奕东电子:监事会关于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及取消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2023-04-25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及取消授予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业务办理
指南》”)和《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对《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取消
授予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因公司 2022 年业绩未达到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
予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作废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但未满足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的限制性股票 214.74 万股。
此外,激励对象孙坤兰先生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当选公司监事,已不具备激
励对象资格,公司拟额外作废其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0.70 万股。
综上,共作废限制性股票 215.44 万股。
(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确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部分对
应的限制性股票失效。激励计划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后 12
个月内,预留限制性股票未明确激励对象,因此公司决定取消授予 178.95 万股
预留限制性股票。
综上,本次作废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但未满足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限制
性股票 215.44 万股,取消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178.95 万股。
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