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市聚赛 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赛龙”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长城证券通过审阅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 告;查看募集资金账户的资金使用明细账,核查募集资金账户对账单;现场查看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生产建设场所等核查方式对聚赛龙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9号),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股)11,952,15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0.00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358,564,56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49,470,740.49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9,093,819.5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8日划 转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中汇会验[2022]058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如下: 单位:元 项目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累计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358,564,560.00 减:直接扣除的保荐承销费 30,685,164.80 减:支付的发行费用 17,236,000.00 加:以前年度累计利息收入 - 加:以前年度累计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 - 减:以前年度募投项目投入金额 - 减:以前年度累计手续费支出 -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 577,480.85 加:本年度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 716,321.97 减:本年度募投项目投入金额 171,509,837.23 其中:华东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31,457,412.51 华南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70,048,741.39 补充流动资金 70,003,683.33 减:本年度手续费支出 1,497.88 募集资金余额[注] 140,425,862.91 注: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140,425,862.91 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70,169,899.67 元、 现金管理账户购买理财 70,255,963.24 元。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 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2022年3月,公司及子公司芜湖聚赛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广州从化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3 个现金管理账户,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号 芜湖聚赛龙新材料科技 汇丰银行(中国)有 165024142050 募集资金专户 70,160,867.74 1 有限公司 限公司合肥分行 现金管理账户 70,255,963.24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2 741941898528 募集资金专户 6,578.29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广州从化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 82010078801900 3 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募集资金专户 2,453.64 股份有限公司 007039 分行 合 计 140,425,862.91 注: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含现金管理账户)140,425,862.91 元,其中包括公司尚未置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184,746.00 元、发行费 4,184,801.81 元(不含税)及票据支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 2,084,052.73 元。 四、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下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 年度 编制单位: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0,909.3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150.9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150.9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 项目(含部 和超募资金投向 诺投资总额 额(1) 投入金额 入金额(2) (3)=(2)/(1)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分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1.华东生产基地二期 2024 年 12 月 31 不适用 否 20,000.00 16,909.38 3,145.74 3,145.74 18.60 不适用 否 建设项目 日 [注 1] 2.华南生产基地二期 2022 年 12 月 31 不适用 否 8,000.00 7,000.00 7,004.87 7,004.87 100.07 不适用 否 建设项目 日 [注 2] 3.补充流动资金 否 8,000.00 7,000.00 7,000.37 7,000.37 100.0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6,000.00 30,909.38 17,150.98 17,150.9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 66,596,607.12 元,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筹资金 62,411,805.31 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4,184,801.81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置 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费用 62,227,059.31 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用于承诺的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注 1:华东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在建中,预计 2024 年 12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产生实际效益; 注 2:截至 2022 年 12 月末,华南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产生实际效益。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前的置换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华南 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 62,227,059.31 元、“华东生产基地二 期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 184,746.00 元;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为 人民币 4,184,801.81 元(不含税)。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22 年 4 月 26 日的自筹资金 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关于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2]2493 号)。 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的自筹资金 62,411,805.31 元及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4,184,801.81 元(不含税),合 计 66,596,607.12 元。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表 示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金 62,227,059.31 元。 2、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置换情况 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 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意见, 保荐机构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计票据支付募集资金 2,084,052.73 元,该部 分资金尚未完成置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超募资金。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含现金管理账户),公司将根 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用于承诺的募投项目。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额度在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 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意见, 保荐机构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核查意见。 五、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 整的情形;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七、会计师鉴证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 证报告》(中汇会鉴[2023]2864 号)。报告认为,聚赛龙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 聚赛龙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规范,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 露情况一致。保荐机构对聚赛龙披露的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白毅敏 林 颖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