事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6 年 12 月 20 日,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采纳有限核发了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为 913202817641949253 的新《营业执照》,核准了本次变更。2016 年 12
月 28 日,无锡德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了锡德会验字(2016)
第 1013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6 年 12 月 27 日止,采纳有限已收到全体
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3,000 万元。其中,陆军出资 1,560 万元;陆维炜
出资 720 万元;维达元出资 360 万元;维达元出资 360 万元。

     本次实缴出资完成后,采纳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万元)   实缴出资(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1            陆军        3,060                3,060            货币          51%
     2        陆维炜          1,620                1,620            货币          27%
     3            赵红         600                  600             货币          10%
     4        维达元           360                  360             货币           6%
     5        维达丰           360                  360             货币           6%
           合计               6,000                6,000              -          100%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1.发行人设立

     2017 年 9 月,采纳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不变,具体情
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四、发行人的设立”。

     2.发行人历次股权变动

     (1)2019 年 6 月,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

     2019 年 1 月 8 日,无锡宝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锡宝光评咨字(2019)
第 0001 号《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估值咨询意见》(以下简称
“《估值咨询意见》”),采用收益法确定 2018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股东全部权益
估值为 60,244.8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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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 4 月 18 日,新国联召开第五届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
新国联以 3,000 万元对发行人增资扩股,取得发行人 5%股份,对应新增注册资
本 315.79 万元,其余 2,684.21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投资作价参考了上述《估值
咨询意见》。

     2019 年 4 月 22 日,江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就本次增资事
宜出具了《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就新国联本次投资准予备案。

     2019 年 5 月 8 日,新国联与发行人及发行人全体原股东就上述增资事宜签
署了《增资扩股协议》和《增资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

     2019 年 5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做出决议,
同意新国联本次增资。本次会议就前述变更事宜通过了章程修正案。

     2019 年 5 月 27 日,中汇会计师出具了中汇会验[2019]3503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9 年 5 月 21 日止,发行人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63,157,900 元,累计实收
资本(股本)63,157,900 元。

     2019 年 6 月 6 日,无锡市行政审批局向发行人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2817641949253 的新《营业执照》,核准了本次变更。

     本次增资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持股数(万股)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1              陆军                3,060              净资产折股          48.45%
       2             陆维炜               1,620              净资产折股          25.65%
       3              赵红                 600               净资产折股          9.50%
       4             维达元                360               净资产折股          5.70%
       5             维达丰                360               净资产折股          5.70%
       6             新国联              315.79                 货币             5.00%
              合计                       6,315.79                 -             100.00%


     2020 年 9 月 28 日,江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江苏省国资委关
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事项的批复》(苏国资复[2020]59 号),
如发行人在境内发行股票并上市,新国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
的证券账户标注“SS”。

     (2)2020 年 6 月,股份公司第二次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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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 6 月 9 日,中信保诚召开董事会投资委员会 2020 年第 2 次现场会议
并作出决议,通过了“投资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不超过 7,000 万元人民币”
的议案。

     2020 年 6 月 17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做出决议,
同意中信保诚以 7,000 万元对发行人增资扩股,取得发行人 10.45%股份,对应新
增注册资本 736.8422 万元,其余 6,263.1578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会议就前
述变更事宜通过了章程修正案。

     2020 年 6 月 19 日,中信保诚与发行人及发行人全体原股东就本次增资事宜
签署了《股东协议》和《增资协议》。

     2020 年 6 月 22 日,无锡市行政审批局向发行人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2817641949253 的新《营业执照》,核准了本次变更。

     2020 年 6 月 23 日,中汇会计师出具了中汇会验[2020]5006 号《验资报告》,
确认截至 2020 年 6 月 20 日止,发行人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70,526,322 元,累计
股本 70,526,322 元。

     2020 年 6 月 29 日,中信保诚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了《中信
保诚人寿关于报送<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投资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的报告>的报告》(中信保诚[2020]186 号),完成了对本次增资的投资备案。

     本次增资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持股数(万股)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1               陆军                 3,060              净资产折股          43.39%
       2             陆维炜                 1,620              净资产折股          22.97%
       3             中信保诚             736.8422                货币             10.45%
       4               赵红                  600               净资产折股          8.51%
       5             维达元                  360               净资产折股          5.10%
       6             维达丰                  360               净资产折股          5.10%
       7             新国联                315.79                 货币             4.48%
              合计                       7,052.6322                 -             100.00%

     (3)2020 年 6 月,股份公司第一次股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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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 6 月 30 日,陆军、陆维炜与炜达尔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陆军
将所持发行人 400 万元股份转让给炜达尔,陆维炜将所持发行人 100 万元股份转
让给炜达尔。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持股数(万股)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1               陆军                 2,660              净资产折股          37.72%
       2             陆维炜                 1,520              净资产折股          21.55%
       3             中信保诚             736.8422                货币             10.45%
       4               赵红                  600               净资产折股          8.51%
       5             炜达尔                  500               净资产折股          7.09%
       6             维达元                  360               净资产折股          5.10%
       7             维达丰                  360               净资产折股          5.10%
       8             新国联                315.79                 货币             4.48%
              合计                       7,052.6322                 -             100.00%

     综上所述,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发行人出资均已实缴到位,出资真实、充
足;除本《律师工作报告》已经披露的情况外,发行人历次增资所履行的程序、
出资形式及相应比例符合当时有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发
行人股权清晰,发行人股权曾经出现过代持的情形,但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
出具日已经有效解除,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的纠纷;发行人历次股权转让依法履行
了必要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根据发行人所有股东确认及本所承办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
具日,股东所持股份公司股份不存在设置质押、被冻结或被查封等权利受限制的
情形,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争议或纠纷。

     八、发行人的业务


     本所承办律师履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查验程序:1.查验发行人及其控股
子公司的《营业执照》;2.查验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取得的经营资质证书;
3.与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负责人进行了访谈;4.取得发行人及其控股子
公司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5.查阅《审计报告》及《招股说明书》;
6 . 登 录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 http://zxgk.court.gov.cn ) 、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http://wenshu.court.gov.cn)、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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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neris.csrc.gov.cn/shixinchaxun/ ) 、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FDA 官网(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rh/cfdocs/cfpmn/pmn.cfm)进
行查询。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承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范围及其业务许可资质情况

       1.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范围

       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经核准的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经营范围                           主营业务
                     芯片点胶针、兽用针、不锈钢毛细管的研制、生产、开发;
                     五金加工;橡塑制品的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
                     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
                     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卫生用品和一
                     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
                                                                                注射穿刺
                     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
                                                                                器械及实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验室耗材
   1       发行人    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
                                                                                的研发、
                     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
                                                                                生产和销
                     危险化学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
                                                                                    售
                     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特种劳
                     动防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五金产品制造;
                     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零售;橡胶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
                     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许可项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消毒剂
                     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医用穿刺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第二类医疗器械生       针、注射
                     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       器等医疗
   2      采纳医疗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器械的研
                     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生产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         及销售
                     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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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名称                            经营范围                              主营业务
                      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生产;
                      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
                      护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批
                      发;五金产品零售;塑料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
                      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医用器械
                                                                                   产品的检
                                                                                   验检测、
                                                                                   研发支持
                      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及对外提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供相关服
   3       采纳检验   准)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
                                                                                   务(相关
                      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检测资格
                      展经营活动)
                                                                                   尚在申请
                                                                                   中,未实
                                                                                   际开展业
                                                                                     务)

       综上所述,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报告期内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与经核准
的经营范围相符。

       2.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主要生产经营资质和证照

       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
控股子公司持有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生产经营资质和证照如下:

       (1)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持证人                 颁证机关                   证书编号          发证时间       有效期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
  发行人                                         GR201932000151       2019.11.07      三年
              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
 采纳医疗                                        GR201932004157       2019.11.22      三年
              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经营者名称                   经营场所                   备案登记表编号      备案登记日期
   发行人       江苏省江阴华士镇龙砂工业园(曙新村)           03334546        2020.07.17
  采纳医疗            江阴市祝塘镇环西路 23 号                 04092447        2020.04.10

       (3)报关单位登记注册证书


                                         3-3-2-4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律师工作报告

     持证人      海关注册编码          发证机关                  经营类别              注册登记日期
     发行人          3216961956         江阴海关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2005.06.30
    采纳医疗         3216966379         江阴海关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2016.03.17

         (4)出入境检验检疫备案

            持证人                   备案号码                    备案机关               备案日期
            发行人                  3209600703                   江阴海关               2018.05.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
           采纳医疗                 3209603913                                          2017.06.15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5)美国 FDA 认证体系

         发行人已完成 FDA 企业备案,企业备案号为 3005670221。截至本《律师工
作报告》出具日,根据本所承办律师在 FDA 官网上的核查结果,发行人及其控
股子公司已完成的 510(K)1认证如下:

    序
           持证单位      编号               FDA 注册产品                    中文名称      认证时间
    号
                                                                        无菌注射器
    1      采纳医疗     K113091          Syringes and Needles           (含配套注        2011.10.28
                                                                             射针)
    2      采纳医疗     K141359           Hard Pack Syringe             护套注射器        2014.07.25
                                                                        安全胰岛素
    3      采纳医疗     K150758    Safety Disposable Insulin Syringe                      2015.06.18
                                                                             注射器
                                                                        普通胰岛素
    4      采纳医疗     K151949        Disposable Insulin Syringe                         2015.10.02
                                                                             注射器
                                      Safelock Disposable Blood
    5      采纳医疗     K151991     Collection Set, Disposable Blood    安全采血针        2015.12.11
                                             Collection Set
                                      Disposable Infusion Needle,
    6      采纳医疗     K152323      Safelock Disposable Infusion       安全输液针        2015.12.14
                                                Needle
                                                                        营养接口注
    7      采纳医疗     K161979          ENFit Enteral Syringe                            2017.03.22
                                                                              射器
    8      采纳医疗     K170846      Disposable Insulin Pen Needle      胰岛素笔针        2017.12.13
                                                                        一次性注射
    9      采纳医疗     K172938        Disposable Sterile Needle                          2018.06.14
                                                                               针

1 美国 FDA 对医疗器械实行分类管理。根据风险等级和管理程度把医疗器械分成三类进行管理,即 I 类(低
风险产品)、II 类(中等风险产品)和 III 类(高风险产品)。医疗器械产品进入美国市场前,企业都需进
行企业备案(Establishment Registration)与产品列名(Device Listing)。对大部分 I 类产品,只需进行企业
备案与产品列名即可;对大部分 II 类产品及部分 I 类产品,企业在进行备案和列名后,还需递交 FDA510
(K)申请;III 类产品及无同类已上市产品的 II 类产品需要通过上市前批准途径(PMA)进行注册,企业
需根据 FDA 的相关指南提供包括产品测试、临床验证等相关资料由 FDA 进行审查。

                                             3-3-2-48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律师工作报告

  序
         持证单位       编号                  FDA 注册产品                   中文名称         认证时间
  号
  10     采纳医疗     K181374                  NRFit Syringe                 麻醉注射器      2018.12.14
                                                                             营养注射器
  11     采纳医疗     K190502           ENFit Oral / Enteral Syringe         口腔用非无      2019.08.06
                                                                               菌避光
                                        Retractable Safety Syringe,
                                     Retractable Safety Insulin Syringe,
  12     采纳医疗     K191490          Retractable Safety Tuberculin         弹簧注射器      2019.10.03
                                   Syringe, Retractable Safety Allergy
                                                  Syringe
                                                                             安全胰岛素
  13     采纳医疗     K192677            Safety Insulin Pen Needle                           2020.02.18
                                                                                笔针
                                     Syringe with Safety Needle, Safety      安全注射器
  14     采纳医疗     K193526                                                                2020.07.17
                                                  Needle                         针
                                                                             弹簧式安全
  15     采纳医疗     K193022        Retractable Safety Insulin Syringe      胰岛素注射      2020.07.20
                                                                                 器
                                        1ml Luer Slip or Luer Lock           安全注射器
                                     Syringe, Syringe with Permanently       (1ml 鲁尔
  16     采纳医疗     K192551                                                                2020.08.10
                                      Attached Needle, Safety Syringe         接口,带
                                     with Permanently Attached Needle           针)
                                          Blood Collection Needle
                                            with/without Holder
                                      Safety Blood Collection Needle
  17     采纳医疗     K200027               with/without Holder              安全采血针      2020.09.09
                                      Luer Access Device-holder with
                                       Preattached Multiple Sample
                                                  Adapter

       (6)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持证单位           生产范围               发证部门             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

                    Ⅱ类:14-14-医
                    护人员防护用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       苏药监械生产许            2020.04.10-
   采纳医疗      品,14-13-手术
                                               理局             应急 20200003             2021.04.09
                    室感染控制用
                          品


       (7)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

   持证单位            生产范围             备案部门              备案编号                备案日期

   采纳医疗          I 类:17-04-口       无锡市食品药            苏锡械备               2019.09.26


                                               3-3-2-49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律师工作报告

   持证单位           生产范围           备案部门              备案编号             备案日期
                     腔治疗器具        品监督管理局          20190016 号


      (8)国产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序号     持证单位      产品名称       分类         发证机关        注册号             有效期

                                                    江苏省药
                        医用外科                                 苏械注准应急        2020.04.10-
  1       采纳医疗                    第Ⅱ类        品监督管
                          口罩                                    20202140018        2021.04.09
                                                      理局


                        一次性使                    江苏省药
                                                                 苏械注准应急        2020.04.21-
  2       采纳医疗      用医用口      第Ⅱ类        品监督管
                                                                  20202140048        2021.04.20
                           罩                         理局


      (9)国产医疗器械产品备案证

   持证单位           产品名称           发证部门              备案编号             备案日期

                     一次性使用口      无锡市行政审            苏锡械备
   采纳医疗                                                                        2019.09.16
                      腔冲洗器             批局              20190123 号


      (10)道路运营许可证

      持证人                 编号                    发证机关                     有效期
      采纳医疗         锡字 320281316366       江阴市交通运输局            2019.03.28-2023.03.27

      本所承办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取得经营所需的业务资质,该
等业务资质证书均在有效期限内。

      (二)发行人最近两年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根据发行人的工商登记材料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发行人在报告期内未就
经营范围进行过重大修改。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注射穿刺器械及实验室耗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通过原始设计制造商(ODM)/原始设备制造商(OEM)等方式为包括纽勤
(Neogen)、麦朗(Medline)、赛默飞世尔(Thermo Fisher)、麦克森(Mckesson)
在内的全球知名企业提供穿刺针、注射器、实验室耗材等相关产品。注射穿刺器
械按照产品适用对象的差异可分为兽用器械和医用器械。其中,兽用器械包括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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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注射器、注射针等穿刺注射器械,主要用于动物防治防疫的药液注射;医用器
械包括各类一次性注射器、注射针、采血针、胰岛素注射器/针、导管类输注产品
等医用耗材,主要适用于人体皮下、皮内、肌肉、静脉等注射或输注。公司实验
室耗材主要包括培养皿、试剂管、细菌过滤盒等产品,用于对各类药品、食品、
保健品(主要是液体类的)等微生物或细菌进行检测。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已
取得相应的全部必要的许可及资质。

     因此,本所承办律师认为,发行人最近两年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

     根据发行人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发行人致力于注射穿刺器械及
实验室耗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含合并报表子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营业收入构
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分类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主营
         30,182.1             17,775.1               14,057.1
 业务                99.35                 98.04                  98.04   9,099.88     97.83
            3                    0                      6
 收入
 其他
 业务     196.35      0.65    356.16       1.96      280.57       1.96    201.68        2.17
 收入
         30,378.4             18,131.2               14,337.7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9,301.56     100.00
            9                    6                      4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2020 年 1-6 月发行人(含合并报表子公司)主
营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 9,099.88 万元、14,057.16 万元、17,775.10 万元、30,182.13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均超过 97%。本所承办律师认为,发行人在报告期内主
营业务突出。

     (四)发行人持续经营不存在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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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发行人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等
文件,发行人营业期限自 2004 年 7 月 23 日至无固定期限。

     2.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中不存在可能影响发
行人持续经营能力的情形。

     3.根据发行人书面确认、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并经本所承办律
师核查,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发行人处工作,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最近两年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4.根据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发行人
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依据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

     本所承办律师认为,发行人持续经营不存在法律障碍。

     九、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本所承办律师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方式:1.查阅《审计报告》;
2.查阅发行人《公司章程》;3.查阅发行人《关联交易决策制度》;4.查阅发
行人相关关联方营业执照、章程、工商备案资料;5.查阅发行人控股子公司营
业执照、公司章程、工商备案资料;6.查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采
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等。

     (一)发行人的关联方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规定并经本所承办
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的关联方主要包括:

     1.发行人控股股东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陆军                      直接持有发行人 37.72%股份的控股股东

     陆军的情况介绍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六、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

     2.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3-3-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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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陆维炜                              持有发行人21.55%股份
              中信保诚                             持有发行人10.45%股份
                赵红                               持有发行人8.51%股份
               炜达尔                              持有发行人7.09%股份
               维达元                              持有发行人5.10%股份
               维达丰                              持有发行人5.10%股份

     持股5%以上股份其他股东的情况介绍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六、发
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3.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采纳医疗                            发行人持股 100%的企业
               采纳检验                            发行人持股 100%的企业

     (1)采纳医疗

     采纳医疗的基本情况如下:

