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赛龙: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18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依法行使职权,通过听取公司
生产经营情况的汇报、列席董事会和参加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重
大事项、财务状况、内控建设等情况,履行对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监
督职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2
年度监事会会报告如下:
一、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均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
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议案
号
2022 年 1 月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
1 1、《关于监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
21 日 次会议
2022 年 2 月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 1、《关于审议<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7-
2
17 日 次会议 12 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1、《关于<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1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022 年 4 月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
3 9、《关于 2022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6 日 次会议
10、《关于 2022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1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1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3、《关于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的议案》
14、《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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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5 月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
4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18 日 会议
1、《关于<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2 年 8 月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
5 2、《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4 日 会议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2022 年 10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
6 1、《关于<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月 26 日 会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列席
了董事会并出席了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决
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
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
会的各项决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不存在违
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财务工作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认为,公司财务制度
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审核定期报告情况
2022 年度,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董事会
编制和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公司已制
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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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形。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
并审阅了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
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备的有关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
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了检查和监督,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要求,执行和实施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情况,有效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的利益。
(七)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
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能有效执行,公司 2022 年度
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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