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天源环保: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31  

                        证券代码:301127            证券简称:天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2-058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2年5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京汉大道1268号汇金广场办公写字
楼(铂仕汇国际广场)28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开明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19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237,940,3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034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165,550,58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378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
东代表共9人,代表股份数量为72,389,80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6562%。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数量为10,829,80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414%。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共0人,代表股份数量为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10,829,80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414%。
    5、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全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征集投票权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
股东征集投票权。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表达自己的意
愿,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李先旺先生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本次
股东大会议案的投票权。截至征集截止时间,无股东向征集人委托投票。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黄开明、湖北天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中环
环保工程技术(武汉)有限公司、黄昭玮、武汉天源优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李娟、邓玲玲、李颀、李丽娟和王筛林均已回避表决,其合计持有的
公司股份不计入本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72,368,6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8%;
反对21,14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2%;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0,808,6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47%;反对 21,1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股东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黄开明、湖北天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中环
环保工程技术(武汉)有限公司、黄昭玮、武汉天源优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李娟、邓玲玲、李颀、李丽娟和王筛林均已回避表决,其合计持有的
公司股份不计入本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72,368,6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8%;
反对21,14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2%;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0,808,6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47%;反对 21,1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股东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
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黄开明、湖北天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中环
环保工程技术(武汉)有限公司、黄昭玮、武汉天源优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李娟、邓玲玲、李颀、李丽娟和王筛林均已回避表决,其合计持有的
公司股份不计入本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72,368,6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8%;
反对21,14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2%;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0,808,6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47%;反对 21,1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股东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周健律师、尹英爱律师视频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
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