     采纳医疗成立于2013年6月8日,现持有江阴市行政审批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为913202810710262756的《营业执照》,住所为江阴市祝塘镇环西路23号,
注册资本为1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陆军,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
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
用品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
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
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劳动保护
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
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塑料制品销售;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限自2013年6月8日至2033年6月7日。陆军现任采纳
医疗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季春霞现任采纳医疗监事。


                                     3-3-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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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采纳医疗出资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采纳科技                    13,000                           100%
            合计                      13,000                           100%

        (2)采纳检验

        采纳检验的基本情况如下:

        采纳检验成立于2020年2月21日,现持有江阴市行政审批局核发的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为91320281MA20WKH16A的《营业执照》,住所为江阴市祝塘镇环西
路23号,注册资本为15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史毛毛,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
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限自2020年2
月21日至2040年2月20日。史毛毛现任采纳检验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王嘉琦现任
采纳检验监事。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采纳检验出资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采纳科技                      150                            100%
            合计                        150                            100%

        4.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采纳科技的实际控制人陆军、赵红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均为采纳科技的
关联方。其中,陆军、赵红的情况介绍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六、发起
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5.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陆军出资 70%、赵红出资 30%的有限合伙
    1                   维达元
                                               企业
                                               陆军出资 30%、赵红出资 13.33%的有限合
    2                   维达丰
                                               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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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陆军出资 41.70%、陆维炜出资 20%的有限
    3                    炜达尔
                                                合伙企业
                                                赵红妹妹赵兰及其配偶赵晓东合计持股
    4                   江阴昊宇
                                                100%的企业
    5           江阴市博记针织有限公司          陆维炜配偶的父亲阮玉祥持股 100%的企业
                                                陆维炜配偶阮心艳及阮心艳母亲孔建玉合计
    6           江阴市茹天服饰有限公司
                                                持股 100%的企业
                                                陆维炜配偶的父母阮玉祥、孔建玉合计持股
    7          江阴双玉服装色织有限公司         74.14%的企业,已于 2009 年 3 月 20 日被
                                                吊销营业执照,未注销

        维达元、维达丰、炜达尔的情况介绍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六、发
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江阴昊宇

        江阴昊宇成立于2016年2月25日,现持有江阴市行政审批局核发的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为91320281MA1MFH437J的《营业执照》,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
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赵晓东,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住所为江阴市
华士镇龙砂村砂山路18号,营业期限自2016年2月25日至2046年2月24日,经营范
围为精密五金配件及其他金属制品、铝制品、铜制品的制造、加工、销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江阴昊宇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赵晓东                            60                           60%
               赵兰                             40                           40%
               合计                            100                          100%

        (2)江阴市博记针织有限公司

        江阴市博记针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6月28日,现持有江阴市行政审批局
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281MA1YM9KA3E的《营业执照》,公司类型
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为阮玉祥,注册资本为518万元,
住所为江阴市祝塘镇万福路28号,营业期限自2019年6月28日至2039年6月27日,
经营范围为针织品、纺织品、服装辅料的制造、加工、销售;绣花;纺织原料的
销售。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

                                         3-3-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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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律师工作报告

医用)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江阴市博记针织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阮玉祥                        518                          100%
              合计                         518                         100%

       (3)江阴市茹天服饰有限公司

     江阴市茹天服饰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9月22日,现持有江阴市行政审批局
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281MA1R7KBQ91的《营业执照》,公司类型为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孔建玉,注册资本为100万
元,住所为江阴市临港街道海港路18号314室,营业期限自2017年9月22日至2047
年9月21日,经营范围为服装、针织品、纺织品、纺织原料的销售。(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江阴市茹天服饰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孔建玉                         80                          80%
             阮心艳                         20                          20%
              合计                         100                         100%

       (4)江阴双玉服装色织有限公司

     江阴双玉服装色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24日,现持有江阴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核发的工商注册号为3202812109697的《营业执照》,公司类型为有限责
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孔建玉,注册资本为58万元,住所
为江阴市华士镇益民村,营业期限自2002年4月24日至2022年4月24日,经营范围
为织布,并线,加工:服装、针纺织品。2009年3月20日江阴双玉服装色织有限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目前处于未注销状态。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江阴双玉服装色织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
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孔建玉                         28                         48.28%

                                    3-3-2-56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律师工作报告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阮玉祥                               15                         25.86%
              阮玉根                               15                         25.86%
               合计                                58                        100.00%

        6.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均为发行人的关联方。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十五、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
联方披露》,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指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
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7.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任职或参股的企业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主要关联关系
                                            发行人董事兼副总经理赵丽杰持股 20%,赵丽杰配
    1          江阴千诺纺织有限公司
                                            偶持股 80%的企业
                                            发行人董事兼副总经理赵丽杰配偶持股 100%的企
    2       江阴优琳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业
    3           江阴热电有限公司            发行人监事吴雅清担任董事的企业
    4        江阴热电益达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监事吴雅清担任董事的企业
    5          江阴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发行人监事吴雅清担任董事的企业
    6       江阴天然气高压管网有限公司      发行人监事吴雅清担任董事的企业
    7       江阴市金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发行人监事吴雅清担任董事的企业
    8        江阴信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发行人监事吴雅清担任董事的企业
    9        江阴市澄信拍卖有限公司         发行人监事吴雅清担任董事的企业
   10       江阴新国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发行人监事吴雅清担任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11                   新国联              发行人监事吴雅清担任董事的企业
                                            发行人监事季春霞弟弟担任执行董事并持股 50%的
   12          江阴上品石业有限公司
                                            企业
                                            发行人监事季春霞弟弟担任执行董事并持股 50%的
   13          江苏极棉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
            南京麦奥医疗器械咨询有限公      发行人独立董事夏立扬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并
   14
                          司                持股 100%的企业
                                            发行人独立董事夏立扬担任执行董事并持股 34%的
   15       苏州十字蓝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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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主要关联关系
                                         发行人独立董事夏立扬担任执行董事并间接持股
   16     苏州十字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34%的企业
          科罗博(苏州)智能科技有限     发行人独立董事夏立扬担任执行董事并间接持股
   17
                       公司              14.62%的企业
                                         公司独立董事夏立扬担任执行董事并持股 10%的企
   18      南京医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业
                                         发行人独立董事夏立扬担任董事并持股 5.24%的企
   19      南京仙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业

     (1)江阴千诺纺织有限公司

     江阴千诺纺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2月26日,现持有江阴市行政审批局核
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281063217493C的《营业执照》,公司类型为有限
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吴丽丽,注册资本为550万元,
住所为江阴市华士镇红旗路龙砂工业园5号,营业期限自2013年2月26日至2043年
2月25日,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
果为准) 一般项目:面料纺织加工;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服装制
造;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辅料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日用
品销售;家居用品制造;日用百货销售;塑料制品制造;橡胶制品制造;塑料制
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劳动保护用品生产;
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生产;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家用纺织
制成品制造;日用杂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日用杂品
制造;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橡胶制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江阴千诺纺织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吴丽丽                            440                          80%
             赵丽杰                            110                          20%
              合计                             550                          100%

     (2)江阴优琳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江阴优琳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3月24日,现持有江阴市行政审
批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281MA21322145的《营业执照》,公司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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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为吴丽丽,注册资本为100万元,
住所为无锡市江阴市海港路18号208-8室,营业期限自2020年3月24日至2040年3
月23日,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食品经
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
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塑料制品销
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针纺织
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批发;日用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橡
胶制品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洗涤机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
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
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家居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
子产品销售;玩具销售;鞋帽零售;鞋帽批发;皮革制品销售;箱包销售;钟表
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礼品花卉销售;纸制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
照相机及器材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化工产品销售
(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江阴优琳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
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吴丽丽                           100                     100%
                     合计                         100                     100%

     (3)江阴热电有限公司

     江阴热电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9月26日,现持有江阴市行政审批局核发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2811422166403的《营业执照》,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薛健,注册资本为17,363.82万元,住所为江阴市周庄镇电厂
路28号,营业期限自1987年9月26日至2037年9月25日,经营范围为火力发电;蒸
汽、工业用水的生产、供应;煤炭的检测、销售;售电;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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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律师工作报告

务;货运配载;装卸搬运(不含危险品);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江阴热电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681.91                 50%
          江阴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8,681.91                 50%
                     合计                        17,363.82                100%

     (4)江阴热电益达能源有限公司

     江阴热电益达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9月20日,现持有江阴市行政审批
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281792313610B的《营业执照》,公司类型为
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薛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住所为江阴市临港新
城滨江西路2号,营业期限自2006年9月20日至2036年9月19日,经营范围为焦炭、
热电设备及其他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
的销售;煤炭的批发;综合货运站(场)(装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江阴市热电益达能源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
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0                    50%
          江阴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500                    50%
                     合计                         1,000                   100%

     (5)江阴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江阴燃机热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9月14日,现持有江阴市行政审批局核
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281MA1X6R179L的《营业执照》,公司类型为有
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薛健,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
住所为江阴市周庄镇电厂路28号,营业期限自2018年9月14日至2068年9月13日,
经营范围为天然气发电;蒸汽、工业用水的生产、供应;售电;煤炭的检测、销
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江阴燃机热电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3-3-2-60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律师工作报告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江阴热电有限公司                        17,000                   85%
           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                       3,000                    15%
                     合计                           20,000                   100%

     (6)江阴天然气高压管网有限公司

     江阴天然气高压管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9月11日,现持有江阴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281MA1X66E82G的《营业执照》,公
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法定代表人为高安平,注册资
本为22,500万元,住所为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利港街道利康路28号,营业期限自
2018年9月11日至2048年9月10日,经营范围为天然气管道(网)、天然气分布式
能源站、燃气抢维修中心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天然气销售(不含作为化工原料等
非燃料用途的天然气);燃气加气站工程的建设和运营管理;燃气加气站配套设
备及配件的销售和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江阴天然气高压管网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
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新国联                             13,500                   60%
     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9,000                    40%
                     合计                           22,500                   100%

     (7)江阴市金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江阴市金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1月26日,现持有江阴市行政审
批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281732266656F的《营业执照》,公司类型
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薛健,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住所为江阴市澄
武路11号,营业期限自2001年11月26日至2031年11月25日,经营范围为融资性担
保(凭《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非融资性担保;资产受
托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江阴市金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
如下:

                                         3-3-2-61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律师工作报告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江阴市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8,580                  92.90%
       江阴高新技术创业园管理委员会                400                     2.00%
        江阴市周庄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00                     1.50%
 江阴苏龙热电有限公司工会职工技术协会              200                     1.00%
         江阴临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00                     1.00%
          江阴市私营个体经济协会                   200                     1.00%
          江阴市金桥贸易有限公司                   120                     0.60%
                     合计                         20,000                 100.00%

       (8)江阴信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江阴信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5月22日,现持有江阴市行政审批
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2817382759830的《营业执照》,公司类型为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为薛健,注册资
本为20,000万元,住所为江阴市澄武路11号,营业期限自2002年5月22日至无固定
期限,经营范围为融资性担保。(凭《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所列范围经
营);非融资性担保;委托调查评审;资产受托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江阴信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
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江阴市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000                   100%
                     合计                         20,000                   100%

       (9)江阴市澄信拍卖有限公司

       江阴市澄信拍卖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4月3日,现持有江阴市行政审批局核
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281MA1Y6B344T的《营业执照》,公司类型为有
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为徐峰,注册资本
为510万元,住所为江阴市长江路188号,营业期限自2019年4月3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为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拍卖。(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江阴市澄信拍卖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3-3-2-6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律师工作报告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江阴市新国联基础产业有限公司                 510                     100%
                     合计                         510                     100%

     (10)江阴新国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江阴新国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2月9日,现持有江阴市行政审
批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281MA23P3DE5B的《营业执照》,公司类
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为薛健,注
册资本为30,000万元,住所为江阴市澄武路11号,营业期限自2020年12月9日至
2040年12月8日,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融资担保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
非融资担保服务;企业信用调查和评估;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自有资金
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江阴新国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
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新国联                          30,000                   100%
                     合计                        30,000                   100%

     (11)新国联

     新国联的基本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六、发起人、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之“(二)发行人的现有股东”。

     (12)江阴上品石业有限公司

     江阴上品石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5月30日,现持有江阴市行政审批局核
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281MA1YG37C8R的《营业执照》,公司类型为有
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季大根,注册资本为200万元,
住所为江阴市华士镇环西路28号,营业期限自2019年5月30日至无固定期限,经
营范围为石材、墙地砖及其他建材的加工、设计、销售、安装、养护;室内外装
饰装潢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工
艺美术品、玻璃制品、五金产品、金属材料、水暖器材、卫浴洁具、化工产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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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律师工作报告

含危险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江阴上品石业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季大根                            100                    50%
                 盛楚明                            100                    50%
                     合计                          200                    100%

     (13)江苏极棉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极棉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21日,现持有江阴市行政审批局核
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281MA20FFJ715的《营业执照》,公司类型为有
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季大根,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住所为江阴市华士镇
环西路28号,营业期限自2019年11月21日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为无纺布及其
制品、纺织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制造、加工、销售
及网上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医用口罩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生产;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
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
售;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江苏极棉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季大根                           500                      50%
                盛楚明                           500                      50%
                 合计                            1,000                    100%

     (14)南京麦奥医疗器械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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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律师工作报告

     南京麦奥医疗器械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7月19日,现持有南京市玄武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102558852173N的《营业执
照》,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为夏立扬,注册资
本为200万元,住所为南京市玄武区板仓街9号文化产业园B4号三楼,营业期限自
2010年7月19日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为医疗器械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不
含投资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南京麦奥医疗器械咨询有限公司的股权结
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夏立扬                        200                      100%
                 合计                         200                      100%

     (15)苏州十字蓝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十字蓝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0月27日,现持有苏州市姑苏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为91320508MA1MXT2A25的《营业执照》,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夏立扬,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住所为苏
州市人民路3110号南1208,营业期限自2016年10月27日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
为医疗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医疗器械的销
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苏州十字蓝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
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吕明治                        66                       66%
                夏立扬                        34                       34%
                 合计                         100                      100%

     (16)苏州十字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苏州十字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8月17日,现持有苏州工业园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594MA1MRMR40R的《营业执

                                   3-3-2-65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律师工作报告

照》,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
为夏立扬,注册资本为300万元,住所为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60号启迪时尚科技
城西区38幢9007室,营业期限自2016年8月17日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为电子
商务技术开发;增值电信业务;网络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旅游
信息咨询、会展服务、文化创意设计;销售:日用品、工艺礼品。(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苏州十字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
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苏州十字蓝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300                      100%
                 合计                           300                      100%

     (17)科罗博(苏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科罗博(苏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4月2日,现持有苏州高新区
(虎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505MA1Y62JC7X
的《营业执照》,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夏立扬,注册资
本为500万元,住所为苏州高新区竹园路209号3号楼606,营业期限自2019年4月
2日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为智能技术、计算机信息技术、物联网技术、检测
设备、集成电路的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计算机软件开发和销售;销售:医疗器
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科罗博(苏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
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苏州十字蓝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15                      43%
                 韩韧                           150                      30%
                 王越                           135                      27%
                 合计                           500                      100%

     (18)南京医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南京医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5日,现持有南京市江宁区市
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115MA1XK7Q025的《营业执照》,


                                     3-3-2-66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律师工作报告

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夏立扬,注册资
本为2,500万元,住所为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乾德路5号4号楼,营业期限自2018年
12月5日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为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化妆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
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南京医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
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王晓薇                        2,250                    90%
                夏立扬                        250                      10%
                 合计                         2,500                    100%

       (19)南京仙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仙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月26日,现持有南京市江北新区
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1060877368538的《营业
执照》,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李华,
注册资本为715万元,住所为南京市江北新区药谷大道11号加速器二期08栋4层,
营业期限自2014年1月26日至2034年1月25日,经营范围为医疗器械研发、生产及
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医疗设备研发、生产、销售、咨询和售后服务;保健食品
销售;一类、二类医疗器械、电子元器件的销售;医疗器械租赁、售后服务和维
修;软件产品研发与销售;机械设备、电子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医疗辅助设备、
办公用品、玩具、服装、通讯器材(不含地面卫星接收设备)、保健用品、化工
产品(不含危险品)、电力设备研发、咨询、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网络技术
开发、服务;工艺品(不含字画)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
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一般项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
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3-2-6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律师工作报告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南京仙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
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李华                                  428.00                  59.86%
                 杨麒                                  149.50                  20.90%
                夏立扬                                 37.50                    5.24%
                 陈刚                                  30.00                    4.20%
                 谭军                                  30.00                    4.20%
                何卫华                                 20.00                    2.80%
                 李荣                                  15.00                    2.10%
                黄修文                                  5.00                    0.70%
                 合计                                  650.00                  100.00%

