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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源环保:关于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2022-12-29  

                        证券代码:301127              证券简称:天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2-123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

                         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7日召开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计划,为了满足公
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
币10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期限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二、担保及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2022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子公司大理开源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理
开源”)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以下简称“恒丰银行昆明分行”)
在云南省大理市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恒丰银行昆明分行向大理开源提
供人民币 6.2 亿元借款金额。
    同时,公司与恒丰银行昆明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编号:2022 年恒银
昆借保字第 1227001 号),为《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中大理开源对恒丰银行昆明
分行负有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中大
理开源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
事项的担保金额在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
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大理开源环保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满江街道富海小区一组团04幢A单
元3-2号
    法定代表人:姚丙银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901MA7N9M544Q
    成立日期:2022年4月12日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大理开源100%股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9月30日,资产总额38,534.97万元,负债总额
33,635.02万元,净资产4,899.95万元,2022年1-9月营业收入26,938.46万元,净利
润-100.04万元(未经审计)。
    大理开源环保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
    四、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
    2、被担保人:大理开源环保有限公司
    3、保证人: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额度:6.2亿元
    5、融资合同:债权人与被担保人签署《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约定为被担
保人提供6.2亿元借款金额。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
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实现债权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执行费、律师费、
翻译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迟延履行期间
的加倍债务利息以及主债务人应负担的其他各项成本及费用等)。
    8、保证期间:自《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9、争议解决:凡因本合同产生的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均应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债权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全资子公司大理开源申请贷款是为了满足日常经营所需,有利
于公司业务顺利开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被担保方为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业务运营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
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本次被担保
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未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授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大理开源银行
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后,
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65,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34.34%。前述担保,均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大理开源环保有限公司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签署的《固定
资产借款合同》;
    2、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签署的《保
证合同》;
    3、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