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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纳智能: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11-23  

                         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1-004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议在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8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 12 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
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指国元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下同)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净额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瑞纳智
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23)核
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420,000股,每股发行价
格为55.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25,257,2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
民币108,061,210.87元,募集资金净额917,195,989.13元。

    (二)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0月22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30Z0253号《验资报
告》,经其审验,截至2021年10月22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分
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
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情况

       根据《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
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智能供热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4,555.71                 24,500.00


 2            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6,432.47                  6,400.00


 3                补充营运资金               9,000.00                  9,000.00


                   合计                     39,988.18                 39,900.00

     注: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需要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由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
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
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

       三、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相关规定,拟使用部分首发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额度及决议有效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80,000 万元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 12 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

    3、现金管理品种

    为控制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通过结构性存
款等存款方式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
式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不会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
品种、无担保债券为主要投资标的理财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4、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
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次部分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
性高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投资产品。公司按照决策、执行、
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
效开展、规范运行,以及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根据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和
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2、在实施期间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
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公司运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开展。

    2、公司通过对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80,000 万元超
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 12 个月
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
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及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
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况,议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意见

       本保荐机构认为: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全体独立董
事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该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在
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下,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

       七、备查文件

       (一)《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四)《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