        8.发行人报告期内曾存在的关联方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主要关联关系
            江阴美迪克国际贸易有限公        陆军、赵红合计曾持股 100%的企业,已于 2017 年 3
    1
                         司                 月 20 日工商注销
                                            陆军曾持股 80%的企业,已于 2017 年 9 月 21 日工商
    2       江阴市伊诺尔工业有限公司
                                            注销
                                            陆维炜配偶的父亲阮玉祥与陆维炜配偶的姐姐阮钿
    3       江阴市恒钿祥服饰有限公司        甜合计曾持股 100%的企业,已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
                                            工商注销
                                            发行人独立董事高荣配偶王世强曾持股 50%的企业,
    4         南京晶采光学有限公司          王世强已于 2019 年 9 月 17 日将其所持全部股权对外
                                            转让
                                            发行人董事兼副总经理赵丽杰配偶母亲曾持股 60%
    5       江阴天意美日用品有限公司
                                            的企业,已于 2020 年 7 月 14 日工商注销
                                            2017 年 9 月-2018 年 5 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现继
    6                  苏以娟
                                            续就职于公司
                                            2017 年 9 月-2019 年 5 月担任公司监事。现继续就职
    7                   蒋伟
                                            于公司

        (1)江阴美迪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江阴美迪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3月9日,原持有江阴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28178555749XK的《营业执照》,公司
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陆军,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住所为江阴市
华士镇龙砂工业园(曙新村),营业期限自2006年3月9日至2026年3月8日,经营
范围为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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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律师工作报告

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江阴美迪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20日被江阴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核准注销。

     江阴美迪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工商注销前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陆军                       50                          50%
              赵红                       50                          50%
              合计                      100                         100%

     (2)江阴市伊诺尔工业有限公司

     江阴市伊诺尔工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3月4日,原持有江阴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核发的工商注册号为3202812109302的《营业执照》,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陆军,注册资本为50万元,住所为江阴市华士镇陆桥田由工
业园,营业期限自2002年3月4日至2012年3月4日,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工业用
针管,针座,气门嘴,电器配件,五金配件,兽用针头;销售:塑料制品。江阴
市伊诺尔工业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9月21日被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注销。

     江阴市伊诺尔工业有限公司工商注销前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陆军                       40                          80%
             赵晓东                      10                          20%
              合计                       50                         100%

     (3)江阴市恒钿祥服饰有限公司

     江阴市恒钿祥服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0月31日,原持有江阴市行政审批
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281668397191Q的《营业执照》,公司类型为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阮钿甜,注册资本为50万元,
住所为江阴市祝塘镇工业集中区万福路,营业期限自2007年10月31日至2027年10
月30日,经营范围为服装、针织面料的制造、加工;绣花;针织品、纺织品、纺
织原料(不含籽棉)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江阴市恒钿祥服饰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被江阴市行政审批
局核准注销。


                                 3-3-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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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阴市恒钿祥服饰有限公司工商注销前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阮钿甜                     25.50                        51%
             阮玉祥                     24.50                        49%
              合计                       50                         100%

     (4)南京晶采光学有限公司

     南京晶采光学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6月1日,现持有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
员会行政审批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111762114397J的《营业执照》,
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为许顺贵,注册资本为1,000
万元,住所为南京市江北新区泰山街道浦泗路18号泰山科技创新园区07幢,营业
期限自2004年6月1日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为设计、制造、销售精密光学器件
及技术咨询、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2019年9月17日,王世强将其所持南京晶采光学有限公司50%股权全部转让
给自然人许顺贵并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王世强不再持有
南京晶采光学有限公司任何股权。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南京晶采光学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许顺贵                     1,000                        100%
              合计                      1,000                       100%

     (5)江阴天意美日用品有限公司

     江阴天意美日用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2月27日,现持有江阴市行政审批
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281MA1XYJPC3B的《营业执照》,公司类型
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黄国芳,注册资本为100
万元,住所为江阴市滨江西路2号1号楼602室,营业期限自2019年2月27日至无固
定期限,经营范围为日用品、纺织品、针织品、纺织原料、服装、服装辅料、建
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金属制品、其他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
木制品、金属材料、厨卫用具、包装材料、食品、化妆品、母婴用品、模具、医
疗器械的销售;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咨询、不含教育咨询);产品包装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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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策划;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
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江阴天意美日用品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
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黄国芳                         60                      60%
                   赵胜南                         40                      40%
                     合计                         100                     100%

       (6)苏以娟

     苏以娟,女,身份证号320721198909XXXXXX,住址江苏省江阴市华士镇陆
桥村上头巷X号。

       (7)蒋伟

     蒋伟,女,身份证号320219197604XXXXXX,住址江苏省江阴市华士镇文星
路X号。

     综上所述,本所承办律师认为,公司关联方认定和披露符合《公司法》《企
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认定准确、披露全面、不存在为规避披露关联交易将关联
方非关联化的情形。

       (二)发行人的关联交易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发行人报告
期内与关联方之间存在如下主要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发行人和江阴昊宇发生关联采购,采购内容为兽用针座,具体
金额及占采购总额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3-3-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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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6月          2019年            2018年度          2017年度
              关联交易 定价方             占采购              占采购             占采购          占采购
关联方名称
                内容       式     金额 总额比      金额       总额比   金额      总额比   金额   总额比
                                          例(%)               例(%)              例(%)           例(%)
 江阴昊宇      原材料 协议价 235.23        1.69    783.42     10.22    993.31    14.31 641.15    14.68
   合计          —        —    235.23    1.69    783.42     10.22    993.31    14.31 641.15    14.68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江阴昊宇采购的针座仅用于兽用注射针产品,一方面
随着发行人产品战略重心向医用器械倾斜,医疗器械销售规模快速提升,将带
动整体业务规模逐步扩大,另一方面,随着兽用针座供应商的逐步增加,发行
人对江阴昊宇的采购金额在采购总额中的占比持续下降。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江阴昊宇采购的兽用针座单价和其向非关联方同类采
购兽用针座的单价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支
    供应商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江阴昊宇                      0.17                  0.17                     0.17               0.16

   非关联方                      0.18                  0.16                     0.18               0.17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江阴昊宇采购兽用针座的单价较其他非关联方同类产
品采购单价基本一致,由于采购的针座型号不同,其单价有所差异。本所承办
律师认为,发行人向江阴昊宇的关联采购价格公允。

     (2)支付关联方薪酬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 1-6 月,发行人支付给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关联方的薪酬总额分别为 208.53 万元、240.77 万元、239.05 万
元和 103.50 万元。未来,该关联交易将持续发生。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担保

     根据本所承办律师的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关联方存在为发行人及其控
股子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情形,具体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附件
一: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情况”。

     (2)关联方资金往来

                                            3-3-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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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本所承办律师的核查,因发行人业务发展迅速,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占
用陆军及赵红个人资金用以日常生产经营的情形;此外,2017 年度,赵红及陆军
存在代发行人发放 2016 年年终奖、代收货款、代垫费用等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初其他应                                         期末其他应
        年度          款项性质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付款余额                                           付款余额
 陆军

  2020年1-6月                               298.54                -             298.54                  -

   2019年度                                 298.54                -                   -           298.54
                      股东借款
   2018 年度                                974.13                -             675.59            298.54

                                          2,829.16         544.97              2,400.00           974.13
   2017年度
                       代垫款                      -       100.00               100.00                  -

 赵红

  2020年1-6月                                83.45                -              83.45                  -

   2019年度                                 443.45                -             360.00             83.45
                      股东借款
   2018 年度                              1,295.50                -             852.05            443.45

                                          2,770.00         546.88              2,021.38          1,295.50
   2017年度
                       代垫款                58.51         235.99               294.50                  -

       其中,2017 年度发生的代垫款项、代收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事项                           金额                           合计

 一、代垫款项

    1                 陆军代垫工程款                                  100.00                      100.00

    2             赵红代发 2016 年年终奖                              221.21
                                                                                                  235.99
    3                赵红代垫营销费用                                  14.78

 二、代收款项

    4                赵红代收供应商退款                                31.09
                                                                                                   45.24
    5                   赵红代收货款                                   14.15
       注:2017 年度发生的代收款项 45.24 万元包含在当年的“代垫款减少”金额 294.50 万元之
内。

       上述代垫代收行为发生在 2017 年度,且均已进行账务处理,2016 年年终奖
所涉及个人所得税已缴纳;自 2018 年起,未再发生实际控制人代收代付款项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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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发行人和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提利
息,交易作价公允。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关联方应收及应付款项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关联方名称       2020 年 6 月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应付账款           江阴昊宇                 113.21           97.90       205.13       183.61

  其他应付款            陆军                           -       298.54       298.54       974.13

  其他应付款            赵红                           -        83.45       443.45     1,295.51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财务资料、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文件并经本所承办律
师核查,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已经履行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且发
行人在 2017、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 2020 年
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公司 2017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
议案》《关于预计公司 2018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补充确认公司 2018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 2019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
于补充确认公司 2019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和《关于补充确认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
及 2020 年 1-6 月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除《公司章程》规定免于回避的情形外,
关联股东均回避了对相关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于前述关联交易亦发表了独立
意见,认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发行人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本所承办律师认为,发行人与上述关联方资金往来未损害发行人及其
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发行人关于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程序的规定

     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发行人已在《公司章程》《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采纳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中规定了
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划分以及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回
避等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程序。发行人独立董事王尚虎、高荣、夏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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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已就近三年和一期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发行人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
交易为正常的商业往来,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
合理,符合市场规律和公司实际,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
相应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
东的利益,也不会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

     综上所述,本所承办律师认为,发行人已完整披露其关联方和报告期内的关
联交易。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相关关
联交易已履行关联交易的内部决策程序。

     (四)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为规范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陆军、赵红、陆维炜出
具了《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承诺如下:

     “一、截至本承诺出具日,除已经披露的情形外,本人及本人任职或控制的
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二、本人不会实施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的行为,并将保持发行人在资产、人
员、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

     三、本人将尽量避免与发行人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
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
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四、本人将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
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发行人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
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五、本人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发行人的利润,不会通过影响发行人的
经营决策来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持股 5%以上其他股东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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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发行人持股 5%以上其他股东中信保诚、
炜达尔、维达元、维达丰分别向发行人出具了《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股东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一、截至本承诺出具日,除已经披露的情形外,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
业与发行人不存在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二、本企业不会实施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的行为,并将保持发行人在资产、
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

     三、本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发行人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
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
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四、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
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发行人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
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五、本企业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发行人的利润,不会通过影响发行人
的经营决策来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发行人的同业竞争

     根据《招股说明书》、发行人关联方的《营业执照》、本所承办律师对江阴
市博记针织有限公司(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陆维炜岳父控制的企业,以下简称“博
记针织”)负责人的访谈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博记针织曾于 2020 年上半年
从事医用口罩生产销售业务,和发行人在该等期间存在相同或类似的医用口罩生
产销售业务,但销售金额较小,且与发行人不存在共同客户及供应商,不存在代
垫成本费用等情形。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博记针织该等生产销售医
用口罩业务已停止,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
述人员控制的企业、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任职或参股的
企业未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因此,本所承办律师认为,上述情形不会对本次发生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六)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3-3-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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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避免与发行人发生同业竞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陆军、赵红、
陆维炜出具了《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
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签署之日,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本人不存在从事
任何与发行人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业务经营的情形。

     2、为避免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或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
务竞争,本人承诺: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本人将不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
同或类似的产品生产和业务经营;本人将不会投资于任何与发行人的产品生产和
业务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企业;本人保证将促使本人控股或本人能够
实际控制的企业(以下并称“控股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发行
人的产品生产和业务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本人所参股的企业,如从事与发行
人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和业务经营,本人将避免成为该等企业的控股股东或获得
该等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如发行人此后进一步拓展产品或业务范围,本人和控股
企业将不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如本人和控股企业与发行人拓展
后的产品或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本人将亲自和促成控股企业采取措施,
以按照最大限度符合发行人利益的方式退出该等竞争,包括但不限于:(1)停止
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 2)停止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3)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4)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
人来经营。”

     本所承办律师认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
已承诺避免将来与发行人产生同业竞争,该等承诺合法、有效。

     (七)发行人关于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披露

     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招股说明书》《审计报告》以及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
的其他申请材料,上述文件均已对有关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的内容、金
额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作了充分的披露,发行人所披露的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
的内容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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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本所承办律师履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查验程序:1.查验发行人及其控股
子公司取得的相关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域名
注册证书等无形资产证明文件;2.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登记簿查询
证明;3.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商标档案;4.取得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出具
的软件著作权登记档案查询证明;5.查验发行人专利年费缴纳凭证;6.登录国
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http://www.sipo.gov.cn)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网站
(http://wsjs.saic.gov.cn)查询;7.查阅《审计报告》;8.查阅发行人控股子公
司工商登记材料;9.查验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取得的不动产相关产权证书、
租赁合同、租赁房屋的产权证;10.查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土地使用权出让
合同、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11.查阅发行人房屋买卖合同及价款支付凭证、完
税凭证;12.实地查验相关资产情况等。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承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

      根据江阴市市国土资源局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
拥有的已取得产证的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如下:

 序   权利                                 宗地面积                         取得    他项
             权利证书编号       地址                    使用期限     用途
 号     人                                 (m2)                           方式    权利
             苏(2018)江
      发行                   华士镇曙新                2018.01.03-
 1           阴市不动产权                  9,147.00                  工业   出让     无
        人                       村                     2067.5.14
             第 0000181 号
             苏(2019)江
      发行                   华士镇龙河                2019.07.16-
 2           阴市不动产权                  63,160.00                 工业   出让     无
        人                       村                    2069.06.30
             第 0022226 号
             苏(2016)江
      采纳                   祝塘镇环西                2016.12.28-
 3           阴市不动产权                  31,303.00                 工业   出让    抵押
      医疗                     路 23 号                2063.09.05
             第 0016318 号

      本所承办律师注意到,发行人位于华士镇龙河村苏(2019)江阴市不动产权
第 0022226 号地上存在一项厂房建设项目,该项目已经取得了江阴市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核发的《建设用地批准书》(江阴市(县)[2019]澄国土资准字第 39 号),
江阴市行政审批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地字第 320281201900054 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 320281201900200 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3-3-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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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建设项目编号 3202811907150102、施工许可编号 320281202010290301)。
本所承办律师认为,发行人的该等房屋建造符合土地规划和施工许可要求。

      (二)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房屋所有权

      根据江阴市国土资源局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
有的已取得产证的不动产基本情况如下:

 序   权利                               建筑面积                            取得   他项
             权利证书编号      地址                   使用期限       用途
 号   人                                 (m2)                              方式   权利
             苏(2016)江    祝塘镇环
      采纳                                           2016.12.28 -            自行
 1           阴市不动产权    西路 23     45,920.33                  非住宅          抵押
      医疗                                            2063.09.05             建造
             第 0016318 号       号

      此外,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及提供的相关建设工程资料,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查
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拥有的部分建筑物尚未取得产证,
具体情况如下:

      (1)由于发行人建设位于江阴市华士镇曙新村苏(2018)江阴市不动产权
第 0000181 号土地上的自建厂房及办公楼时未办理施工相关手续,致使有关房产
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根据江阴市华士镇综合执法局出具的《证明》并经本所承
办律师核查,江阴市华士镇综合执法局对上述房产未能办理房产证情况免于行政
处罚。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产出售协议》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发行人已签署
《资产出售协议》,将苏(2018)江阴市不动产权第 0000181 号土地及地上建筑
物售与江阴市宸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预计 2021 年 2 月 28 日前完成交割。发行
人拟将上述房产中的机器设备搬迁至位于华士镇龙河村的新建厂房内。

      此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陆军、赵红、陆维炜已出具书面承诺,如因发行人
自建的上述厂房及办公楼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而给发行人造成任何损失的,其将
对发行人作出全额赔偿,保证发行人不会因此遭受损失。

      (2)发行人控股子公司采纳医疗位于江阴市祝塘镇环西路 23 号的厂区内建
有立体仓库等建筑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根据江阴市祝塘镇人民政府出具的
《证明》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祝塘镇人民政府同意在采纳医疗维持现状并在
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上述建筑,不会予以拆除,并免于行政处罚。


                                        3-3-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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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律师工作报告

       此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陆军、赵红、陆维炜已承诺,如因采纳医疗自建的
上述建筑未及时办理不动产权证而给发行人、采纳医疗造成任何损失的,其将对
发行人、采纳医疗作出全额赔偿,保证发行人、采纳医疗不会因此遭受损失。

       本所承办律师认为,上述情形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
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上述部分不动产及土地使用权被抵押,所涉及主债权
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十一、发行人重大债权债务”所述。本所承
办律师认为,除已披露的情况外,发行人拥有的上述不动产和土地不存在产权纠
纷或潜在纠纷,发行人对上述不动产和土地的占有和使用合法、有效。

       (三)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要土地、房屋租赁情况

                                                                              面积
 序号    出租方      承租方               地址                 租赁期间               用途
                                                                            (m)
                              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 58 号东     2019.8.1-
   1     黄自忠      发行人                                                   120     办公
                                方国际科技大厦 16I、16J 室     2021.7.31

       发行人租赁上述房产系用于办公用途,主要供发行人销售人员在上海进行业
务接洽使用,对发行人业务的重要程度相对较低。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的上述房屋租赁合同尚未在房屋管
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不符合《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关于房屋租赁
登记备案规定。根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
案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对此,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陆军、赵红、陆维炜已承诺,若因发行人租赁房产
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被相关部门处罚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其将对发行人作出全
额赔偿,并承担连带责任,且在承担后不向发行人追偿,保证发行人不会因此遭
受损失。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目前发行人租赁的房产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情形未给
发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如发行人不能继续使用该等房屋的,
可以在相关区域内找到替代性房屋,该等搬移不会给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
不利影响。



                                        3-3-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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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所承办律师认为,上述情形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
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四)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无形资产的
情况

