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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点药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3-14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
作为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
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审核了董事会提交的《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针对需发表意见
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投资理财产品。能
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经营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
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张士宇                     杨雪                   苏冰


                                              签署日期: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