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钟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2021-11-19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钟股份”、“发行人”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 2,653.0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
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2810 号)。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T+2
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11月19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
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
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
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
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
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
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4、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
配缴款通知。
根据《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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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公告》,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T+1 日)
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5 号深业中心 308 室主持了金钟股份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网上发行摇号中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
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末尾位数 中签号码
末“4”位数 0204
末“5”位数 55455 75455 95455 15455 35455
末“6”位数 539685 039685
末“7”位数 3403436
末“8”位数 47440443
末“9”位数 002315042
凡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
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 25,204 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500 股金钟股
份 A 股股票。
发行人: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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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之签章页)
发行人: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之签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