     1.注册商标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下发的《商标注册证》、国家知识产权局
出具的商标档案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主要境内
商标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附件二: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主要
注册商标清单”。

     2.专利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国家
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登记簿查询证明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
子公司拥有的主要专利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附件三:发行人及其控股
子公司拥有的主要专利权清单”。

     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下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发
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主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如下:

                                                                               取得    他项
 著作权人               名称                   登记号        开发完成日期
                                                                               方式    权利
               营养接口注射器生产控制                                          原始
 采纳医疗                                  2019SR0767680       2019.07.05               无
                     系统 V1.0                                                 取得

     4.境内域名

        域名           域名审核通过时间             权利人                  网站备案
   medicalchina.cn         2020.6.24                发行人         苏 ICP 备 20038142 号-1

     (五)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办公设备及其他设备

     根据《审计报告》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
拥有的机器设备的账面净值为 5,507.18 万元,电子设备的账面净值为 94.41 万元,


                                         3-3-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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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设备及其他设备的账面净值为 363.92 万元。上述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办公
设备及其他设备等均为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购买,发行人对该等设备拥有
合法的所有权。

     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发行人设备不存在其他抵押担保或第三方权利限制的
情形,不存在现实及潜在的产权纠纷。

     (六)发行人的对外投资

     根据发行人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工商登记档案、注册文件等资料,并经本所
承办律师查验,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共拥有 2 家控股子公司。发行人上述对外
投资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九、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
争”之“(一)发行人的关联方”之“3.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十一、发行人重大债权债务

     本所承办律师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方式:1.查阅《审计报告》;2.查
阅发行人签署的借款、担保合同;3.查阅发行人签署的重大采购、销售合同等。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承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重大合同

     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
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如下:

     1.借款合同

     本所承办律师核查了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中的重大授信借款合
同及相关担保合同,该等合同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附件四:发
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借款合同”。

     2.销售合同

     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主要用于外销出口,客户一般以分散订单向发行人采购,
订单数量分散、订单金额较低。




                                   3-3-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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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与部分主要海外客户签订有年度框架合同,就产品要求、价格、交付
方式、授权区域和违约责任等方面进行约定。在框架合同的约定下,客户后续通
过订单形式,确定供货的产品的名称、型号、数量、交货方式、货款总额等具体
内容。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签署的销售合同列举如
下:

序                                                                             合同或订单期限/
         销售方       采购方        合同名称         合同内容      合同性质
号                                                                                 签订时间
                    McKesson         DIRECT            医疗产品                2020.6.8-2023.6.7
                        Global       SUPPLY
1                                                  (具体以实际    框架协议    (若未提前通知终
                      Sourcing     AGREEMENT
                                                     订单为准)                  止自动续 1 年)
                      Limited       (EUROPE)
                      Medline
                                   PURCHASE        注射针、注射
2                   Industries,                                      订单          2020.9.3
                                    ORDER                器
         采纳医          Inc.
           疗       赛默飞世尔                       塑料注射产                      2019.8.7-
                      科技(中       SUPPLY        品、实验器耗                    2021.12.31
3                                                                  框架协议
                    国)有限公     AGREEMENT       材(具体以实                (若未提前通知终
                          司                       际订单为准)                  止自动续 2 年)
                        GBUK
                                   PURCHASE
4                       Group                         注射器         订单         2020.11.22
                                    ORDER
                      Limited
                                                   兽用注射针、                    2020.11.23-
                     Neogen          SUPPLY        注射器(具体                    2021.11.22
5        发行人                                                    框架协议
                    Corporation    AGREEMENT       以实际订单为                (若未提前通知终
                                                       准)                      止自动续 1 年)

         3.采购合同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订单采购原材料。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签署的采购合同列举
如下:

    序                                                                           合同期限/签订
           采购方        销售方       合同名称        合同内容      合同性质
    号                                                                               时间
                                     采购框架协     实际订单所列
    1      发行人       江阴昊宇                                    框架协议    2017.9.27-长期
                                         议               产品
                                                    针管、一次性
                        浙江一益
                                     采购框架协     无菌注射针及
    2      发行人       医疗器械                                    框架协议    2017.9.27-长期
                                         议         实际订单所列
                        有限公司
                                                          产品
                        沈阳艺嘉     采购框架协     铝座及实际订
    3      发行人                                                   框架协议    2017.9.27-长期
                        紧固件有         议          单所列产品

                                               3-3-2-8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律师工作报告

 序                                                                          合同期限/签订
       采购方        销售方        合同名称       合同内容       合同性质
 号                                                                              时间
                     限公司

                     江阴市润                   彩盒、标签及
                     达商务印     采购框架协
 4     发行人                                   实际订单所列     框架协议    2017.9.27-长期
                     刷有限公         议
                         司                          产品
                     锦州赤山
                                  采购框架协    针管及实际订
 5     发行人        制管有限                                    框架协议    2017.9.27-长期
                                      议         单所列产品
                       公司
                     苏州市鑫                   护盖、盖子及
                                  采购框架协
 6     发行人        品源塑胶                   实际订单所列     框架协议    2017.9.27-长期
                                      议
                     有限公司                        产品
                     浙江亚兰
                     特新材料     采购框架协    聚丙烯及实际
 7     发行人                                                    框架协议     2019.6.3-长期
                     科技有限         议        订单所列产品
                       公司
                     安庆市润
                     宇纸塑包     采购框架协    实际订单所列
 8     发行人                                                    框架协议     2020.2.3-长期
                     装有限责         议             产品
                     任公司

      4.在建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合同标的                        签订时间
           江阴市六盛建筑
 发行人    安装工程有限公       澄鹿路新厂一期扩能建设项目(1#车间)            2019.12.26
           司

      5.资产出售合同

 转让方         受让方                           合同标的                        签订时间
           江阴市宸宇农业       江阴市华士镇泰富路 2 号的土地、地上建筑物
 发行人                                                                          2020.11.3
           科技有限公司         及部分固定资产

      6.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

      (1)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票据

      2017 年 1 月,采纳医疗向发行人开具了无真实交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
再由发行人统一背书转让代为支付,上述承兑汇票合计金额为 550 万元。主要原
因为:采纳医疗因向众多供应商集中支付款项,付款较为频繁且金额较小。为简
化向银行开票的频次和过程,由采纳医疗向发行人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后,再由采
纳科技进行背书转让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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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律师工作报告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江阴市支行出具的《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
的复函》,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7 月 15 日,发行人及采纳医疗未被该单位
实施过行政处罚。

     针对上述事项,发行人及采纳医疗出具承诺,自 2017 年 2 月起,发行人及
采纳医疗与其他公司未发生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交易行为,不从事任何不合法
的票据行为,并将强化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有关内部制度,规范与
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及资金往来。

     根据中汇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发行人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
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鉴于上述票据开具行为系用于发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具有欺诈或非
法占有的目的,所涉及的应付票据已全部到期解付且发行人在所有重大方面已保
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本所承办律师认为,发行人上述行为不
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法律障碍。

     (2)转贷情况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相关转款凭证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
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采纳医疗分别于 2017 年 3 月、2017 年 6 月及 2018 年 9 月,
将所获取的银行贷款采取受托支付方式转账至张家港保税区安杰诺国际贸易有
限公司,并及时足额转回至发行人及采纳医疗的银行账户(以下简称“转贷”)。
涉及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祝塘支行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
锡分行。

     报告期内,转贷具体情况如下:

                                                                             转贷金额
     时间        贷款主体                     贷款银行
                                                                             (万元)
  2017 年 3 月   采纳医疗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祝塘支行             2,000.00

  2017 年 6 月   采纳医疗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祝塘支行             3,000.00

  2018 年 9 月   采纳科技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1,500.00

                                 合计                                            6,500.00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取得的上述贷款均用于支付供应商采购款、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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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资和社保等日常用途,且已按贷款合同约定如期偿还上述贷款并支付利息,
未因上述融资行为而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报告期内,发行人及采纳医
疗与张家港保税区安杰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不存在除转贷外的其他交易往来等
情况;发行人、发行人股东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根据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祝塘支行出具的《情况说明》,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7 月 15 日,根据采纳医疗的借款需求,该行与采纳
医疗签订借款合同并发放贷款后,将借款资金受托支付至采纳医疗交易对象。采
纳医疗未有逾期还款或其他违约的情形,在该行的资金结算无不良记录,未发现
有违反该行结算制度规定的行为。

     根据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出具的《证明函》,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7 月 20 日,发行人存在以商业银行受托支付方式,获取该行借款的情况。
该行认为发行人已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支取、使用贷款,并已按贷款合同的约定
按时、足额履行了还款付息义务,未发生逾期还款或其他违约的情形。该行认为
发行人未实际侵害该行权益,未危害金融安全,未对金融稳定和金融支付结算秩
序产生重大影响,发行人在该行不存在逾期、欠息不良记录。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江阴市支行出具的《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
的复函》,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7 月 15 日,发行人及采纳医疗未被该单位
实施过行政处罚。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陆军、赵红及陆维炜针对上述转贷情形出具了承诺函,若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因转贷行为受到相关监管部门的处罚而承担任何罚款或
损失,或存在商业银行追究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的情形,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将按
照监管部门核定的金额或商业银行诉请的金额无偿代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补
缴,无需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或其他损失,并愿意承担由此
给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2018 年 10 月起,发行人未再出现转贷的情况。根据中汇会计师出具的《内
部控制鉴证报告》,发行人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
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曾经存在的转贷情形不符合《贷款通则》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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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的规定和相关贷款合同的约定。鉴于发行人已完成整改,转贷情形已经消除;
相关商业银行均已经确认贷款已按期还本付息,未发生违约情形,与发行人之间
不存在争议;中国人民银行江阴市支行已经确认报告期内未因违法违规原因处罚
发行人及采纳医疗;发行人在所有重大方面已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
部控制;且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已经承诺补偿发行人可能因此遭受的损失,本所
承办律师认为,上述转贷情形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情形,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
实质法律障碍。

     (3)向第三方拆入资金

     2020 年 2 月 17 日,采纳医疗银行贷款即将到期,因短期内资金较为紧张且
存在续贷需求,经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祝塘支行推荐,采纳医疗
向江阴澄企联企业服务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借入过桥资金 4,950 万元用于
还贷。2020 年 2 月 18 日,采纳医疗将上述过桥资金本金及利息予以归还。

     根据发行人及江阴澄企联企业服务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说明及
发行人财务负责人的书面确认,上述资金拆借所涉资金均是相关方的自有资金或
自筹资金。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江阴澄企联企业服务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不存在除过桥资金往来外的其他交易往来等情况;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发行
人股权股东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江阴澄企联企业服务发展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不存在关联关系。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江阴市支行出具的《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
的复函》,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7 月 15 日,发行人及采纳医疗未被该单位
实施过行政处罚。

     根据中汇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发行人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
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子公司采纳医疗曾经存在向第三方拆入资金
的情形,但上述资金拆借行为不属于《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情形,亦不属于《贷
款通则》第六十一条规定从事办理借贷或变现借贷融资业务且发行人在所有重大
方面已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本所承办律师认为,上述转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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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情形,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法律障碍。

       (二)侵权之债

     根据发行人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发行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因环
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和人身权等原因而产生的侵权之债。

       (三)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重大债权债务关系

     根据发行人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
日,除本《律师工作报告》已披露的情形外,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其他重
大债权债务关系或相互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应付帐款

     根据《审计报告》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它应收款、
其他应付款均属于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正常发生的往来款项,为合法、有
效。

     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发行人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重大合同内容及形式合
法、有效,没有因违反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而导致不能成立或无效,或与发行
人依据其它法律文件承担的义务存在冲突的情形。

       十二、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本所承办律师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方式:1.查阅发行人工商登记
资料;2.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文件;3.查阅发行人
签署的相关资产、股权转让文件等。

     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情况如下:

       (一)增资扩股

     如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所述,采纳有限
自成立至整体变更为采纳科技期间,共发生过三次增资扩股;采纳科技成立后至
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共发生过两次增资扩股。

       (二)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收购、出售重大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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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过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收购、出售重大资
产情形。

     (三)资产置换、资产剥离、资产出售或收购等行为的计划

     根据发行人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发行人存在以下资产出售行为:
2020 年 11 月,发行人出售位于无锡市江阴市华士镇泰富路 2 号的固定资产及土
地使用权(苏(2018)江阴市不动产权第 0000181 号)。

     根据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2020】第 B12-0147 号《采纳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资产所涉及的华士镇龙砂工业园部分固定资产以及土地使
用权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在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位于无
锡市江阴市华士镇泰富路 2 号的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苏(2018)江阴市不动
产权第 0000181 号)的评估价值为 1,667.71 万元。

     2020 年 11 月 3 日,发行人签署了《资产出售协议》,将位于无锡市江阴市
华士镇泰富路 2 号的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苏(2018)江阴市不动产权第
0000181 号)以 1,620 万元售与江阴市宸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19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通过《关于
公司出售不动产的议案》,同意发行人出售相关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

     综上所述,本所承办律师认为,发行人上述增资扩股、资产出售等行为均符
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手续,为合法、
有效。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订与修改

     本所承办律师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方式:1.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
历次股东大会决议;2.查阅发行人《公司章程》及其修正案;3.查阅采纳有限
历次股东决定、股东会决议;4.查阅发行人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文件及
历次股东大会文件;5.查阅发行人本次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等。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承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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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 年 7 月,采纳有限设立时根据当时有效的《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制订
了公司章程,并办理了工商局登记备案。

     2017 年 9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办理了工商备案登记手续。

     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发行人章程制订的程序及章程内容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发行人近三年章程的修改

     1.2019 年 5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增加
公司注册资本至 6,315.79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新国联认缴。《公司章程》进行
了相应修订,并修改了股东大会职权。

     2.2020 年 6 月 17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增加
公司注册资本至 7,052.6322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中信保诚认缴。《公司章程》
进行了相应修订。

     3.2020 年 7 月 22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增加
了股东炜达尔,增加了董事席位和独立董事席位并选举了新增的 4 名董事,《公
司章程》进行了相应修订,并增加了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规定。

     4.2020 年 9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变更
了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章程》进行了相应修订。

     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发行人上述章程修改均已办理了工商备案登记手续。

     (三)发行人章程的内容合法

     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系依据《公司法》并
根据发行人目前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况制订的,其内容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四)发行人本次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制订

     2020 年 11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公司章

                                   3-3-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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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草案)》系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改革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制订的,内容合法。

     本所承办律师认为,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订及其历次修改均履行了必要的法
律程序,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及其修订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制订的《公司章程(草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对于上市公司的治理要求。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本所承办律师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方式:1.查阅发行人《公司章
程》;2.查阅发行人股东大会历次会议文件;3.查阅发行人董事会历次会议文
件;4.查阅发行人监事会历次会议文件;5.查阅发行人《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承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发行人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

     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发行人已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包括依法设置了股东
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及其他经营管理机构:

     1.发行人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2.发行人设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名。董事任期 3 年,可连选连任。董事会设董事会
秘书,对董事会负责;

     3.发行人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
职工代表监事 1 名,设监事会主席 1 名。监事每届任期 3 年,可连选连任;

     4.发行人依法建立了经营管理机构,其中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 2 名,
下设财务部、采购部、生产部、研发部、技术部、工程部、质量部、体系部、销


                                  3-3-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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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部、办公室等部门。

     (二)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2017 年 9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釆纳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上述议事规则分别对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会议的
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议事方式等内容进行了规定。前述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合法、有效。

     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发行人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召开 2020 年第六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和《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上述文件将于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
日起生效。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上述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市
公司的特殊规定,为合法、有效。

     (三)发行人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召开情况

     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自设立以来,发行人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的召开程序、会议表决及决议内容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本所承办律师认为,发行人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决议内容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本所承办律师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方式:1.查阅《招股说明书》;
2.查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出具的简历;3.本所
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简历信息的函证;4.登录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交所网站查询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诚
信记录及受处罚情况;5.查阅了江苏证监局和天津证监局出具的中国资本市场
诚信信息数据库(公众版)的查询结果;6.查阅发行人独立董事提供的任职资
格证书;7.查阅发行人历次股东大会会议文件;8.查阅发行人及前身历次董事

                                   3-3-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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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律师工作报告

会会议文件;9.查阅发行人历次监事会会议文件等。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承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发行人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1)陆军,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1 年 8 月出生,大专学
历。1987 年 10 月至 1992 年 12 月,任江阴市气门嘴厂经营部普工、组长;1993
年 1 月至 1996 年 10 月,历任江阴市天一气门芯有限公司组长、车间主任、技术
科长;1996 年 10 月至 1998 年 9 月,待业调整;1998 年 10 月至 2001 年 12 月,
历任德壹医疗用品(上海)有限公司组长、工程部经理、副总经理;2000 年 3 月
至 2006 年 1 月,任江阴市伊诺尔工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4 年 7 月
至 2017 年 9 月,任采纳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3 年 6 月至今,任采纳医疗
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 年 9 月至今,任采纳科技董事长、总经理。

     (2)赵红,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4 年 3 月出生,大专学
历。1991 年 3 月至 1997 年 4 月,历任江阴市华士毛纺织厂普工、组长;1997 年
5 月至 2001 年 6 月,待业调整;2001 年 10 月至 2004 年 6 月,任江阴市伊诺尔
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 年 8 月至 2017 年 9 月,任采纳有限监事;2013 年
6 月至 2020 年 7 月,任采纳医疗监事;2017 年 9 月至今,任采纳科技董事、副
总经理。

