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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聚赛龙: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26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广州市聚赛龙工
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
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进行了核查和了解,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的要求,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
募集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在保障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结合实际
情况,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
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
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三、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对 2022 年半年度公司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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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
见:
    1、2022 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但延续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2、2022 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也不存在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彭晓洁、郑垲、朱健民
                                                        2022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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