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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腾亚精工: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7-08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南
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
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1、选聘程序合法。公司董事会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任职资格合法。本次受聘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等情况,我们认为本
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管理能力及决策和协
调能力,能够胜任任职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发展要求。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徐家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朱清华先生、吴俊
先生、李梦先生、李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高隘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前述人员的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并放弃其增资及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
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并放弃其增资及优先认缴
权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
关联交易的发生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考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
公司财务及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即可实施。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并放弃其增资及优先认缴
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三、关于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日常经营业
务发展需要,属于正常商业行为,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公平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
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
营的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在审议 2022 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时,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
其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安礼伟                  戚海平              王兴松




    冯维波




                                                    2022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