     (3)赵丽杰,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2 年 9 月出生,本科
学历。2005 年 7 月至 2006 年 1 月,任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储备干部;
2006 年 2 月至 2008 年 1 月,任张家港中集圣达因低温装备有限公司工艺工程
师;2008 年 2 月至 2008 年 9 月,任江阴市万事兴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现名
称为江阴万事兴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部工艺工程师;2008 年 10 月至
2017 年 9 月,任采纳有限副总经理;2013 年 2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江阴千诺纺
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 年 6 月至 2020 年 6 月,任江阴千诺纺织有限公司监
事;2017 年 9 月至今,任采纳科技董事、副总经理。

     (4)查凌云,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2 年 4 月出生,大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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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1992 年 7 月至 1999 年 1 月,任江阴飞达实业总公司会计;1999 年 2 月至
2002 年 6 月,任德壹橡塑五金(江阴)有限公司会计;2002 年 7 月至 2003 年 10
月,任江阴市陆桥镇瓠岱村民委员会(现名称为江阴市华士镇华西二村村民委员
会)妇女主任;2003 年 11 月至 2006 年 2 月,任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特种
化纤厂统计员;2006 年 3 月至 2017 年 9 月,任采纳有限主办会计;2017 年 9 月
至今,任采纳科技董事、财务负责人。

     (5)程如法,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4 年 7 月出生,大专
学历。1999 年 7 月至 2002 年 5 月,任云南医用高分子器材厂生产厂长;2002 年
6 月至 2003 年 6 月,任沈阳润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副总经理;2003 年 7 月
至 2005 年 1 月,任云南好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副总经理;2005 年 3 月至
2006 年 6 月,任广西巨龙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现名称为广西北仑河医科工业集
团有限公司)生产副总经理;2006 年 7 月至 2017 年 9 月,任采纳有限生产部经
理;2017 年 9 月至今,任采纳科技董事、生产部经理。

     (6)侯鹏,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 年 3 月出生,博士研
究生学历。2003 年 7 月至 2004 年 5 月,任乐金电子(天津)电器有限公司 A/C
开发制御科研发工程师;2008 年 6 月至 2009 年 7 月,任天津开发区翔龙网络设
备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2012 年 9 月至 2013 年 3 月,任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展改革局(现名称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
局)政府雇员;2013 年 7 月至今,任中信保诚信用评审部信用分析师、高级信用
分析师、总监;2020 年 7 月至今,任采纳科技董事。

     (7)王尚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 年 11 月出生,本科
学历。2002 年 7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公证处副主任、
公证员;2011 年 1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江苏省江阴市公证处业务部部长、公证
员;2016 年 7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江苏滨江律师事务所律师;2020 年 1 月至
今,任北京市盈科(江阴)律师事务所律师;2020 年 7 月至今,任采纳科技独立
董事。

     (8)高荣,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 1 月出生,大专学
历。1985 年 7 月至 2011 年 12 月,历任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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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名为南京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2 年整体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部
门经理;2012 年 1 月至 2020 年 1 月,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
苏分所授薪合伙人,2018 年 11 月至今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
北分所风控所长,兼任华泰联合证券责任有限公司股权内核小组成员;2020 年 7
月至今,任采纳科技独立董事。

     (9)夏立扬,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 年 12 月出生,本科
学历。1988 年 9 月至 2013 年 2 月,任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副所长;2013 年 3
月至 2019 年 11 月,任南京医疗器械管理协会副秘书长;2013 年 3 月至今,任
南京麦奥医疗器械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 年 6 月至今,任浙江
伏尔特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7 月至今,任采纳科技独立董
事。

       2.发行人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人。

     (1)沈开,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8 年 4 月出生,本科学
历。2010 年 10 月至 2017 年 1 月,历任采纳有限销售员、销售经理;2017 年 2
月至今,任采纳医疗销售经理;2017 年 9 月至今,任采纳科技职工代表监事、监
事会主席。

     (2)吴雅清,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9 年 1 月出生,本科
学历。1989 年 10 月至 1995 年 4 月,任江阴市起重机械厂(现名称为凯澄起重
机械有限公司)成本会计;1995 年 5 月至 2005 年 9 月,任江阴市国联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会计;2005 年 10 月至今,历任新国联财务部副经理、经理,现任董事、
财务总监;2019 年 5 月至今,任采纳科技监事。

     (3)季春霞,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0 年 2 月出生,大专
学历。2007 年 2 月至 2017 年 2 月,任采纳有限办公室主任;2017 年 2 月至今,
任采纳医疗办公室主任;2017 年 9 月至今,任采纳科技监事;2020 年 7 月至今,
任采纳医疗监事。

       3.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

     (1)陆军,现任采纳科技总经理,参见董事会成员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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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赵红,现任采纳科技副总经理,参见董事会成员简历。

     (3)赵丽杰,现任采纳科技副总经理,参见董事会成员简历。

     (4)查凌云,现任采纳科技财务负责人,参见董事会成员简历。

     (5)陆维炜,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4 年 1 月出生,硕士
研究生学历。2018 年 3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采纳医疗销售主管;2018 年 5 月
至今,任采纳科技董事会秘书。

     根据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发
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亦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三
款规定的情形,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发行人近两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及变化情况

     1.发行人董事的任免

     2020 年 7 月 22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选举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
陆军、赵红、赵丽杰、查凌云、程如法、侯鹏为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通过了《关于选举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
王尚虎、高荣、夏立扬为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陆军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

     2.发行人监事的任免

     2019 年 5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改选监事的议案》,同意免去蒋伟监事职务,改选吴雅清为采纳科技第一
届监事会监事。

     2020 年 7 月 7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沈开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沈开为发行人
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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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 7 月 22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选举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选
举吴雅清、季春霞为采纳科技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020 年 7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关于选举
沈开为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决定选举沈开为监事会主席。

     3.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

     2020 年 7 月 25 日,发行人举行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请陆军为总经理的议案》,决定聘任陆军为总经理;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赵红为副总经理的议案》和《关于聘请赵丽杰为副总经理的议案》,决定聘任赵
红、赵丽杰为副总经理;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查凌云为财务总监的议案》,决
定聘任查凌云为财务负责人;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陆维炜为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决定聘任陆维炜为董事会秘书。

     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发行人最近两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
化,且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陆军,现任采纳科技董事长、总经理,参见董事会成员简历。

     赵丽杰,现任采纳科技董事、副总经理,参见董事会成员简历。

     倪琳,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0 年 12 月出生,大专学历。
2002 年 7 月至 2004 年 4 月,任扬州保来得工业有限公司模具工程师;2004 年 5
月至 2010 年 1 月,任江苏亚华生物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技术经理;2010 年 2 月至
2012 年 9 月,任江苏昱邦医械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技术经理;2012 年 10 月至
2014 年 7 月,任江苏风和医疗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产品项目经理;2014 年 8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采纳有限技术经理;2017 年 1 月至今任采纳医疗技术经理。

     史毛毛,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8 年 3 月出生,本科学历。
2010 年 3 月至 2012 年 3 月,任江苏力凡胶囊有限公司检验员;2012 年 3 月至
2014 年 3 月,任江苏耀华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质量经理;2014 年 5 月至 2014
年 11 月,任南京天纵易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验室测试员;2015 年 4 月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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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任采纳医疗质量经理;2020 年 3 月至今,任采纳检验执行董事和总经理。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竞业禁止的情形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违反竞业禁止的法
律规定或与原单位约定的情形,不存在有关上述竞业禁止事项的纠纷或潜在纠纷。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与原任职单位知识
产权、商业秘密方面的侵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四)独立董事资格

     根据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规定,发行人目前聘任了 3 名独立董事,分别
为王尚虎、高荣、夏立扬。根据独立董事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上述
3 名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均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相关规定,其职权范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其中,
独立董事夏立扬已取得深交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高荣、王尚虎
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均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将在公司上市前取得独立
董事资格证书。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本所承办律师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方式:1.查阅中汇会计师出具
的《审计报告》《主要税种纳税情况鉴证报告》《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2.查
阅发行人所在地税务局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3.查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
司持有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4.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的纳税申报表;5.查
阅发行人出具的承诺、说明等。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承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执行的税种、税率

     1.根据《审计报告》《主要税种纳税情况鉴证报告》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执行的主要税种和税率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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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按17%、16%、13%、3%税率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产           计缴。出口货物执行“免、抵、
 增值税
                     生的增值额                               退”税政策,退税率为9%、
                                                              17%、16%、13%。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
 房产税              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       1.2%、12%
                     金收入的12%计缴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税额                           5%

 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15%

     不同纳税主体企业所得税税率说明如下:

                                                       报告期各期所得税税率
            纳税主体名称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发行人                                          15%          15%           15%          15%

 采纳医疗                                        15%          15%           25%          25%

 采纳检验                                        25%               -           -               -

     通过上述核查,本所承办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执行的税种、税
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

     根据《审计报告》《主要税种纳税情况鉴证报告》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享受的税收优惠情况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
合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发行人于 2016 年 11 月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 2019 年 11 月 7 日通过高新
企业复审。因而发行人报告期内实际所得税率为 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
合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子公司采纳医疗于 2019 年 11 月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因而采纳医疗 2019 年
度至 2020 年 1-6 月实际所得税率为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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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 2012 年 5 月 25 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
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发行人出口自产货物,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
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不包括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应纳增值税
额),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

     综上所述,本所承办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享受的企业
所得税税收优惠合法、合规。

     (三)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享受的财政补贴

     根据《审计报告》《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招股说明书》并经本所承办律
师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确认为当期收益的财政补贴情况详见本
《律师工作报告》“附件五: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的财政补贴情况”。

     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所享受的上述财政补贴符合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合法、合规。

     (四)发行人最近三年依法纳税的情形

     国家税务总局江阴市税务局已就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报告期内的依法
纳税情况分别出具了证明文件。根据该等证明文件、《审计报告》、《主要税
种纳税情况鉴证报告》、发行人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
子公司按时申报缴纳税款,所执行税种、税率及享受的税收优惠符合国家税收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报告期内不存在欠缴税款,或因违反相关税收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其他税务问题被处罚的情形。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标准

     本所承办律师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方式:1.查阅发行人环境保护
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2.查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
门出具的证明文件;3.查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历次建设项目涉及环境影响
评估报告、批文及验收文件等。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承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和拟投资项目遵守环境保护规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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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活动涉及的环境保护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承办律师实地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
正在运行的主营业务产品生产项目已经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及验收手续,具体
情况如下:

    主体             项目                      环评批复                         环保验收
                                                                           2017 年 5 月 15 日,
                                                                           江阴市环境保护局
                                                                           下发了《关于江阴采
              年产 1 亿套兽     2017 年 3 月 24 日,江阴市环境保护局       纳科技有限公司年
              用注射针、兽用    向采纳有限下发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产 1 亿套兽用注射
   发行人
              注射器扩能项      报 告 表 批 复 》( 项 目 编 号            针、兽用注射器扩能
              目                201732028100076)                          项目建设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的函》(编号:2017-
                                                                           0082)
              年产 4 亿只自     2019 年 11 月 19 日,无锡市行政审批局
              动回缩式安全      下发了《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
              注射器及 5 亿     产 4 亿只自动回缩式安全注射器及 5 亿       建设过程中,尚未验
   发行人
              只兽用注射器/     只兽用注射器/针搬迁扩能项目环境影          收
              针搬迁扩能项      响 报 告 表 的 批 复 》( 锡 行 审 环 许
              目                [2019]1144 号)
                                                                           2017 年 3 月 24 日,
                                                                           江阴市环境保护局
                                                                           下发了《关于江苏采
                                                                           纳医疗科技有限公
              年产 2 亿只注     2013 年 8 月 7 日,江阴市环保局向采纳
                                                                           司年产 2 亿只注射
  采纳医疗    射器、2 亿只采    医疗下发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器、2 亿只采血针项
              血针项目          批复》(项目编号 201332028100583)
                                                                           目建设项目竣工环
                                                                           境保护验收合格的
                                                                           函 》( 编 号 : 2017-
                                                                           0044)

     2.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环境保护情况

      主体                  项目                                  环评批复
                                                2020 年 10 月 26 日,无锡市行政审批局向发行
                 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人下发了《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采纳科技      9.2 亿支(套)医用注射穿       9.2 亿支(套)医用注射穿刺器械产业园建设项
                   刺器械产业园建设项目         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锡行审环许
                                                [2020]1648 号)
                                                2020 年 10 月 23 日,无锡市行政审批局向采纳
                                                医疗下发了《关于江苏采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采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采纳医疗                                     江苏采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锡行审环
                                                许[2020]1635 号)

     3.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排污许可情况


                                         3-3-2-101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律师工作报告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 48 号)第三条规定:
“环境保护部依法制定并公布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明确纳入排污
许可管理的范围和申领时限。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企业事业
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未纳入固定
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排污单位,暂不需申请排污许可证。”根据《固
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以下简称“《分类管理名录》”),
发行人属于“年产 1 万吨以下的涉及改性的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企业”,
属于实行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应当在全国排污许
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发行人从事生产的控股子公司采纳医疗属于
“年产量在 1 万吨及以上涉及改性的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企业”,属于
简化管理排污单位,应取得排污许可证。

     (1)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的排污许可情况

   公司               证书编号               行业类别         发证机关          有效期
                                           塑料零件及其
                                                           无锡市生态环境     2019.11.21-
 采纳医疗      913202810710262756001U      他塑料制品制
                                                                 局           2022.11.20
                                                 造

     (2)发行人的排污登记情况

   公司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有效期
                                                                               2020.3.31-
  发行人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913202817641949253001Y
                                                                               2025.3.30

     根据无锡市江阴生态管理局华士分局、无锡市江阴生态管理局长泾分局出具
的 《 证 明 》, 以 及 经 本 所 承 办 律 师 登 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生 态 环 境 部 网 站
(www.mee.gov.cn)和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网站(www.jiangsu.gov.cn/jrobot)进行
查询,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
罚的情形。

     根据上述文件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能够
遵守环保相关各项法律法规,未因违反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

     (二)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遵守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标准规定的情况

     如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八、发行人的业务”所述,根据无锡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和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发行人

                                        3-3-2-10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律师工作报告

及其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的生产经营活动、生产产品符合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
督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无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因违反有关
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持有的质量管理认证证书情况如下:

     1.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持证
         认证机构    证书号      认证标准        有效期                认证范围
 单位
                                                             设计和研发、生产和分销:一次
                                                             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带针)、一
                                                             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不带
                                                             针)、一次性使用输液针、一次
                                                             性使用胰岛素注射器和附带安全
         南德认证    NO. QS6
                                    ISO                      锁的一次性使用胰岛素注射器、
 采纳    检测(中    002771                    2020.08.25-
                                13485:2016                   一次性使用 HUBER 输液针、一
 医疗    国)有限     0007                     2023.08.24
                                  (注)                     次性使用静脉采血针和附带安全
           公司      Rev.00
                                                             锁的一次性使用静脉采血针、一
                                                             次性使用胰岛素注射笔针头、一
                                                             次性使用营养注射器、一次性使
                                                             用麻醉接口注射器、一次性使用
                                                             高压造影注射器及附件
                                                             设计和开发、生产和分销:一次
                                                             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带针)、一
                                                             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不带
                                                             针)、一次性使用输液针、一次
         南德认证    NO. Q5
                                                             性使用胰岛素注射器、一次性使
 采纳    检测(中    002771       EN ISO       2020.04.24-
                                                             用 HUBER 输液针、一次性使用
 医疗    国)有限     0001      13485:2016     2020.12.26
                                                             静脉采血针、一次性使用胰岛素
           公司      Rev.01
                                                             注射笔针头、一次性使用营养注
                                                             射器、一次性使用麻醉接口注射
                                                             器、一次性使用高压造影注射器
                                                             及附件;生产和分销:医用口罩
                     NO. Q8
                     002771
         南德认证     0005        EN ISO
 采纳    检测(中    Rev. 00    13485:2016     2019.02.12-
                                                             为医疗器械提供 ETO 灭菌服务
 医疗    国)有限    NO.SUP       EN ISO       2020.12.26
           公司      002771     11135:2014
                      0006
                     Rev. 00



                                           3-3-2-10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律师工作报告

 持证
         认证机构    证书号       认证标准        有效期                   认证范围
 单位
                                                                设计和开发、生产和分销:一次
                                                                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带针)、一
                                                                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不带
                                                                针)、一次性使用输液针、一次
         南德认证    NO. QS5
                                                                性使用胰岛素注射器、一次性使
 采纳    检测(中     18 03         ISO         2018.03.02-
                                                                用 HUBER 输液针、一次性使用
 医疗    国)有限     02771      9001:2015      2021.03.01
                                                                静脉采血针、一次性使用胰岛素
            公司       004
                                                                注射笔针头、一次性使用营养注
                                                                射器、一次性使用麻醉接口注射
                                                                器、一次性使用高压造影注射器
                                                                及附件

    注:该项认证为 MDSAP 认证,适用地区包括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取得该项认证后
在前述地区无需单独获得认证。

