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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源环保: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2022-07-15  

                        证券代码:301127           证券简称:天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2-074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2年7月18日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数量:841.00万股
     3、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6.04元/股
     4、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81人
     5、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
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天源环保”)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
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包括《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
案》等。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激励计划相
关的议案,包括《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
《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2年5月12日,公司披露了《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公司独立董事李先旺
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
议案公开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2年5月12日至2022年5月21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10天。截至公示期
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
议。2022年5月23日,公司披露了《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
示情况说明》。
   (四)2022年5月3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包括《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
案》。
   (五)2022年5月31日,公司披露了《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
   (六)2022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
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2年6月22日
     2、授予数量:841.00万股
     3、授予人数:81人
     4、授予价格:6.04元/股
     5、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分配情况
                                                      占本激励计划
                                    获授第一类限
                                                      首次授予第一      占激励计划公告日
   姓名       国籍          职务    制性股票数量
                                                      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万股)
                                                      数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黄开明    中国     董事长                   88.00           10.46%                 0.21%
                     副董事长、
  黄昭玮    中国                              60.00             7.13%                0.15%
                     总裁
                     董事、财务
  邓玲玲    中国     负责人、董               30.00             3.57%                0.07%
                     事会秘书
   李颀     中国     董事                     30.00             3.57%                0.07%

  陈少华    中国     副总裁                   35.00             4.16%                0.09%

   李明     中国     副总裁                   11.00             1.31%                0.03%

  李丽娟    中国     副总裁                    5.00             0.59%                0.01%

  王筛林    中国     副总裁                    3.00             0.36%                0.01%

 二、其他人员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共73
                                            579.00            68.85%                 1.41%
 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841.00           100.00%                2.0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1%。
    (2)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7、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
     (1)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
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限售期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
之日起算,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3)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
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30%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30%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40%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
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
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进行回购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

    8、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激励对象解除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除满足与授予条件一致的相关
要求外,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
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且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0%;且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
                       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2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且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90%
    注:“营业收入”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他激励计划股份支付成本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全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
息之和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依照
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个人考核评
价结果分数划分为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可解
除限售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等级                 A               B               C               D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100%            100%             8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
相关规定进行回购,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存在1名核查对象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后
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出于审慎性原则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
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
数由100人调整为99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由1,100.00万股调整
为1,098.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00.00万股调整为898.00万
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

     在本次激励计划确定首次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18名原激励对象自
愿放弃认购其获授的全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48.00万股,1名激励对象自愿
放弃认购其获授的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9.00万股。因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实际首次授予并登记的激励对象为81人,实际首次授予并登记的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数量为841.00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四、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7月4日出具了“众环验
字[2022]第0110043号”《验资报告》认为:“截至2022年7月1日止,贵公司已
收到黄开明等81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50,796,400.00
元,其中计入股本8,41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42,386,400.00元。
上述认购款缴存于贵公司在招商银行金银湖支行的127905787910928账号内。本
次变更后,贵公司注册资本418,405,800.00元,折合股份418,405,800.00股,其中,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15,905,800.00股,占总股本的75.50%,无限售条件的流通
股102,500,000.00股,占总股本的24.50%。”
    五、筹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此次因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
    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6月22日,首次授予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2年7月18日。
    七、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07,495,800        75.00     +8,410,000       315,905,800        75.5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02,500,000        25.00                      102,500,000        24.50
                                                              -
三、总股本           409,995,800   100.00   +8,410,000   418,405,800    100.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化。
    九、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说明
    经核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均不存
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十、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按上述总股本计
算,公司2021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3829元/股。
    十一、备查文件
    1、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
限公司验资报告》;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