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赛龙: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健民)2023-04-18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2022 年度严格按照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
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
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 2022 年度履职
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均出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认真审阅了会议材料,
积极参与讨论,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2022 年度公司召集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对董事会各
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2022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2022 年度 以通讯方 是否连续两次
独立董 现场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列席股东
应参加董 式参加董 未亲自参加董
事姓名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大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会议
朱健民 6 0 6 0 0 否 2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人对公司有关事项进行了独立专业的判断,
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意见
时间 会议届次 独立意见事项
类型
1、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4 月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
3、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 同意
26 日 次会议
见
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1
5、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
见
6、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
意见
8、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
见
10、关于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独立意见
11、关于 2021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5 月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
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18 日 会议
1、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8 月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
同意
24 日 会议 见
3、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2 年度,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
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切实履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和义务。
1、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召集和主持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022 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任职期间,
本人认真审议相关资料,及时了解公司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情况,关注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及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制定的薪酬方案进行了审查。
2、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2022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任职期间,本人及时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和财
务状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影响;认真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内部审
计部门工作,就相关问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提出了专业意见;定期查阅
公司财务报表及经营情况,在年度报告编制、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
责。
四、现场检查情况
2
2022 年度,本人通过微信、电话、网络会议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
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
制度建设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确保独立董事的监
督与指导职能得到发挥。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本人始终遵循忠实、勤勉义务,谨慎、尽责地完成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
公司相关会议,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资料,独立、
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本人通过参加
董事会会议及其他机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董事会
决议执行情况,督促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有关规定,积极有效
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为更好地履行职责,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深化对规范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
履职能力,切实加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能力。
六、其他工作
1、2022 年度,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2022 年度,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2022 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签名):朱健民
2023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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