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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纳智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05-18  

                         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2-048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发行人”)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73,660,000 股为基数,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
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 7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
利人民币 51,562,0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
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
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配比例进行调
整调整。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
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
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3,66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7.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6.300000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4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7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5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5
月 2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5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
年5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720    于大永
 2           03*****414    于大永
 3           08*****542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瑞瀚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8*****85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瑞瀚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03*****224     陈朝晖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5月17日至登记日:2022年5月2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
诺:本人/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上述
承诺的减持价格与减持股份数亦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安徽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凤霞路东039号

     咨询联系人:江成全

     咨询电话:0551-66850062

     传真电话:0551-66850031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