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监事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本人为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监事, 本人认真审阅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并确认 招股说明书中与本公司相关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本人不存在指使发行人 违反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指使发行人披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重大遗漏的 信息的情形。 全体监事签名: 黄诚燕 陈瑜 陈晓强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