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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源环保: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2022-05-12  

                        证券代码:301127            证券简称:天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2-052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李先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李先旺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
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征集人李先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根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
规定,受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公司独立董事李先旺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
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
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
法规、《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
生冲突。

    一、 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先旺先生,基本情况如下:

    李先旺,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环境工程专业博士
学历。1985年7月至2000年6月,担任武汉钢铁设计研究总院专业负责人兼项目总设计
师;2000年7月至2013年4月,担任武汉都市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工程部
长、科技部长;2013年5月至2014年2月,担任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技术研究院
首席专家;2014年3月至今,担任武汉致衡环境安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
理;2018年7月至今,担任东风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2018年5月至2021年
5月,担任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8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本次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 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1、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提案向公司全体股东
公开征集表决权:

    提案1.00《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提案2.00《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提案3.00《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

    征集人将按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的意见代为表决。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
细情况,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53)。

    2、征集主张

    征集人李先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上述经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并对相关议案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投票理由: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建立与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对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事项有关的议案,征集人将
按照股东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

    3、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中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期限:2022年5月26日至2022年5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
17:30)

    (2)征集表决权的确权日:2022年5月24日

    (3)征集对象:截至2022年5月2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4)征集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以发布公告的形式公开征集表决权。

    (5)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
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① 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
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② 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经本人签署)、
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经本人签署);

    ③ 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
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
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
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
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送达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
逾期送达的,视为无效。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
件人为: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京汉大道1268号汇金广场办公写字楼(铂仕汇国际
广场)28楼

   收件人:徐娜

   联系电话:027-82863911

   传真号码:027-82863911

   邮政编码:43000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
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
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有效:

   ① 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② 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③ 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④ 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6)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
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
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
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7)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

   (8)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① 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
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
自动失效;

   ② 股东亲自出席或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
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
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
的授权委托;

   ③ 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
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9)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
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
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
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
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

                                                               李先旺

                                                           2022年5月12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
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
的公告》全文、《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
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先旺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100                                               √
          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
 1.00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
          的议案》
          《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2.00                                              √
          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3.00                                              √
          会办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

       说明:
    1、对于每一议案均设“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投票时请在表
决意见对应栏中打“√”,该议案不做选择的,视为弃权。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
一处打“√”,多选或漏选视为废票。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3、本授权委托书的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
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