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 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钟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金钟股份 2021 年度募 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810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53.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4.33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38,017.49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5,377.18 万元后,实际 募集资金金额为 32,640.3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到账,并 业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兴验字[2021]20000380303 号《验资 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如下: 收支原因 金额(万元) 实际募集资金到位金额 34,416.18 加: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7.95 减:置换预先投入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5,789.99 减:置换已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678.21 减:投入募投项目 219.16 减:支付发行费用 1,097.66 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26,639.11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 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专项存 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等方面均作了具体 明确的规定。截至 2021 年末,公司严格按照《募集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不存在违反该制度规 定的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 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都汽车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对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40******748),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 使用进行监管,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符合交易所关于三方监管协议 规范文本的要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1 年度,公司、清远市金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41******026),共 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符合交 易所监管协议规范文本的要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1 年度,公司、清远市金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风神支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签署 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0******559)符 合交易所监管协议规范文本的要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都汽车城支行 440******748 2,907.82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交通银行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 441******026 19,760.3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风神支行 120******559 3,970.93 合计 26,639.1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 募集资金总额 32,640.31 入募集资 6,009.15 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入募集资 6,009.1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金总额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投资进度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累计投入 定可使用状 资金投向 更项目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 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金额(2) 态日期 (3)=(2)/(1)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清远金钟生产基地扩 否 25,763.55 25,763.55 6,009.15 6,009.15 23.32 2023-11-26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建项目 2.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否 3,970.00 3,970.00 - - - 2023-11-26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9,733.55 29,733.55 6,009.15 6,009.15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1.补充流动资金 否 850.00 850.00 -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2.尚未指定用途 否 2,056.76 2,056.76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2,906.76 2,906.76 - - - - - - - 合计 32,640.31 32,640.31 6,009.15 6,009.15 - - - -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640.31 万元,扣除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资金需 求 29,733.55 万元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为 2,906.76 万元。 1、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超募资金投向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850.00 万元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1 年末,上述资金尚未使用,仍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2、剩余 2,056.76 万元超募资金,尚未指定用途,公司将妥善安排并及时披露。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5,789.99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678.21 万元,合计 6,468.20 万元。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原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850.00 万元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1 年末,上述资金尚未使用,仍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部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投项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已根据董事会决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议用于现金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5,789.99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678.21 万元,合计 6,468.20 万元。上述募集 资金置换已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完成。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1 年末,上述资金尚未使用, 仍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640.31 万元,扣除募 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资金需求 29,733.55 万元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为 2,906.76 万元。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85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1 年末,上述资金尚未使用,仍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剩余 2,056.76 万元超募资金, 尚未指定用途,公司将妥善安排并及时披露。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 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 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金钟股份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金钟股份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 具体使用情况与金钟股份已披露情况一致。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封燕 崔传杨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