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奕东电子:监事会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2022-05-13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业
务办理指南》”)和《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
    二、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含
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符合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目的。其中包括: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邓玉泉先生和邓可先生,分别任职公司董事长和公司
董事、总经理,作为公司的领导核心,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发展战略具有重大影
响。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邓可先生的配偶黄美儿女士,现任公司采购总监,对
公司的运营管理起到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三)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王刚先生,现
任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对公司的运营管理起到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四)部分外籍人员,均属于公司(含子公司)关键岗位的核心人才,在日
常管理、业务拓展方面均发挥不同程度的积极作用。
    本激励计划将上述人员作为激励对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符合
《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确定首次授予日
为2022年5月11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53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715.80万股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为13.56元/股。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