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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聚赛龙: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3-21  

                        证券代码:301131            证券简称:聚赛龙            公告编号:2023-013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 2023 年 4 月 6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4 月 6 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3 年 4 月 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如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3 月 31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1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桂洲大道中海骏达城中心楼 25
楼聚赛龙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
  1.00                                                               √
         案》
  2.00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2.01   发行证券的种类                                              √

  2.02   发行规模                                                    √

  2.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2.04   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限                                      √

  2.05   票面利率                                                    √

  2.0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

  2.07   转股期限                                                    √

  2.08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

  2.09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2.10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

  2.11   赎回条款                                                    √

  2.12   回售条款                                                    √

  2.13   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



                                        2
  2.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2.15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

  2.16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

  2.17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

  2.18   募集资金存管                                              √

  2.19   评级事项                                                  √

  2.20   担保事项                                                  √

  2.21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                        √

  3.00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的
  4.00                                                             √
         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
  5.00                                                             √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
  7.00                                                             √
         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8.00   《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
  9.00                                                             √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
 10.00                                                             √
         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
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邮寄、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 年 4 月 4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3
     3、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桂洲大道中海骏达城中心楼 25
楼
     4、登记时应当提供的资料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
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
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请于 2023
年 4 月 4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信封请注明“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
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5、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 30 分钟到会
场办理登记手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
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6、联系方式
     (1)联系人:吴若思、熊艳
     (2)联系电话:020-87886338
     (3)电子邮箱:zhengquan@gzselon.com
     (4)传真:020-87886446
     (5)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桂洲大道中海骏达城中心楼
25 楼
     (6)邮编:510945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4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1 日




                                    5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131
    2、投票简称:聚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2)累积投票提案: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
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
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
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
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
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
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4 月 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6 日(现场会议召开当


                                           6
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
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7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企业出席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
       料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6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
       表本人/本企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
       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
       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企业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00                                                          √
         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2.00                                                         ——
         的议案》
2.01     发行证券的种类                                       √

2.02     发行规模                                             √

2.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2.04     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限                               √

2.05     票面利率                                             √

2.0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

2.07     转股期限                                             √

2.08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

2.09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2.10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

2.11     赎回条款                                             √

2.12     回售条款                                             √

2.13     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

2.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8
2.15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

2.16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

2.17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

2.18     募集资金存管                                             √

2.19     评级事项                                                 √

2.20     担保事项                                                 √

2.21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3.00                                                              √
         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
4.00                                                              √
         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5.00                                                              √
         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
7.00                                                              √
         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
8.00                                                              √
         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
9.00     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             √
         宜的议案》
         《关于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
10.00                                                             √
         规划的议案》
           注: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授权委托人应对上述审议提案选择“同意、反对、弃权”,

       并在相应表格内划“√”,并且只能选择一项,多选视为无效。



           委托人姓名/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


                                               9
   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
委托需本人签字。




                                 10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或名称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
 股东证件号码
                                            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参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个人股东签字/法人
 股东盖章


   注: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3 年 4 月 4 日 17:00 之前送达、邮寄或传

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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