     2.CE 认证


 持证单位      认证机构           证书号               有效期                认证范围

                                                                   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带
                                                                   针)、一次性使用输液针、一
              南德认证检                                           次性使用胰岛素注射器、一次
                               NO. G2 002771       2020.09.04-
 采纳医疗     测(中国)                                           性使用 HUBER 输液针、一次
                                0002 Rev.01        2022.12.26
               有限公司                                            性使用静脉采血针、一次性使
                                                                   用胰岛素注射笔针头、一次性
                                                                   使用麻醉接口注射器
              南德认证检
                               NO. G2S 002771      2020.09.04-     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不带
 采纳医疗     测(中国)
                                0003 Rev.01        2022.12.26      针)、一次性使用营养注射器
               有限公司
              华夏认证中       CE-PC-200408-       2020.07.29-     个 人 防 护 口 罩 (Particle
 采纳医疗
              心有限公司         222-01-9A         2021.07.28      Filtering Half Mask) P201
              华夏认证中       CE-PC-200617-       2020.10.15-     个 人 防 护 口 罩 (Particle
 采纳医疗
              心有限公司         505-01-9A         2021.10.14      Filtering Half Mask) P202
                                                                   生 产 个 人 防 护 口 罩 ( The
              华夏认证中       CE-PC-200408-       2020.10.15-
 采纳医疗                                                          Manufacture   of   Respiratory
              心有限公司         222-FPC-B         2021.07.28
                                                                   Protective Device)P201, P202

    注:采纳医疗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取得证书号为 NO.G2 17 11 02771 002 和 NO.G2S 17 11
02771 003 的 CE 认证证书。两项证书所涉认证范围分别和本表第一、二项证书一致。由于更换
欧盟代表,认证机构于 2020 年 9 月 4 日向采纳医疗重新颁发了本表第一、二项证书以替换原证
书。因此,采纳医疗上述产品实际自 2017 年 12 月 27 日起已拥有相关 CE 认证。

     (三)发行人的安全生产


                                           3-3-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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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律师工作报告

     根据江阴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证明》,以及经本所承办律师登录江苏省应
急管理厅网站(ajj.jiangsu.gov.cn)和江阴市应急管理局网站(www.jyaj-gov.com)
进行查询,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最近 36 个月内未发生过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未曾因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被处罚或存在
争议的情形。

     根据上述证明文件及发行人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
控股子公司最近 36 个月内能够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未发生安全生产
事故,未因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四)发行人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

     1.报告期内用工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员工名册、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凭证及相关情况的
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用工情况如下:

                                                                                           单位:人

      项目            截至 2020.6.30         截至 2019.12.31     截至 2018.12.31   截至 2017.12.31
   用工总人数              592                    475                  434                309
 其中:
    正式员工               568                    457                  415                292
    退休返聘               24                      18                  19                 17

     2.报告期内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1)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人数和比例

               截至 2020.6.30       截至 2019.12.31            截至 2018.12.31     截至 2017.12.31
   项目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社会保
               522      88.18%         386       81.26%        301      69.35%     261      84.47%
     险
 住房公
               386      65.20%         204       42.95%        154      35.48%      34      11.00%
   积金

     (2)未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原因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没有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
保险的原因主要为:①部分新入职员工,公司正在为其办理社会保险过程中;
②部分员工进入离职流程,发行人已为其停保;③部分员工已在户籍地等其他

                                                3-3-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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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办理社会保险,无需重复缴纳;④部分员工已参加当地的新型农村养老和
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险,不愿再参加企业的社会保险。⑤企业返聘部分退休人
员,不属于缴纳社会保险的对象。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已
完成相应整改。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没有为部分员工缴存住房
公积金的原因主要为:①部分新入职员工,公司正在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过程
中;②部分员工进入离职流程,发行人已为其停止缴存;③部分员工已在户籍
地等其他地方办理住房公积金,无需重复缴纳;④部分员工自愿放弃缴存住房
公积金。⑤企业返聘部分退休人员,不属于缴纳公积金的对象。截至本《律师
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已完成相应整改。
     根据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发行人、采纳医疗及
采纳检验在报告期内均按时缴纳社会保险,未因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该部门相关处罚。
     根据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阴市分中心出具的《证明函》,发行人
及采纳医疗自 2017 年 5 月公积金开户登记日至 2020 年 8 月 7 日;采纳检验自
2020 年 3 月公积金开户登记日至 2020 年 8 月 7 日,均没有因违反公积金法规
而受到该部门追缴、罚款或其他形式的行政处罚情形。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陆军、赵红、陆维炜已出具承诺:如因发行人及其控股子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前的经营活动
中存在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而被有关政府部门要求补缴或者处罚,
其将赔偿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实际
控制人放弃向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追偿并保证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
会因此遭受实际损失。
     本所承办律师认为,鉴于发行人已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无违法违规证明文
件并由实际控制人出具了相关承诺,上述情形不会影响发行人持续经营,对发
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
障碍。
     3.报告期内劳务外包情况




                                  3-3-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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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司提供的材料及说明,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发行人在报告期内签
署了以下劳务外包合同:
 序号      合同主体           外包主体                     合同内容                 合同期限
                        无锡市国文人力资
                                                                                    2020.4.16-
   1       采纳医疗     源服务有限公司江      提供口罩的包装、焊接、封边服务
                                                                                    2020.8.16
                            阴分公司
                        无锡市国文人力资                                            2020.4.16-
   2       采纳医疗                           提供口罩的包装、焊接、封边服务
                          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0.8.16
                        张家港市凤凰镇鸿      提供口罩打片服务和焊接设备的维         2020.5.8-
   3       采纳医疗
                            诚机械厂          修服务                                 2020.7.7
                                                                                    2020.5.15-
   4       采纳医疗         肖美萍、何国良    提供口罩焊接、封边服务
                                                                                    2020.7.14
                        江阴市阿杜人力资                                            2020.6.20-
   5       采纳医疗                           提供口罩焊接服务
                            源有限公司                                              2020.8.19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上述劳务外包合同均已履行完毕。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本所承办律师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方式:1.查阅发行人 2020 年第
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2.查阅《招股说明书》;3.查阅发行人拟投资项
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4.查阅江阴市华士镇人民政府及江阴市祝塘镇人民政府
出具的关于发行人拟投资项目已完成备案的证明材料等。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承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募集资金用途及批准或授权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发行人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及发行人提供的其他有
关材料,发行人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批准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主
要用于下列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1    9.2 亿支(套)医用注射穿刺                    30,895.62                  30,895.62
                器械产业园建设项目
       2     采纳医疗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493.65                    4,493.65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000.00                    5,000.00

                     合计                                 40,389.27                   40,389.27


                                             3-3-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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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9.2 亿支(套)医用
注射穿刺器械产业园建设项目由发行人在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华士镇龙河村龙
山路西、澄杨路北侧实施。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苏(2019)江阴市不动产权第
0022226 号《不动产权证书》,发行人已取得该块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详见本
《律师工作报告》正文“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之“(一)发行人及其控股子
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

     采纳医疗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发行人在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祝塘镇环西路
23 号的现有土地上实施。

     (2)上述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 40,389.27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40,389.27
万元。根据经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本次
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若因市场竞争或公司自身经营需要等因素导致部分投
资项目必须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可使用自有资金或者银行贷款先行投入,在募
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投资需要,资金缺
口将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予以解决。

     2.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获得如下批准与授权:

     (1)发行人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召开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及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同意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该等项目并设立专项存储账户。

     (2)根据江阴市华士镇人民政府及江阴市祝塘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江苏省
投资项目备案证》,发行人“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9.2 亿支(套)医用注射
穿刺器械产业园建设项目”、“江苏采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均
已完成投资项目备案。

     (3)如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
术标准”所述,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获得环境保护及投资项目主管部门审
批同意。



                                    3-3-2-108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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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
获得有权部门批准或备案且已经取得有关环境保护主管机关的确认,并经发行人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发行人实施
该项目不存在法律障碍。

     (二)根据发行人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发行人上述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不会导致发行人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之间产生同业竞争。

     (三)根据发行人历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招股说明书》并经本所承办律
师核查,发行人募集资金用于主营业务,并有明确的用途。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
方向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及未来资本支
出规划等相适应。

     综上所述,本所承办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运用已
根据现行有效《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编制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发行人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备案,无违反国
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形。发行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发行人现有
主营业务、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条件、管理能力、发展目标等相匹配,
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模式不存在重大变更。发行人已召开股东大会同意设立募集
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存储募集资金。发行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不存在新增同业竞争的情形,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不存在不利影响。

     十九、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

     本所承办律师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方式:1.查阅《招股说明书》;
2.查阅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有关决议及 2020 年第六次临
时股东大会有关决议等。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承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根据《招股说明书》、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20 年

                                   3-3-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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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决议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发行人已经制订了业务发
展规划及具体业务发展目标:

     1.未来三年发展战略

     未来三年,发行人将在现有产品与技术基础上加大投入研发力量,努力取得
关键技术的突破,提升产品与技术水平,拓展医用器械领域,保障发行人在行业
内的竞争实力。

     (1)实现产品的技术升级

     发行人将加大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医用注射穿刺器械技术与产品,向医
用注射穿刺器械领域内更深层次领域及其他相关领域探索。在注射穿刺器械产品
逐渐向高端化、智能化、安全化发展的趋势下,加大对高端产品的技术研发与生
产,将产品向更高附加值的方向转化。

     (2)巩固生产制造及服务优势

     发行人的优势是定制化服务、差异化服务、设备差异化生产。各类专业的设
备和充足的生产能力能满足各类大中型客户的专业要求,拥有覆盖全产品生命周
期的后续服务优势。发行人在现有产品的生产工艺和技术基础上不断进行技术改
进,充分利用内部与外部资源对现有的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进行改造升级,提高
自动化水平,减少产品污染风险,将发行人技术优势进一步巩固,提高产品质量。

     (3)打造一流研发中心

     重点围绕兽医用产品及医用产品两大业务领域,聚焦有市场前景、前瞻性的
尖端前沿技术,利用发行人与全球知名医疗器械企业长期合作的有利地位,打造
一流的研发中心软硬件设施,为企业长期发展奠定基础。

     (4)加大国内产品注册力度

     发行人传统产品以海外市场为主,获得了 17 项 FDA 510(K)产品注册及
11 项欧盟 CE 产品认证,在美国及欧洲市场形成了较好的市场形象。近年来,为
丰富发行人的产品线,发行人加大了对国内产品的注册申请力度。截至本《律师
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已有 1 项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2 项二类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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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获得注册,4 项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处于注册申请状态。

     (5)进一步拓宽销售市场

     发行人长期服务于美国及欧洲市场,该类市场对于产品的安全性要求较高,
附加值较高,系发行人主要的利润来源。经过长期的市场资源积累及品牌形象建
设,发行人已与纽勤(Neogen)、麦朗(Medline)、赛默飞世尔(Thermo Fisher)、
麦克森(Mckesson)等全球知名医疗器械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未来发行
人将在巩固海外市场的同时,逐步拓展境内客户,打开国内市场,拓宽公司销售
区域,提升综合竞争力。

     2.具体业务发展计划

     (1)技术创新与研发升级计划

     发行人将以技术研发为核心,通过对医用注射穿刺器械领域的前瞻性产品进
行技术研究,大幅提升发行人研发能力,增加发行人的技术储备。未来几年发行
人将大力推进研发中心建设,以现有理论技术为基础,以服务可靠性、安全性试
验为主要验证手段,搭建高效、稳定、精准的研发平台,在安全化、智能化、高
端化领域加大产品研发,如安全弹簧注射器、安全胰岛素笔针、预灌装注射器、
安全留置针等新产品开发,保证发行人自主开发核心技术的能力和水平位居同行
业领先地位。

     (2)生产能力扩大与质量检测能力提升计划

     发行人将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完善装配设施,建设更加先进的自动化产线,
通过募投项目的实施,发行人将进一步提升自动化水平及质量检测能力,通过生
产条件的建设与完善,发行人的产业能力会大幅提高,从而实现发行人产能达到
行业内领先水平的目标。

     (3)人才培养与规划

     发行人将科学规划人才队伍,注重引进、培养人才,通过有竞争力的薪酬福
利和激励机制,吸引高层次的技术、管理和营销等方面人才;同时,发行人将在
内部设置培训机制并丰富企业文化生活,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
增强员工的归宿感和使命感。未来三年,发行人将聚集优秀技术人才、熟悉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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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业务的经营管理人才,人才及文化将成为发行人宝贵的无形资产,也将成
为发行人打造品牌影响力的重要保障。

     (4)管理规范与提升计划

     发行人将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并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
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从采购、财务、销售、生产、
质量、项目等各个环节,抓住细节进行管理。发行人将进一步完善股东大会、董
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组织架构,建立以“三会”议事规则为核心的决策制度。
同时,进一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包括高级管理人员管理机制和绩效激励与
约束机制,以使发行人在遵守国家及相关部门监管规范的情况下,实现规范、高
效的运营。

     (5)市场开发与营销计划

     未来三年,发行人将坚持以医用注射穿刺产品开发为主,在兽用系列与医用
系列双轮驱动的同时,扩大实验室耗材的下游应用领域,发行人将利用多年来积
累的行业资源,一方面积极与全球客户进行沟通,提升发行人技术能力,深化对
用户需求的理解,不断提高获得项目的机会,从而进一步拓展全球市场,提升产
品市场占有率;另一方面,发行人将大力拓展国内市场,在进一步加强与现有客
户深入合作的同时,利用公司产品及技术优势,继续培育优质客户,实现内外协
同发展。

     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以及国家产业政策,不存在现实或潜在的法律风险。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本所承办律师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方式:1.查阅发行人及其控股
子公司出具的书面确认文件;2.查阅陆军、陆维炜、赵红出具的书面确认文件;
3.登录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4.查阅发行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书面确认文件;5.查阅发行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承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3-3-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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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发行人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本所承办律师查询了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中国裁判文书网,并取
得了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出具的书面确认,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本所承办律师查询了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取
得了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截至
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
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本所承办律师查询了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根
据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截
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上述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
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综上所述,本所承办律师认为,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尚未了
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二十一、对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本所承办律师未参与《招股说明书》的制作,但参与了《招股说明书》与本
《律师工作报告》有关章节的讨论工作并已审阅《招股说明书》,特别审阅了发
行人引用本《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的相关内容。
     本所承办律师认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所引用的本《律师工作报告》相
关内容与本《律师工作报告》并无矛盾之处,《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会因为
引用本《律师工作报告》相关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

     二十二、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承办律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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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各项条件。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引用的本《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适当。
     发行人尚需取得深交所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和公司股票在创业板上市交易
的同意,并需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注册的同意。

     本《律师工作报告》一式五份,经本所负责人及承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
章后生效。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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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律师工作报告》之签署页)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王    丽




                                                承办律师:______________

                                                                  沈宏山




                                                承办律师:______________

                                                                  王贤安




                                                承办律师:______________

                                                                  龙文杰




                                                承办律师:______________

                                                                  洪小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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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一: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情况

      (1)正在履行中的关联担保

序                                                             担保本金
     担保人      债权人      被担保人        担保合同                          担保内容
号                                                             (万元)
                                                                          为发行人与债权人签
                                                                          订的《线上流动资金
                                                                          贷 款 总 协 议 》
                                                                          ( 07800LK20198008
                                                                          )、《线上流动资金贷
                宁波银行股                                                款   总 协     议 》
     陆军、赵                            《最高额保证合同》
1               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                             3,000    (07800LK2019IJAH
        红                              (07800KB209IL9DL)
                 无锡分行                                                 N)项下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4 日期间发生的
                                                                          借款提供最高额保证
                                                                          担保,保证金额为
                                                                          3,000 万元。
                                                                          为发行人与债权人签
                                                                          订的《线上流动资金
                                                                          贷 款 总 协 议 》
                                                                          ( 07800LK20198008
                                                                          )、《线上流动资金贷
                宁波银行股                                                款   总 协     议 》
                                         《最高额保证合同》
2    采纳医疗 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                             3,000    (07800LK2019IJAH
                                        (07800KB209IL9DM)
                 无锡分行                                                 N)项下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4 日期间发生的
                                                                          借款提供最高额保证
                                                                          担保,保证金额为
                                                                          3,000 万元。
                                                                          为发行人与债权人签
                                                                          订的《线上流动资金
                                                                          贷 款 总 协 议 》
                                                                          (07800LK2019IJAH
                宁波银行股
     陆维炜、                            《最高额保证合同》               N)项下自 2019 年 12
3               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                             3,000
      阮心艳                            (NBCB7804BY20001)               月 24 日至 2021 年 12
                 无锡分行
                                                                          月 24 日期间发生的
                                                                          借款提供最高额保证
                                                                          担保,保证金额为
                                                                          3,000 万元。

