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5 证券简称:腾亚精工 公告编号:2022-006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召 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董事 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合计人民 币 155,244,268.36 元,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99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100,000 股, 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2.4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7,069,000.00 元,扣除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65,719,180.71 元 ( 不 含 税 )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341,349,819.2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于 2022 年 05 月 31 日出具天健验[2022]226 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 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投入募 项目建设期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实施主体 号 集资金 (年) 南京至道 1 气动工具厂区建设项目 8,000.00 8,000.00 2 机械制造 有限公司 安徽腾亚 高品质五金件、气动工具耗 2 24,027.15 24,027.15 2 科技有限 材及配件制造基地项目 公司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 3 5,497.82 2,107.83 2 公司 目 合计 37,524.97 34,134.98 - - 注:“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5,497.82 万元。鉴于公司本次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4,134.98 万元,低于 公司申请上市的股东大会审议的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37,524.97 万元。经公司 2020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按以上顺序进行投资,当 实际募集资金量少于项目的资金需求量时,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途径自行解决资 金缺口。因此“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实际可投入募集资金为 2,107.83 万元。 上述项目的投资总额为 37,524.97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上述项目。 三、拟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为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相关募投项目。截至 2022 年 6 月 15 日止,公司已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 149,395,041.64 元,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49,395,041.64 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 募集资金拟投 自筹资金预先 本次拟置换募集 项目名称 号 入金额 投入金额 资金金额 1 气动工具厂区建设项目 80,000,000.00 16,115,341.42 16,115,341.42 高品质五金件、气动工具耗材及 2 240,271,500.00 133,279,700.22 133,279,700.22 配件制造基地项目 3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21,078,319.29 0 0 合计 341,349,819.29 149,395,041.64 149,395,041.64 四、拟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费用为 65,719,180.71 元(不含税)(不含增值税)。截至 2022 年 6 月 15 日止,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上述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5,849,226.72 元,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 币 5,849,226.72 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序 金额 本次拟置换募集资金 费用明细 金额 号 (不含增值税) 金额 (不含增值税) 1 承销及保荐费用 39,282,501.13 2,000,000.00 2,000,000.00 2 审计及验资费用 14,481,132.08 2,594,339.63 2,594,339.63 3 律师费用 6,669,811.34 1,132,075.47 1,132,075.47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 4 4,849,056.61 披露费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 5 436,679.55 122,811.62 122,811.62 用 合计 65,719,180.71 5,849,226.72 5,849,226.72 五、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实施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了安排,即“募 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上述项目的实际付款进度,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 集资金到位后,将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本次拟置换方案 与《招股说明书》中的安排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六、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监事会认 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提 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 益。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 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事项。 (四)会计师的鉴证结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8452号),认 为本次置换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2022年6月15日止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腾亚精工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及相关 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腾亚精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 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事项业经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 意见,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公司就此 事宜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 关规定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事项距募集资金到账时 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3、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是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 要。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符 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南京腾亚精工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8452 号); (五)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