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吉林省西点 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点药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西点药业首次公开 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200,986 股, 每股面值 1 元,并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由 60,602,957 股变更为 80,803,943 股。其中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为 19,159,542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1%,有限售条件流通 股为 61,644,401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6.29%。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1,041,44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9%,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该部分限 售股将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限售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公司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 量为 60,602,957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 75.00%。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 销、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根据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 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 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 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其对应 的股份数量为 1,041,444 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10.01%,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 量的 5.16%。”。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 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对 其提供违规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8 月 23 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041,444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1.29%。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6,926 户。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所持限售条件股 限售股占总 本次申请解除限 剩余限售股 限售股类型 份总数(股) 股本比例 售股数量(股) 数量(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1,041,444 1.29% 1,041,444 0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担任公司 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五、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增加(股) 减少(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股份 61,644,401 76.29% - 1,041,444 60,602,957 75.00% 首发前限售股 60,602,957 75.00% - - 60,602,957 75.00% 首发后限售股 1,041,444 1.29% - 1,041,444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9,159,542 23.71% 1,041,444 - 20,200,986 25.00% 三、总股本 80,803,943 100.00% - - 80,803,943 100.00% 注:上表系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 2022 年 8 月 5 日作为股权登记日下发的股本结构表 2 填写。本报表中的“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 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 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 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西点药业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赵琼琳 黄蕾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