      (2)已履行完毕的关联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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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担保本金
     担保人      债权人      被担保人          担保合同                          担保内容
号                                                               (万元)
                                                                            为发行人与债权人签
                                                                            订的《流动资金借款
                                                                            合同》(BOCJY-A003
                交通银行股                   《保证合同》                   (2018)-284094)项
1    采纳医疗 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    (BOCJY-D062(2018)-     2,400     下自 2018 年 9 月 3
                 无锡分行                     284094-1)                    日至 2019 年 9 月 3
                                                                            日之间签订的全部主
                                                                            合同提供最高额
                                                                            2,400 万的保证担保。
                                                                            为发行人与债权人签
                                                                            订的《流动资金借款
                                                                            合同》(BOCJY-A003
                交通银行股                   《保证合同》                   (2018)-284094)项
     陆军、赵
2               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    (BOCJY-D062(2018)-     2,400     下自 2018 年 9 月 3
        红
                 无锡分行                     284094-2)                    日至 2019 年 9 月 3
                                                                            日之间签订的全部主
                                                                            合同提供最高额
                                                                            2,400 万的保证担保。
                                                                            为发行人与债权人签
                                                                            订的《流动资金借款
                                                                            合       同       》
                                                                            (9206201628005501
                                                                            )、《流动资金借款
                上海浦东发
                                                                            合       同       》
     陆军、赵 展银行股份                  《最高额保证合同》
3                             发行人                              1,000     (92062016280025)
        红      有限公司江              (2B9201201500000069)
                                                                            项下自 2015 年 4 月
                  阴支行
                                                                            21 日至 2018 年 4 月
                                                                            21 日之间办理的各
                                                                            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
                                                                            债权提供最高额
                                                                            1,000 万的保证担保。
                                                                            为发行人与债权人之
                                                                            间签订的《流动资金
                                                                            贷   款 合    同 》
                宁波银行股                                                  ( 07800LK20188579
                                             《质押合同》
4      赵红     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                               350      )提供质押担保,质
                                         (07800ZJ20188381)
                 无锡分行                                                   押财产为 368 万的银
                                                                            行存单,质押期间为
                                                                            2018 年 11 月 5 日至
                                                                            2019 年 11 月 5 日。




                                           3-3-2-11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律师工作报告

序                                                             担保本金
     担保人      债权人      被担保人        担保合同                            担保内容
号                                                             (万元)
                                                                          为发行人与债权人之
                                                                          间签订的《流动资金
                                                                          贷     款 合   同 》
                宁波银行股                                                ( 07800LK20188586
                                            《质押合同》
5      赵红     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                              400     )提供质押担保,质
                                        (07800ZJ20188383)
                 无锡分行                                                 押财产为 421 万的银
                                                                          行存单,质押期间为
                                                                          2018 年 11 月 5 日至
                                                                          2019 年 11 月 5 日。
                                                                          为发行人与债权人之
                                                                          间签订的《流动资金
                                                                          贷     款 合   同 》
                宁波银行股                                                ( 07800LK20188595
                                            《质押合同》
6      赵红     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                              450     )提供质押担保,质
                                        (07800ZJ20188384)
                 无锡分行                                                 押财产为 473 万的银
                                                                          行存单,质押期间为
                                                                          2018 年 11 月 5 日至
                                                                          2019 年 11 月 5 日。
                                                                          为发行人与债权人签
                                                                          订的《线上流动资金
                                                                          贷 款 总 协 议 》
                                                                          ( 07800LK20198008
                宁波银行股
     陆军、赵                            《最高额保证合同》               )项下自 2018 年 1 月
7               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                             3,000
        红                              (07800KB20188029)               6 日至 2020 年 1 月 6
                 无锡分行
                                                                          日期间发生的借款提
                                                                          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保证金额为 3,000 万
                                                                          元。
                                                                          为发行人与债权人签
                                                                          订的《线上流动资金
                                                                          贷 款 总 协 议 》
                                                                          ( 07800LK20198008
                宁波银行股
                                         《最高额保证合同》               )项下自 2018 年 1 月
8    采纳医疗 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                             3,000
                                        (07800KB20188030)               6 日至 2020 年 1 月 6
                 无锡分行
                                                                          日期间发生的借款提
                                                                          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保证金额为 3,000 万
                                                                          元。
                宁波银行股                                                为发行人与债权人签
                                         《最高额保证合同》
9     陆维炜    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                             3,000    订的《线上流动资金
                                        (NBCB7804BY18002)
                 无锡分行                                                 贷 款 总 协 议 》


                                          3-3-2-118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律师工作报告

序                                                         担保本金
     担保人     债权人   被担保人        担保合同                            担保内容
号                                                         (万元)
                                                                      ( 07800LK20198008
                                                                      )项下自 2018 年 1 月
                                                                      6 日至 2020 年 1 月 6
                                                                      日期间发生的借款提
                                                                      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保证金额为 3,000 万
                                                                      元。




                                     3-3-2-119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律师工作报告

     附件二: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主要注册商标清单

                                                  使用                 取得    他项
   序号     商标权人   商标图像       注册证号             有效期
                                                  类别                 方式    权利
                                                         2017.07.28-   原始
     1       发行人                   20233351     10                           无
                                                          2027.07.27   取得
                                                         2019.02.28-   原始
     2       发行人                   31119647     10                           无
                                                          2029.02.27   取得
                                                         2019.02.28-   原始
     3       发行人                   31120695     40                           无
                                                          2029.02.27   取得
                                                         2019.02.28-   原始
     4       发行人                   31070151     36                           无
                                                          2029.02.27   取得
                                                         2019.02.28-   原始
     5       发行人                   31077404     40                           无
                                                          2029.02.27   取得
                                                         2019.02.28-   原始
     6       发行人                   31068031     6                            无
                                                          2029.02.27   取得
                                                         2019.03.07-   原始
     7       发行人                   31126871     23                           无
                                                          2029.03.06   取得
                                                         2019.03.07-   原始
     8       发行人                   31127020     38                           无
                                                          2029.03.06   取得
                                                         2019.03.07-   原始
     9       发行人                   31107606     15                           无
                                                          2029.03.06   取得
                                                         2019.03.07-   原始
    10       发行人                   31127005     37                           无
                                                          2029.03.06   取得
                                                         2019.03.07-   原始
    11       发行人                   31126848     22                           无
                                                          2029.03.06   取得
                                                         2019.03.07-   原始
    12       发行人                   31102692     34                           无
                                                          2029.03.06   取得
                                                         2019.03.07-   原始
    13       发行人                   31107884     17                           无
                                                          2029.03.06   取得
                                                         2019.03.07-   原始
    14       发行人                   31110983     13                           无
                                                          2029.03.06   取得
                                                         2019.03.07-   原始
    15       发行人                   31113581     39                           无
                                                          2029.03.06   取得
                                                         2019.03.07-   原始
    16       发行人                   31094083     4                            无
                                                          2029.03.06   取得
                                                         2019.05.07-   原始
    17       发行人                   31104400     42                           无
                                                          2029.05.06   取得
                                                         2019.05.07-   原始
    18       发行人                   31074787     42                           无
                                                          2029.05.06   取得
                                                         2019.05.14-   原始
    19       发行人                   31100050     20                           无
                                                          2029.05.13   取得




                                  3-3-2-120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律师工作报告

                                                  使用                 取得    他项
   序号     商标权人   商标图像       注册证号             有效期
                                                  类别                 方式    权利
                                                         2019.05.14-   原始
    20       发行人                   31126263     3                            无
                                                          2029.05.13   取得
                                                         2019.05.14-   原始
    21       发行人                   31116071     11                           无
                                                          2029.05.13   取得
                                                         2019.05.14-   原始
    22       发行人                   31127204     12                           无
                                                          2029.05.13   取得
                                                         2019.05.14-   原始
    23       发行人                   31123820     31                           无
                                                          2029.05.13   取得
                                                         2019.05.14-   原始
    24       发行人                   31108307     43                           无
                                                          2029.05.13   取得
                                                         2019.05.14-   原始
    25       发行人                   31108240     41                           无
                                                          2029.05.13   取得
                                                         2019.05.14-   原始
    26       发行人                   31120220     26                           无
                                                          2029.05.13   取得
                                                         2019.05.14-   原始
    27       发行人                   31120644     5                            无
                                                          2029.05.13   取得
                                                         2019.05.14-   原始
    28       发行人                   31115772     35                           无
                                                          2029.05.13   取得
                                                         2019.05.14-   原始
    29       发行人                   31100024     19                           无
                                                          2029.05.13   取得
                                                         2019.05.14-   原始
    30       发行人                   31103691     9                            无
                                                          2029.05.13   取得
                                                         2019.05.14-   原始
    31       发行人                   31117983     24                           无
                                                          2029.05.13   取得
                                                         2019.05.14-   原始
    32       发行人                   31107912     18                           无
                                                          2029.05.13   取得
                                                         2019.05.21-   原始
    33       发行人                   31104424     44                           无
                                                          2029.05.20   取得
                                                         2019.06.07-   原始
    34       发行人                   31078375     1                            无
                                                          2029.06.06   取得
                                                         2019.06.07-   原始
    35       发行人                   31076420     44                           无
                                                          2029.06.06   取得
                                                         2019.06.07-   原始
    36       发行人                   31083994     2                            无
                                                          2029.06.06   取得
                                                         2019.06.07-   原始
    37       发行人                   31085355     30                           无
                                                          2029.06.06   取得
                                                         2019.06.07-   原始
    38       发行人                   31094259     28                           无
                                                          2029.06.06   取得
                                                         2019.09.28-   原始
    39       发行人                   31073522     8                            无
                                                          2029.09.27   取得
                                                         2019.12.21-   原始
    40       发行人                   31082401     3                            无
                                                          2029.12.20   取得

                                  3-3-2-121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律师工作报告

                                                  使用                 取得    他项
   序号     商标权人   商标图像       注册证号             有效期
                                                  类别                 方式    权利
                                                         2019.12.21-   原始
    41       发行人                   31068835     9                            无
                                                          2029.12.20   取得
                                                         2019.12.21-   原始
    42       发行人                   31086880     10                           无
                                                          2029.12.20   取得
                                                         2020.01.07-   原始
    43       发行人                   31091813     5                            无
                                                          2030.01.06   取得
                                                         2020.01.28-   原始
    44       发行人                   31093752     7                            无
                                                          2030.01.27   取得

                                                         2020.05.21-   原始
    45       发行人                   31114619     28                           无
                                                          2030.05.20   取得


                                                         2020.06.14-   原始
    46       发行人                   7041946      10                           无
                                                          2030.06.13   取得

                                                         2016.05.21-   原始
    47      采纳医疗                  16341724     10                           无
                                                          2026.05.20   取得




                                  3-3-2-12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律师工作报告

       附件三: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主要专利权清单

       (1)境内专利
                                     专利                                      取得    他项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号        授权日期
                                     类型                                      方式    权利
                     可重复使用
                                                                               原始
   1       发行人    的仿玻璃式      发明      ZL201610063676.4   2018.05.29            无
                                                                               取得
                        注射器
                     一种护套注
                                                                               原始
   2       发行人    射器的组装      发明      ZL201610091772.X   2019.06.04            无
                                                                               取得
                         方法
                     安全自毁注      实用                                      原始
   3       发行人                              ZL201320424864.7   2013.12.25            无
                         射器        新型                                      取得
                     连续式注射      实用                                      原始
   4       发行人                              ZL201620037607.1   2016.08.03            无
                          器         新型                                      取得
                     镶嵌注射针      实用                                      原始
   5       发行人                              ZL201620037604.8   2016.08.03            无
                       的生产线      新型                                      取得
                     铝座注射针      实用                                      原始
   6       发行人                              ZL201620037602.9   2016.08.17            无
                     无菌生产线      新型                                      取得
                     注射器的检      实用                                      原始
   7       发行人                              ZL201620037605.2   2016.08.17            无
                        测装置       新型                                      取得
                     铜座注射针      实用                                      原始
   8       发行人                              ZL201620037606.7   2016.08.17            无
                       的生产线      新型                                      取得
                     一种护套注
                                     实用                                      原始
   9       发行人    射器的生产                ZL201620038487.7   2016.08.17            无
                                     新型                                      取得
                         设备
                     一种安全胰      实用                                      原始
  10       发行人                              ZL201620038488.1   2016.08.17            无
                     岛素注射器      新型                                      取得
                     一种胰岛素
                                     实用                                      原始
  11       发行人    注射器的生                ZL201620038485.8   2016.08.31            无
                                     新型                                      取得
                        产设备
                     一种镶嵌注      实用                                      原始
  12       发行人                              ZL201620038486.2   2016.08.31            无
                         射针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13       发行人    细菌过滤盒                ZL201620093325.3   2016.09.07            无
                                     新型                                      取得
                     一种铝座注      实用                                      原始
  14       发行人                              ZL201620038484.3   2016.09.07            无
                         射针        新型                                      取得
                     兽用铜座注      实用                                      原始
  15       发行人                              ZL201620892129.2   2017.11.07            无
                         射针        新型                                      取得
                     兽用铝座注      实用                                      原始
  16       发行人                              ZL201620892130.5   2017.11.07            无
                         射针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17       发行人      一种耳标                ZL201820043722.9   2018.10.12            无
                                     新型                                      取得


                                            3-3-2-12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律师工作报告

                                    专利                                      取得    他项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号        授权日期
                                    类型                                      方式    权利
                     注射针自动     实用                                      原始
  18       发行人                             ZL201820161477.1   2018.10.12            无
                      组装系统      新型                                      取得
                     一种注射针     实用                                      原始
  19       发行人                             ZL201820043714.4   2019.05.31            无
                      的防刺件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20       发行人    一种喂药器               ZL201820043711.0   2019.05.31            无
                                    新型                                      取得
                     一种两用芯     实用                                      原始
  21       发行人                             ZL201820043850.3   2019.05.31            无
                      片注射器      新型                                      取得
                     避免针头伤     实用                                      原始
  22       发行人                             ZL201820043849.0   2019.05.31            无
                     人的注射器     新型                                      取得
                     双支包装注     实用                                      原始
  23       发行人                             ZL201820043847.1   2019.05.31            无
                        射针        新型                                      取得
                     带易拆封护     实用                                      原始
  24       发行人                             ZL201820043848.6   2019.06.21            无
                     套的注射针     新型                                      取得
                     双螺杆兽用     实用                                      原始
  25       发行人                             ZL201821587632.2   2019.06.21            无
                       混合管       新型                                      取得
                     一种兽用药     实用                                      原始
  26       发行人                             ZL201821587505.2   2019.06.21            无
                      液混合管      新型                                      取得
                     连续注射器
                                    实用                                      原始
  27       发行人    通用结构组               ZL201821398632.8   2019.08.13            无
                                    新型                                      取得
                         件
                     一种安全自     实用                                      原始
  28       发行人                             ZL201821587635.6   2019.08.13            无
                      毁采血针      新型                                      取得
                     一种细菌过     实用                                      原始
  29       发行人                             ZL201920012120.1   2019.12.13            无
                        滤盒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30       发行人    镶嵌注射针               ZL201920012474.6   2019.12.13            无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31       发行人    铜座注射针               ZL201920012471.2   2019.12.13            无
                                    新型                                      取得
                     一种仿玻璃     实用                                      原始
  32       发行人                             ZL201920012444.5   2019.12.13            无
                      式注射器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33       发行人    护套注射器               ZL201920012122.0   2019.12.13            无
                                    新型                                      取得
                     一种生物取     实用                                      原始
  34       发行人                             ZL201920144163.5   2019.12.13            无
                        样杯        新型                                      取得
                     注射针自动     实用                                      原始
  35       发行人                             ZL201920159422.1   2019.12.13            无
                       组装机       新型                                      取得
                     注射针自动
                                    实用                                      原始
  36       发行人    组装系统的               ZL201920159405.8   2019.12.13            无
                                    新型                                      取得
                     上护套设备




                                           3-3-2-12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律师工作报告

                                    专利                                      取得    他项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号        授权日期
                                    类型                                      方式    权利
                     注射针自动
                                    实用                                      原始
  37       发行人    组装系统的               ZL201920159407.7   2019.12.13            无
                                    新型                                      取得
                     上护帽设备
                     电动或气动     实用                                      原始
  38       发行人                             ZL201822099005.0   2020.01.21            无
                     连续注射器     新型                                      取得
                     动物用注射     实用                                      原始
  39       发行人                             ZL201822098204.X   2020.01.21            无
                         器         新型                                      取得
                     注射针自动
                                    实用                                      原始
  40       发行人    组装系统的               ZL201920159503.1   2020.01.21            无
                                    新型                                      取得
                      上针设备
                                    实用                                      原始
  41       发行人    铝座注射针               ZL201920012473.1   2020.03.20            无
                                    新型                                      取得
                     便于菌的培
                                    实用                                      原始
  42       发行人    养的细菌过               ZL201921041445.9   2020.06.12            无
                                    新型                                      取得
                        滤盒
                     镶嵌注射针
                     自动组装系     实用                                      原始
  43       发行人                             ZL201921268184.4   2020.07.31            无
                     统的上针设     新型                                      取得
                         备
                     耐氧化的铝     实用                                      原始
  44       发行人                             ZL201921268207.1   2020.07.31            无
                      座注射针      新型                                      取得
                     带安全回缩
                                    实用                                      原始
  45       发行人    结构的护套               ZL201921268221.1   2020.07.31            无
                                    新型                                      取得
                       注射器
                     镶嵌安全注     实用                                      原始
  46       发行人                             ZL201921268214.1   2020.08.11            无
                        射针        新型                                      取得
                     针尖可回缩
                                                                              受让
  47       发行人    的安全注射     发明      ZL201310148940.0   2015.08.05            无
                                                                              取得
                         器
                     一种针尖可
                     回缩安全注
                                                                              受让
  48       发行人    射器的针筒     发明      ZL201110239913.5   2015.10.21            无
                                                                              取得
                     和芯杆卡锁
                        结构
                     安全自毁注
                                    实用                                      原始
  49      采纳医疗   射器的针座               ZL201420229038.1   2015.01.21            无
                                    新型                                      取得
                      定位结构
                     自毁式安全     实用                                      原始
  50      采纳医疗                            ZL201420597542.7   2015.03.25            无
                       医用针       新型                                      取得
                     动脉多次采     实用                                      原始
  51      采纳医疗                            ZL201720636949.X   2018.07.13            无
                        血器        新型                                      取得



