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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奕东电子: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9-0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奕东电子
保荐代表人姓名:章毅                           联系电话:0755-82943664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光虎                         联系电话:0755-83734484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
                                                             是
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
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12次
                                        1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未发表过非同意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2年1月25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的相关要求,对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的管理和
                                               使用、信息披露等规定进行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存在的   采取的
                              事项
                                                                 问题     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2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
                                                                  无     不适用
 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
                                                         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原因及解决措
                                                         行承诺
                                                                       施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和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
                                                                        无
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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