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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腾亚精工: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3-04-27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
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继续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2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2022年7月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4,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适当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中
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即2022年7
月8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授权期限内使用闲置自用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是
                                    金额
                                           产品起息   产品到期   投资收益   否
 委托方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万
                                               日       日         (元)   赎
                                    元)
                                                                            回
                                                                                             是
                                               金额
                                                       产品起息     产品到期    投资收益     否
 委托方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万
                                                           日         日          (元)     赎
                                               元)
                                                                                             回
            中国工商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
 南京腾亚
            银行股份   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
 精工科技
            有限公司   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     4,000    2022-8-3    2022-9-6    124,374.79   是
 股份有限
            南京江宁   型 2022 年第 285 期 L
   公司
              支行               款
 南京腾亚
            中信建投
 精工科技              中信建投收益凭证“固
            证券股份                         1,000     2022-12-29   2023-3-28   52,494.10    是
 股份有限              收鑫稳享”【8267 号】
            有限公司
   公司
 南京腾亚   江苏省国
                       江苏信托安鑫添利周开
 精工科技   际信托有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00   2023-3-22      T+7                    否
 股份有限   限责任公
                             (SXZK01)
   公司         司
            中国工商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
 南京腾亚
            银行股份   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
 精工科技
            有限公司   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      3000   2023-4-17    2023-6-30                否
 股份有限
            南京江宁   型 2023 年第 136 期 E
   公司
              支行               款


    二、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
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
好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
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存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评估,选
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中低风险或稳健型的投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发行
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管计划、结构性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国
债逆回购、证券公司收益凭证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
理财方式。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有效期
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明
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
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中
低风险或稳健性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
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
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
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
资回报。
       五、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
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适当购买流动性好、
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中低风险或稳健型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
动使用。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事项未达到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损害股东利益。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现
金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腾亚精工本次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使用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适当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
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中低风险或稳健型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
现金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狄正林                 卞睿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