                                           3-3-2-125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律师工作报告

                                          专利                                          取得   他项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号            授权日期
                                          类型                                          方式   权利
                          针头内设式      实用                                          原始
  52        采纳医疗                                ZL201720636948.5       2018.07.20           无
                          动脉采血器      新型                                          取得
                          安全防扎采      实用                                          原始
  53        采纳医疗                                ZL201720636967.8       2018.08.28           无
                              血针        新型                                          取得
                          便携式胰岛      实用                                          原始
  54        采纳医疗                                ZL201720636966.3       2018.08.28           无
                            素注射器      新型                                          取得
                          鼻腔冲洗器      实用                                          原始
  55        采纳医疗                                ZL201720636964.4       2018.08.28           无
                              喷头        新型                                          取得
                          麻醉用注射      实用                                          原始
  56        采纳医疗                                ZL201720636963.X       2018.08.28           无
                               器         新型                                          取得
                          预充式导管
                          冲洗器盖帽
                                          实用                                          原始
  57        采纳医疗      及采用其的                ZL201820977585.6       2019.06.21           无
                                          新型                                          取得
                          预充式导管
                             冲洗器
                          营养注射器      实用                                          原始
  58        采纳医疗                                ZL201821587706.2       2019.11.05           无
                              盖帽        新型                                          取得
                          一种预充式
                                          实用                                          原始
  59        采纳医疗      导管冲洗器                ZL201821587732.5       2019.11.05           无
                                          新型                                          取得
                              盖帽

       (2)境外专利

 序      专利名      生效                                                 专利   法律   取得   他项
                                申请号        申请日          授权日
 号        称        国                                                   权人   状态   方式   权利
         Safety      澳大                                                 采纳   授权   原始
  1                           2018316355     2018.8.30       2020.11.12                         无
         Syringe     利亚                                                 医疗   有效   取得




                                                 3-3-2-126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律师工作报告



       附件四: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借款合同

   序                                                                 授信额度/
               合同名称及编号                 合同双方                                    合同期限                        担保方式
   号                                                              借款金额(元)
                                                                                                           采纳医疗以编号为“苏(2016)江阴市
         《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                                            不动产证明第 0016318 号”的不动产
                                      采纳                            59,400,000          2020.2.17
   1          (澄商银高抵借字               行股份有限公司祝塘                                            权为采纳医疗该笔借款提供最高额抵
                                      医疗                            (授信)            -2023.2.16
          2020012400912200391 号)                 支行                                                    押担保,担保债务最高限额为 5,940 万
                                                                                                           元。
                                                                      4,500,000           2020.1.10        ①陆军和赵红共同为发行人在
   2
                                                                      (借款)            -2021.1.10       2019.1.1-2021.12.24 期间发生的借款
                                                                      4,500,000           2020.3.23        提供最 高额保 证担 保,保 证金额 为
   3
                                                                      (借款)            -2021.3.22       3,000 万元。
         《线上流动资金贷款总协议》                                   2,500,000            2020.4.2        ②陆维 炜和阮 心艳 共同为 发行人 在
   4                                  发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编号:07800LK209IJAHN)                                    (借款)            -2021.4.1        2019.12.24-2021.12.24 期间发生的借
                                       人       司无锡分行
         项下发生的实际流动资金贷款                                   4,900,000            2020.5.8        款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
   5
                                                                      (借款)            -2021.5.7        3,000 万元。
                                                                                                           ③ 采 纳 医 疗 为 发 行 人 在 2019.1.1-
                                                                      2,600,000            2020.9.8
   6                                                                                                       2021.12.24 期间发生的借款提供最高
                                                                      (借款)            -2021.9.7
                                                                                                           额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 3,000 万元。




                                                                  3-3-2-12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律师工作报告

     附件五: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的财政补贴情况

                                        计入当年收益金额(元)
 序
    公司名称     补贴项目   2020 年                                          补贴依据
 号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1-6 月
                                                                           《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部 财政
                                                                           部关于实施企
 1    发行人     稳岗补贴   72,072.00       —          —         —      业稳岗扩岗专
                                                                           项支持计划的
                                                                           通知》(人社部
                                                                           发[2020]30 号)
                                                                           《 关 于 下 达
                                                                           2019 年度科技
                 农业科技                                                  创新专项(创新
                                         100,000.0
 2    发行人     型企业补      —                       —         —      能力提升)核准
                                             0
                     贴                                                    制项目资金的
                                                                           通知》(澄科发
                                                                           规[2019]65 号
                                                                           《关于组织申
                                                                           报 2019 年江阴
                 专利知识
 3    发行人                   —         9,100.00      —         —      市知识产权专
                 产权补贴
                                                                           项(专利资助)
                                                                           资金的通知》
                                                                           《 关 于 下 达
                                                                           2019 年度高新
                 高企复审                100,000.0                         技术企业培育
 4    发行人                   —                       —         —
                 通过补贴                    0                             资金的通知》澄
                                                                           科发高[2019]64
                                                                           号
                                                                           《关于组织申
                 2 亿支兽                                                  报 2019 年 度
                 用注射针                                                  江阴市企业技
 5    发行人     加工自动   11,250.00    22,500.00      —         —      术改造专项资
                 化改造补                                                  金的通知》(澄
                     贴                                                    经 信 发 [2019]8
                                                                           号)
                                                                           2020 年 9 月 25
                                                                           日,江阴市华士
                 首发上市                1,226,100
 6    发行人                   —                       —         —      镇财政和资产
                 股改奖励                   .00
                                                                           管理局予以确
                                                                           认
                                                                           《江阴市人民
                                                                           政府关于知识
                                                                           产权强市建设
                                                                           的若干政策措
                                                                           施 》( 澄 政 发
 7    发行人     专利资助      —           —       10,000.00     —
                                                                           〔2017〕104 号)
                                                                           和《江阴市科技
                                                                           创新专项资金
                                                                           (知识产权推
                                                                           进计划)管理办


                                         3-3-2-128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律师工作报告

                                         计入当年收益金额(元)
 序
    公司名称     补贴项目    2020 年                                             补贴依据
 号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1-6 月
                                                                              法》
                                                                              2020 年 9 月 25
                 华士镇财                                                     日,江阴市华士
 8    发行人     政所专利       —           —          —       3,000.00    镇财政和资产
                   奖励                                                       管理局予以确
                                                                              认
                 产业强镇                                                     《中共华士镇
                 奖励:工                                                     委员会、华士镇
                 程中心 1                                                     人民政府关于
 9    发行人                    —           —          —       50,000.00
                 万、高企                                                     推进产业强镇
                 2 万、高                                                     发展的若干奖
                   品1万                                                      励意见》
                                                                              《江苏省财政
                                                                              厅、江苏省商务
                                                                              厅 关 于 组 织
                                                                              2017 年商务发
                                                                              展专项资金支
                                                                              持项目申报工
                 FDA 产品                                                     作的通知》(江
10    发行人                    —           —          —       10,900.00
                 认证补贴                                                     阴市商务局、苏
                                                                              财 工 贸 [2017]5
                                                                              号)
                                                                              《 关 于 做 好
                                                                              2017 年开拓国
                                                                              际市场项目申
                                                                              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调整新
                                                                              能源汽车推广
                 电动车政                                                     应用财政补贴
11    发行人                 8,333.33     25,000.00   25,000.00   41,666.67
                   府补助                                                     政策的通知》
                                                                              财 建 [2016]958
                                                                              号
                                                                              《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部 财政
                                                                              部关于实施企
                 稳岗补贴
12   采纳医疗                48,360.00       —          —          —       业稳岗扩岗专
                     款
                                                                              项支持计划的
                                                                              通知》(人社部
                                                                              发〔2020〕30 号)
                                                                              《江苏省财政
                                                                              厅 关 于 下 达
                                                                              2018 年商务发
                 2018 美国
                                                                              展专项资金(第
                 国际医疗
13   采纳医疗                   —        81,800.00      —          —       六批)预算指标
                  展 FIME
                                                                              的通知》(江阴
                   补贴款
                                                                              市商务局,苏财
                                                                              工 贸 [2018]402
                                                                              号)
14   采纳医疗    收到 2018      —        158,000.0      —          —       《 关 于 组 织


                                          3-3-2-129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律师工作报告

                                       计入当年收益金额(元)
 序
    公司名称     补贴项目    2020 年                                         补贴依据
 号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1-6 月
                 年专利资                   0                             2019 年度省知
                   助金                                                   识产权专项资
                                                                          金项目申报的
                                                                          通知》(苏知发
                                                                          [2019]24 号)
                 收到补贴               100,000.0                         苏财教[2019]34
15   采纳医疗                  —                      —         —
                     款                     0                             号
                                                                          《江阴市财政
                                                                          局、江阴市商务
                                                                          局文件-关于印
                 商务发展                                                 发<江阴市商务
                 专项资金               181,700.0                         发展专项资金
16   采纳医疗                  —                      —         —
                 (外贸稳                   0                             (外贸稳增长)
                   增长)                                                 管理实施细则>
                                                                          的通知》(澄财
                                                                          工 贸 [2019]5
                                                                          号)
                 收到稳岗                                                 人 社 部 发
17   采纳医疗                  —       17,312.58      —         —
                   补贴款                                                 〔2019〕23 号
                 收到营养
                                                                          江阴市商务局,
                 注射器产
18   采纳医疗                  —        9,200.00      —         —      商务发展专项
                 品认证补
                                                                          基金
                     贴
                 收到 2019
                                                                          江阴市商务局,
                 年美国展
19   采纳医疗                  —       30,000.00      —         —      商务发展专项
                 会展位费
                                                                          基金
                   补贴
                                                                          《江阴市科学
                                                                          技术局、江阴市
                                                                          财政局文件-关
                 收到高企               400,000.0                         于下达 2019 年
20   采纳医疗                  —                      —         —
                   补贴款                   0                             度高新技术企
                                                                          业培育资金的
                                                                          通知》(澄科发
                                                                          高[2019]64 号)
                                                                          《 关 于 做 好
                 收到德国                                                 2018 年开拓国
21   采纳医疗                  —          —       35,000.00     —
                 展会补贴                                                 际市场项目申
                                                                          报工作的通知》
                 收到一次
                                                                          《江苏省财政
                 性使用无
                                                                          厅 关 于 下 达
                 菌注射针
                                                                          2018 年商务发
                 (产品认
                                                                          展专项资金(第
22   采纳医疗    证)、ISO     —          —       49,100.00     —
                                                                          五批)预算指标
                 9001:2015
                                                                          的通知》(苏财
                 质量管理
                                                                          工 贸 [2018]396
                 体系认证
                                                                          号)
                   补贴款
                                                    178,000.0
23   采纳医疗    收到科技      —          —                     —      《中央祝塘镇
                                                        0

                                        3-3-2-130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律师工作报告

                                          计入当年收益金额(元)
 序
    公司名称     补贴项目     2020 年                                             补贴依据
 号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1-6 月
                     奖励金                                                    委员会文件-祝
                                                                               塘镇 2017 年度
                                                                               经济发展奖励
                                                                               实施意见》(祝
                                                                               委 发 [2017]7
                                                                               号)
                                                                               《江阴市经济
                                                                               和信息化委员
                                                                               会、江阴市财政
                                                                               局文件-关于拨
                                                                               付 2018 年度江
                                                                               阴市工业和信
                                                                               息化专项资金
                                                                               (企业技术改
                 收到 2017                                                     造)的通知》(澄
                 技改补贴                                                      经 信 发 [2018]9
24   采纳医疗                 28,660.00    57,320.00   63,688.89      —
                 及技改补                                                      号)、《江阴市经
                   贴差额                                                      济和信息化委
                                                                               员会文件-关于
                                                                               下达 2018 年度
                                                                               江阴市企业技
                                                                               术改造专项增
                                                                               补资金计划的
                                                                               通知》(澄经信
                                                                               投 资 [2018]6
                                                                               号)
                                                                               《关于 2017 年
                 收到院士
                                                       100,000.0               度江阴市院士
25   采纳医疗    工作站补        —           —                      —
                                                           0                   工作站结题验
                   贴款
                                                                               收的通知》
                                                                               《江阴市科学
                                                                               技术局、江阴市
                 收到 2018
                                                                               财政局文件-关
                 年度江阴
                                                                               于下达 2018 年
                 市科技创
                                                                               度科技创新专
26   采纳医疗      新专项        —           —       10,000.00      —
                                                                               项(创新能力提
                 (科技企
                                                                               升计划)核准制
                 业类)经
                                                                               项目资金的通
                     费
                                                                               知》(澄科发计
                                                                               [2018] 95 号)
                                                                               《 关 于 下 达
                                                                               2018 年度江阴
                                                                               市知识产权专
                 收到专利                                                      项(上半年度专
27   采纳医疗                    —           —       49,000.00      —
                   补助款                                                      利资助项目)资
                                                                               金的通知》(澄
                                                                               科发专[2018]58
                                                                               号)
                  CE ISO                                                       《江苏省财政
28   采纳医疗                    —           —          —       19,000.00
                 9001 质量                                                     厅、江苏省商务

                                           3-3-2-131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律师工作报告

                                      计入当年收益金额(元)
 序
    公司名称     补贴项目   2020 年                                           补贴依据
 号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1-6 月
                 体系商务                                                  厅 关 于 组 织
                   补贴款                                                  2017 年商务发
                                                                           展专项资金支
                                                                           持项目申报工
                                                                           作的通知》(江
                                                                           阴市商务局、苏
                                                                           财 工 贸 [2017]5
                                                                           号)
                                                                           《 关 于 做 好
                                                                           2017 年开拓国
                                                                           际市场项目申
                                                                           报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
                                                                           厅、江苏省商务
                                                                           厅 关 于 组 织
                                                                           2017 年商务发
                                                                           展专项资金支
                                                                           持项目申报工
                 德国展览
                                                                           作的通知》(江
29   采纳医疗    会商务补     —          —          —       20,000.00
                                                                           阴市商务局、苏
                   贴款
                                                                           财 工 贸 [2017]5
                                                                           号)
                                                                           《 关 于 做 好
                                                                           2017 年开拓国
                                                                           际市场项目申
                                                                           报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
                                                                           厅、江苏省商务
                                                                           厅 关 于 组 织
                                                                           2017 年商务发
                                                                           展专项资金支
                                                                           持项目申报工
                 巴西展会                                                  作的通知》(江
30   采纳医疗                 —          —          —       26,300.00
                   补贴款                                                  阴市商务局、苏
                                                                           财 工 贸 [2017]5
                                                                           号)
                                                                           《 关 于 做 好
                                                                           2017 年开拓国
                                                                           际市场项目申
                                                                           报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
                                                                           厅、江苏省商务
                                                                           厅 关 于 组 织
                 美国迈阿                                                  2017 年商务发
                 密国际医                                                  展专项资金支
31   采纳医疗                 —          —          —       35,800.00
                 疗展览补                                                  持项目申报工
                     贴                                                    作的通知》(江
                                                                           阴市商务局、苏
                                                                           财 工 贸 [2017]5
                                                                           号)

                                       3-3-2-13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律师工作报告

                                        计入当年收益金额(元)
 序
    公司名称     补贴项目   2020 年                                            补贴依据
 号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1-6 月
                                                                             《 关 于 做 好
                                                                             2017 年开拓国
                                                                             际市场项目申
                                                                             报工作的通知》
                 祝塘政府                                                    祝塘镇人民政
                                                                 260,000.0
32   采纳医疗    绿化补助      —           —          —                   府与采纳医疗
                                                                     0
                     款                                                      签订的协议书
                                                                             《江阴市科学
                 市科技局                                                    技术局文件-关
                 人才专项                                                    于命名 2017 年
                                                                 200,000.0
33   采纳医疗    资金(院      —           —          —                   度江阴市院士
                                                                     0
                   士工作                                                    工作站的通知》
                   站)                                                      ( 澄 政 科
                                                                             [2017]81 号)
                                                                             《 关 于 下 达
                 江阴市科                                                    2017 年度江阴
                 学技术局                                                    市知识产权专
                 机关专利                                                    项(下半年度专
34   采纳医疗                  —           —          —       20,000.00
                 资助(发                                                    利资助项目)资
                 明专利补                                                    金的通知》(澄
                   贴)                                                      政 科 [2017]106
                                                                             号)
                                                                             《市政府办公
                                                                             室关于举办江
                                                                             阴市第二届“创
                                                                             响江阴创赢未
                 第四届创                                                    来”全民创业大
35   采纳医疗                  —           —          —       3,000.00
                 业之星款                                                    赛暨第四届“创
                                                                             业之星”评选活
                                                                             动的通知》(澄
                                                                             政办发[2017]88
                                                                             号)
                                                                             《江阴市经济
                                                                             和信息化委员
                                                                             会文件-关于开
                                                                             展企业技术改
                 企业技改
36   采纳医疗               35,965.00    71,930.00   71,930.00   71,930.00   造专项资金项
                 资金补贴
                                                                             目绩效跟踪管
                                                                             理工作的通知》
                                                                             (澄经信投资
                                                                             [2017]15 号)




                                         3-3-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