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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源环保: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先旺2023-03-16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李先旺)
    本人作为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
年度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
各项议案,参与公司经营发展的讨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对公司相关事
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2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2 次董事会会议(含通讯表决会议)和 8 次股东
大会会议,本人通过现场参会和通讯会议等,均亲自参加了以上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熟悉资源环境领域技术开发、项目投资、建设及
运营管理业务,针对各项会议议案审议材料,基于个人专业技术和从业经验发表
独立意见,如强调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部分闲置资金的规范管理、强调利润分
配应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股权激励应充分考虑调动公司技术开发与项目管
理骨干的积极性、对外捐赠应明确公司直接对口帮扶等均被公司重视并接受;基
于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及股东利益保障,对本年度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
意票。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
    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2
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了一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2022 年 3
月 10 日,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与会委员审议并通过了《2021 年
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两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2022
年 3 月 10 日,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与会委员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2 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
酬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 2022 年度薪酬的议案》;2022 年 5 月 10 日第五届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与会委员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两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2022 年 4
月 6 日,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与会委员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
独立董事的议案》;2022 年 6 月 15 日,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与
会委员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利用出席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
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
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
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结合公司会议议案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相关议案审核会议,在审议董事会议案过程中,充分
发挥专业优势,对所有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公正、审慎地发
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以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执
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3、本人认真听取公司定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汇报,并与会计师交流,
督促公司按照规范要求推进财务、审计工作。
    六、培训与学习
    本人及时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通过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
力,强化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
风险防控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其他情况
    2022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所行使特别职权情况如下: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无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经自查,本人仍然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
变化。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 2022 年度述职报告,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
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李先旺


                                                     2023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