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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采纳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02-1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采纳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纳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采纳股份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7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2,350.88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0.3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82,727,728.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
民币 85,465,325.60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97,262,402.4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管募集
资金的使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2]0084 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
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
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预算        募集资金使用量
         年产 9.2 亿支(套)医用注射穿刺
  1                                            30,895.62           30,895.62
               器械产业园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493.65            4,493.65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000.00            5,000.00
                   合计                        40,389.27           40,389.27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97,262,402.40 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
过上述项目投资需要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3,369,702.40 元。

      三、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
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取得的超募资金总额为 693,369,702.40 元,本次拟使用
20,0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8.84%。
      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
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
有关规定。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及承诺

      1、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
额的 30%;
      2、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
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0,0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需
要。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0,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0,0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
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
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超募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
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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